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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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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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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书之语》连载

第一章 心书之语(1篇)

杜拉斯与我的写作



玛æ¼ä¸½ç‰¹ 杜拉斯的写作风æ¼

尽管杜拉斯是意识流的高手,我也是意识流,应该多多向她学习。但我却不喜欢她那种气势。喜欢莱辛,也会喜欢伍尔夫。杜拉斯是这世界上我最讨厌的一个人。杜拉斯的小说给人感觉不太温和,不是孤独高傲的而是目空一切的不可一世。这种强大完全令她改变了性别。甚至有些可怕。

她是个特别自恋自私的人,文字中没有半点平民之气。也不是说有平民之气就是很好,只是说她写字的那种姿态。这是我浏览她文字的第一感觉。无论她小说写的多好,但这种气势与姿态的确令人讨厌。不象莱辛的苦难与伤痛都来自心灵深处,她一样有着幻想美妙甚至破灭的意识。可莱辛这种意识表达得很贴近人心很打动人。而杜拉斯只能在远处观望不可近也不亲近。莱辛的一切都是大家的,而杜拉斯的一切只属于她个人。

这样说来其实我还是个杜拉斯而不是莱辛。

看我的文字如看杜拉斯,她独在一个地方自言自语,孤芳自赏,完全没有读者意识。杜拉斯的强大是她将这种自私自恋自语的状态达到了一个极值。而我却还达不到。杜拉斯我不需要看,就那种姿态太熟悉了。杜拉斯出名前是哪种姿态呢?是有意识的做态,还是本来就如此?而我这种姿态却是不为我所知,由我处的极度真空环境决定的。从来我就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没有人烦恼我也没有任何社交,顶多是去野外逛逛与很久前就相识的亲人朋友拉家常。与几十年前就来往的那几个旧人来往…

其实这种自我表达真的非常可恶,只要一说起这些仿佛是很深刻的痛苦时,就不免对自己产生深深的厌恶。说实在的我其实是在炫耀一种只属于我的独特生活。这才是我的目的。因为这些痛苦我早已经习惯。我倾诉在为自己开脱,我所写的那种文字只是我的风格,与所处环境无关。也是为己写的那些文字开脱。一种无意识的自我意识,它在不断的加强不断的加强,它又只在表达一种渴求,渴求被人知的欲望。表达一种鲜为人知的生存终要被人知的欲望。这是我最真实心态。

就我所处的静态孤立境地下,我不去意识自我不断呼唤我的自我,那么我就会消失沉没,因为这个世界与时间上我还不被人所知。我就会永远消失沉没。这种写作心态与状况可能在我获得成功与声誉后会消失。很多已经成功的大作家起先也肯定跟我一样。也经历过这个过程。

唯一还是说明这个我还不够自我。自我到一种消失泯灭的状态下不呼唤亦不消失的自我时,你就成功了。无所谓他我,你我,自我了。写只在种游乐。驾奴于文字之上的写字才是纯粹的。说白了我对写字还不纯粹,有某种目的。譬如发表出版之类的目的。想被人知出世的目的。

我一再强调所处环境如何恶劣,譬如看不见或少看见年轻人,从我十九岁成家三年之后起,就没再有人与我交流,听得懂我语言,还受着历年的洪水迫害,也没有一个身体健康的丈夫,一个安定的居所,一年四季几处漂泊。上年要到市里住,因为儿子在那读书要照顾,下年要到小厂,因为人要生存,小厂要打理,过年要回小镇与亲人团聚。

这样看去还是很好。起码不象那些流落在外打工的,一年四季不在家,断乎已没那个念想了。我的痛在于家是那样的安好,那样的切近,触手可摸,却不可以居住下去。这种念想貌似很轻其实很痛。这些人生最起码的希望在我二十二岁时全部丧失。这些个人极度痛苦且不寻常的经历,其实它们都只成为我的一种财富与幸福。这种生活我已经非常习惯。很好。庆幸没有一个烦琐的所谓帮派势利的俗世影响到我。

我倾诉,只在显示我的富有并非哀怜。好象在说你看我在这样极度孤立孤苦的境地下,还没有被同化,被压跨,还在创作,还在写,多么了不起。其实每个写字的人都了不起。其实我是在炫耀我的状态才是一种最真我,最原始的状态。我所表达的才是最原始完美的,未浸染到半点庸俗气息。这真是很愚蠢的一种想法,而我所崇尚的恰就是这样的写作。






如何重新包装名作者系列书 玛æ¼ä¸½ç‰¹ 杜拉斯作品系列

杜拉斯的文字最初看的是《情人》,后看过《劳儿之劫》。劳儿之劫很震撼,很压抑。一个女人的一生都在恍惚中度过,因那是青春时代的一个心结,一辈子过着没魂没脑的生活。每一言一行都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操纵,她只是个傀儡…

这真是很让人压抑郁闷,然又是很现实的。就象张爱铃的《十八春》里曼贞与世均的遭遇一样。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会被一双无形的手操纵,这双手或是你自己也或是别人。人总不会那样自由自在了无羁绊的生活。杜拉斯表述的是种人的共性,这点深得人心。这么说,她还是有心去创作去赢得读者共鸣的。并不象我完全的任意自己。纯粹靠着一种体内灵魂里的自由倾诉,一种纯粹只出自我身体灵魂血液里的东西。这里我不是杜拉斯。真不知道这种东西出来会是什么样子,在别人眼里。

而杜拉斯所表达的共性,这种成功顶多也只是种世俗的成功。杜拉斯的成功在于她就是杜拉斯,将一种自我发挥到了极值。当这种文字达到一定的量就成了她的一种标志。读者只要一见,就知,哦,它是杜拉斯写的。无论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都认得出她。如果一个作者能将这种有着缺陷的文字,姑且这样说,达到这样一个量一个境界也算是成功的了。

我是否只能做个这样缺点优点一样突出的写手呢?或许不会永远,但现在的确是。




《情人》 作者:杜拉斯 译者:王道乾 在感情中寻找安逸是绝对不适宜的,甚至是可怜的.

看《情人》时一头雾水。因为意识流有个共同点,就是要潜心静气的去读。象个心灵大虾秘密潜进笔者的灵魂,找到她的心灵穴。所谓意识流,如果没将自己的意识完全溶入文字中时,是不可能读到一个完整的故事的。因为这个故事它完全由一种心理心灵情绪控制着,予你的是一颗心的动向与感悟,并非情节。而每个人的心对每件事物人的感悟体验又不一样。非得潜心进入她或他的文字才行。

当时看的不专心,所以没看懂,就知一个女人在去英格兰或威尼斯的船上,这地方不要这样精确,不象搞科研。这里容许留些可能性,我想写字可能是这样的。遇见了一个纤弱的中国男子,爱上了他,与他恋爱了。最终男子是否带她回大陆或她追随他到他的故国去,不记得了,但记得那男子家里非常有钱,是大陆首富,具体做什么生意的,也不记得了。

《情人》是杜拉斯的代表作,就印象中,它是很好的一部小说。那个年轻忧伤,孤独才情的女人,令人过目不忘。文字的成功在于这种予人过目不忘的形象与思想。它久久的留在你的脑海里,一下子就触动了你的内心,这种文字就是好的。就不要再谈其他。

莱辛说过:真正的艺术一概出自深沉的赤裸的毫不掩饰的内心情感,即使经过翻译,这种犹如闪电的个人的真情实感依然存在。

我花了两个两天的时间才从《金色笔记》中捞到这段话。又把它从头到尾看了两遍,就为找到这段话。说出来也许大家还不相信。好的语言刚才看过印象深刻,又不可寻了。

王国维《人间词话》里也说:境非独谓景物也,有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否则谓之无境界。

它们恰表达了我的一种写作观念,我喜欢的就是这种艺术,出自内心的真情实感,不欺骗人也不被人欺骗,踏实安全,一见就如雷击。因为它曾经就是某个你的潜在。就象一间房屋布局格调构造都无瑕疵。但它流于俗套没有特殊,你过目就忘,或者印象不深。而一间老屋子并不怎么完好,却触及到你的内心。或它的破旧里还居住着人,或因它林立在这富丽堂皇中与众不同,不亢不卑。总之能让你产生强烈印象,印合你留念记忆中或隐藏的某种东西,令你过目不忘,甚至随其驶进只属于你的回忆老家。文字的魅力与成功可能是这样的东西。不是给所有读者共鸣,而只是承担一部分人的情感,或你个人的情感。一个人能够撑起自己的天空,也是不错的。这种天空也不再属于她或他个人。想把整个天空撑起来的作家不存在,也不可能。

就象狄金森,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写作,一个人的天空,也能营造出种奇迹。

篱笆那边

有草莓一颗

我知道,如果我愿

我可以爬过

草莓真甜

这样的单纯自然。

再后看杜拉斯的《写作》,那里有间小屋,与我的博客上的一篇《写字与小屋》气韵一样。而在《写字与小屋》前,我根本还没读过杜拉斯的《写作》。

我的那篇小文《写字与小屋》只有几十个字,是这样写的:

过两天就要回小厂了,就不能那样随心所欲的写字。如告别了心爱的小屋。写字于我是小屋般的宁静与安适。每每握起笔,就如握着打开小屋的钥匙,里面的气息是我希求渴望与熟悉的。徜徉在文字里如躺在小屋温暖的沙发上。我喜欢这样形容我的写字,不够大,不够开阔,可却够温馨,够精致,够清静。

后来偶然发现自己的这间小屋多年前就被人拥有写到过。那种以我毫不置疑的强势使杜拉斯的小屋显得很孤单冷清。就是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强硬与冷。只顾只的在那写,强调我我我的那种若无旁人的叙述真的很令人讨厌。而她的强在于不在乎旁人怎么看的这种自言自语,不论多么叫人讨厌,她仍在那自言自语,哪怕当她是个疯子,依然在那自言自语。恰是这种狂躁强势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很少有人这样写字的,这种姿态真的很可恶。

而我的小屋真只是个温暖舒适的地方,虽只简单的几句,不及杜拉斯房屋的众多描写。那是因为我没时间去描写,那时我要告别小屋回小厂了。还因为《妻之物语》中这种自然花花草草的描写足够多了。这个字只在说明我写作的一种态度,与写作在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意味。它与杜拉斯的《写作》倒是不谋而合。

我的局限在于还没有杜拉斯那样变态,还局限于一个女子的情怀。还不能达到那种毫无置疑,若无旁人我的状态,还不具备达到这个自我的力量。一种绝对的自信状态。杜拉斯达到了,她成功了。她在那样叙述时,断不会想到别人会厌恶她的那种自高自大。

杜拉斯的这种写作,只能说明她从来就是个很自恋自私的人。而我却不是那样的人。为了家庭孩子亲人,我可以抛弃一切,奉献一切,那是作为一个中国女性传统的美德,我几乎是很传统的。最初是我男人要办米厂,在家乡开展事业,然后是他生病,再后是儿子需要成长。终其一生,我似乎只为这两个男人忙碌。我的写作是放在我现实的最最后。尽管这样,我却又一天也不能离开我的写作。没有哪天的生活不与我的字联系一起。但又不能将之置顶浮出。

我一点都不自恋,却写了那些貌似自恋的字。我是大公无私的,为了孩子家庭可舍弃生命。这样的在责任心。文字里的自我是无形中弹出的,她与杜拉斯的故作自我有着本质区别。

断乎我那种文字不会让人觉得可恶,只是有些狭窄了。虽不是大我的苦,却是小我的极苦,心灵深处的苦。把这种苦表达的尽真尽切触动你,哪怕只是一瞬间,也是成功的。

至少,至今我自认为我的写作是成功的,好的。它本身没有缺陷,而是生活的缺陷。每个写字者都因自己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环境,拥有不同的姿态,写不同的字。能形成自己独有姿态,独有文字的写作风格,就是好的,成功的。我一直的写作都是真诚原我的,没有模仿任何人,更没有抄袭!是以我的本面目面对大家。这种字写出来应该是好的,尽管有许多缺陷,但它是可打动人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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