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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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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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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证》连载

第三十二章 余建

32、余建

其实能自由出入地宫的,除了他们兄弟四人,还有一个。这个人直接受命于洪宇,他才是地宫的真正主人。他就是余建。他平时就住在地宫,地宫里的武装力量全归他指挥。洪宇能在集团内部拥有至高无上的威望,很大一部分仰仗余建。

余建在加入虹宇集团之前,也有一个非常辉煌的前半生。他是某边陲边防支队的尖兵,拥有一身无敌的本领。不论枪械还是徒手技能,样样全队第一。然而就在上头考察他,准备给他提干的关头,他犯错误了。

他与一驻地女孩恋爱,导致该女孩宫外孕大出血不治而亡。边区民风彪悍,家属一闹,不仅把余建的提干名额给闹掉了,而且把他闹得提前退伍了。他没脸回家乡,就在边城谋生。可惜,他在部队一身技能,混社会却无一技之能。找工作屡屡受挫,无奈之下成了新亚洲的一名保安。而且是一个爱打抱不平的、专惹事的保安。

他悲催人生路的转折点,是从他遇到了洪宇开始的。那天他出手教训一个喝醉了酒的二百五,顺带把夜总会砸得稀巴烂。老鹰叫兄弟们把他团团围住,打算打他一顿,再让他走人。可惜,那一队保安全都被他打趴下了。

老鹰怒不可遏,要报警。被洪宇喝住了。

“今天所有的损失计我账上。”洪宇交代了老鹰之后,才看向余建:“身手不错。叫什么名字?”

一上来就问名字。余建觉得这人太傲慢了,没有作答。

“你今天把我兄弟的场子砸了,估计也是英雄气短了。除了跟我走,你不会有更好的选择。我身边正好需要一个你这样好身手的兄弟。”

余建本最看不上这些有几个臭钱,就颐指气使的人。可是,洪宇最后的那句话打动了他。他说了“兄弟”两字,说明这人还是讲几分情谊的。

这个男人余建知道,是老板的大哥,对他的在江湖上的名气也有所耳闻。是一个讲义气、有手段的人。跟了他不会吃亏。于是当洪宇经过他身边时,他义无反顾地跟着走了。

从此,他成了洪宇的保镖。贴身的那种,走到哪跟到哪。这一跟就是八年。之后洪宇组建了地宫,扩充了安保队伍。最后把这支安保队伍,打造成了一支堪比特种部队的武装力量。这支武装力量余建给它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蓝光。现在他是蓝光的首领,直接受命于洪宇。

自从有了余建之后,洪宇在虹宇集团的地位更是固若金汤。但凡有一两个不服管教的,余建会直接出手打到他们拜服。

那时留在洪宇身边的核心人物,并不是现在的格局。这个格局是余建打下来的。那时虹宇集团也并非是边城最大财阀,那些不良竞争者,都是被余建打掉的。

余建在边城立威的第一仗,就替洪宇扫除了边城第一患。洪宇坐拥城东,与洪宇对峙并起的黑虎坐拥城西。黑虎为人霸道、嚣张,在数次与洪宇的竞争中结下梁子。最后,在城东棚户区改造中再次败给了洪宇之后,便起了杀心。

他派了一伙人,全天24小时跟踪洪宇。一连守了二十天,终于逮着一个机会。那日夜深,洪宇在从办公室加班之后,并没有即刻回家,而是拐道棚户区的拆迁现场。在一片废墟中下了车,一个人站在残坦断瓦间抽烟。余建在车里,没有下车打扰老板的忧思。

洪宇一支烟还未抽完,后面陆续赶来五辆车,车未停稳,乌泱泱地冲下二十来个人,手持铁棍一齐向洪宇围涌而来。余建见一下子来了这么多辆气势汹汹的车,预感到不妙。第一时间下了车,跑到洪宇身边,与他背靠背摆开警戒阵势。

“大哥,来者不善。”

洪宇不紧不慢地再抽了一口烟,把烟头扔了。心下暗忖,敌众我寡,险象环生。但他说出口的却是:“是真金就得烈火炼!”

“待会他们冲过来,我掩护你。你先走。”余建说。

“好好应战,我不会拖你后腿的。”

那些暴徒没有给他们太多时间谦让,立时从四方举着铁棍围拢而来。霎时棍雨如暴雨将至前的闪电,交织细密、满天挥舞、嘶吼震天。不得不说,他们选的地方真好。这片废墟既没有天网,也没有民居,是天然的角斗场。不论杀声多大,死伤如何,都不会有人来打扰。

比铁棍飞舞得更快的,是两人的格挡防卫。只见他们身形一矮,偏头一躲,伸手一捞,挥臂一挡。两手两臂膀,生生被他们耍出千百手,两手轮换格挡比铁棍更快、更狠、更准。第一波格挡下来,他们进步上前,接着使出的是组合拳头,快如闪电、力如爆破。拳头刚下,接着就是各种腿功上阵,扫档腿、前踢、鞭腿、旋风摆腿、正踹、侧踹……快如飞匕、势如破竹。不过十余分钟,这波气势汹汹的暴徒,就被打得如伏地的虫蚁,蠕动无骨、哀号成片。

“起来啊!再打啊!”洪宇和余建的嘶吼声此起彼伏,他俩暴怒如狠,声音响彻天际。那群蝼蛄再也没有人敢起身应战,只一味蠕动着遍体鳞伤。

在确定那伙人再不敢寻衅之后,两人即刻跳上车,轰大油门快速离开。才刚余建为了节省逃离的时间,下车时,并没有熄火。

回到家里,两人检视伤口。这才发现,浑身挂彩。洪宇的额头、手臂、小腿多处伤口都在淌血。余建浑身上下也是没有一块好肉,他的一个指头肿得老高,貌似已经骨折。两人找出急救箱,专心致志地处理伤口,专业程度,堪比外科医生。

有些伤口,因为破损面较大,需要缝针。于是,两人就交互缝。余建右手臂上缝了五针,洪宇右手腕处缝了六针。缝好针后,洪宇见余建的左手无名指肿得老高,小心地调制了石膏,给他作了固定。

一切处理停当,两人默默地各抽了一支烟。然后哈哈大笑。笑过之后,洪宇拿出珍藏的红酒,余建随即找出两只杯子。倒了两大杯红酒,也不用醒,两人碰了个杯,一饮而尽。

“今晚这架打得爽,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洪宇说得轻描淡写。

“今日得见大哥身手,大开眼界,不凡!大哥,我再敬你一杯!”余建又把酒倒起来,两人一碰杯,又喝了个底朝天。

“这样,把他们都叫来。今晚咱们杀个回马枪。黑虎敢胆对我下手,我今天就要他血溅沙场。”

于是,他们连夜就把黑虎的老窝给端了。当夜黑虎本人跪地求饶,以出让城西商业中心的项目为降,从此退出边城的商战舞台。

余建一战成名,洪宇一战成仁。

老鹰本来对这个退伍兵楞子余建不怎么待见。此战之后,马上意识到余建在洪宇身边的地位,已经超越了他本人。之后,他不再把余建当作一个保镖,而是把他当作了仅次于叶查的兄弟。阿强和鸩哥,更是主动把余建排在了自己之前。

然而余建并不僭越,不论是在叶查面前,还是在老鹰、鸩哥、阿强面前,他始终都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对他们恭敬而不失骨气、礼遇而又节制。哪怕是现在,洪宇已经为他组建了蓝光,他依然保持着军人特有的气质,不亢不卑,令兄弟们敬服却又不敢轻举妄动。

其实洪宇对余建是花了心思的。他曾想过要吸纳余建为第五个合伙人,但考虑到其余三人的心理感受,他放弃了。

他找余建谈了一次心,把自己的生意,拿出一股来给余建。这个事,他瞒着其它几个兄弟。余建虽百般推脱,心里却非常感动。正是基于这份感动,余建对洪宇忠贞不贰。也正是余建的这份忠诚,捍卫了洪宇在集团内部的老大地位。洪宇说一不二的话语权,正是有了余建的武力基础,才更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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