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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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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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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证》连载

第五十三章 军师

53军师

一餐饭吃下来,两人都喝得醉醺醺的。洪宇打了个电话,很快马立便来了。马立把两人扶上车。先送了洪宇。然后再送陈兵。陈兵下车之前,马立递给了他一个包。

“这是洪总的一点心意。”陈兵没问,也没看马立,直接就提着包走了。

他们之间的交易已经不需要客套和虚伪。赤裸裸地来,更添信任。

马立也曾经是在部队呆过,做事严谨而谨慎,待人温润而有礼节,很受那些领导们的青睐。洪宇陪领导,一般都只带他出去。有了马立陪伴在侧,领导们有七成的把握相信,洪宇是一个正派、干实事的商人。

马立是洪宇正面树立的一个牌子,是锡纸上面镀的那一层金粉,是集团的董秘、洪宇的保镖。不论洪宇做什么事,马立从来不问。他只按吩咐做事,从来都不会办错、办砸。不论多难的事,到了马立这里,他都会如一个闷葫芦般,想法子办好。这样一个难得人才,洪宇焉能不器重。集团里的生意,有八成以上都是经过他传递下去的。年节到领导那时走动,也基本都是由马立出面去的。

马立起初也是战战兢兢的,示好洪宇身边的每一个人。对他们谦和而礼下,不敢莽撞一步。也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这种谦和、礼节慢慢就调了个了。老鹰、阿强、鸩哥他们见了马立开始必恭必敬,全然把他当了半个洪宇看待。但凡有事要向洪宇汇报,必须先通过马立约时间。就是叶查对马立也友好而敬重。他是可以越过马立而与洪宇直接电话往来的唯一一个兄弟,却也明白马立在洪宇心中的分量。

要说洪宇交往的那些所谓的朋友里,马立最喜欢马国。马国这人时刻能让你感受到一股正气。马国也时刻小心呵护着这股正气,提防着那些妄图靠近的气流和乌云。他不相信马国会贩毒。马国是一个缉毒英雄,是边城警队的精英,满足了他对警察的所有想象。不论媒体和边城警队如何作结论,也不论坊间如何传言,马立都不相信那些对马国的诋毁和中伤。

这里面一定有事。

当洪宇单独请陈兵吃饭后,马立就猜到了几分。当洪宇让他把一包现金送给陈兵时,他已经明白了原由。

这个陈兵,马立历来看不起。他看不起唯利是图的小人,看不起除了物质而没有其它追求的庸人。虽说洪宇做的生意,很多都令人不耻。但马立打心眼里是敬重洪宇的。在他看来,单从人性的恶来说,陈兵要比洪宇恶得多。他觉得洪宇是个内心有童真的人。只不过现实太过残恶,把他推向了一条分岔路。

他没有下车给陈兵送行。而是坐在车里,从后视镜里目送着陈兵离去。陈兵每年会从洪宇这里得到一笔价值可观的收入。钱每次都是经马立手送的。一开始陈兵还会客气几句,到后来就泰然接受了。

每次送礼之后,洪宇都会问受礼人的态度。马立便向洪宇汇报,对方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微的眼神和动作都详细汇报。说完之后,洪宇还会问他的感触,及对此人的看法评价。一开始马立说得很小心,生怕自己说错了,惹洪宇不高兴。两配合久了,也就坦然了。有什么说什么。但凡马立的分析,洪宇总会听得很认真。完听之后,还会根据马立的分析,在交往中评估对方的为人。

久而久之,洪宇对马立完全信服。但凡生意场的重要人事交往,都会先听马立的意见。这个马立看似中庸,实则精明。他什么都明白,但性子沉静,藏得住事儿。只要洪宇不问,马立从来不说。但他业务范围内该报告的事儿,一件也不会错失。

他们五人之间的关系,叶查曾经有过一次无意的玩笑。说是洪宇相当于主公,他叶查是二哥,老鹰是三哥,鸩哥是四哥,阿强是五哥,而马立是军师。其它人对自己的比喻都不甚满意,唯马立的军师之喻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当清山第一次被洪宇带到身边时,洪宇就曾问过马立对清山的印象。

当天清山走后,洪宇有点小兴奋。他把汇报完工作正要离开的马立叫住,单刀直入地问他的看法。

“怎么样,这个小伙不错吧。人挺机灵,身手不错。自从余建去忙蓝光的事之后,我一直在特色一个能替代他的人。今天找到了。”

“是很好,嘴也甜,很有眼力见。我也喜欢。”

“这么说你也认可了,那我就把他留下了。好好打磨,以后不会比余建差。”

“我是怕他呆不长。”

“怎么说?他是从富丽保安部提来的人,又没有别的出路,只要不犯错误,我会一直留着他。”

“我只是觉得他身上正气太重了。跟咱们可能不会是一路人。时间久了,怕留不住他。”

“正气,什么意思?”

“我感觉他身上的气质比余建更正。余建当初刚从部队退下来,身上的味道还没有他醇正。”

“他毕竟年纪轻,还没有来得及学坏学狠,历练历练就没事了。”

“洪总,你看好的人,肯定不会错。我会打磨他的。”

“既然你说他气质不对。以后对他的事就多留个心眼,有什么事直接跟我说。”

经马立一说,洪宇又一次拿起清山的简历来看。简历扉页贴着他穿保安服的照片,脸绷得坚硬,腰板也挺得太直。令他想起十几二十年前警校里那群稚气未脱的同学。他的气质确实太正了,像个纯正的好孩子。怎么会流落到街头,做了小混混呢?

清山在洪宇身边呆了半年多,一直都挑不出毛病。若不是那天开会结束时的一个意外,马立快要收回自己的成见了。

那天会议结束,洪宇要急着赶去和市长谈一个共建项目。一出会议室就让清山送他去市府。偏偏那天洪宇在市府与市长谈项目细节,一直谈到很晚。清山又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结束,不敢擅离,只得一直等着。等到送完洪宇回家,已经是深夜。这么晚,他没有再回虹宇大厦。

而当他和洪宇走后,马立他们几个还在会议室坐了一会儿。兄弟几个也难得有机会这么齐整地坐在一起聊天。正好大哥走了,他们几个可以轻松地聊点好吃好玩的。聊到兴起时,老鹰大手一挥,推椅起身说:“走,今晚不醉不归。我做东。正好,来了几个泰国的人妖,弟兄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泰国的人妖怎么玩?男不男女不女的。”

“很正点的,比女人还女人。肤白貌美胸器大,包管你们满意。”

“再正点,没有洞怎么玩?”

“放心,都有。做过手术了,现在是正宗的女人。”

“做的肯定没有原装的好。我们还是喜欢正宗的女人。有没有新到的越南妹子,带处的那种。”

“要处还不简单。何必要越南的,咱们边城本地的就有,而且还是雏。”

“雏,几岁?太小不行,下不了手。”

“哟,你们还学会讲人性了。还有你们不下了手的事儿?”说完大家笑得淫邪流光。

“一说起吃喝玩乐,你们就没边了。把大哥的原则也丢了。玩学生妹的事,如果被大哥知道了,你们吃不了兜不起。”

马立走进来,给他们当头泼了一盘凉水。

“说着玩儿的。”老鹰讪讪地给自己打圆场。

“富丽和新亚洲做什么生意都可以,就是不要卖学生妹。”

马立补了一句。

“放心吧,二哥,没那些。都是些正经生意。”老鹰打着哈哈。

“二哥,今晚跟我们一块儿去吧。”

马立摇头。“你们去吧。今晚大哥去跟市长谈一个新项目,随时会要资料。我得候着。”说完他准备离去。

正此时,秘书捧着一个文件夹匆匆进来,正好撞在马立身上,文件洒了一地。

“跟我多长时间了,还这么毛躁!”马立肃立着,严厉地批评。

秘书一个劲道歉,矮身去捡拾文件。等她把文件拾掇好,要马立签字时,才发现笔不见了。秘书又矮身去找笔。在脚边找了一圈,没找着,又矮步会议室底下去找。在桌子底下,一个桌脚处找着了笔。因急着要给马立,竟忘了自己正蹲在桌子底下,冷不丁起身,咚地一声,头撞在桌板上,痛的眼泪都落下来了。

“小心点。”那一下撞得太响,在场的几个大老爷们,看着一个小姑娘遭罪,都于心不忍。

女秘书揉了揉,说了声没事,慢慢退出来,起身把笔递给马立签字。马立签完字把笔还给秘书时,却发现手上沾着血。

“你头撞破了?”秘书不敢相信,看了看自己的手,果然沾着血。再去摸头皮,湿湿的粘粘的血,沾了一手。

“撞到什么了?怎么就破了?阿强,你来看看。”阿强几步走过来,蹲身在秘书刚刚找笔的地方,伸手往桌板底面摸了一圈,摸出了一个很小的金属质地的东西。

这个东西方方正正的,只有指甲盖大小,像是一个电子元件。

众围着,看着阿强手里的东西,都愣住了。

“像是窃听器。”阿强琢磨了一会儿说。

“赶紧弄清楚是什么。”马立吩咐阿强。

“你,管住自己的嘴!”接着他又对秘书说。“看来大家哪儿都不能去了,都在这呆着,等大哥。”

然后马立出了会议室,他回到自己办公室,回忆着除了他们兄弟几个外,还有谁到过会议室。

因为是晚上,又是私密会议。当晚出入会议室的人,除了他们兄弟几个外,就只有清山了。

然后,他回忆清山入会议室的情形。其实清山是没有资格进入会议室的,他是帮洪宇拿杯子进了一趟会议室。他从门口进去,靠着会议桌,把杯子递洪宇后即刻就转身出去了。

阿强很快就把电子元件的数据导出来了,果然是一个做工精致的窃听器。录的正是他们此次会议的内容。

马立当即给洪宇发了一个信息。

“会议室出现窃听器,可能是清山所为。”

其实在洪宇的办公室,有一个小型的监视系统,是针对会议室和几个副总的。收到马立的信息,洪宇就明白了大半。和市长谈话结束后,他照例让清山送他回家。然后,他再从家里赶回虹宇大厦。他先去自己的办公室,查看了监控之后,排除了其它人的嫌疑,之后才到会议室听大家的汇报意见。

锁定了清山之后,大家都在猜测清山的身份。

“他的身份虽然重要,但眼下最重要的就是除掉他。这样的人留在大哥身边太危险了,防不胜防。”

“身份能查则查,查不清也不要勉强。马立说得对,首要的是除掉他。叶查,你安排下去,明天我就要他的命。”

“行,这事交给我们来办。”

“你明天找个地方,我要试试他。这些年想要我命的人那么多,我要问问他为什么。我待他不薄。”

当晚清山并不知道危险已经逼近,他只想着明天要早点去公司,把窃听器取回来。如果这次能查到他们的证据,他就可以回去复命了。一想到可以离开这个肮脏的地方,回去堂堂正正地做警察,他兴奋得久久不能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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