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还领着小秋去过她和她老公租住的地儿。那天午后下了班,王兰又和小秋出去玩,到了庞各庄批发市场附近时,王兰就说想回住处看看。于是小秋就跟着她去了。跟着她进了一个村,转了几条小街,又钻进一个胡同。就在那胡同边上的空地上,竟有十几个孩子在练杂技,都是些七八岁到十二三岁的儿童和少年。小秋就随口说了句:“这年龄的孩子怎么不在学校里读书?”王兰就给她解释说,这群孩子都是被收养的,收养他们的那对夫妇平时就让他们练杂挤,以后要指望这帮孩子挣钱糊口的。小秋心里很奇怪:怎么这么多的孤儿都被那对夫妇给碰上了?到底是收养来的还是拐买来的?但小秋作为一个外地打工者,也只能在心里犯嘀咕而已,自是无法去调查事情真相。
进了胡同,走过两家,就是王兰所租住的院子,竟是个没大门的院落。院里的那些妇女,有的在晒太阳,有的在闲聊天。还有一家人,在水龙头上冲洗蔬菜,这是专往大饭店供菜的,用水冲洗后,既好看又增加重量。院西是一排已租出去的房子,院北面是一排正房,也都住有租户,房东并不住在此院。
而在那排正房的最东边,一棵老杨树的底下,是一间用红砖垒起来的低矮的简易房,王兰竟领了小秋奔那简易房而去,原来他夫妻二人是租住在这间小屋里的。进去一看,竟不仅仅是简易,可说是简陋加寒酸了:小屋没门,只是在门口挂了个破被子,出入用个木板挡一下就算是关门了。墙面没粉刷,呈现着一层砖加一层水泥的墙体本色。而地面呢,竟是坑坑洼洼的土地,既没作水泥地平,也没用砖砌,更不用说铺那豪奢的瓷砖了。屋子里没桌没椅没凳,竟连张床都没有,就是用砖头垒了不到一尺高的炕似的东西,上面铺着些没有被面和被里的破烂的旧棉絮。还有被面上有两个洞、又脏兮兮的被子,大概是用来盖的。“炕”头放着个大塑料袋,想来装的是衣物。地上胡乱扔着一只盆子和几双鞋子,地面上的垃圾也没清扫。整个小屋看起来很凌乱,这哪像正常人住的屋子,倒像是住了一对邋遢的乞丐!
小秋心里暗叹屋子的简陋,也暗笑王兰的懒惰:平日里把自个收拾打扮得干干净净、利利落落,可为什么不抽时间收拾一下屋子呢?为什么不把褥子和被子收拾好呢?但小秋很快又想:这样的连门都没有的屋子,也只配有这些破破烂烂的东西,否则他夫妻俩个都不在时,还不招贼?
王兰招呼小秋在“炕”上坐下,自个就仰躺在那里休息,小秋也只好在“炕”沿坐下来。就在小秋和王兰有一搭没一搭、东拉西扯地、边休息边聊天时,就听院里“咯吱吱”地一阵儿响,响到小屋门口停下。然后门口那悬着的破被子一掀,走进一个人来。但见此人:又矮又黑,削额尖嘴,目光惶惶,脖子乱扭,纽扣错扣,裤腿半卷,新鞋沾污;背不驼而似驼,腿不圈而似圈,见人先哈腰,说话必红脸。原来是一位既长相猥琐、又无胆略的中年男。小秋一见那人进来,就忙站了起来。那中年男一见屋里有女人,就浑身不自在地和王兰说了几句话:“今个晌午叫城管给逮住了,他奶奶个熊,把车子给没收了!我又刚从别人手里买了辆二手的。你有事没?没事的话我可走了,到天黑还能拉几趟。”王兰则躺在那儿头也不抬地说:“我没事。”听完此话,那男人立马又蹬上那咯吱吱的车子走了。
小秋就问王兰:“刚才这位是你什么人?从事什么职业啊?”王兰就回说是她老公,在北京干用脚踩三轮车拉客的营生,类似于解放前的人力车夫。小秋心里暗自为王兰不值:她长得虽非绝美,但也看得过去,说话又伶牙利齿,是个机灵人儿,怎么竟嫁了个如此猥琐的丈夫?但据王兰说,他丈夫每天最少也能赚五十块钱,多的话就不好说了,有三百的,有二百的,比上班强多了,而且在老家已盖好了楼房。
小秋在心里一合计,一天就按赚七十块来算吧,一个月还能赚两千多块。而自己一个月辛辛苦苦地上班,才挣到六百元,自己的挣钱能力,竟连一个小学都没读完、长相如此猥琐的人都不如!“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可骗苦人了,自己从小到大,看过的书不知有几千册,可有用吗?百无一用是书生还差不多。
小秋和王兰又稍歇了一会,估算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又一起去店里上班。在后来的相处中,王兰也向小秋讲说了她婚姻上的烦恼。
她父亲原是县里的老干部,早已退休,当年因为她犯了什么错而急于把她嫁出去,于是就嫁给了现在的这个丈夫,而且是嫁得很远,出了县。至于她究竟犯了什么错,她没说。据她说她对自个的婚姻也不满意,本来打算着要逃婚的,结婚那天都坐上了婚车,心里还在盘算着怎么样才能逃婚。但终因婆家来迎亲的人很多,而且不离左右而没有逃成。据她说生第一个孩子时,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是她自个给自个接生,用一个篾片割断的脐带。生完孩子后,她独自去广东沿海打过工,还曾独自去过新疆多年,从新疆回来一年多就来了北京找丈夫。因有儿子在,再加上她老公本就是个愚懦之人,对常年在外游荡的她竟无怨接纳。
从王兰自个的口里,可得知她对自个的婚姻也是相当地不满,她当年究竟犯了什么错,气得她父母急于把她远嫁?王兰没说,但她后来讲给小秋听的一个“别人的故事”,隐隐约约曝露了她当年所犯的过错,当然,这也只是小秋个人的推测,究竟是不是那样的,小秋也不敢十分确定。
据王兰讲,八十年代她娘家村里有一个女孩,家境比较好,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富户,是村里最先购买电视机的,每天晚上都有好多村人去她家看电视。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半大不小的男孩子,说大吧,不到二十,说小吧,已年过十五,这些小年青们每天去这女孩家看电视。这女孩也是少女怀春的十六七岁的年纪,就难免和这些小年青们眉来眼去、打情骂俏。一个初秋的晚上,这女孩竟和小年青们偷偷去了村外的玉米地,在那高可遮人的玉米棵子里,干起了那苟且的勾当。但可怕的是,去的不止一个小年青,而是一群!在失控的情绪下,那些小年青一个上完另一个接着上,结果把那个女孩给整得瘫坐地上,站不起来,差点儿要了小命。
玩过了火头的事儿自然没能瞒过大人们,于是女孩的父母在审问了自家女儿后,就报了警,说是那群小年青强奸了他家女儿。在人证物证齐全的情况下,警察就对那几个小年青进行抓捕。那些小年青早听得消息,一个个都逃亡到外地去了。那时的法律对强奸这样的案件量刑很重,都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所以那些小年青们再也不敢回家乡,都在外面逃亡了十几年。一时的激情游戏,毁了自个的名声,也毁了自个的青春,竟名列罪犯之榜。这样的结局,怕也是那些小年青当时不曾想到过的,早知如此,怕打着他们他们都不会进那玉米地。
那女孩的父母也是气得要死,各各大病了一场,然后就张罗着嫁女,巴不得立马把这个伤风败俗、毁尽父母颜面的丫头远嫁到天边,以消除村人们的嚼舌和指指点点。所以,出事后三个月,这个女孩的父母就把这女孩许给了一个很远地儿的男人,并且很快把女孩子给嫁了过去。这种情况下,断不会有好男人好家庭等着那女孩子,那女孩虽不甘心,但也无可奈何了,只能在婚后以打工的名义去广东。
这女孩在广东的厂子里也不安份,竟然又怀孕了,而且是一时激情下怀的孕。和男方又没什么誓约,所以到了该分娩时,面前不仅胎儿的父亲不在,而且还没有一个亲人和熟人,竟把孩子生在了工厂的宿舍里,搞得满地血污。还是那些来自天南地北的工友们看不过,服侍了她几天。至于那孩子成没成人及下落,王兰没说,想来也无非是小命难保和送人,两种结局。
听了王兰所讲的她村里女孩的故事,小秋心里却怀疑那女孩就是王兰本人,因为王兰的父亲当时在县里任公职,在八十年代的农村家境肯定是很好的。而且王兰和那女孩都是因犯错而被父母远嫁他县,嫁人后都曾去广东打过工。可王兰却不讲自个犯了什么错。如那女孩真的就是她的话,那种在夜晚自愿跟一群小年青去村外的玉米地,而竟致轮奸的事又怎能说得出口?只能托口是别的女孩的故事,讲出来以发泄多年来积压在心头的怨怼,那些锥心刺骨、而又无法讲出口的往事,怕也只有小秋这样的工友才能听得到:聚时是工友,散时是陌路,听不听得到对当事者本人,都造不成什么影响。
小秋既在心里讥笑王兰年轻时太没把持,又在心里深深同情她,她也算是一个婚姻不幸、历经磨难的人了。或许是因为婚姻的不如意,或许是因为骨子里有一种风流多情天性,据小秋观察,这王兰又在和酒店里的一个电工眉来眼去。
那电工也就三十五六岁的年纪,虽不算太帅,但看起来还算机灵精神。这电工一没事就挤在理菜房里,挨着王兰要么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要么动手帮着理点菜出来。小秋曾用眼角的余光看到过他们握着手,但又立马转移眼光,装作什么都没看见。据王兰自个说,在小秋来之前,她经常在午后休息间隙,和那位电工一起出去玩,下雪时还一起到外面滑雪。
后来这个电工跳槽去了另一家酒店,王兰还在午后带着小秋去找过他,他俩的关系因不再在一起了,而日渐生疏冷淡,最后不了了之。对王兰这样的婚姻不如意,内心又不安份的人来说,那个电工怕不是她最终的感情寄托,以后的日子或许还会有别的男人走进她的生活。
王兰显然就是个因做姑娘时犯了错,而导致一生不幸的例子,但依然会有姑娘们继续玩火自焚而重蹈覆辙。就在小秋上班的那家酒店里就有一个漂亮的女服务员,因为所谓的谈恋爱而导致怀孕。自个在下班后去药店买来打胎药,自个堕胎,然后请了十来天假休养,终也是既流了产伤了自个身子,又没有修成恋爱正果。
据听平时人们的议论,这女服务员都流了两次产了,也真是奇葩!在这样的女孩心中难道分不清谈恋爱和结婚的区别么?那些婚后才能有的行为怎么能在谈恋爱期间就进行呢?如果付出的流产代价,有回报的话,还不算太冤,就像酒店前厅的那个李经理:
都三十出头的老姑娘了还没有结婚,据听说她和这个酒店的老板有一腿,她在这个酒店都干了十多年了,却一直没有找对象。想来她的将来事都由老板给安腓好了,无非是给买套房,再给一大笔钱。这对老板来说,太容易了。像李经理这样,虽然耽误了青春,但毕竟有个有能力的男人在罩着,又不愁没钱,还算是得其所了。
而前厅的那个流产的服务员就是鸡飞蛋打,得到的只有伤害,所以作为一个女孩子,在出轨前一定要衡量好了,不能头脑一热而不顾一切,谈恋爱的目的是为了结婚,性是要在婚后才能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