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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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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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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那朵火烧云》连载

第五章 美好与梦魇

六岁多的时候,托儿所“毕业”,该上小学了。

开学第一天,他背着一个红书包去学校。那书包,是用一块大红布缝制的。把布裁成几片,用针线联缀起来,敞着口儿,连块盖布都不用,再缝上两条背带,就是书包了。亲妈呀!这钱是省了,可没有顾及儿子的感受!没想着跟谁攀比,买多洋气的书包,可这也太“将就”了吧?一个男娃儿,背一个大红书包,虽说还未受多少嘲弄,但背着它如芒刺在背,好长一段时间不自在。

后来知道书包是姥姥缝制的。本来母亲要买,姥姥听说后,拿出一块红布说买多费钱呀,这布放着不用可惜了,正好做个书包。说着,拿出剪刀和针线就动起手来,一边干,一边说:“买,就知道买。一个书包算什么,以前你们姊妹几个的衣服还不都是我做的?”母亲本想劝她,听她一说,也就罢了。

第一个班主任,是位教算数的女老师,名叫刘欣然。

她毕业没多久,才二十岁出头。她梳着利落的剪发头,娴静端庄,脸上常带微笑。凌青不记得她生气是什么样子,因为她好像没发过火。

此时的凌青,早已不是小时候的样子:曾经胖得一塌糊涂的他,现在长得瘦瘦小小,完全翻了个个儿,也是奇怪!虽然个子不高,但似乎已经有那么点翩翩少年的味道,单看外表,不像是桀骜、顽皮的主儿,反到像“乖乖男”。

一次, 发作业本,凌青帮着班长发,本是一件好事儿,他却出了“幺蛾子”。他玩起了“二人转”扔手帕的把戏,把作业本一个一个扔出去,让它的主人用手接。没想到其中一个本子质量不高,飞了一半,竟在空中散开了,如天女散花般撒落一地。

刘老师接到告状,叫他去办公室。他知道闯了祸,准备挨批,可刘老师见了他,一句批评没有,静静地看着他,像是惋惜他犯了错似地,轻轻说:“把人家的作业本弄坏了,你想她心里多难受呀,怎么办?不赔人家,不好交代呀。来,咱们把它粘起来。”说完,拿出一瓶浆糊,与他一道,把摊在桌上的那堆散开的纸张,一页一页地重新粘好。然后,要他拿去还给那位女同学,并向她道歉。这件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刘老师没有责怪他,他却惶恐不安,愈发羞愧。

她很少批评人。她常挂在脸上的微笑,多是鼓励、理解、宽容的笑,真的是让人如沐春风。也许,未更事的男孩子,容易将喜欢的女老师理想化。凌青心中,与人为善的刘老师,就是女神般的存在。有一次,他让人欺负,心里有些凄凉,第一时间,他想的不是回家,竟是想去刘老师的单身宿舍,向她倾诉一下,接受她那温暖目光的抚慰。

二年级结束,刘老师就调走了,以后再没有见过她,但她的美好形象,定格在了他的心田!

这小学的头两年,凌青的学习不好不坏;课下,很有些调皮,但也不属顽劣:日子过得平淡无奇。

应了“物以类聚”那句话,班里几个自认学习好的男生,下了课,时常自然不自然地就聚在一起,不知叨咕什么。凌青并不羡慕他们,他只要自己玩好就行了。学习好,可能有点得意,但也没什么了不起,不足以受人景仰──老师、同学、家长都没太当回事儿,反正最终都能升学,除非太差的学生。

小学几年,凌青对教过他的老师,颇有些温暖的、美好的记忆(除了刘老师,还有别的老师),至于同学间,他记得最深的却是打架斗殴一类事儿,他的淘气和桀骜,已经露出端倪。

三年级开学,转来一个叫阿华的同学。这阿华长得莽壮,满脸横肉,眼睛一瞪,如两个大铃铛。他从小顽劣,是个“浑不吝”的角色。他在班里吆五喝六,无人敢惹,俨然“老大”。

课间,大家经常玩一种类似古代战车的游戏。

几个同学——两三个或三四个,抬起胳膊呈水平位置,紧紧抓住对方的肩膀,几条胳膊互相勾连交错,组成一个牢固的结构,一个战车就完成了。

一个人骑在上面,底下充作“战马”和“战车”的几个人驮着他,冲向另一个“战车”。双方相遇,“战车”上的“驭手”互相缠斗,以把对方掀翻在“车”下为胜利。当然,这游戏只限男孩子玩。

阿华在这游戏中,毫无例外要做“驭手”,别人惹不起他,只好让着他。阿华骑在上面,嘴里还不停地喊着:“驾——!驾——!吁——!吁——!”。想来,高高在上、驱驰“战车”、有如君临天下的感觉,他一定很享受。

有一次,叫凌青和另两人作他的“坐驾”,凌青不干,心想,凭什么你就总是在上面。还没人违逆他,阿华恼羞成怒,过来拉凌青,他就是不去,揪扯几下,演变成了打斗。他把凌青压在身下,把凌青的头往课桌上按。虽然不如他劲大,凌青仍奋起反抗。一个要使劲把对方的头按在桌上,一个拼命不让对方得逞——打斗变成了角力。因用力,俩人的脸都憋得通红,僵持一会儿,上课铃响,他们不得不分开回到自己座位上。凌青脸上留下了红红的指印,阿华脸上也被指甲划了一道血印。俩人的第一次争斗,以这样的代价宣告结束。

第二次的起因,则是“斗鸡”。

这也是男孩爱玩的游戏:一腿独立,另一腿弯曲着压在那条腿的膝盖上方,用双手紧紧抓住它,然后一边单腿奔跳着行进,一边用弯曲的腿的膝盖去攻击对方。此游戏的致胜诀窍是:手要抓牢弯曲的腿,以防轻易“散架”;膝盖可撞击对方,也可“挑”、“压”对方;技巧和动能的结合也很重要。

一次课间玩“斗鸡”,俩人都在其中。阿华看到凌青,想起前几日的争斗,遂撇开众人,径向凌青冲来。

他的一条腿加速向前跳跃着,配上比凌青大一号的“块头”,似一匹脱缰的野马。他要用这势能和冲劲,一举冲垮凌青,给他一个“下马威”。看他来势汹汹,待他近身,凌青往旁边跳了一下,避开他的风头,阿华复又来,俩人斗做一处。几个回合后,凌青看准时机,使了个巧劲。在阿华用膝盖挑他时,他躲闪了一下,并用最快的速度,反把自己的膝盖,顺势伸到对方膝盖下面,借着他向上的力,用劲一挑,“嘭”一声,竟把阿华挑了个仰面朝天。阿华哪受得了这样的羞辱,他爬起来,扑向凌青,于是,俩人扭打在一起。这场争斗,同样因上课铃响而中止。

连着两次在他这儿碰了“钉子”,让阿华觉得很是“丢份”,很没“面子”,不把凌青压服,别的同学也跟着挑战他的权威,他以后还怎么做老大?这以后,他开始寻衅找凌青“算账”,而凌青就是不买他的帐,与他针锋相对:俩人就此成为一对难解难分的“冤家”。

阿华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瘦小的家伙,竟成了他的死对头——虽然并不势均力敌,但却难以忍受。和阿华的争斗一直持续了一年,直到四年级因搬家转到另一所小学,他才离开了阿华。他是阿华的梦魇,阿华也是他的梦魇,这下,梦魇终得结束。

凌青九岁多的时候,突然就有了一个姐姐。她从成都来,年方十二岁,是凌青大姨的孩子。

这位大姨,就是母亲两个姐姐中嫁给民族资本家的那位。她家的孩子从大到小排下来,已经排到第十位也就是最小的“十妹”那儿了,抛去夭折的两个,还有八个孩子,来凌青家的是老六。

自从“公私合营”后,她家的景况跟以前自是不能比,孩儿又多,慢慢地,日子就过得紧巴。以前总是这位大姨接济这个,资助那个,几个弟妹的成人、成才,她功不可没。眼下她家困难了,别人能不管吗?姥姥综合各家情况,提出要一个娃儿到山西这边来,多少舒缓一下目前的困窘。信里跟母亲一说,虽然自家也不是多宽余,可母亲二话不说,马上回信表示同意。父亲也表现不错,挺大度,没说什么。如此,姥姥又颠着一双小脚,承担了这一趟千里送娃的使命,坐火车把老六带来山西。

这位姐姐精精瘦瘦的,一口的成都话,虽然有点瘦弱,但举手投足间的娇憨和活泼,配上一双大大的眼睛,似和北方妹儿不太一样。凭空有了个姐姐,凌青觉得新奇,家里也更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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