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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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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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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连载

第七章 高人引路

他们一边走着一边聊,周军的音色并不好听,带了很重的方言。但说话还不算庸俗,清明勉强和他谈得来。正说到兴头上,却见他突然一副惊愕的表情,清明不禁有些奇怪,只听他道:“我们好像走错路了吧!这里实在陌生,应该是另一条。”他用疑问的眼神望着清明。

清明道:“我对这城市一点也不熟悉。你刚走过,总还有些印象吧!”

周军不禁皱容道:“我刚才来得匆忙,也未在意。这边街道我一向不来的,所以摸不着头脑。”他又带着清明向回走。一直走到一个三岔路口了,“这个地方我记得,只是不知道应往哪条道上走。”

清明道:“我们刚刚是从左边街道来的,那就往右边街道去吧。”他们便顺着那条街道向前走。走了有很长一段路了,却听周军又大声叫起来,“不对,还是我们刚才走的那条路才对。”

清明不禁怔住,真有些哭笑不得了。虽然心里确实有些不快,却也没办法。遇到这种事,即使别人是有心戏弄你,你也只有认了,默默地咽在心里。一个人冲动到不分青红皂白地责怪别人,想必是很可怕的。看他一副慌张的表情,也不像是有意的,暂且将闷气积在心里,“你这次没有记错吧?”

周军很抱歉地一笑,“应该没有错。我凭直觉判断,应该朝另一个方向走。”

他们又只有回头,周军一直在前面很热心地带路。但他确实连自己走过的路都搞不清,方向都辨不明白,定是个没有多大能耐的人。清明在心里这样想着,便有些看不起他,至少他自己是不会闹出这种笑话的。他跟在周军身后,只是不说话。

周军自然想挽回这点过失,极力向街道四周望,想搜寻到一点熟悉的东西。他突然看到道旁一幢“信合大厦”,不由立刻高兴起来,欣然道:“对了,就是这里,我还记得这栋楼房。”他等着清明赶上同他走在一起了,又安慰他道:“前面很快就到的。”

清明也松了一口气,“天幸,我们总算没有流浪街头。”

“怎么会呢?”周军道:“走路就好比转陀螺,直等到把人转得迷糊了,说不定最终还是在原路上。”

“你这个比喻好。”清明道:“现在的人走在城市里,到处都是路,一样的灯红酒绿,一样的车辆,就好像进了迷宫,直把你转到眼花缭乱了,分不清哪里是来的路,哪里是去的路。”

周军笑道:“人难免都会迷失的嘛,只要还足够清醒,终究会找到他的出路的。”

清明见他那副得意的神情,显然是不为刚才的过失感到自责的,便在心里冷笑了一声,道:“是啊,‘大智若愚’嘛!”

周军满以为是在夸他,便越是缠着他和他谈个不停,也不管清明是否听得下去。

他们顺着街道一直向前走,过了一座大桥,早望见“蓝岛商业会所”的招牌了。用铁架悬空支在高楼顶端,从下面向上望,每一个字大得好像一只神鸟振翅在天上飞。会所的门并不显得很气派,一张红地毯沿着梯级铺到玻璃门口,两名穿着大红的小姐各站在一边,脸上挂着一副安闲无奈的笑。他们从一个花坛绕过去,看到通向大门的过道两边停了不少轿车,各式各样的都有。两名小姐看到他们走近,强打起精神,将腰杆挺得笔直,露出热情的笑,身子一躬,齐声道:“欢迎光临!”

周军向她们一挤眼,笑了笑,进去了。清明跟在后面,不经意地向里走。通向里面的过道内亮着五色昏黄的灯,两旁墙壁上涂满了奇奇怪怪的画,像山不是山,像雾不是雾,缥缥缈缈的。偶尔看到一个人的上半身裸露在外面,下身拖着一截蛇尾,张牙舞爪的,一张脸狰狞可怖。也有看上去温柔一点的,显出一种母性的慈爱,但若看久了,就会发现她的笑不怀好意,很阴险,脸上泛着一股紫气,显得诡异异常。还有蛇头人身的,头望得很高,正吐着毒须,乳房干瘪地耷在胸膛上,两条腿盘坐在地上……过道两旁放满了塑胶盆景,遮住了壁画的下半部分。踏在脚下的一张玻璃隔板,下面又是一道空间,铺上了细碎石子,偶尔有一只瓷塑的小狗蹲在那儿,摆出各种各样的造型,直看得人心惶惶,分不清哪里是人类的世界,哪里是画中的世界。清明只感到头晕目眩,身体悬空,好像这些怪物都在他身后高声叫喊,趁机向他袭来,他的神经在极度紧张,全身上下每个毛孔都在收缩,体内渗出的热汗沾在他的皮肤上,被冷风一吹,凉飕飕的。他不禁加快了脚步,同周军走在一起。

走廊尽头,有一扇月牙形的门,从门口进去,便是宽阔的大厅。大厅四周立了不少木柜橱窗,里面放着各式各样的香槟和成年老窖。瓶身也是五花八门,有制成一个铜鼎模样,有制成不倒翁模样,还有像葫芦一样的,或直立,或倾斜地放在那儿。旁边放着精美的包装盒,贴着商标,并用牌子打出了价格。清明伸长脖子仔细看了看,不禁咋舌。大厅中央摆着沙发和桌子,也有塑胶盆景作装饰,叶子被音乐震得不停颤抖。他们对面便是柜台,有一名中年妇人坐在里面,正埋着头做什么,只能看到她的头。她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向他们看了一眼,随即做出一个微笑,便又去做她自己的事情。

绕过柜台向里走,便是向上的楼梯,一名服务员正等在楼梯口,向他们打过问讯后,便引他们上楼。他们在二楼一家门口停住,服务员按了按电铃,不一会儿便有人开门。那人一副学生打扮,穿着也不是很讲究,上身是层次分明的三层:最里面贴身一件老式衬衫,套着一件短袖灰色毛衣,外加一件黑色茄克。衬衣显然是束在裤腰里的,本来是白色,看上去却显得很灰暗,可能是洗得太多的缘故。下身是黑色的西装裤,裤管呈圆锥形地向下收缩,直塞到鞋口里。脚上一双皮鞋早穿得变了形,稍一行走,中间就会产生褶皱,出现很多条裂纹,乍一看去,好像爬满了蚯蚓,但他却显得很和善,毫不掩饰地对他们笑。他的嘴很大,一张开,上嘴皮向上翻起,有将整张脸都遮掩的趋势。他一说话,额头上就会出现一条一条的皱纹,显得很催老,但他明显看去不过二十岁。他将清明和周军让至里面,再将门轻轻掩上,笑着道:“好了,大家正等着你们呢。”

周军也不理他,迈着大步向里走,清明走在他前面,看他近了,扭过头问他:“都到齐了吧?”

他见清明问,又露出他那惯常的笑,脸上的肉立刻一块一块的,好像裂开了要向下脱落,“都到了,正准备开始会议呢。”

他们先走进会议室,看到有十多人正围着一张桌子坐着。桌子呈环形椭圆,中央空出来一块,桌面都用红漆染得铮亮,上面放了烟灰缸和水果瓜子之类。其中有一位中年人,用两根指头夹着一支烟,一边吸着一边和人交谈,烟雾就在他周围弥漫成一片,不时将手臂伸长靠在桌面上,用指头拔着烟灰。一见他们进来,都扭过头向他们微笑,脸上一副英雄重英雄,稳重老练的表情。那中年人立刻站起向清明走来,一边道:“你就是沈清明吧?来,让大家认识认识。”他伸出双手和清明握手。清明只感到有些受宠若惊,忙着应承,在他们指定的位置上坐下。

会桌凸出的两端各坐着一名中年人,正好能彼此遥望,便于遇到棘手问题时,互相使眼色。其中一位就坐在清明近旁,约莫三十岁年纪,留着平头,是刚和他握手的那位。另一位看上去有些苍老,头发已经花白,但仍然收拾得很气派,胡须刮得很干净,穿着高领黑色西服,打着领带,开始一直戴着墨镜,只是沉默着,并不与人搭话,还显出一种风流子弟的习性。后来做介绍时,他将眼镜脱下,面部很黝黑,想必是常年的户外工作者。一双眼睛因为有皮肤的对比,显得异常精明,不停地眨动着瞟人。

会议一开始,那位中年人首先做自我介绍,将自己这几十年的名份说了个一干二净,恨不能再多出几个头衔。他兴高采烈地说,脸上一副傲然自得的神情,可惜他也有说完的时候,又为那位老者做介绍,不禁神色顿变,一副心不在焉、麻木不仁的表情,脸上的笑也明显变得虚假。接着便是学生依次做自我介绍,清明是最后一个,这次他的情绪保持得还算稳定。因为有些紧张,中途很有几次提高了嗓音,其他人也都提着胆,用担忧的眼光看着他。他也总算意识到这种现象,看着众人的关切,不停地在心里做调整,一席话还算说得动听,其他人的一口气也总算吐了出来。

那位中年人叫方华,省作家协会会员,现供职于本市文联,也是大学中文系毕业,一条路走得比较平坦,所以看上去显得怡然自得。那位年长者叫李东升,是本市的知名记者,工作起来比较耐劳,整日早出晚归的,铸就了他现在的地位。其他在座的都是各个学校的学生,从中学到大学,各个阶段的都有。沈清明因为是代学校出席会议,又是一所重点大学的学生,所以便是众人追慕的对象,地位非同一般,能够避免掉被人小觑的危险。他当然也是目不旁视的,翘着二郎腿只是向对面看。他们要么留着平头,穿着一件很老式却不是很合身的西服;要么梳着中分,俨然一个小日本的形象;还有长得奇形怪状的,面目很黑,嘴角开至耳根,头发搭在鼻梁骨上,两洞鼻孔下看上去油光滑亮的,想必平时很少有干燥的时候。但他看上去也是够讨厌的,只顾仰着头,眼皮向上翻,用白眼带对着人,在座的学生也多不愿与他交谈。省作协的作家都是这般谦虚,平易近人,他又有什么了不起和神气的?

方华轻轻咳了两咳,开始今天的会议。于是道:“我们这次召集大家来,是市文联准备联合全市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举行一次文学采风活动……”下面立刻来了一阵欢呼声,大家喜形于色,交头接耳,显然是很欢迎这样的事的。

他笑着道:“我们搞这次活动,本打算向政府打报告的,但考虑到程序太烦琐,等批下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所以是一次自发性的活动。但这次活动的权威性是有保障的,有市作协、新闻出版局、市电台及多家杂志社共同参与筹划,活动内容也是丰富多采的。届时将请到一些名家搞讲座、开座谈会和签名活动,所以对真正爱好文学的人来说,定是大有裨益的。但考虑到经费问题,我们在一起也多次斟酌,需要收每一位参与者三十元活动费用。”

他说到这里,不由顿了顿,下面也静极了,都不愿赶这个前阵,点燃机关,只想着自己的心事。但这明显是不良的反应,他似乎早已料到,只作不理,继续道:“当然,这次活动纯属自愿,有这方面兴趣的欢迎参加。我们收这笔费用,自然‘羊毛出在羊身上’,都消费在大家身上的。租会场、请名人讲座、办证件、购门票,还有伙食,大家想想,这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们已是尽力在为你们省了。”他在说话间,眼睛不经意地瞟向李东升,李东升轻轻地神秘地一笑,表示赞许他的言谈,还不致于露出破绽。他们互相传递眼神后,又恢复到惯常的神态。这所有细微的动作,都只是在一瞬间发生,极不容易被人察觉,但清明和方华坐得最近,又斜对着李东升,没什么事做便只往别人脸上瞧,所以尽被他瞧在眼里。他猜想方华和李东升定是一对好搭档,而且精明极了,却不知这正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学生中立刻有了反应,都三三两两地将头凑在一起议论。方华看着他们,脸上挂着微笑,显得更自信了,只等着他们讨论的结果。一位学生道:“说到交钱的事,的确不好办。再说了,学生也不是很有钱。”方华点头道:“的确是这样,我们也是早为大家想到了这一点的,所以并不是漫天要价。你想,搞这次活动,除开刚才我说过的开销外,还要包车,给请来的名人安排酒席,我们还要贴上一大笔呢。收你们这点费用已是很少的了。”

他见学生们已没了多大意见,都有些理解了,便用力吸一口烟,烟火顿时亮得像一盏明灯,看要烧到手指了,便将烟嘴按在烟灰缸里,烟雾顿时断了线,很快就消散了。他又接着道:“我其实是理解大家的想法的,但我们并非商业性机构,是要从中获利。我们组织这次活动,也算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部分,希望扶植更多更优秀的文艺新人。如果大家理解了,能够将这道理解释给同学听,要搞这次活动,其实也就是很容易的事了。”

他将这话已经说到绝处了,好像只要他们不从中作梗,事情是能够办好的。他们当然也是不愿做这个眼中钉、肉中刺,死心眼不活套的一份子。其实他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一切自愿,有兴趣的学生自然是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的。他们这样想着,便都点头应允。方华见时机已到,便叫周军将早已准备好的材料分发给大家,上面是对这次活动的初步安排,征求大家的意见。学生们大略看了一下,又问了一些细节上的问题,便算完事。

会议结束前,大家又向方华请教了一些写作上的问题,他也是乐意和大家聊在一起的。遇上这种机会,他们都不愿错过,甚至捧着笔记本纷纷要他的签名。李东升坐在一旁,看着别人走红,自己孤零零地坐着,心里想必是不好受的。只见他又将墨镜戴上,遮住了面部的表情,让人无从捉摸。但他自知文人一向是看不起新闻工作者的,有作家的地方当然就没了他们风光的机会,只是默默坐着。最后他做了一个总结性的讲话,内容极平淡无味,音色也是引不起大家兴趣的,但同学们看他年事已高,也都投以尊敬,细心地听下去,最后还不忘添上一个热烈的鼓掌。

方华道:“看大家谈得这么开心,我早为大家安排了晚宴,就一起吃顿饭吧。”他首先站起,在前面带路,向餐间走去。学生们大多是没有异议的,都陆续站起跟在他身后,围着餐桌坐下。

按了电铃,不一会儿便有服务生上菜,菜是他先前就点好的。首先端上来的是一个气锅鸡,蓝色火焰烧在锅底,上面热气腾腾地将肉炖得金黄,一看便勾起了人的食欲,只得吮着唾液往肚里吞。接着又端上来大豆炖猪腿、红烧鱼、爆炒鳝鱼、凉拌牛肉等其它各样小炒,足足摆了一大桌。服务生又抬来一箱啤酒,在每位学生面前放上一瓶。方华和李东升另开了一瓶“泸州老窖”,两人轮着斟。一边道:“大家都不要客气了,随便吃,我在做学生时也是比较馋的。不过现在我是衣食无忧了,哈哈……”他在得意地笑。

学生们巴不得听到他这句话,本来有些饿了,又不好意思带头,看着美味咽口水,实在难受。周军首先将筷子伸出,“来来来,大家一起吃吧。”十几双筷子便同时伸出,都瞄准在一只碗里。等所有筷子收回,那只碗已基本空了,只还不致于立刻立地而起,凭空旋上几圈。他们吃得都挺开心的,都不愿说话,只是埋着头一个劲地吃,像在比赛争第一,将菜不停地往自己嘴里送,生怕夹少了一块,面前只有筷子和勺舀汤时不停地晃来晃去。方华和李东升也不觉得奇怪,不跟他们搅在一起,他们是以前辈和成功者的形象面向大家的,总得持有一定的风度。两人本是挨着坐着,都侧了身,你一杯我一杯地相互劝着,不向席上看一眼,他们是眼不见为净。

吃一会儿菜,喝一会儿酒,也有觉得有些饱的,便将筷子放下,和周围的人聊起交情来。周军挨坐在清明左侧,他见众人都停止了动作,自己也不好意思一个人卖力挥舞的,只有顿住和大家聊几句。但他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偶尔在说话间,又不经意地夹上一筷子,一副润嘴的姿态,好像他的嘴一离了食物就有失水的危险,连话都不能说了。有一盘红烧回锅肉,摆在他对面,中间隔了很多盘子,他坐着是很难够到的。经过刚才一阵混乱,盘子也基本空了,只有粘糊糊的一层黄油巴在上面,浸着仅剩下的一块肥肉。在座的很多都不经意地用垂涎的眼神看了它几眼,但最终不好意思下手,不愿背这个贪吃的名。说得难听一点,是从娘胎出来就没有吃过这东西,所以馋得这样。依常理推,这块肉是能幸免于难了,但生活中总会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不然,一名厨师稍不细心,分得不均,那剩菜剩饭就太多了。周军也是一边和人说着话一边盯着它,虽觉得自己的想法有点不妥,但又害怕会被别人夹去,眼神里的那种欲望和恐慌,是不能用言语形容的了。最后他实在有些忍不住了,铁了心,看准时机,很自然将这块肉吃到嘴里。他的腰杆一伸,臀部便离开座椅,身子斜靠在桌面上,手臂加上一截筷子尽量向前伸,总算跨过大半个桌面,将这块肉夹住放到了自己碗里。当时其他同学虽是无心却又有意地盯了他几眼,心里那种佩服和失落是不用说的了。偏偏这块肉又夹了骨头,周军便用两只筷子将它按在饭碗里,用牙齿咬住一边用力撕扯,直弄了个米粒四溅,还不见罢休,愈是让其他人看的心痛,只恨的牙痒痒。看他那副蓬头垢面的模样,哪里是嘴馋,分明前辈子是个乞丐,从未吃饱过,这辈子是索口食来了。

学生聊天,大多是没有主题的,不过随便谈谈。开始是问对方的姓名、籍贯,如果遇上老乡,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就更值得欣喜了。接着说到各自的学校,谈理想,生活中的琐事,实在没什么说了,也有凑在一起讲笑话的。方华和李东升喝了一会儿酒,吃几口菜,见他们玩得热闹,也不禁答话道:“有什么好事,不妨说出来大家一起听啊。”便有学生道:“方老师,你是前辈,我们都得仰仗你,就请你谈谈你的作家路吧。”他的这个提议大家都极力赞同。方华无从推辞,只得笑道:“你们是太客气了,其实搞文学虽说靠天赋,多半还是靠自己的。我记得那时我为了省下钱投稿,经常是连早餐都不吃的。几年大学读完,我发表的文章已超过三十篇了。”学生们都不禁咋舌,三十篇文章虽算不上多,但要真正发表一篇文章还是很不容易的,有这方面追求的人自然明白。其中有学生感慨:“我以前也经常写些东西投稿的,但总不见音讯,都让我没有信心了。”方华道:“投稿也是一门学问,比如什么样的稿件投什么样的杂志,都是很有讲究的。你以后投稿时不妨先翻一下这种杂志,看它分了哪些版块,需要什么样风格的文章了再投,千万盲目不得。我那儿有一本《全国各大报刊杂志投稿大全》,上面的投稿地址非常详细,你们若有兴趣,有时间了拿去复印一些,投稿时参考参考,是很便利的,免得乱投稿,说不定稿件很好却不是他们想要的,反而打击了自信心。人没了信心就什么事都做不好了。还要注意的是,投稿也是一项漫长的工作,从稿件发出到处理稿件,中间的时间可能很长,往往等上几个月也是很正常的。所以千万不可急躁,总要耐心等一下的。”

先前给清明开门的那位学生坐在方华近旁,他叫汪士诚,也发表过一些短诗。听他说,便摆出一副老练的样子,接道:“是啊,我以前发表文章时,将人等得失去了信心,完全淡忘了,却在某个时候突然收到一份采稿通知书,弄得我一时傻住了,还以为是别人搞错了呢,想了老半天才想起。”方华笑道:“若要图快,报纸要比杂志快多了。我以前办过杂志,现在的半月刊已算最快的了,还有月刊,双月刊,季刊,报纸却有一天一份的。李编是搞日报的,他比我清楚多了。”他看着李东升,李东升也向他点头微笑。

那位“怪兄”听到此,张开他那张漆黑的大口,露出了大颗大颗白森森的牙齿,躬身站起,将酒杯举至方华和李东升面前,嘻笑着道:“你们都是前辈,我今天借花献佛,敬二位前辈一杯,只不知我是否够得上资格。”方华和李东升都不禁笑了,是很畅快很舒心的笑,他们知道在小孩子眼里,他们总是了不起的。他们曾经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方华道:“我觉得你这个人挺有意思的,够爽快,来来,我们一起喝。”他说着便一饮而尽,“怪兄”也跟着喝下,脸上兀自挂着笑,看他那副德行,只会让人感到恶心。

方华又接着道:“其实告诉大家,现在这个社会虽说报刊杂志社林立,各种各样的刊物都有,但一般人要想发表一篇作品还是很难的。现在看什么?要么你很有名,要么你很有钱。有关系的人什么事都容易。文艺界一直流行一个‘惟亲’原理,只有名和钱才是他们的亲友,其他都只是靠边站,不足以过他们的眼。一篇文学作品,写得可能并不怎么样,但别人有关系,或者给他们拿一点钱,照样能发表。”

这些话引起了清明的兴趣,他道:“现在中国的文坛也是一片衰败的景象,尽被这些杂志社和所谓的文艺新人搞得乌烟瘴气。为了让书畅销,甚至不惜改了老本行,做起小买卖来了,把分明的一场吵闹冠以‘某某之争’,堂而皇之地刊登在书面上,惟恐天下不乱。那些所谓的青春小说,校园小说,全是些没价值的东西,却被人捧得火热。真正的好作品反被人抛在一边,这是一种不好的现象。”

他的话可说打倒了一大片,学生们都知道他说的“某某之争”是指的什么。可能他们也曾有意参与这件事,或者他们正在追求写的就是他说的这类作品,显然都持有各自的意见,但又不敢枉下评论,只不做声。方华看着他,想着他说的话,谅解似地一笑,扮作一个调停者的身份,有意将话题支开。问道:“你近段时间有写什么东西没有?”清明道:“除开周末,我几乎天天都有课,能静下心来写东西的时间太少了。这几天我正在搞《金瓶梅》研究,刚有了个开始,写了一点点。”方华“嗯”了一声。点头道:“不错,能写点文学评论的确是很好的,只是我一直专注在写小说上,所以评论写的少。其实写评论可以提高一个人对文学的思辨能力的。”清明道:“我是一个不入流的,也只是能站在侧面喊口号,其实细节内容上是一点也不敢涉及,生怕搞错了招人耻笑。我是觉得《金瓶梅》这本书写得确实经典,却不被多数人很好地认识,而且关于这方面的书也太少了,所以有些为它抱不平,有冲动说点自己的想法,相当于读后感什么的。”方华道:“严格地说,评论其实并不是那么好写的。首先要专业知识掌握得牢,涉及的知识面广,还要有一定的思辨能力,真正具有学者的风范,不能凭空想当然。但若放开了说,又是怎么写都行的,只要不是错误的信息。我对现在的一些评论家颇有看法,尤其是搞文学批评的,他们一个劲地在鸡蛋里挑骨头,这里也没理那里也不合逻辑,其实自己从未写过小说,也不会写小说,根本没有个体会,却大肆妄加评论,还自诩为权威,不能不说可恨。”

清明听着他的话,道:“我以前看过一本书,是一个名叫王怜花的写的《古今兵器谱》,针对金庸和古龙的小说,评论得很有意思,我看了很受启发。”方华抱歉地一笑,“你说的书我没有看过,因为我从不看武侠小说。”他说完便哈哈地大笑几声,好像不看武侠就表示了他有水平似的。清明本还想争辩说:“武侠也是能够写出人性的,正统文学的主题也可以在武侠小说中得到体现。它只是文学表现的一种形式,写的内容并没有什么限制,只是看你怎么写而已。”但看他一副道统的模样,是没有兴趣听他再说下去的,便罢了。

只见他先为李东升斟了一杯酒,再为自己倒满一杯,举至桌面上,笑道:“来来来,同学们,我们也是第一次在一起喝酒,这一杯我敬大家。关于活动的事下去就全拜托大家了。”说完先一饮而尽,学生们也纷纷举起酒杯,跟着喝下,他道:“其实不论在什么样的学校,热爱文学的人总是最多的。我当年读大学时,在学校文学社任社长,带领他们做宣传,创刊物,全校将近一半的学生都被我们给吸引了过来,那规模是相当大的。文学这个东西,说好搞又好搞,关键是看你能否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学生们一边听他说一边也相互敬酒,也有向方华和李东升敬酒的,说的无非是敬仰栽培之类的话,他们总是很客气地接下。一名学生正与李东升聊上,知道他是报社的,只听他道:“我们日报上有一版文艺副刊,可以刊登文学作品的。”便有学生问:“我们写的东西也可以用吗?”“当然”。他道:“我们是尽量为你们提供一个平台,让你们有施展才华的机会,有好东西尽管拿来。”他一副大度的样子,好像有了他担保,他们的作品总是很容易发表的。他的回答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周军挨着他坐着,凑近着道:“李主编,我记下你的手机号码吧。”他拿出手机,手指放在键盘上,抬起头看着李东升,只等着他一开口,便准备着记了。李东升不禁笑了一下,他是真正感到文学的魅力了,他此刻也是接近虚荣的,便点了点头,道:“你将你的笔记本拿来吧。”周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又补充道:“我要在你的本子上留下笔迹。”周军顿时醒悟,“哦”了一声,忙拿来笔记本打开放在他面前。只见他很从容地写上自己的名字,龙飞凤舞,果然有艺术家的风范,后面附上自己的手机号码。其他学生也纷纷拿来自己的东西叫他签名,他一时被困在其中,真有些忙不过来,但他黝黑的脸上却泛出了光彩,可见是够风光的。

他们都吃饱喝足了,碗盘也大多见了底,桌面上一片狼藉,餐巾纸塞得到处都是,学生们都坐着闲聊,继续他们不着边际的谈话。方华斜靠在椅背上,拿着牙签剔牙缝,不时地翻着眼皮瞟人。待他剔得舒服了,将口水吐在痰盂里,又喝了一口茶,漱漱口,脸庞两边交替着一股一股的,像青蛙的肚腩,还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接着便像洪水决堤似地从他嘴里涌出来。他若有所思地道:“你们都很年轻,有的是时间,慢慢来,既然有这份爱好,就时常写些东西,投投稿,尽量多发表一些。文学这个东西与其它不同,名和才是一起的,你真正有名了,就表示你这人才华果真了得。像我们这个阶段,就不能只强调数量了,要的是质量,最起码要能在省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

学生们听着他说都触动很大,好像有根毛毛虫似的,骚得心口痒痒,一股热烈的气流在胸口横冲直撞,憋得人难受。方华说话间,不经意地拿起酒杯倒酒喝,在手里抖了半天,不禁“咦”了一声,原来瓶已干了,他只有很失望地放下。周军道:“看你这么喜欢喝酒,在你生日时我送你一瓶五粮液吧。我家里就放了几瓶,是我爸的朋友送他的,正宗的。”方华故作难为情地一笑,用手拍着后脑勺道:“别说,你不提我还忘了,我的生日好像真快了。”他掰着指头算了一下,“好像就是这个月的十八号。”

他们正聊着,突然清明的手机响了,是凤琴打来的。他抱歉地一笑,向他们招呼一下,便到外面去接电话。她也没什么事,就是闲着无聊,问问他在哪里,既然他有事忙,也就算了。他正推门进去,只见所有的人都准备着起身向外走。方华站在他们中间,和他们一一握手道别,一边道:“好吧,你们要走,我也不留你们玩了,活动的事就拜托大家了。”学生们都欢喜地笑着,说一定尽力。他们又同李东升道别后,都一起下了楼。

街上早已灯火通明,人流和车辆川流不息地过,让人立刻感到了一种弦绷似的紧张,这就是现代人的生活。学生们都认准自己的路,或步行,或坐车先去了。清明一个人走在街上,他的心情多么舒畅,城市的灯火是多么辉煌,这正是适宜步行的时候呢!周军从后面赶上他道:“我们一起走吧,我正好要到前面办点事。”清明对这个不速之客虽不表示欢迎,却也不反感,只微微点了点头。周军道:“你知道回去的路吧?”清明道:“应该还行。即使迷了路,我瞎撞也能走回去的,只是多花一点时间而已。”周军笑了一下,道:“你发表过不少文章吧?”清明道:“发表了一些,不过不多,现在我正在搞签约作者,门路稍微广了些。”周军道:“是啊,看来我得多向你学习了。”清明笑了一下,“怎么这么说?应该互相学习才对。”周军把手拍到了清明肩膀上,友善地道:“你这个朋友够意思,我愿意结交。”没有人愿意拒绝别人的善意的,清明向他会心地一笑。

走到一个岔路口,周军道:“我姑姑家就在这附近,我得去一下,我们就此别过了。”清明道:“好的,那以后再见吧!”他们都挥手道别。周军转进一个巷口,背影很快在光影里模糊了。清明有意放大嗓音咳嗽几声,表示让自己清醒清醒,迈开步子继续向前走。没有人说话,一个人沉默时,心里又特别激动,那想的事就比较多了。他先想到方华和他热情握手时的场景,再想到宴会的排场,继而又思念起他在饭桌上说过的话。他始终觉得这些话说得没什么不恰当的,虽然他也看到了当时的反应,但他说这些话却是秉着一个文人的良知。就这一点,他也是与众不同,够得上别人刮目相看。尤其是方华和李东升,他感到他们也是特别优待他的。越想着,他愈是觉得得意,只感到脸上发热。不禁用手摸了摸,果然热得厉害,而且皮肤像蒸过的一样,他认为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也是他的光彩,被人看着想必也是很有魅力的。得意的笑便很快在脸上溢开了。其实他没有想到,他这种变化都是酒精的作用,本来喝了一点酒,在外吹了冷风,再加上自己过度兴奋,心脏跳动快,所以催化得更猛烈了。不然,这一点酒也确实不被他放在眼里的。

走了一会儿路,他开始感到腿有些发软,胸口憋得慌,呼吸越来越困难,甚至需要靠嘴来补充氧气。他渐渐慢下来,大口大口地喘气,呼吸声清晰可闻,听着好像是牛喉里发出的一样。嘴里也干得慌,一口唾液粘在喉间,上不上下不下的。他不由停下来,用力咳了几咳,只感到嗓子火辣辣地疼,便奔到附近一家副食店里,买了一瓶矿泉水。水是太甘甜了,他的腿还没走出店门,一瓶水就已经见了底。他有些惊疑地将嘴松开,只盯住瓶子瞧,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感到心里畅快多了。他将瓶子抛在空中,用脚背瞄准道旁一个垃圾桶,然后一脚踢去。因为用力过猛,瓶子撞在口沿又反弹到另一个方向,他不由惋惜似地叹了口气,把踢出的那只脚在地上跺了一下。路上的行人先是被他踢来的瓶子一惊,继而望见他,知道他就是捣鬼的班头,本来心里有气,但见他那副模样,又害怕靠近他。谁知道他是不是正常人?都躲着走开。

清明感到自己发迹的日子就快到了。至少他已算是文人群中的一份子,是见过场面的,比不得以前,沽名钓誉,别人也显然不服他。现在不同了,他是从场面中过来的人,就凭这,他也比别人高贵,有地位。这样想着,他的心脏又怦怦地跳起来,感到这种美妙是无与伦比的。他恨不能同全世界的人分享他这种快乐。继而他想到了凤琴和文君,只有她们俩才是他的心腹,只有她们俩才会将他的幸福当作她们自己的幸福。但凤琴太有城府了,她或许是不喜欢他这种轻薄的举动的。换句话说,她不能让他的虚荣得到满足,可能反而使他懊恼。他现在是不需要这种的,即使他理应得到提醒,他也不愿意听到,他知道自己是有分寸的。他摇了摇头,立即将她否决了,他不愿意尝试冒这个险。还是文君吧,她理应是善解人意的,他感到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也每每是妙不可言的。就像小孩子背着父母偷吃糖果,又偷到了嘴时的那种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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