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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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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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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书之语》连载

第二十八章 浅谈《许三观卖血记》的悲剧意味

浅谈《许三观卖血记》的悲剧意味

余华的主要作品有《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活着》。其作品已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余华的书一旦问世,便成为人类共有的经验。就象伟大的哲学家用一个思想概括全部思想一样,伟大的小说家通过一个人的一些最普通的事物,使所有人的一生涌现在他的笔下。

《许三观卖血记》是篇发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而又无奈真实的一面,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的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的寒气。前篇带着辛辣的嘲讽意味,后篇则倾向感触同情与关爱。将悲剧意味引申为一种痛苦,将痛苦引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

我儿,你的脸在哪里?

爷爷,我不是你儿是你孙子,我的脸在这里。

我儿,你身子骨结实吗?

结实,许三观说,爷爷,我不是你儿。

他爷爷继续说:我儿,你也常去卖血?

许三观摇摇头:没有,我从不卖血。

我儿,爷爷说:你没有卖血,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

爷爷,我不是你儿,是你孙子,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我儿,他爷爷说:你爹爹不肯听我的话。他看上城里哪个什么花.

金花,那是我妈…

作品开篇是这段孙子与爷爷荒诞不经的对话。这荒诞的对话里隐藏一股透心的悲凉。

此段已经交代许三观的父辈是卖血者,甚至更上辈也是卖血者。卖血或是他们延续下来的一个生存方式。从这个他妈什么花开响了许三观卖血生涯的前奏。坐在叔叔的屋顶上,许三观举目四望,天空是从很远处的泥地升起来的,天空红彤彤的越来越高,把远处的田野也映亮了,使庄稼变的象西红柿那样通红一片,还有横在那里的河流和爬过去的小路,那些树木,那些茅屋和池塘,那些从屋顶歪曲升上去的炊烟,它们都红了。

在这样一种静谧安宁的气氛里,我们听到了有关卖血的言谈。触到了一股冷冷的寒气。

桂花月出嫁了吧?许三观的四叔问年长的女人。

桂花下个月不出嫁,我们退婚了。

退婚了?

年长的女人说:那男子身体败坏了,吃饭只能吃一碗,我们桂花都吃两碗…

许三观的四叔压低声音问:那男子身体是怎么败坏的?

不知怎么坏的。我先前听人说他快有一年没有去城里卖血了,我心里就..

真是十分奇怪的逻辑,不卖血倒是身体败坏的见证,连说媳妇都难。卖血成为了身体健康的标志。这卖血记载了一代又一代男人的幸与不幸。无声无息中加强了作品的悲剧意味。

卖血在农人心里成为了规矩与常识。这就难逃许三观卖血的命运。在这个地方不卖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许三观想顺利走过这条人生路,卖血是必经之路。

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血一次可以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活半年也挣不了那么多。这人身上的血象井中的水,你不去打水,井中的水不会多,你天天去打,它还是那么多

正是这种侥幸与暧昧的心态让人感到悲剧的存在。

许三观第一次伙同爷爷村子的根龙与阿方去城里卖血。没有任何目的,纯粹好奇和好玩。

十九岁的根龙说:我们卖血后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猪肝是补肝的,黄酒是活血的…三十岁的阿方说。

如果不卖血,能吃上喝上这些吗?除此之外,还可以落成好些钱。多好。

根龙他们担了一大担西瓜,不是去卖的,而是给买血的李血头送去的礼。卖血居然也要走后门?这门后该是藏着多少卖血的人。这种悲哀已经根生蒂固。

卖血之前他们要喝很多的水。喝的许三观以为他们吃了很多的咸菜。

阿方在下面说:我们早晨什么都没有吃,只是几碗水。现在又喝了几碗,到城里我还要喝几碗。一直要喝到牙根发酸,肚子发痛,这样血才会多起来…

许三观见他们这样喝水,自己也学着喝。这种悲剧意味可谓太强烈了。那简直就是一幅弱类人群的众生像。

卖完血后,他们到胜利饭店去吃饭喝酒。

阿方对跑堂喊道: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根龙也喊道: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也温一温…

他们边喊边啪桌子,样子神气极了。许三观看了之后,觉得非常不错,也学着他们把手往桌上一拍: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怎么怎么…哦,温一温…

许三观始终没有从他们身上觉醒,没有感到卖血是种悲哀无助的行为。就算他不能摆脱卖血的命运,但是如果他能意识到卖血的悲哀性,那么作品给人的悲剧意味不会这么厚重。这个喝黄酒吃猪肝的镜头,成为许三观以及丛多卖血者一生中的经典镜头。

吃饱喝足后,心情好极了。开了关于李血头叉档的花短裤的玩笑。这恰是悲剧的根源所在。陷在悲苦中却不能意识自己所遭受的悲苦。而是从这悲苦里享受到快乐。悲剧意味可谓深藏不露。

通过第一次卖血,许三观取得了爱情金钱的双丰收。谁说卖血不好?

许三观成婚后,过着平安的日子。平安日子里,他不乏纯真,却是顽固,愚昧。

譬如,人家说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时。他的反应是拿着破镜对自己照照,又对一乐照照。眼睛都是眼睛,鼻子也都是鼻子。然后又把二乐,三乐喊来叫他们一起笑。三个儿子笑的样子非常像。于是他也开心的笑了:一乐不象我不要紧,只要象他的弟兄就行。这有点阿Q的味道了。阿Q未尝不是个悲剧人物。

还有关于许玉兰与何小勇之间的细节。他是不求甚解又有求甚解。

他捏住了你的奶子,你就让他睡了?

他捏住我的奶子,我就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你就跟他上床了?

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是他把我拖上床去的。

别说了…许三观对着许玉兰的大腿踢了一脚…

充其量,这只是一场生活闹剧,却充分显示了他们精神的贫瘠愚钝。无知与缺乏廉耻。

一个精神贫瘠的人是不会走向物质的富裕的。贫苦的生活只会使他们的精神生活更为贫瘠。这未尝不是种生存的悲哀。这暗示愚昧尚未觉醒的许三观难逃卖血命运的悲剧现实性。

但他们还是不乏生活情趣与乐趣的。许玉兰拆纱子手套的那细节,就充满了对安逸美好富裕生活的一种向往。许玉兰决定拆手套的时候,总是在前一天晚上睡觉前打开窗户,把头探出去看看夜空里是不是星光灿烂。当她看到月亮闪闪发光,又看到星星闪闪发光,她就断定第二天阳光一定好,到了第二天她就要拆手套了。二乐三乐他们都会来帮忙。

这种温煦自足的农家气氛,未尝不令人感动。这一种生活中的情趣与乐趣未尝不透着无声胜有声的悲凉。为了维持这一生活情状,许三观还是只有去卖血。悲剧意味的痛苦与现实双重体现出来。

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这个现实把许三观逼去卖血。而许三观可笑可悲,浅薄无知悲哀的一面也彻底暴露出来。

一乐又不是我的儿子,我白养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钱,我不找何小勇算这笔帐已经够客气,你没听他们说什么吗?他们都说我心善。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札破了,害得我们倾家荡产,你们说是不是何小勇把我们害了…你们记住,等你们长大以后,你们去把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强奸了…

今天这个家就是那次卖血后才有的,现在又需要他去卖血了,卖血挣来的钱可以把张铁匠拉去的东西拖回来。只是这样太便宜何小勇了,我替他养了九年的儿子,如今还要替他的儿子还债。他心头堵得慌。就把二乐三乐叫来,告诉他们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年以后一定要把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强奸掉。然后自己才安心去卖血。

他人性中的纯真始终淹埋在愚昧的悲剧意识里。他第二次卖血现实的前因后果以及思想上的点滴都说明许三观的悲剧性。思想的麻木愚昧,现实的冷酷无情的双重悲剧。

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林芬芳。因为他内心一直为许玉兰与何小勇的一次情不平衡。在睡了林芬芳后,他感到极大的满足与感动。因为林芬芳是在摔段断腿的情况下跟他的,所以他用卖血的钱给她卖了许多补品。

这里所表现的悲剧意味可是巨大。除了血之外,他没有比血更值钱的东西。血是他生命,同时也是他享乐玩乐的本钱。这种悲剧意味可谓也是深藏不露。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前,过着动荡饥饿的日子。正是大跃进时代,他们一家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全家能够吃上一顿好饭,他决定再去卖一次血。这次卖血的动机把许三观的整个形象提升了。精神层面也提升了。单纯朴素的本性得以从悲剧意味中流露出来。卖血第一次被读者认同是无路可走的唯一办法。悲剧到此引申为痛苦。人们对这个许三观充满同情。

卖过血的他没有喝那二两黄酒,也没有吃炒猪肝。甚至卖血前忘了喝水。他说,我现在空着肚子…我要睡了,你把这钱拿出去买些好东西来,或者把二乐他们带到胜利饭店去。

如此非常艰难时期,许三观为了饱全家毅然去卖血,这种精神可谓伟大,悲剧里有了股悲壮的气氛。可是他还是不愿把自己卖血挣来的钱用在一乐身上。未免使他悲壮的举动受到严厉的贬值。

一乐因为没有吃到面条,恨死了他,甚至跑去找何小勇人认亲爹…一乐没回家,他又吓的到处找他,找到一乐又背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乡村的男子,赤诚的心啊,可总免不了悲剧的意味。纯真总是淹没在悲剧之下。

第五次卖血是为了二乐。二乐下乡去,二乐的队长要到他家吃晚饭。为了二乐的光辉前程,他又卖血了。这次卖血,他看到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卖过血后,他与二乐队长喝酒吃饭那些场景令人凄然。

许三观觉得头晕起来了,他开始想根龙,想根龙还躺在医院里,想根龙也是头晕,想他是不是死了…他觉得头越来越晕,眼睛也花了,心脏咚咚的乱跳,两腿哆嗦…觉得无比的冷。

这样子还怎么喝酒,可是为了二乐的前途,为了二乐能够早一天回到城里,就喝这一杯。当队长劝他喝第二杯,三杯…时。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为了二乐哪怕喝死也要喝。

看到这里,心里真是十分沉重。他真是那么愚昧无知而未觉醒?

他一样有享乐意识,一样珍重自己的生命。可是他有选择的余地吗?他有享受生活的权利吗?他一辈子能卖多少血。卖血维持的幸福生活能够多长久?此时许三观表现出的悲观绝望令人不忍卒读。

许三观来到医院外面,在一堆乱砖上坐下来。深秋的风吹得他身子一阵阵发冷,他将双手插在袖管里,脖子缩到里面。他一直坐在那里,心里想着根龙,还有阿方,想带他第一次去卖血,他们教他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到最后,许三观在那里哭起来。

这可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根龙的死震撼了他,他是觉醒的。他为什么哭,是为着生命中消失的美好时光?可他生命里有美好的时光吗?悲剧在此引申为一种真实的痛苦。读者也感受到其间深刻的痛苦。

一乐得了肝炎之后。作者用质朴的语言与冷静的笔触写出了一群平凡而高大的人物形象。方铁匠,何小勇的妻子,女儿以及力尽所能捐款的农人。他们的人格在此得到最高的净化与深化。特别是许三观在此的形象几乎神化。

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要往上海去,路上要经过林铺,北荡,西塘,百里,通元…其中林铺,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去上海。

看这几行平实的文字,感觉那样惊心动魄。许三观要死在卖血的路上。为了一乐的生命他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情义不仅仅是情义,何况一乐并不是他亲生儿子。许三观的灵魂进入空前的圣洁完美。

家里没有钱,我就出来卖血,我一路卖过去,卖到上海时,一乐治病的钱就有了…

他走在林铺的街道上,冬天的寒风吹在他脸上又灌到他脖子里,他开始知道寒冷了…他知道这是卖血的缘故,他把身上的热气卖掉了…

许三观离家已经三天了,三天前他在林铺卖血,现在他又要去百里的医院卖血了…

这天下午,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血后,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有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

就是把命卖掉,我也要去卖血。

一乐,他还是个孩子,我快活到五十了,做人什么滋味,我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化得来。一乐他才二十一岁,连个女人也没娶,他要是死了,那可太吃亏了…我不是亡命之徒,我是为了我儿子…

这些冷静的描叙使许三观的形象到达了光辉灿烂的顶峰。悲剧意味彻底被忘我的悲壮情绪所淹没。如果许三观在卖完血之后救活儿子时死去。这种悲剧的意味会深入人心。

可是许三观并没有死。这个许三观在去上海路途居然劝说两个渡船的年轻人卖血。把那卖血吃喝的经典镜头再放了一遍。可谓悲剧意味彻底悲剧化,没有了半点悲壮色彩。

许三观活到了天年。在平安富裕的日子里,他依然怀念他的卖血生涯。为着自己的血不能再卖而痛哭,伤魂失魄。自始自终,他没有觉醒自己卖血的悲哀,没有意识卖血的无奈与伤痛,没有反省自己卖血的时代背景。而是念念不忘卖血的好处。在此《许三观卖血记》的悲剧意味可谓是深远流长了。

书小记:

虽然这些读书笔记写了很多年了,看去一点都违和

挺有代入感。

就如多丽丝莱辛所说的:所有来着真情实感的东西,无论小说还是书评,就是最好的,充满光芒的。原话我总记不住,每次都要去翻书。理解就行!深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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