在县城里做生意,郑福军给予他们的帮助不少,也结识了更多的朋友,其中有个工商所的程政。他说办成独资企业执照,没有了个体管理费,结果工商所收不到管理费就变通收取会员费,本来会员费是个私协会章程规定:自愿加入自愿缴费的原则,没加入就不是会员。但工商局认定全是会员(工商局下面的个体私营协会),硬要他们缴纳会费才行,大权在人家手中,不交这钱就不给办理执照。福军出面又请工商所的吃喝玩乐,协调去协调来,而另外的人卡着,只同意少收点,不缴还是不办照,后来理论到工商局,那儿的正局长很滑稽地回答:“大家都缴了的,你不缴也不行呀。”被迫如数缴纳,才把营业执照拿到手。
工商局等管理部门似乎宽而无边,随时随地对做生意的开展检查,要你服从它们管理,缴点钱是必须的,找你产品质量的毛病,哪里标识有问题等等,发现了就要罚款。老板生怕影响门店声誉,必须要经常与工商相关人员保持较好的关系(免不了一起吃喝),或者管理人员来买商品,不是让利就是干脆送他们,轻意不能得罪这些执法者。所以更多的时候,做生意的人求安稳,只好乖乖地交钱办事,明知这是乱整,只能任其所为。
税务局收税是一样的黑,一般定额户,可以定高定低,就是当官的一句话。税收是有国法的,不按规定缴纳就是偷税漏税,数额小是要罚款,数额大可以移交法院定罪。因此国地税务这两大座神爷可得供着,每年红包少不了要送,请客吃饭喝酒是常识,不然随时加码,不投降是过不了关的。如有关系,融通一下,有时可以减免一点,这也是税官手上耍的权威,还奚落地对他说:“你花了钱,也没有白吃亏,本来这些钱都是应该缴入国库的,而让你用了。”
质量局是对生产厂家的质量监管,但为了抓到更多的钱,也抢占市场阵地,伸手到各经营门店查找问题,乱扣乱罚,大张旗鼓要求业户每年必须交监测费,明知违规伸手,谁敢正面抗争,小小的业户有多大本领与这么重要的职能部门抗衡?
公安派出所多年来向各业户收缴的治安、夜防费等,自行创立名目,无任何依据,由于原来自制的收款收据,只是加盖一个公章,强行向企业个体摊派费用,而没有财政监制的正规票据,大面积慢慢就被缓停下来了,大家已感到减轻了一项。
改革开放,给企业个体提供了很多宽松的政策环境,但各相关职能部门,千方百计,利用职权,任意扩大收费范围,巧取豪夺,收刮民财,泛滥成灾。有些人总是认为国家政策让企业个体老板发了大财,金钱尽落入了私人的腰包,各部门收起来是充实政府财力,补充部门运转开支,也是正常的事情。还是程政不错,在自宏面前直接评论:实际上是纪监机关这些都没有完全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放任自流,层层相护,甚至无视法纪,视而不见。
时而福军与自宏聊天,谈论时局时说:“实际官场上都清楚这些,已经是这样的大局,谁有能耐去改变现状,糊里糊途地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了,这也算是安分守已,维护和平稳定的局面。”
而对自宏这些来说,各大小老板心里明白:“私营个体恰似唐僧肉,谁都想吃一口。”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只要能有赚的,交就交一些吧,想过来国家都是他们在掌控着,要想怎么做不就是当官的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