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个周末之后,我的心彻底背叛了我自己,不服从命令,也不听从召唤,一天二十四小时地游离在我的身体之外,它不属于我了。
那它归顺谁了呢?当然是黄静。那颗心无时无刻、分秒必争地在黄静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上挂着,喊喊不回来,拉也拉不回来。我认为自己爱上了黄静。是她开启了我人生中作为男人的首征,是她让我领略了人生的另一处风景。我想起了高中时我和那个女生相处一个半学期的点点滴滴,但怎么也无法和我与黄静共有的那个周末可比。那时我和她亲昵过,但只是拥抱,接吻,从来没有真正上过战场,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可这次不一样了,黄静把我带上了首征的道路,与我共同经历了一场战争,我忘不了那场只有喊杀声不见硝烟弥漫的战争,然后就迷恋上了战争,随时准备着开始下一场战争。就如同收音机里经常播放的新闻,说美帝国主义就是尝到了战争的甜头,所以到处发动战争。我也初次尝到了男女战争的无穷乐趣,因此脑海里一段时间总是挥不去那一夜给我带来的美好回忆,无时无刻不在想重温那场美好的回忆。我感觉自己已经有点一发不可收拾的感觉,上课时想,下课时想,吃饭时想,睡觉时更是想得难以入睡,因为体内有另一个我雄赳赳气昂昂地时刻准备着去战斗。我不能像美帝国主义一样四处发动战争,但我可以找我的战友,我的领路人黄静,我们可以继续发动一场甚至更多场只属于两个人的战争,继续享受战争给我们带来的销魂体验。
一次晚自习,黄静埋头在读一本书,年久日长,我记得好像是温润安的一本什么书,书名记不住了。她全神贯注地读着,压根就想不起来身边还有一个战友期待着和她沟通交流。我心里像是被千万只土鳖虫在拱,搅得我心神不宁,坐立不安。我已经和她主动搭讪过多次,但是她都莫名其妙地回避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经过深思熟虑,我把黄静的草稿纸拉过来,在上面写了一句话:
“我们一起出去租房子住吧!”
然后就推给了她。
黄静头也不抬,扫了一眼纸条上的内容,扭头又把注意力集中到了书上。大约有两三分钟后,她又像突然想起来了似的,拿起笔,在那个纸条后面加了一句话,头也不扭地就推给了我。
“不行!”
很简短,意思也非常明确。我一看就懂,但是不懂为什么。于是我就给她回了三个字:为什么?又将纸条推给了她。对于我的这个问题,黄静回答得更加简洁,直接在我的问题前面加了一个“不”字,然后就将整张纸撕下来推给了我——不为什么。
那晚我们之间的纸条交流就此结束,我知道她是决心已定,内心沮丧透顶,起身就走出了教室。既然已经有了第一次,为什么不能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不明白。此后,我三番五次追问黄静,可她总是找出各种理由,什么我年龄小,什么我们不合适,什么她不喜欢我等等,谢绝一切战斗邀约。我心里很苦闷。我想和老歪说说我的心事,但又难以启齿,这种事哪有找朋友商量出主意想办法的?
出了学校向市内去的方向走,距离学校大约200米远的十字路口,就是开学时我和老歪下公交车的地方,有个小酒馆。因为这里是公交车的终点站,虽然只是个停靠站,但是人流量挺大,所以酒馆的生意也很好。我在第一天来学校下公交车的时候就已经留意到了这个酒馆,这可能因为我打小时俺大就单意哩培养我喝酒的缘故。每次我们家来客人,俺大就让我坐下陪客人,主要是让我和客人来拳,或者伸手指头大压小,或者敲筷子来“老虎、杠子、鸡吃虫”。来拳其实就是智力游戏。年龄小,杂念少,来拳的时候,我的记忆力集中,没有成年人的套路,所以无章法,没规律,往往会把客人杀得人仰马翻,喝得酩酊大醉。当然我也有输拳的时候,但酒基本都是俺大替我喝,我只负责来拳。从初中到高中,我一直是在区公社所在地的中学中读书,寄宿制生活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满足我的个人爱好。老歪更不用说,他比我年长,喝酒比我凶,比我更爱喝酒。在他的怂恿下,我们俩在校外合租了一间民房,每一次周末,如果我们不回家拿生活费,我们俩都要约几个要好的同学,到出租房里猜拳行令。除此之外,我们实在是没什么课余生活,学校没有图书室,区里没有图书馆、电影院,对男孩子来说,喝酒不仅仅是打发无聊的周末时光,更是为了用酒精来抚慰或者麻醉一颗颗躁动不安的心,也是在父母和学校严刑峻法的高压之下一种自我的释放和解脱。酒是最懂男人的。到了这个远离城市、鸟不拉屎的地方上学之后,我所有的精神寄托就全在这个小酒馆里了,经常和老歪等几个死党到小酒馆里打发无聊时光。
这天,也就是被黄静无情拒绝之后,我的心里好像被雾霾笼罩了一层又一层,烦闷让我特别想喝酒,于是就约老歪还有几个乡下来的同学一起下馆子。我们都没多少钱,父母一个星期给五块、十块的生活费,必须精打细算,勒紧裤腰带混日子。我们AA制,每个人挤出2块钱,要了一碟花生米,一碟素拼,一份煎豆腐和一个土豆肉丝,又打了五毛钱1斤的散酒,然后就喝起来。城里的同学是不屑于和我们这样喝酒的,也不屑于和我们为伍。我们穿的衣服太土,不外乎什么迪卡布黄军装,还都是由于经常在搓板上揉搓,已经发白。这就是城乡差距,是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很现实的距离,大家不言自明,也都不自觉地各自保持着各自阵营的尊严。比如那个邱伟,据说父亲是县里四大班子成员之一,整日头发梳理得纹丝不乱,还用一种带着香味的什么膏固定了发型,一身纨绔子弟装扮。他高傲自倨,目空一切,对我们这帮子乡下来的穷学生更是嗤之以鼻。我们私下里喊他伟哥,因为他面色苍白,一脸病态,我们一致认为,他作为男人的雄性荷尔蒙阵地,已经完全被雌性荷尔蒙攻占,所以才导致了他一幅女人态,让人生厌。
俗话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我觉得这话超他妈有理。酒刚倒上,我端起酒杯就一口喝下去了一半,把老歪和另外几个小伙伴弄蒙了,一口菜还没吃呢。老歪问,凯子,傻屌啊,咋喝这么快!我摆摆手,说没事,今儿个就是想喝点。大家看我喝了半杯,也就端起来开始喝起来,但是都是呡了一小口就放下了。刚吃了一口菜,我端起酒杯,一仰脖子,剩下的酒就全部进到了肚子里。小伙伴们知道我心里一定会有事,就劝我别这么喝,老歪干脆直接就夺我的杯子,说,别喝了,有啥熊事能过不去?我不愿意,心里一急,就骂了他一句:“妈了个巴子的,你敢夺老子的杯子?给我拿回来。”别的小伙伴只知道我和老歪是铁哥们,却不知道我们俩还是爷俩,他叫我叔的,所以都瞪着眼看我。我也眼一瞪,对他们吼道,你们看啥?我噘他都是轻的,信不信我还打他?老歪看我是真想喝酒,又把杯子还给了我,然后还给我倒上了酒。那天我喝了两杯酒,就醉倒在了桌子上。这就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的真实写照,不然为什么那天我刚喝了不到半斤就开始头发懵,嘴打叉。俺大可是能喝二斤老白干的酒量,基因遗传我也不可能喝半斤就要醉了。可那天我真醉了,醉在了内心的孤独,醉在了对黄静的思念,醉在了满腔的邪火却无处发泄的憋闷。
“凯子,有啥苦闷跟俺说出来,俺给你担着!”
老歪端起一杯酒,伸向我,侠义万丈地对我说出了这句话。我抬起头,醉眼迷离地看了看我的这个“拜把子”兄长,又看了看几个穷鬼死党。
“我的苦闷,我我我自己知道,你们几个不,不,不懂。”
然后我又端起一杯,冲老歪几个人晃了晃。
“哥几个都有了,呃呃呃喝!”
我一仰脖,一杯老白干咕噜一声滑进了胃里。老白干性烈如火,灼烧着我的肠胃,也燃起来我对黄静的熊熊思念。我眼前满是她的身影在晃,那绝不是我喝醉了的缘故,就是她在不停地晃荡,并且一闪一闪地笑着,两只空气球撞击着空气,笑声和气流声像一阵阵香气袭人的卤肉在诱惑着我。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有。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佛祖,我的佛祖是黄静,她渡我解凡尘,解人间情事,让我从此有了烦恼,有了心事。可我的佛祖给我降了一次甘霖之后,收起了她的莲花台,变得冷漠,无情,难以接近。我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我想再次抚摸佛祖的莲花台,亲吻佛祖的莲花台,想跳进莲花台里跳跃腾挪翻江倒海折腾折腾,但佛祖似乎忘记了她曾经给予过我恩德,用孙悟空的金箍棒在她的身边画了一圈,再也不让我挨近她的莲花台。
在失恋中迷惘了一段时间后,我看到黄静对我确实已经恩断义绝,我也就不再抱着任何奢望能和黄静一同返回战场,决定要振作起来。开学一个多月,在大家都有了初步的接触和了解之后,卞老师宣布,开学时临时指派的班委会解散,现在要公开选拔班长,让大家毛遂自荐。伟哥当仁不让,第一个冲上了讲台。他习惯性地摔了一下他油光水滑的头发,顺势还用手向后拢了一下。说实话,看着他那个做派,我都想上去揍他几拳。狗日的,不就是生在了城市里吗,不就是有个当大官的爹妈吗?不是这些,有什么资格在我们面前趾高气昂的。伟哥站在讲台上,像个领导讲话一样,先咳嗽了一声清清嗓子,后又双眼扫视了一下全班同学,意思是让大家安静,然后,他就开始了他的演讲。说实话,狗日的伟哥演讲起来还真有一套,一看就是经常读《演讲与口才》杂志,学到了不少演讲的技巧。他逻辑清晰,思路敏捷,侃侃而谈,高调宣传他的施政纲领,滔滔不绝地大谈特谈他心中的信仰与理想,最后还以李谷一的“年轻的朋友来相会”作为结束语,举起右臂,振臂一挥,用他那雌性荷尔蒙主导的娘娘腔,盛情邀请我们20年后再相会。
20年后,我算了算,那是我们国家已经实现了四个现代化的美好时代,多么令人向往啊!所以,他的演讲一结束,教室里那批城里的学生立即鼓起掌来,有几个还吹起了流氓哨,几个立场不鲜明的农村学生竟然也随着鼓起掌来。对这帮从农村出来的,还跟着瞎起哄的人,我是无语的,我常常用“无语”这个词来形容我对某些情况某些人某些事的态度。20年后再相会?谁信?反正我是不信,我的那些农村死党兄弟也不信。20年后,谁也不知道自己会走上一条什么路,就伟哥那副高高在上的做派,他怎么可能等我们这帮子贫下中农兄弟到20年后?所以,我的这帮子土兄弟,立即推举我向伟哥发起挑战。我本来不打算趟这趟浑水,因为我正在失恋中,我的心思都在黄静的身上,我哪里还有激情去什么演讲?可是,大家积极推荐我上台,我自己也深感我们这帮子无产阶级兄弟也决不能让这个娘们兮兮,像个二一子一样的假男人带领着奔向未来。于是,我鼓足勇气,站了起来,走上讲台。
站定之后我扫了一眼教室,看到几个城里的女同学低着头捂着嘴偷笑,偷笑的时候还不忘尽量抬高眼眉瞥向讲台。她们头上都带着一个我说不出花型的配饰,那配饰虽然不一样花色,但是都显得特别刺眼。我知道他们在笑我的不自量力,笑我一身土得掉渣的衣服和满脸窘迫的神情。谁不想穿好点呢?可是我们没有条件,这是个很现实的事实存在,由不得我们不甘心。我实在是没有拿出手的衣服,上衣以前应该是蓝色,是一件蓝色迪卡布车间工作服,现在却被洗得有些泛白,所以我早早就对“蓝领”这个群体有着早于别人的认识。说句不怕别人笑话的话,这是我最好的衣服了,是俺娘在街上的旧衣摊花一块五毛钱买回来的。要不是俺哥去了北京,估计这件上衣轮到我身上的时候,都已经磨穿有窟窿了。我穿的裤子是一条牛仔裤,也是娘在旧衣摊买的,才用五毛钱,最初也是蓝色,现在已经露出和工作服一样的白来。膝盖处已经磨麻花了,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我白皙的皮肤。那时我感觉很丢人,但没想到过了N年之后我的孩子竟然主动去买这种露着膝盖的牛仔裤,说是潮,是时尚。这就是时代,是观念,一直在变,变得面目全非。关键是鞋子,一双旧黄布军鞋,和牛仔裤搭配,典型的混搭,典型的土鳖,典型的穷人,难免这帮子城里的女学生会捂嘴偷笑。她们的笑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让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打击,心里突然不自信起来。我局促不安地看了看老歪,老歪根本没有在意我,我又看了看黄静的方向,她的两只胳膊支着桌子,两只手捧着下巴,笑意盈盈地望着我。她的笑对我总是有那么大的魔力,就像一针强心针,让我瞬间满血复活。我的脑海里突然间浮现出俺大俺娘在烈日下耕作的情形,浮现出俺大拉着满满一架子车足足有一吨重的生姜徒步河南山东贩卖的情形,浮现出老歪爸妈因为被人偷了两垄红芋而在路边嚎啕大哭的情形,浮现出老歪爸在寨门前跪拜祖宗的情形。这些情形一幕幕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突突乱跳的心慢慢安静下来。我沉着冷静,坚定有力,铿锵而言,掷地有声,为我们这一帮子准大学生条分缕析地分析了我们祖祖辈辈艰辛劳作却聊以裹腹的现实,分析了我们不咬牙坚持奋力拼搏就必然要接过父辈手中的铁扒扫帚扬场锨的当下形势,分析了我们作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降生,现又光荣活在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新一辈我们,内心狂热的梦想和惨淡的现实,分析了我们已经被逼上梁山如不向命运发起挑战就必将被命运收安的可怕未来。我们已经无路可退,我们只能勇往直前,做自己的主宰,做命运的主人!
我在演讲的时候,几次哽咽有声,又几次梗塞无音。我没有伟哥四处乱射的激情,却有着我祖祖辈辈耕作的土地般的深沉与厚重。我发现那些本来偷笑我的女生渐渐放下了捂在嘴上的手,本来一脸的讥笑荡然全无,代之以凝重和悲伤。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全班45人,我以43票的绝对优势获胜。那丢失的两票其中一票是我自己的,另一票我猜想一定是那个不可一世的伟哥的。但这已经无关紧要,我胜出了,我没有辜负老歪,没有辜负黄静,没有辜负这帮从土地里走出来将来很有可能再次走回土地上的同学,这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