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正亲吻着她,让她安神而美丽。大家都在忙碌,为她着急,而她什么都不知道,如同死了一般。
那天是胡一刀的老婆早起倒痰盂,发现了事情不对劲......,她看到刑侦科办公室里亮着灯,大门撕着一条缝,就凑着往里看,一看不好,就大叫起来:“不得了了!出拐了!”她手中的痰盂也打翻了,臊臭的尿洒得到处都是。知道文莉莉出事,她也许是最后一个,那天她去参加了高考,第一天上午考语文,她考得还可以,准备在下午的数学考试中再加一把劲儿。中午回来的时候,她把自行车推进停车棚,刑侦科的门前围了许多人,气氛特别,起初,她还以为是发了什么大案,仔细看了看,便觉不对,人群里不仅有干警,也有家属……
她推着车走了过去,只见大家说话低声,神情肃穆,她站在边上听着大家的纷纷的议论:
“人更死了一样咧!”
“看不出来,这小文还是个烈性子。”
“这么她的姑娘,可惜了。”
从大家的纷纷议论中,她知道了大概的情况:文莉莉把一大瓶安眠药吃光了,还喝了烈酒,倒在办公室的地上吐白沫,是胡一刀的老婆发现了她,王大骞着抱着她到医院去抢救……
她两腿发软,一阵弦晕,差点儿没摔倒,她那里还有心思吃饭,急忙骑着自行车,赶到医院,走进门诊部,只见王大骞坐在抢救室的门口,抢救室的门关着,他低着头,一脸沮丧的表情。她什么都没说,悄没声地走了过去,挨在他的身边坐了下来。
王大骞一看,是她来了,望了她一眼,低下了头,没有说话。
“怎么样,要不要紧?”她问他说。
“不知道。”王大骞摇了摇头说,“她怎么这么傻?”
王大骞从荷包里掏出烟和火柴来,他划火柴的手抖得厉害。看到王大骞这样伤心的样子,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只是紧紧地握住了他的双手,而他的手冰冰凉。
“你今天不是在高考吗?”王大骞抬起头来,看着红梅说。
“这人命关天,我那里还考得下去?”说话时,她的嘴唇在发抖。抢救中,她的心跳停了几次,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她的父母还是没有来,局里都是些男孩子,来照顾不方便,只有红梅留下来照顾她。
整整一个星期,她都不醒,一位老中医为她开了红参醒脑汤。到了晚上,她听到有人唤她,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当听到第二声时,她才答应了一声:“哎,我在这里,”这时她还有一点恍恍惚惚的,当她又唤了一声时,她才意识到有一个重大的事情发生了。
“你醒了?”
“真的她醒了?”
她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回来的人,令她禁不往悲喜交加,在这个生和死都来交缠的地方呆久了,也让她惧怕了,她紧紧地抱住了她,再也不肯放手。
“你把我压痛了!”
“哦,对不起。”
“好些了吗?”
老博士来了,他从白大褂口袋里,拿出了一只小电筒,照了照文莉莉的眼睛,然后问:“看得见光吗?”莉莉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转动了一下,眼珠子子,看了看把她围在了圆圈中心的这群白衣人说:
“我渴。”她苍白的脸上没有表情,只是嘴唇轻轻地蠕动了一下。
“好了,没有事儿了,可以让她多喝一些水。”老博士理了一下他银白的头发,笑着说。然后,他转身走出了病房——去察看他的其他的病人去了……那群医生就象小媳妇一样,紧随着他的脚步,在他身后组成了一只白色长龙,一溜须地跟着出了门,只留下她独自站立在在文莉莉的身边。
“快,来,多喝水,医生说了的,”红梅把杯里的凉水倒掉,又添了一些新鲜的,用了一个瓢羹,一瓢一瓢地往她嘴里喂。
“多喝水,就会好得快些。”
莉莉的意识显然恢复得越来越多了,听到了她的这些话,眼睛里滚出了豆大的泪珠。
“不要想多了,好好休息,”她用手绢沾去了她眼角的泪水。
“红梅,谢谢你,给你添麻烦了。”
“你这说到哪里去了?”她又用手绢儿擦了一下她的嘴角。
“我们两姊妹,还有什么话说呢?”
“别说这一两天,照顾你一辈子我都愿意,嘻嘻,”看莉莉好了,她比什么都高兴。去医院照顾文莉莉,是她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么大一个公安局,就只有她们两个小姑娘,她病了,自然是她的事。
“我这是在哪里?”她环顾了一下四周,喃喃地说。
“医院啊!”
“噢,医院?”
“这间屋子我好象住过。”
“住过?做梦吧!”她以为她在说胡话,这里是医院,是大家一周前才把她送到这里的!她也没有理会她的任意,也懒得纠正她的胡乱的言语,只是又小心异异地往她嘴里喂了几口水。她看到了门口有一个人影在晃,她猜到了那是谁。她知道,那就是挽救了莉莉生命的人!她对着那个影子满心欢喜地大声喊道:
“快进来吧!”
“快来看!”
“她活过了!”
病房里来了络绎不绝的人,就象蜜蜂采花蜜一样。早上起了床,莉莉就让红梅给她换上那件鹅黄色的衬衣——这么好的衣物,拿在睡床上溜,真是糟蹋了!她暗自地想,但不好意思说出声。一个近乎死去的人,有点儿什么要求,还怎么可以阻止呢?更有趣的是,她还让她把头发梳理整齐,拿出胭脂花粉来往脸上擦。她的脸上略带着羞色的说:这是公共场所,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
后来,察房的医生说了,病人是不能化妆的,不然医生不能观察到病人真实的情况。这她才不化妆了。不过红梅觉得,莉莉真实的白皮肤还好看些。看着莉莉得到了众星捧月般的宠爱,她又自怨自艾起来,胡猜乱思地想:这是真的,吃饭还不如吃点药,能引起关注度,得到众人的爱怜!这天清早,她起床就吃了一大碗鸡蛋面条,还接过了红梅递过来的苹果,大大地咬了一口。昨天还象个死人,今天就开始大吃大喝了,这让她感到很晃忽,也很不解:一个人怎么可以做出那般极端的事情来,把人都给吓个半死。
“吃吧,吃吧!”这个向阴间探了一只脚的人,真是捡回的一条命,当然应该多吃点儿,好好地补一补,她这样想。生命与爱情相比,当然价值更重,她能活着,红梅也十分地庆幸。
何平、郑志明他们,有时来一大群,说些逗她开心的话语。特别是陈刚,他象大哥哥一样特别地关心她,问她想吃点儿什么,说买就买,象冰凉糕、绿豆糕、花生酥每天都变着花样,让红梅也一起也饱了口褔。只有一个人不常来医院了,那就是王大骞,一次红梅回家拿东西,出门一转弯,路上遇见了他,穿着背心短裤,手中捧着个蓝球,头上淌着汗滴。她愤愤地瞪着他问:“你为什么好多天没去医院了?”
“我去医院干什么,医院不是有你吗?”
“有我?”她真有些愤怒了:别人可以为你而死,你却若无其事。真是一个狼心狗肺的人,是男人就靠不住!她后悔曾经还痴迷于他,莉莉差一点儿为他送了命,真是两个人都瞎眼!
她一转身沿着石子路跑开了,他捧着蓝球冲着她喊:“红梅,你考得怎么样?”这是红梅最不想听到的话,当然她更不想回答他,她跟他说话的兴趣都没有了,只是回了一句:
“不怎么样。”
“哦,真可惜。”
他做出一副无耐的样子。
莉莉从荷包里拿出一只苹果来,对红梅说:“给你!”
“给我?那你呢?”红梅推委着。
“好,那我们一人咬一口来。”
“好,那你先!”
“你先!”
两个人推去推来,没有个结果。
“那我们来划猜,谁输谁先来。”莉莉说。
“那好……”
“次——”
第一盘,红梅就输了,“不行,不行,三盘为定。”
“好的,次——”
第二次,红梅又输了。
“好再来一次,次——”
“我怎么老是输?”
“因为你姓‘苏’,再加上一个‘梅’,所以又输又倒霉了,哈哈……”
红梅只好接过苹果,在衣袖上荡了一下,大大地咬了一口,然后递给莉莉说:
“好了,都是你的了。”
文莉莉没有去接苹果,而是从身边的一个小窗,用手指着礼堂里说:
“你看那里。”
她往南边看了看,那里除了远处的一块灰白的墙壁,什么都没有。
嚼着苹果的嘴停住了。
“我小时候就在这里住过。”
莉莉用手指着窗外说。她看着,在一棵扁柏树的后面,是一栋灰蒙蒙的建筑,她倒奇怪了,那是医院的礼堂,很是破旧,红梅前去推了推门,大门和小门都紧闭着,陈旧的白石灰墙也斑剥陆离的,那怎么会在里面住过呢?莉莉告诉她,是以前,以前住在里面。我经常坐在这里玩儿的。”
“这里真的好漂亮哟!”
她的眼睛睁大了,她象是听到了一个天方夜坛似的神话。
这里以前育婴堂,一开始是英国人办的,专门收养那些被遗弃的婴儿,后来才成了医院。以前就听说过她是被父母收养,原来她是一个孤儿,难怪到现在她的父母都没有来看她,这解开了她心中的密。
“我依稀地记得,我就坐在那条木椅上,有人往身体上撒清水,还有很好闻的薰香,在这间大屋里,人们读书,唱歌,吃吃喝喝……”
文莉莉接过了红梅递过来的苹果,大大地咬了一口,一边嚼一边说。
说这些话时,莉莉眼中散发出来的幸福的光芒。
苹果在你一口,我一口的饕餮下,被彻底消灭了,洁白的床单上,阳光的图案收小了。她的身体还是软绵绵的靠在床背上,她的内心一下子怜悯她起来,想到她是一个没有父母的人,心中就难过。
见她能够下床了,就打来热水,为她梳洗了一番,还为她把长辫子编上,还为她换上了漂亮的衣裳,当她又重新站立在她的面前时,她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这正是她所期待的。几天来,她夜夜担惊受怕地守着她,负出的辛劳,一切都值了。两个人的间仇都消散了,亲蜜又重新回到了她们的心间,相爱的人可以永远在一起,现实里却如此地难,就让过往留在记忆里吧,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致于那个人,今后也就是朋友了,不顾后果的盲目也固执,只留在忆里的支离破碎,如果真的爱他,与他做朋友是最好的方式,他会找到他所喜欢的女孩的,与他在一起很辛苦,又没有未来和希望,我不能太自私,太贪心,幻想着与他天长地久,只要记住他默默地祝福他就好了。
莉莉出院了,她倒底是为什么而吃药?她疑在心里不敢问,这兴许永远是个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