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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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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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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连载

第一十四章 住宿

大城市里的夜市是非常奢华美丽的。从乡村里来的人,白天能看到高楼大厦,看到小车似流水般穿梭,看到各式各样的豪华商品和分外气派的生意人,但要见识到城市里什么是灯红酒绿、狂歌醉舞的生活,便非要等到晚上不可了。乡村的夜晚格外寂静,城市里的夜晚却是极其活跃生机的。有彻夜闪烁的霓虹灯,有能传到几里远处的歌舞声和欢笑声,还有摆满了长街的烧烤店和小吃店。在夜里,人们都亮出了本性,换上了另一副面孔,他们不用再顾忌白日的身份,也不用再思想当前的烦恼,各人做着各自的事,消耗着金钱,也消耗着生命。所以有人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大城市里,人们在夜晚的消费绝不比白日少。

凤琴听清明说,显得迟疑了一下,笑道:“好啊,既然你是大款,愿意破费,我也就不客气了。”

清明也笑开了,拉着凤琴的手。旁边烧烤的香味和一股股浓烟向他们飘来,又是喷香又是呛鼻,弄得行人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又想贪婪地张大毛孔畅快地呼吸,又不得不顾忌浓烟会将肺给熏黑了。烤肉串的人站了一大串。有烤羊肉的,有烤猪肉的,还有驴肉,他们先将切好的一块块腥红的生肉串在一根细铁丝上,拿在炙红的炭火上烤,烤得肉“吡哩啪啦”地响,里面的油也煎了出来,滴在炭火上,烟更浓,但浓烟味却变香了。待肉变了颜色,外层开始糊了,便知道肉已熟透。这时人们都是毫不顾忌地拿在手里,将嘴张得很大,嘴皮尽力向上下翻,用牙齿咬住串上的一块肉,再用力一拉,一块肉便落在了嘴里。他们放心地嚼,满口里都是油,将油汁吸尽后,再将最后已嚼细了的肉沫吞下去。一串吃完,顺手扔掉铁丝,再继续第二串。烧烤的师傅大多穿着外族人的衣帽,操着外族人的口音,说些让人听不明白的话,可知他们不是汉族人。若是没有生意,他们一旦看见人过,便高声向行人叫卖,怪声怪气的。学生们有模仿得像的,平时为了取乐,也怪声怪气地“阿里巴巴羊肉串”地叫,弄得众人都狂笑不迭。

除了烧烤肉食的,也有将蔬菜穿在一根铁丝上烧烤的。不过,烧烤的速度毕竟太慢,炭火暗了,半天烤不熟。炭火太明了,又容易烤糊。所以,烧烤还是一件很细心的工作。若是烤得太少,就有些划不来。在这一方面,油炸食品又要占主导地位了。先将一锅油烧得滚烫,但有人选好生食品要炸的,便放在油锅里,将煤气开大。不一会儿,油水便浸在了食品里进行煎煮,颜色很快变了,用漏网勺舀起来,裹上佐料,香喷喷,脆黄的油炸食品便做成了。

这两类小吃都是可移动的。通常是一个小车形式,底部安有铁轮,可以推着走,所以叫卖方便,还可以躲税。烧烤的机器上方像一根圆木头,将上方和中心掏空,里面放着木炭,发红炭火,上面用一根根粗铁丝隔住,可以将需要烧烤的食物串放在上面。油炸食品的机器稍大一些,好像一个小型的敞篷车,油锅、食品及佐料都可以放在上面。吃惯了家里洁净的食物,偶尔来尝尝这些野味,也是一种乐趣。

除了这一类小吃,还有一种临时搭建起来的便利小吃摊。通常是中间一张桌子,周围放着几把椅子,由此组合着占了一大片,所以这种小吃摊在稍微空旷一点的地方较为普遍。但有人向椅子上一坐,便表示顾客来了,就会有服务生托着一个茶盘,送来茶水和一碟瓜子。也有人是走累了闲坐的,嗑一会儿瓜子,待休息好了,付一点小费便算完事。若是肚子饿了,就可以要面条,要砂锅,或是来一点卤肉,价钱也并不收得很高。所以人们一般出来玩,实在不想走了,多愿意在这些地方坐一会儿,既方便,又可以观赏风景。尤其是夏夜,人们睡不着,便三五成群地围坐着聊天,还可以感受到自然的凉风,既逍遥又自在。

清明拉着凤琴从人群里穿过,见座位大多被占了,只在靠角落的一个很阴暗的地方找了两个空位坐下。他招了半天手,才有服务生看到他们走过来。清明不由有些动气,对凤琴道:“若不是他们不是故意的,我才看不惯他们这种服务态度。真要奚落他们一顿才好。”

凤琴道:“你不要这样说,消消气。我看你是财大气粗,把威风架子都摆出来了。”一句话,说得清明顿时没了言语。

服务生上来,他们各点了一碗砂锅,砂锅很快就上来。他们一边吃着面,一边说些无聊的话。

这时,不远处有两桌上的人大骂起来。他们开始还是互相理论着骂,后来形势越来越恶劣,各方的人也都帮着骂起来,渐渐地便是摩拳擦肘,推着对方的膀子,指到了对方脸上。有先受不住,火气大的,便顺手抡起一把椅子向那人头上盖去。只听“咔嚓”一声响,塑料椅子碎了,撞得一堆碎片,被撞的那人也一时懵住了,急忙用双手抱住脑袋蹲了下去,鲜血从指缝里一股股渗出,染红了半边脸。周围的人都惊呆了,他们见自己的人受了伤,都纷纷抡起椅子,举起啤酒瓶子向对方扔去,有的还掏出了水果刀,冲上前只是乱刺。对方一伙人见他们动起手来,也都动手,但见他们来势有些凶狠,便边打着边跑,一直跑到了大街上,啤酒瓶子像雨点般乱飞,弄得街上的行人和车辆都不敢向前开了。

不知是谁报了警,一会儿便听到警车打着警报声向他们开来。他们知道来了警察,也着了慌,便各顾着四处逃散了。待警车开到,将警报关掉,他们已早不见了人影。几名警察同志缓缓地下车,将军装束了束,帽沿向下压了压,向周围的人打听了些情况,又向那家小吃摊里的一位服务员询问了几句,叫人做好记录,又驾着车开大警报声“吡啵吡啵”地风光去了。

发生这一变故时,清明和凤琴都惊呆了。他们眼看着,虽未波及到自己,人去远了,心脏还“嗵嗵”地跳个不停,半天说不出话来。半晌,凤琴深吸了一口气,问清明:“你很害怕吗?”

清明听她问,强打起精神,挤出一副倔傲的笑,“开玩笑,我像是被吓大的吗?”

凤琴看得出来他明显是言不由衷,也不理他,放低声音凑在他耳旁道:“你看刚才那些人,明显都是社会上的。那些警察故意拖延时间,放大警报,就是要他们早些逃跑。现在红白两道的勾结可严重了。”

清明初时还有些不敢相信,他们勾结总不敢到如此张目大胆的程度的。但反过来一想,不禁眼睛一亮,道:“是啊,我一个叔叔给我讲过这么一件事。他说他一次打工回家,在火车站,他一个同乡的钱包被一个小偷偷走了,他们又正好察觉。那个小偷刚走了几步,见被发现,便飞快地向前跑,人群里自有接应他的,而且他地势熟悉,几拐几拐就不见了。他们便向附近一位巡警报案,心想他们总有能力抓到那个小偷的。这本来也是他看在眼里的事,别人报案了,他却仰着头,故作惊讶道:‘是吗?在哪里,在哪里呢?’只不动身,没有一点要帮忙的意思,简直损了警务人员的形象。后来据人说,亲眼看到有人向那位巡警分现金。才知道他们本是一路的。这年代,什么样的事没有?”

凤琴立刻显出一副惊恐的模样,“你不要说了,我越听越害怕。听说这个城市治安很不好的,万一被他们撞上了怎么办?”

清明见她真害怕了,便笑道:“怕什么,还有我这个三尺男儿呢。”

“就你这猴样。”凤琴“嘘”了一声道:“到时说不定比我还跑得快呢。”

他们都没有心思在这个是非之地多呆一会儿,聊天的兴致也没了,总感到心慌慌的,便吃完面结了帐都往回赶。夜风凉凉的,凤琴挽着清明的手臂,偶尔将头靠在他的肩头上。清明也感到自豪极了,仰着头挺着胸迈着悠闲的小步,并尝试着将双手塞在裤包里,模仿出一副成人的成熟。他们是太浪漫、太温馨了。他们有时聊几句,有时便沉默着,都静静的,谁都能看到他们脸上正洋溢着幸福的光辉。

走近学校门口了。现在已经太晚,宿舍都灭了灯,校园里已经昏黄的一片,学校大门也关了。守门的警卫人员料想没了学生入校,学生这时入校也是违了规,要受处罚的。所以已经脱了制服鞋子躺在床上看着电视,无聊地打发时间。如果现在有人叫他们开门,他们仗着职权所在,定是没好声气的。不仅说些难听的话,辱骂你一番,半天也不开门,直到你低三下四不住地哀求,他们觉得实在过意不去了才会放你进去。最难堪的是,他们还喜欢把事情闹大,惟恐天下不乱,直到第二天学校的领导都知道了才罢。有的学校还颁布了一些措施,比如说,宿管、楼管或是保卫科人员,抓到并举报有破坏公物者,或是在外闲荡夜不归宿者,实行奖赏。所以,这些基层实施者就更不愿放过这个机会,很多时候就更不用讲情面了,大可以说自己尽职尽责,对学生实行严管。

当然,这些措施对学生和学校来说有一定好处,但缺陷也肯定是存在的。这里要插一段,就是说对于清明,站在学校和大多数老师的立场上,他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学习也是一个人的兴趣,他可能在其它方面有了兴趣,所以在学习上就没了兴趣。从原则上来讲,一个人理应只是葆有一种兴趣的。多而杂,杂便会不精,其它方面可以涉猎,但毕竟只是选修课,不是专业课。就好比吃饭,正餐和零食总是要分开的。清明除了在文学上的兴趣,其它方面的兴趣他还真没有发现,虽然说他在兴趣上够讲原则,但并不是每一个讲原则的人都有成就的。好比清明,成就他谈不上,但以后呢?正因为信念还在,所以他还要继续努力下去。他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虽说考试成绩一直都还过得去,但就是从未真正学过,像这种情况老师也没办法。他中学时便有逃课的习惯,别人正规规矩矩地上着课,他要么在宿舍里睡大觉,要么就绕到某个能遮人眼目的地方翻围墙溜到校外去。他在校外做的事那就说不清了,要么闲荡,要么上网玩游戏,或是找几个不三不四的朋友到处混。总之,你说他不务正业也好,是小混混也好,他没有不沾边的。但是,所谓“走多了夜路总会撞到鬼”,他挨的教训也肯定不少。有班上老师的,有宿管和保安人员的,也有学校领导的,基本上各个层面各个角落他都光顾过,什么样的场面他没见识过?

然而,像他这类人,也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那是他天大的冤屈啊!是在高中时,学生晚自习放学后多有点着蜡烛继续学习的。一次清明因为补作业,所以下楼迟了。他们教室在四楼,一楼下面住着楼管。清明感到四下无人静悄悄了方才意识到该下楼了,便灭了火往楼下走,却不想大门已经锁上了。清明刚走到门边,发现门上了锁,还不待叫人开门,那楼管可能听到有脚步声响,便立刻厉声问道:“谁藏在楼里干什么?”清明正待解释,那老头哪里听他的,只听他不停地冷笑,一副极不耐烦的模样。清明见他不信,也着急,争辩着说是自己做作业下来晚了,那老头愈是气极败坏,脸上的光越来越浓,那是他故作的凶光,也是他得意的显露。清明是怎么也解释不清了,到最后无技可施,方才意识到他是撞到了鬼判官,任你说得再多也没用,他自有他的一本帐,那才是实在的。但今天的事应该形容成是“对牛弹琴”才对,你说得再多,他听不进去,也理解不了,他只认为自己的理解才对。但他心里究竟是怎么个盘算,此时清明还看不出来。后来那老头觉得没必要向他说得太多了,也不愿再听他解释,仍然将门锁着,留给他一句话:“不行,这事我得报告给学校领导,你先在这儿呆着。”清明当时还在心里想:反正给他也说不清,正应该将学校领导叫来,至少他们讲理些。他哪里想到真正是祸事临头了。

不一会儿,那老头带着两位保卫科的科长来了。可想他的面子还不小,由科长亲自照顾。那楼管想必已向他们说了情况,所以,不用多说什么就将他带到了保卫科的办公室里,然后由他们亲自审理这事。清明在路上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他心里真是忐忑不安的,那老头必定使了手脚,有坑害忠良的意思。那真是一个可怕的幕后杀手。

原来是这样的,那栋教学楼里近两周经常发生一些怪事情。教室门上的锁子被撬,实验室的弹簧锁被弄坏,里面的化学药品很多被糟蹋,桌椅被镶在一起,可想是有人晚上在这里睡觉。有时还能在墙角处发现一泡屎或是有撒尿的痕迹。所以学校近段时间查得很紧,楼管的压力也很大,但一直没有线索,却不想清明正好撞到节骨眼上,真正让楼管松了一口气。学校领导也指名是清明干的,只是要他承认。清明知道这事背后还有这么一层重大干系,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怎么解释?没有人会相信他的话的。试想干了这么龌龊的事,谁还会承认?世上也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所以领导们觉得真是把他看到心眼里去了。天幸学校里还没有允许“严刑逼供”这一招,所以他不用再委屈一场,肚里装满了酸水,不用再吃皮肉之苦。不是他干的事他当然不能承认,任对方千般心计,万种诱惑,他也不改变自己的立场。所以领导后来也没法,先叫他写检讨书,再以“晚不归寝,不敬师长”两大罪状判了他个严重警告处分。

这事说出来清明真有倒不完的苦,但无论怎样,他也只有受了。所谓“胳膊拗不过大腿”,“官大一级压死人”。他还没有官呢,是被人全权掌控着。过了两天他看到那楼管站在办公楼前,正和人笑得欢呢。他那一口本已秃了的牙齿也换了一口新牙,正向人闪着洁白炫眼的光。想必他这次建了大功,学校给了他一笔不小的奖励,正自风光着呢。

有句话叫做“吃一堑长一智”。他经历的事情多了,对这一行的门路自然精通,知道怎样更稳妥地行事。面对现在这种情况,其实清明早已胸有成竹,大不了麻烦他们一下给他们求一个情买一包烟就算完事。他们闲时还不都是在社会上混?有些情面还是通的。只是他刻意安排的一切,自己再没有放弃的道理。所以反要装出一副良者的模样,显得有些为难地看着凤琴。

校门旁的警卫室里透出微弱的光,是电视荧光屏发出的,不时地变换着阴暗和色彩。周围都是静悄悄的,只有街道上偶尔驰过一辆小车发出一声尖锐的长鸣。凤琴想不到事情会这么糟,不禁有些焦躁起来,只是望着清明想办法,而清明这时也正无助地望着她。凤琴便有些生气地道:“你看你,一直要逛,逛得时间也忘了。现在怎么办?”

清明道:“谁知道大门关得这么早呢?离开中学校园久了,已经没有时间观念了。像大学里多好,再晚也有一条回校的路的。”

凤琴不耐烦听他的废话,便对他道:“你说怎么办?还是去叫门卫开门吧。”

清明道:“他们现在多半倒在床上睡觉。若要叫他们,恐怕要记我们名字,明天报到了学校里不好看。”

凤琴道:“是怕你不好看还是我不好看?现在晚上雾气这么重,我可不想蹲大街。”

清明沉思了一会儿,便问她:“我们翻门进去吧?”

凤琴决然道:“我才不。我没有你那么厉害,要翻你自己翻吧。”

清明见大家都实在没了主意,故显得一副愁容,“怎么办呢?看来真是一件麻烦事……”他突然眼睛一亮,向凤琴提议道:“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就随便找个旅馆住一下吧,明天早点回学校。”依他的意思,也只有将就着这么办了。

凤琴惊讶一阵,道:“我不去,我就蹲大街吧。”

清明见她固执的模样,笑着劝她道:“走吧,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晚上总得睡觉的,不然明天上课无精打采地怎么行……”

毕竟他们已是穷途末路,没有其它办法可想。凤琴也禁不住清明又是拉扯,又是搂抱地,最终只不知不觉地跟他走。她在清明身后,一切自有清明安排妥当。旅馆老板本要收摊了,深更半夜的,突然又有一男一女要租房,看那女子还带着羞涩,他们都是经手惯了的,哪有不知,也不用问要几间房了,直接问要什么房价的。清明当然不能随便要一间房将就着住一下的。虽然在旅馆里,也挑了一间价钱最高的。当对方问他是要单人间还是双人间时,他也识得大体,爽口地说双人间,就是一间房里有两张床,两人分开睡。他看了一眼凤琴,见她也正感激地看着他。一男一女在同一间房里还要分开睡,而且都很年轻,那旅馆老板也不觉得奇怪,只是淡淡地似乎不怀好意地笑着。他是知道现在这些年轻人的的手段和伎俩的,开好发票后便带他们到房间去。

这时凤琴更是紧紧地攥着清明的手。清明也爱护似地拥着她,他们好像真到了患难与共的境地了。房间还不错,有漆得油亮的组合木柜,放着一台彩色电视机,有风扇,还有床头座灯,室内还有一间浴室,冷暖水都供应。这一切都是公共的,包括唯一的一扇窗户,包括室内的地板和空间,惟有放着两张单人床很不合称。一张摆放在这个角落,一张摆放在那个角落,中间隔开一条道。室内的气氛也是极其协调和温馨的。深紫色的窗帘,橙黄色的被套和红色的毛毯,灯管正发着昏黄的光。他们进屋后憋住一口气半天也没回过来。一会儿服务员送来一壶开水,叮嘱了几句便去了。清明将门关好,脱了外套便躺在床上,凤琴也一声不吭地坐到另一张床上去了。床帐都还算干净,是刚洗过的,还有肥皂和洗衣粉的味道,这样他们也感到安慰,可以放心地睡。

但他们怎能很快就睡得着。又起来用旅馆的一次性牙刷刷了个牙,洗了个脸,冲了脚再回到床上。清明要关灯,凤琴不许,说关了灯黑黑的害怕,真不知道她是怕清明还是怕其它什么。清明也只有罢了,任它亮着,但光亮却是让他产生畏惧的东西,他只说刺眼,反用被子捂着自己的脑袋,也不觉得憋气。两人都是静静的,不说一句话,平时的话题和兴趣好像都不见了。现在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他们各自想着心事,但彼此都是心领神会的。清明知道凤琴在等着他,他可不是一个让人失望的人,最后总算来了勇气和凤琴挤到了一张床上去。灯灭了,凤琴也不拒绝,可想她现在已没有了害怕。寂静也打破,他们的话题又来了。

“你说,你今晚是不是故意拖延时间,让我们回不了校?”

“怎么会呢!你看我今天不是高兴,忘了时间吗?不然,谁愿意白白浪费了这几十元钱。”

“我看你是刚得了一笔财,没处花,所以就有了这些怪心思。难怪说男人一有钱就变坏,你就是最好的例子。”

“你这句话可把我说得无地自容,好像是我变坏了,还把你拖下水。”

“谁说不是?若不是你,我本来舒舒服服地在宿舍里躺着,现在正睡得香呢,怎么会受这种罪?你说这话,分明是不想负责任,这可让我委屈死了。”

“好了好了,都是我的错行了吧!只是一个男人要变坏,还得有女人附和呢。你看你现在将我挤得,都快掉地上了。”

凤琴便娇嗔地用手轻捶着清明的胸膛,口里不停地骂,只是不让,越是要将清明往床下挤。清明也不示弱,便伸手痒她,女孩子是没有不怕痒的,吃吃地笑个不停,被清明赶得节节败退,直到傍了墙壁才罢了。清明听着她娇喘似地骂,真是骨亦酥手也麻,甜到心眼里去了。他们这样闹了一夜,天亮了都不想起床,中午方才到学校去。指导老师一上午没见到人影,下午非得教训他们一顿不可。

他们一起吃了个中午饭,清明把手上的钱也用得差不多了。所以一笔钱若是来路不明或是让自己都感到意外,有些不能接受,那花得也通常比较快了。其实清明还是付出过劳动的,这本是他应得的,只是他从未尝试过这么蹊跷的事,这对他来说真是一种另类的赚钱方式,而这条途径恰又被他撞着了,所以他就有些欣喜过望,愿意破费让自己享受一下庆祝庆祝。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组织了这次采风活动,结识了不少文化界的名人,可说圆了他的夙愿,而且顺利得简直让人难以想象,叫他怎么不激动?所以这又是得意忘形了。人在高兴时做出的事很多都令人难以想象,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尤其是平时看得最重要的东西这时看得最淡,就是要找它泻火。所以人们多是在心情舒畅时发了慈悲,给人救助;也是在高兴时才会大为铺张地请客。从这个意义上说,花钱就是取决于一个人的心态,什么时候节省,什么时候破费,都是有一定的前提背景的。拿着令自己心虚或是不踏实的钱,哪还有省的理?只想着早点抛出去。若是自己辛苦得来或是一分分血汗攒出来的,肯定得异常珍视,一分一毛都是理好藏在保险柜里。所以有些钱花得快,有些钱花得慢。不顺心的钱只会像过眼云烟,留也留不住,而且还把人引向沉沦的境地。因此回到最后的结论,我们还是得生财有道,不使昧心钱,这样才是明智的。

清明毕竟还很年轻,没怎么涉过世面,所以把家里每月汇来的救济钱当钱,自己挣来的钱好像不是钱了。任着一时高兴,像流水一样花出去。而且他还异常兴奋,觉得自己真是使用得法。的确,哪一个年轻小伙子不把花费在与异性的享乐上认为是一件很值得的事。他幽默地向凤琴道:“跟你聊了一晚上,真把我的灵感唤醒了。我近段时间不是正在写《

柳凤琴便涨红了脸,“看你那不知羞的,也不顾一下是什么场合,就这么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清明笑道:“怕什么,我就是要告诉他们,你正是我灵感的召唤物呢。”

凤琴也不与他辩,吃完饭继续做她自己的事。睡觉、写教案、讲课。她是一个不认为生活有多大奇迹的人,所以总是安分守己地做好分内的事,偶尔实在无聊了,也寻点刺激,这便是她的生活。表面上似乎波澜不惊的,却隐藏着另一颗不安分的心。

清明这时是得意极了,他又要满腔热情地投入到他的创作中。在这期间,清明也经常感到自己道德的沦丧了。但人偶尔总会产生一些邪恶的念头,这是他觉得不应该做,但又抑制不了的。他觉得这很刺激,也很新奇。虽然并没有多大价值,却很有趣味。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人的反叛性吧。人除了偶尔会抗拒环境,抗拒别人,也会反叛自己。通常越有修养的人越能将这种反叛性压制到最低点,修养缺乏的人反叛性便占了上风,直至他丧失了理智,自己也有些不能理解自己了。清明在构思这一节内容时,他真正是轻浮的,这在他冷静下来后,会发现自己有多么可笑,会感到自己的罪恶。任何罪恶的开端都是因为人类某些奇怪的念头,而人的觉醒也是需要某些机缘的。

秦文君在参加了这次文学采风,回来后一直沉默寡言,她是耻于和清明联系了。清明虽然能理解她现在的心情,但他现在正春风得意,无暇顾及其它,疏于向她解释,而当他发现后,他方才感到自己的过失了。女孩子在心理上是耻于别人冷落她的,她还感到了奚落。在她们这个年纪,对任何事都是太敏感了,也太感性化,人们说这是一种单纯,其实正是这种单纯带给她们神秘的第六感,能让她们产生微妙的感觉。她的朋友和同寝室的都注意到了她的变化,不由有些好奇,便想尽方法来探察她心底的秘密。其实她和清明的暧昧关系是他们早看在眼里的,虽然他们平时在言语上也经常透露出一些嘻笑的口吻,但文君并不在意,她会认为是他们无聊,没事找事。这次她摒弃众议,捧清明的场,参加这次活动,别人也是在背后看着的,不禁更加深了议论,口气变得更尖锐。当他们知道了这次活动其实搞得很糟,就更有得话说了。想必他们的关系已经不可寻常,她这次定得了不少好处。他们见文君对这事一直不持异议,也就更大胆了,所以明指暗地说,文君当然更不能说什么。谁想到她这次是受了欺负了。后来她忍受不了这些,便伏在床上大哭一场,其他人便都懵了,感到莫名其妙。无论怎么说,她的心还是脆弱的,还不够承受别人舆论的压力,见文君伤心,他们方才意识到事情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不免有种物伤其类的感觉。毕竟他们也相处这么久了,称得上了解,便有时安慰她。文君虽然羞于说出她的心事,但听了这些话,心里也自宽慰不少。而他们这时,也不再想打听她的私密了。这个年龄段的朋友就是这样,还是用那个词来形容——单纯。虽然有时做出的事可能有些过分,但在你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还是愿意和你一条心,真心地对你好。

和文君同年级的理科班上一个男生,对文君一直有好感,给她写的信也有不少。这些信里的内容当然都只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旁人看着肉麻,她看着甜蜜的。那男生长着一身黝黑的皮肤,极像个挖煤矿的工人,只有说话时露出的牙齿是白的,嘴唇是红润的。他年纪轻轻,却长满了络腮胡子。大概是听人说胡子越刮长得越快的缘故,所以也一直不修边幅。脸上长着几颗豌豆大的青春痘,他一兴奋时便红得铮亮,像个即将破蛹的幼虫。他们都是暗里看过他的,知道他的品行还不好,所以并不对他存好感。当然这种心思他们只能存在心里,不能说出来。但文君却是有心人,总能看出他们的想法,她不能不在意这些的。所以她有时虽然禁不住要炫耀,却又不能太过头了。这事也就这样拖着,那男生一直没有放弃,她也就保持着这份被人爱的殊荣。

青春期是人一生中最奇特的一个时期,尤其是中学生早恋,学校是明令禁止和打击的,但有些事哪里管得住。人的情窦初开,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你越是反对,他越是觉得刺激,越要尝着甜头,明着不行,便暗地里来。所以中学校里表面上看着明媚,实质上大多却是不入人眼的,因为暗地里的事总是充满了肮脏和罪恶。

这段时间,下自习后,文君宿舍里的几位女生回来得越来越晚。她知道她们都恋爱了,正趁着黑夜约会,享受睡眠前最浪漫温馨的一刻。她每次都是静静地呆着,待要关宿舍大门时,她们都陆续回来,然后兴奋地畅谈各自的幸福事。文君听着她们聊,知道自己是不便插入这个话题的,所以只能听着,听着,然后静静地入眠。

一次,文君一个人呆着实在无聊了,便到顾惜惜宿舍去。正巧顾惜惜回来,一副极度兴奋又很着羞的模样。她穿着一件贴身乳白色秋衣,外套着一件低腰浅绿色带领休闲服,匆匆地从人面前走过,坐到自己床沿上,将衣领拉直,脖子缩在衣领里,看上去好像冬季被母亲裹就的婴儿。她一直默然地坐着,似乎不屑言谈,又似乎是不知所措。若只看她的上半身,就和别里科夫的形象相似。她还用手不停地摸着耳旁的头发,拉直掩在脸庞和脖子上。宿舍里其她女生本都在聊着自己的事,没有注意到她,但见她坐立不安的,双手的动作分明是在极力掩饰着什么,便都围上来取笑她。其中一位女生笑道:“哟,我们的顾大姐是越来越漂亮了。”

一位女生立刻附和道:“当然了,爱情是美容剂嘛。本来极娇艳的一朵花儿,有了爱情的滋润,就更迷死人了。”

顾惜惜见她们的注意力都转向自己,知道是自己的做作弄巧成拙,反而将自己出卖了。听她们说,她也忍不住笑道:“你又听谁说的,真不害羞。”

那位女生也不辩,却笑道:“今天天气闷得慌,你怎么反倒捂得越来越严实了啊?”

顾惜惜便有些脸红,伸手要拧她的嘴。先前那位女生趁她一时不提防,将她衣领猛然向外一拉,不禁大叫起来,“唔唔,你们看,原来顾大姐的脖子上长了雀斑了。”

那位女生一边用双手护住头,躲着惜惜,一边接道:“什么雀斑啊,真不风雅。那是被火烫的……”她被惜惜按在床上抱作一团,两人“嘻嘻哈哈”地笑着。

又有人接道:“哟,好大的火啊,真可比太上老君丹炉里的三昧真火,一定很炽热的吧。”

全寝室都笑了起来,活跃着空气。惜惜突然坐了起来,伏在桌面上气哼哼地道:“我叫他轻点,他就是不听。这让我怎么见人啊!”

大家见她分明只是嗔怪的意思,脸上还洋溢着一份幸福的光彩呢!

也有真为她不平的,附和道:“就是,他们倒无所谓,还当我们是战利品呢。真是!”

文君听她们说,方才知道惜惜恋爱了,这段时间正跟她的男友关系发展到火热。其她人都围着惜惜,轻轻地拉开她的领口,不停地“啧啧”地谈论着。文君也围上去,看到她的脖子周围是青一块、紫一块的,还微微肿着,真吓了一跳。她轻轻地触了一下,问:“疼吗?”

惜惜道:“怎么不疼?我扭着脖子都难受呢。”

大家都努着嘴为她抱不平,她们确实没看到过这么疯狂的。文君突然感到心里怪怪的,既着慌又有些酥痒,但又是一种极畅快美妙的感觉。惜惜可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们经常在一起玩的,但现在文君经常找不到她,也是不方便找她的。她偶尔眼前便会莫名其妙地浮现惜惜脖子上的那些痕迹,呈月牙形的,一条、两条……交杂在一起,好像夏季阵雨来时天边出现的成堆的乌云,她想象着惜惜和她男友在一起时的情景。每当这时,她总是耳根绯红,禁不住一阵神往。但清醒过来,她又会忍不住傻笑,轻轻抚摩拍打着自己羞愧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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