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刚上班,编辑部主任姚若琳找到我,“娜姆马上要过来,已经从西藏饭店出发了。”
这个出生在泸沽湖畔的奇女子,是摩梭族的骄傲,也是我羡慕和喜欢的人。
她写过一本《走出女儿国》的自传小说,让我认识了眼睛虽然不算漂亮,但看过了人间各种美景和各种辛酸艰苦的娜姆,认识了神秘美丽的摩梭族,这个被称做人类早期社会形态活化石的摩梭族,以及当今世界惟一的母系王国。
由于山高路远,摩梭部落族人很少走出泸沽湖,外面世界的烟雨繁华、爱恨情仇,跟这个似乎一点关系没有。
直到有一天,一个聪明勇敢的女孩踏着晨曦与朝露,跋涉山水,一步步走出大山,直至上海音乐学院。
这个名叫娜姆的女孩,从海上到北京,跟摄影师结婚去了美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离婚后,她一身轻松,又开始了一个人的欧洲之旅。
想家的时候,她又回到泸沽湖湖畔,像一只小鸟,在这个世界里飞来飞去。
这些年,娜姆不断行走,在行走中不断成长,也在行走中不断成熟。
小时候,娜姆最早的家在川滇高原泸沽湖畔一个叫左所的地方,跟摩梭最后一个王妃肖淑明是邻居。
这个女子很率直,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比如别人说他结了离、离了结、然后又分。
她很坦然,称自己的的确确是在走婚,走的是国际婚。
要知道,走婚是她们摩梭人祖祖辈辈的传统的恋爱与婚姻状态。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记者们都走到了报社门口,一辆很黑的奥迪很快停在了下来,她戴了个墨镜,披着披风,面庞虽不算十分清秀,但是很有国际范。
在会议室,她先是对马上要代言并跟报社达成战略合作的某旅游公司夸奖一番。
见到娜姆,摩梭族的走婚文化是不得不提的话题,当大家问起来,她说,“很多人不理解走婚,其实这不是一件儿戏,而是实实在在的文化。”
在报社,她一直很自然,没有一点拘束,似乎就是在跟老朋友拉家常。
提到摩梭族,娜姆总是有一种自豪的感觉,按照当地习俗,即便村长也只能住在自己的妈妈家。
夜深人静的时候,男人们才从妈妈家偷偷跑出来,去找自己的阿夏(情人),阿夏生了孩子也不属于男方,而是放在阿夏的家里。
这时,几个男记者马上提问:“这日子太幸福了,我可以加入摩梭族吗?”
她马上回答说,“当地习俗只跟族内的男子走婚,你们这辈子应该不可以了。”
这时现场传来一阵哀叹。
娜姆很健谈,不断地向大家讲述摩梭族的文化,摩梭人在十二三岁就举行一生中最大的节日——成丁礼,行过成丁礼以后,无论男孩女孩都可以自由恋爱与走婚,所以走婚对成年人的娜姆来说,是天然的事儿。
娜姆走过那么多地方,遇到那么多事情,许多人都会嗤之以鼻,但是他们却不明白,有故事的女人其实更美丽,而内外结合的她发生这些故事,显得既神秘又现代。
娜姆曾经说过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我出生的地方就是这样艰苦,条件就是这样有限,人家都说,儿不嫌母丑,而额无论在心灵上、情感上又是那么舍不得这块生我、养我的土地!在出生地为自己故乡建起这么一座房子是我对故土的一片孝心。人都说衣锦不还乡,等于走夜路,人是不可能完全回故乡,但我却把我的这份对故乡的爱一半留在了故乡,一半装在了我这个吉普赛女人的心里,无论我游走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心里永远装着的都是故乡。”
她喜欢打扮,衣柜里满是裘皮、制服、晚装、短裙,有嬉皮士的衣服,也有皮亚式的衣服,有波西米亚式的衣服,也有印度式的衣服,有中装,有DNG,也有路边摊的衣服,就像她的生活一样。
这个生命属于她自己的,所以她要健康地、善良地、性感地过好每一天。
采访完毕后,我走到她的面前,说,“咱俩合个影吧。”
我很不好意思,跟娜姆保持了20厘米的距离,但是,在快门响动前的一瞬间,她朝着我靠了过来,还搂住了我的肩膀,我也顺手抱住了她的腰,这时闪光灯亮了起来。
娜姆走了以后,我心里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去泸沽湖和丽江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