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42018年7月的一天 中午12时许,黎支书带着付碧花和她大女婿周本元来到我住处,刚进屋,周本元就对支书高声地嚷:“你要带她去医院检查呕,你不喊我们来,得着摔吗……”
这时我才注意到付碧花的裤子和衣服上都沾有灰尘,右手肘处有被擦伤的血辙。
我问:“怎么回事?”
原来是:支书上午打电话给付碧花:“你到村里来把承诺书写了,镇里好早点将你二女儿纳入易地移民搬迁安置住房面积安排。”付碧花接到支书电话时正与女婿周本元在官舟办事,她让周本元用摩托车载她回村里办理此事,在途中由于路面破烂摩托车抛锚摔倒了,导致付碧花受伤。
付碧花是十一组的,丈夫已去逝,育有四个孩子,大女儿嫁给本村的周本元,二女儿出嫁到四川,家中还有两个儿子,是低保户,已纳入易地移民搬迁。
支书私下给我解释:之前在易地移民搬迁统计人口信息时,村里是按她家现有实际人口3人报送的信息;后来付碧花明白了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的房屋面积与人口数有关系,就责怪村里报送人口信息时,没有将二女儿冉小钗统计报送,于是她和大女婿周本元以二女儿冉小钗户口未迁出,并已与四川朱某某离婚回到水田家中为由,跑到镇里三番五次地吵。
镇里相关部门查阅人口信息系统,显示为付碧花二女儿冉小钗属于其家庭成员,户口未迁出,又找不出未离婚的依据,就将冉小钗纳入易地移民搬迁人口统计信息。但是因为付碧花之前也因一些小事多次上访,为避免她再纠缠、上访,也是借此整治她一下,就让支书喊她写一份承诺书。意思是:如若她再无理纠缠或上访,就将二女儿的易地移民搬迁名额剔除。所以才有付碧花受伤,周本元进屋就对支书嚷。
周本元一直吼着嚷着:“这本来就是你们的责任,还要让我们跑去跑来的……你们村里管要承担油费和医疗费……”他叉着腰,摆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我按支书说的意思帮付碧花写了承诺书,付碧花和周本元就因一句“水田村冉小钗与四川朱某某于某年某月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某年某月离婚后回到水田家中。”就又粗声大气地嚷起来,说“不是感情不和”。
我问是什么原因离婚,她们又说不出。
周本元借此发飙:“不写了,这事本来就是村干部的责任,凭哪样要我们写呢?反正要是不把名额添上去,就要死几个人……”
我知道写这个没有实在意义,但还是又征求她们意见后重新写成“因为水田村冉小钗不到法定年龄而与四川朱某某离婚”。
付碧花拿着笔准备签字,周本元不准签,理由是“离婚”两个字不好听。
其实她二女儿冉小钗根本没有离婚。按当地说法,没有离婚而说离婚,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诅咒。所以她们不愿写“离婚”两字。
我说:“总得按事实写啊。”
周本元吼得更凶了:“哪样事实,那房子是国家的,又不是你们私人的,国家都晓得照顾穷人,你们凭哪样克扣我们一个人的……”
“国家的也要符合条件和实事求是,乱报就行吗?”我反问周本元。又给他们讲了移民搬迁政策、扶贫政策,讲一大堆道理。
然而,他根本听不进,胡搅蛮缠:“国家的又怎么了,不用白不用,不用还不是别人用了,你们怎么不替我们老百姓作想……”
……
简直是对牛弹琴。我无法与他再继续谈下去。
我知道,此时,她们为了利益,是听不见好赖话的。
我看着这个不到30岁的男人,为占尽国家利益摆着一副理所当然的架势,我很生气,心里更是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