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部
夏日的早晨,空气是永远的澄明新鲜。一片薄荷糖似的白月亮还不曾落尽,那只六条龙驾驭的羲和的车轮,便蹑着虚空风驰电掣升了上来,将它的光芒带给大地了。沉睡了一个夜晚的古都,不知是第多少次从梦魇中醒来,它懒懒地伸展了一下腰肢,向苍莽如穹盖的蓝空饱吸了一口空气,便神采奕奕地投入到新的一天当中。
这个清晨,钟凯南与古都一同起身。他叫醒了仍赖在床上不起的夏梦荷,简单梳洗完毕,就直奔这座城市最繁华的中心。
本来钟凯南已预估到大栅栏的拥堵和喧闹,可真当身临其境,他仍然被眼前的场面震撼住。他们所乘坐的红白两色公交车,刚拐过正阳楼,就走不动了,只见前面密密麻麻全部是走路的人群和自行车。那些自行车多如过江之鲫,尤其是车轮被早晨的阳光一照,银亮亮的,放射出一种炫目的白光。前门两边有许多古建筑,这导致本就不宽的马路,因为人群肆无忌惮的穿行,自行车的钻来钻去,全都给挤至马路中央。司机只能无奈地狠摁喇叭,可回敬他的,是一片更响亮、更人多势众的自行车的车铃声,他只能徒呼奈何,小心把持着方向盘,一点一点往前蹭。结果,原本三分钟就可到的一站地,足足用去半个小时。
珠市口总算到了,钟凯南与夏梦荷好不容易逃离蒸笼似的车厢,匆匆下车;可还没过两秒钟,他们就身不由己被卷进熙来攘往的人流,同样,陷入到对这条商业街店铺的兴奋当中。
他们几乎是被簇拥着,走进大栅栏最热闹的廊坊头条。刚一进胡同,就被里面甚嚣尘上的喧哗声惊住了,放眼望去,哪里能看到一寸一毫的青砖路面,全是黑压压一片人头,他们就像湖面上丛生的黛绿水草,依着水波纹在不停摇摆、晃动。而在他们头顶,是鳞次栉比的民国式建筑,屋顶、檐角时时有铁栅栏做成的方框,横在半空,上面写的多是北京的老字号,什么“瑞蚨祥绸布店”、“张一元茶庄”、“同仁堂”------;本来胡同就局促狭小的一长条天空,又被这些老字号给分割得四分五裂;身为一生热爱花草、小鸟、白云的钟凯南来说,仿佛看到被分割后的蓝天在汩汩流血,钟凯南便对此行没了初来时的兴致。
夏梦荷却兴奋异常。她一边儿这儿那儿欢快地叫着,一边如鱼入水,鸟归山林似的拉着男朋友的手,一扭身,便钻进一处黄瓦红柱宫殿样的楼阁;钟凯南踏进去之前,特意抬头看了一眼,匾额上分明写着“内联昇鞋店”的字样。
进到里面,钟凯南发现这里的陈设倒是古色古香,杏黄色的宫灯高挂;从北向南一溜儿摆开,皆是清末民初样式的货架,上漆的上漆,雕花的雕花,镂空的镂空,恍惚间以为来到堆金砌玉的故宫,或是谁家富丽堂皇的王府。可再定睛一瞧,那货架上满满当当放置的却是各式各样的皮鞋、布鞋、凉鞋、儿童鞋、绣花鞋,才知是来到“鞋的王国”。
“你来过这儿吗?”
“没来过。”
“你怎么哪儿都没去过,亏你还是一个北京人。”
钟凯南低头无语。
长时间养成的书斋生活,以及从不过问吃穿的优越环境,让他在这二十几年间,很少走出家门半步,这也是他为什么时候很羡慕夏梦荷的自由自在,为什么最终选择她来做他终生伴侣的重要原因。钟凯南欠缺的一半,正好由她来弥补,这不正印证了上帝当初创造亚当和夏娃的初衷,作为男人和女人,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各有各的缺陷,只有结合成一体,才是那个最完美的“人”。
旁边夏梦荷依旧在向男友传授经验:
“过去我父亲买布鞋,都是让我和我姐上这里来买。因为只有内联昇做的布鞋,穿着最舒服,所以,为什么叫它‘老头乐’呢,就是这个原因。”
“可这里没看到卖球鞋的呀?”
“这家老字号,它只卖布鞋和皮鞋,怎么会有球鞋。”
“你不买,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钟凯南有些恼火。
“我这是带你转转。你不是没来过这种地方吗,作为北京人,我想给你补上这一课。”
“那用不着。”
“好,好,好,既然你不感兴趣,我们现在就走。”
可出了这栋老字号,刚走了没两步,夏梦荷连拉带拽又把钟凯南拖进“瑞蚨祥绸布店”。
“你不是买运动鞋吗?又跑到这里做什么?”
“凯南,你别急吗。这不是要出去旅游吗,我光是一双运动鞋怎么行,我想看看有什么适合我的布料,买回来好做一身衣服,你就陪我看看吧?啊。”
“你------”
面对夏梦荷笑嘻嘻的哀求,钟凯南没有一点办法。他只得把嘴撅得老高,闷闷不乐跟在她的屁股后面,至于货柜上躺着的、屋角处竖着的那些滚筒,上面裹着花里胡哨、五颜六色的布,连瞄一眼都懒得瞄,只想怏怏离开这个拥塞吵闹的商业街,买了球鞋回去,找一个安静偏僻的场所,去静静读一本自己喜欢的小说或诗集。
夏梦荷看出男友的不满,匆匆扫视一遍屋子内琳琅满目的商品,心有不甘地跟着他走出来。
回到廊坊头条,购物的人群仍然川流不息在涌动;蓝黑两色是这股水流的主色调,间有身着花色、白色、粉红色,那是一些爱美的女孩子,她们就像落在这股深色暗流中的花瓣,给这里带来明亮鲜丽的色彩。如果把中南海比作古都心脏,天安门广场比作古都门面,那么,大栅栏商业一条街,无疑就是古都的服饰点缀、穿着打扮了。只是这装饰、这打扮与钟凯南无关,与他所向往的那个精神世界无关。
“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龙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
想那仙人是绝不会来到这种地方的,即便如阮籍、嵇康一流的清雅之士,也一定每日是行走在澄明的空气中,啸傲于苍莽的山林里;所谓衣弗袭而服美,佩弗饰而自章,上下徘徊兮谁识吾常?正此谓也;既然如此,又何拘这一鞋一帽、一帛一物耳?
正这样畅想着,两个人已是站在大栅栏第一百货公司门口。这栋修建一新的现代化商厦,又与刚才的老字号不同,荟萃了当时最时髦的吃穿用行,也积蓄了青年男女、全城百姓最多的人气。夏梦荷一进到这里,就被化妆品、金首饰、钟表家具、服装鞋帽吸附住,不免又是一家一家看过去;每看到一处,就有腿迈不动步的感觉,恨不得掏光兜里所有的钱,把这些琳琅满目、让人眼馋的商品,都买回去。
“你以后若是有钱干什么?”
夏梦荷的眼神透着无比的贪婪。
“我就买许多许多的书。”
“这还叫有钱?这些我都能替你办到。我是指如果有一天,就像香港或者外国人中了彩票一样,一下子有几十万、上百万,一夜之间成了大富翁。”
“我不做这样的梦。”
“那是你傻。我若是有这么多钱,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眼前这座商店给买下来。”
夏梦荷兴奋得手舞足蹈。
“是,你就差没把前门楼子给买下来。”
钟凯南的挖苦,引来夏梦荷的小拳头在他身上一阵乱捶,“你怎么老是扫我的兴,我不跟你好了”。钟凯南自然不示弱,“本来嘛,你说的如果有钱了干嘛,我有这么多钱,我一定把前门楼子买回来,然后搬回家摆着玩。”
“讨厌你!”
“嘻嘻嘻。”
说笑间,适才泱泱不快的情绪,多少有了好转。钟凯南陪着她来到鞋类专卖柜台,在一堆黑色的皮鞋与布鞋之间,总算看到几款色彩鲜丽一点的球鞋。
夏梦荷让女售货员,取来一款飞跃牌球鞋,雪白的鞋底,两边鞋帮是天蓝色的勾旋纹,有一种强烈的动感。再看标价,二十四元,相当一个人大半个月的工资。但夏梦荷没有片刻犹豫,坐在椅子上试了一回,觉得很是舒适、轻盈以后,付了钱便把它收入囊中。这一趟还算有所收获。
钟凯南又陪她不知在商店里转了多少圈,等两个人疲乏不堪的走出,肚子里的馋虫“咕噜咕噜”叫了起来,再抬起手腕看表,已然是快下午两点了。
“你饿吗?”
钟凯南点点头。
“那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什么地方?”
“这你不用管,你跟我走就是了。”
夏梦荷说完,也不管同伴的反应,径自拔起腿就朝胡同来时的路上走。钟凯南的火气又给勾了上来。这一路上,他都在听夏梦荷的指挥,出这个店,进那个店,完全作不了主,现在又面临同样的情况。她在前面不管不顾地走,自己提着好几个口袋,像个跟屁虫般唯唯诺诺地跟在后面,在这么多行人眼里,他们该怎么看自己,是“气管炎”,还是“床头柜”?在自己眼里,我又该怎么看我,不管怎样,都是丧失了做男人的尊严。
钟凯南勉勉强强,低着因难堪而通红发烫的脸,一路回到廊坊头条胡同口,穿过人流车往的马路,好不容易走到对面鲜鱼口,他实在忍不住,停下脚步,追问一句:
“你到底去什么地方,能告诉我吗?”
夏梦荷也站下。
“别着急,马上就到了。”
“既然都要到了,为什么还不能告诉我?”
钟凯南越来越疑惑不解。可没想到,夏梦荷似乎要把这份秘密保守到底,咬牙就是不肯开口。
“你不需要知道,你就跟我走吧。你放心,我还会害你不行。”
的确,她指定不会害他。
就像上一次,他在北京图书馆温习功课,她中午从家里来找他,不由分说就把他的参考资料装进书包,拉起他往外走。那一次,他也是盘问她到底上哪儿去,她也是缄口不提,似乎那是一个她羞于提及的地方,钟凯南便有些恼怒,一路上冲她发牢骚。等到了那个地方,却是西安门一家新开的“延吉餐馆”。她要了两碗大大的延吉冷面,她一碗,自己一碗,冷面上飘着两片苹果,三块薄薄的牛肉,一撮辣白菜;吃一口面条,那凉爽顺滑的感觉,是钟凯南这一生都未曾品尝过的,尤其是再喝一口酸酸甜甜、带着古铜色的冷面汤,真的是从头顶一直爽到脚底,在溽暑燥热的盛夏,能喝上这样一碗汤,就是给他个神仙也不做。
夏梦荷一直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钟凯南:
“怎么样,听我的总没有错吧?”
“嗯。”
那时的他只顾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傻乎乎地点头。
“只要你听我的,以后我还会介绍更多好吃的给你。”
这次肯定也是如此。
只是她大概还不了解,在钟凯南的头脑里,除了有好吃的、好玩的、好穿的之外,还住着另一个世界,那就是他更看重的自由,“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为了一生所向往的这个缘故,他绝不允许自己为任何人所奴役,无论他是高高在上君王似的父亲,还是手握生杀权柄的单位领导,抑或是自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情侣,都无法把这宝贵的东西拿走。
这是他的骄傲和矜持,这是他的底线和自尊,这是他的做人准则和全部生命。上次已经容忍她一回,这次绝对不会再容忍第二回,即便前面有无量的美食在诱惑自己。
“不,你不告诉我,我绝不会跟你走。“
场面一下子陷入尴尬的僵持中。
于是,有那一天自鲜鱼口与前门外大街交叉处路过的行人,会看到这样一个有趣的情景:一对像是情侣的青年男女,不似其他恋人一样携肩揽腕,有说有笑,而是像两个冤家债主,各自站在对面,相距足有三个人的距离。男孩手拎着好几个袋子,怒气冲冲,拧眉瞪眼,不时望向女孩的方向。那女孩也倔强地站在那里,既不吵也不闹,冷漠而坚定,无视过往行人诧异的眼光和窃窃私笑。两个人谁也不妥协,谁也不说话,仿佛要像旁边的两棵老榆树一样这么站下去,站到观景的人都散去,站到日薄西山,成群的乌鸦像一片黑漆漆的浓云,落在不远的正阳门的城楼上。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流逝,那个男孩终于最先坚持不住,再次发问:
“你到底要去哪里?你再不说,我可就走了。”
女孩还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已经石化成了莱茵河畔的罗蕾莱。
过往的行人往这里偷看的越来越多,他们那种带着看热闹、嘲笑、奚落的眼神,就像一根鞭子,抽打在男孩脆弱的神经上,一下一下,把他男子汉的尊严抽得体无完肤,这种精神上的拷问,比女孩岩石般的冷漠更让人崩溃。
眼见事情无法解决,男孩用恼怒得有些颤抖的声音,说道:
“你要是再不说,我可真走了。”
女孩好像全然不曾听闻,或者她正沉浸在自己扮演的角色中,完全忽略掉男孩的存在。
男孩终于下定决心,就像上一次从好友彼特陈家出走的那样,他毫不留情面地转身就走,这一次他连头也没回;两分钟以后,他就消失在拥拥挤挤、喧闹不堪的人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