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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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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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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洛安江》连载

第一章 离家出走

当雄鸡开始第三次打鸣的时候,黑夜倏然隐退,刚刚眨了一下眼睛,世界变得明亮清新动人。一轮红日像酣睡的小姑娘,从睡梦中惊醒,揉着眼睛,头发没来得及梳理,红扑扑的脸蛋带着几分哀怨,从水游山的山头上冒出来。洛安江清澈碧绿,水里倒影着苍翠的群山,水面上一丝丝薄雾,像极了冬天里盛满汤汁的碗里蒸腾出的雾气,也像秋日里焚烧秸秆的一缕炊烟,萦萦绕绕,亲吻着河面,久久不愿离去。微风吹过,水汽便在水面上轻柔舞动,妖娆而妩媚。两岸长满了各种竹子和荆棘丛,有水竹、苦竹、慈竹、刺梨丛、红籽树丛、芦苇丛,还有各种大大小小长满刺的荆条。他们把根扎进了湿润的泥土里,贪婪吸食着阳光和晨露,拼命争取生存空间。荆棘丛中,秧鸡、竹鸡、野鸭窸窸窣窣钻来钻去,一有什么响动,它们迅速扎进水里。清澈湛蓝的河水中,成群的小鱼欢快游动着,有岔嘴巴、刺狗儿、薄刀片、鲫壳儿,他们从隐蔽的巢穴中出来,开始一天的觅食,也开始了一天凶险的生存战斗。浅一点的石滩上,到处是麻纽鱼、小虾、小蟹在游走,水深或者有水草的地方,大块头的鲤鱼、草鱼、青鱼、鲢鱼、乌鱼、团鱼等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河底,蚌壳、泥鳅把自己深埋淤泥中,岸边坚硬的泥岸上,不时有几个不大但很深的洞,黄鳝、水蛇在洞里呼呼大睡。不时有小白条跃出水面,哔波声清晰可闻。

这一天是一九三二年阴历的五月十三,端午节刚过去七天,尽管在去年的九月十八日,日本侵略者悍然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入侵中国东北,几个月前,东北三省全部沦陷,但对于这深处大西南腹地,贵州北部的小河洛安江边,一切都还是像往常一样宁静。

洛安江位于云贵高原上,平均海拔八百米,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多山多溶洞。此刻,在洛安江中游边上的一个溶洞——山堡洞中,崇义听到了水滴滴到石头上的滴答声,那声音就像敲打木鱼,在周围形成回响。静,太静了,以至于水滴的声音异常清晰,轻微的回响都让耳膜轰鸣。崇义猛然睁开眼睛——那双早已适应了黑暗的眼睛,借着山堡洞口透过来的微弱亮光, 看到了洞顶上倒悬着的钟乳石,像一把把悬在穹顶的利剑,随时会砸下来,把大地砸得粉碎。崇义不怕它们掉下来,从小他就在山洞里玩耍,他与钟乳石是朋友,他还曾把细长的钟乳石敲下来,在玩耍时作为剑使用——他喜欢战斗的游戏。

十天前,崇义因为意外失火,把家里烧得干干净净,房屋烧毁了,粮食烧光了,家里烧得一毛不剩。按理说,这个时候,崇义应该在家里帮忙,重建家园,怎么也不应该在这偏僻荒凉的山堡洞里。但是,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家出走,他害怕被父亲瑞熹责罚,也害怕面对家人的窘境和责怪的眼光,他还有一个更大的雄心壮志,错误是自己犯的,那自己就要承担起这个责任,房子是自己烧毁的,那自己就出去打拼,出去挣钱,给家里修一幢房子!十天,对地球的生命来说,不过亿万分之一毫秒,对漫长的人生道路来说,也不过是一瞬,但呆在山堡洞的这十天,崇义经历了千万种情绪,思考了万千种可能,也终于让他下定了决心,一定不能再呆在家里,在这贫苦落后的山旮旯,靠家里少得可怜的几亩自耕地,靠佃方家地主的土地耕种,要猴年马月才能凑足修房子的钱。自己必须要出去,要到更宽更广的地方去,要到能挣大钱挣快钱的地方去。

哪里有钱?哪里钱多?崇义认定,要到恭水县城去。

崇义迎着朝阳,与孤影作伴,沿着洛安江畔的小路,逆流而上,走上崎岖山路,翻山越岭。河边的芦苇丛中,小鸟儿叽叽喳喳,像在嘲笑他的落魄。他内心颇有几分不安,虽然下定了决心,毕竟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何况还第一次离家,去十分陌生的城市里,人生地不熟,迎接自己的到底是怎样的人生?

中午时分,他只觉得肚子叽叽咕咕叫,在呼唤着自己,该吃东西了!不管肚子里的饥饿虫怎么叫唤,崇义摸着自己比肚子还空的衣服口袋,哪里还有吃的呢。已经是正午时光,他向路边庄稼地里干活的农民大伯打听过,现在到恭水县城还有五个小时的路程。他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就在一口山泉边上喝了两捧水。他为了躲避已经变得毒辣的太阳,在一片河滩上歇脚的时候,看到石头缝里有两只螃蟹,似乎也在避暑。他走上去,用一根小树枝去逗螃蟹,它感知到了危险,伸出自己的鳌夹住小树枝,崇义迅速用右手按住螃蟹的硬壳,把它捉住。螃蟹拼命挣扎,崇义却不再给它逃脱的机会,他把螃蟹使劲砸到石头上,螃蟹再也不能动弹。他把它洗干净,掰开硬壳,生吃起来。

在洛安江边长大的崇义,是那样清楚这条河的脾气,怎么会在河里找不到东西吃呢?就这样,他又搬开一些石头,生吃了五六只螃蟹,才觉恢复力气,又打起精神,继续向恭水县城走去。

最后一抹夕阳的余辉隐没在老鸦山后,照出了恭水县城门浑厚的斜长的影子,铺展在地上,像威武雄壮的大将军。崇义走到恭水县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钟,走了整天的路,很疲惫,但他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似乎所有的疲惫和饥饿都一扫而空,他眼里放着光,从小到大,还没有看到过这么多房子,像春天发起来的竹笋,紧凑密实,凡是能插上的空隙都插得满满的。城墙足有两丈高,青色的厚砖,用白石灰勾上缝隙,拱形的城门用铸铁铸成,厚实笨重,给城里居住的人们带来安全感。

崇义是从新城的北门凤朝门进的城,他身着对襟布纽扣便衣,斜拉的几个大纽扣扣得紧紧的,大裆长裤,脚上套着一双已经磨得几乎要坏掉的草鞋。衣服早就洗得退了色,有十多处大大小小的补丁,这衣服是哥哥崇光穿了以后留给自己的,哥哥穿的则是光景好的年头父亲的衣服,那时候母亲还没有瘫痪,还能纺车织布,做了些衣服。他在街巷里穿梭着,城里人的穿着哪怕一般的平民,衣服都干净整洁,他还瞟到一些穿着丝绸和礼服的达官贵人,坐着轿子出去参加晚宴。崇义禁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着,羞愧地低下了头。他感觉到一阵难以名状的自卑,在他们面前,在很多同龄人面前,自己也太落魄了。内心突然之间掀起的波澜,像小时候在平静的洛安江水面上打起的水漂,一圈一圈荡漾到内心深处。然而,他终归发现,在街面上店铺都点上煤油灯或者桐油灯,城市瞬间又亮如白昼,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自己的羞赧不过是自作多情,谁会在乎自己?谁又会多看自己一眼呢?

想到这点,崇义禁不住哑然失笑。但突然又笑不出来了,辘辘饥肠,在闻到满大街都弥漫着的包子味、羊肉粉味的时候,无异于酷刑的折磨。他现在肚子不仅仅是咕咕叫,而且饿得生痛,万千饥饿虫像嗷嗷待哺的婴孩,噬咬着肚子。走到一家羊肉粉铺前,看着大锅里冒出的白腾腾的雾气,在大锅里翻滚着的高汤,以及已经熬得滚烂的羊大骨,崇义是再也走不动了。他痴痴呆呆地盯着店老板熟练地烫好粗粉,放上几片羊肉,舀大碗高汤,浇上特制的辣椒,还有蒜叶、香菜等调料,端给坐在餐桌上的体面的城里人。闻着那从来没有闻过的香味,崇义整个人都酥软了,仿佛只要风一吹,他就会瘫坐在地上。突然之间,他陷入了幻想,仿佛自己现在就坐在餐桌前,嗦嗦嗦就吃下去几大碗。

崇义在想得入神的时候,听到一阵争吵声音,他扭头看过去,只见一个年纪二十多岁,脸上留着一条刀疤,穿着灰不溜秋的制服,帽檐都戴歪了的警察,正在推一辆人力黄包车。

“长官,长官,别收,求你了,求你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用手攥着黄包车,在向那个刀疤脸警察哀求。

“这条街是严管街,路面这么窄,不准黄包车进来,你要进来我就得收!”

“长官,我混蛋,我今天糊涂了,我下次再不进来了,求你看我是初犯的份上,饶了我吧。”中年的黄包车主继续哀求。

“笑话,我看你不是第一次,你是常客了!把手放开!想要车,就自己到警察局去要!”刀疤脸警察边说,边用警棍去打车主的手,虽然棍子打在他手上,已经血肉模糊,但他就是不放手。

“长官,我是干了好几年才买了这车,一大家子人要靠我这车养活呢,你给我收了,我咋办呢!”那中年男人又气又急,但又无可奈何,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马上就要流出来了。

“不收你的车,你就不会长记性,再不放手,我就把你一起带进警察局了!”

“你这警察,这满大街都是黄包车,都进来了,为什么只收我的车?”这车主看护不住车了,干脆跟着警察对着干,大吼大叫起来,以引起人们的围观。然而,也许因为警察一直欺负人惯了,他那凶神恶煞的样子,让路人不敢围观。

“为什么收你的车?只能怪你运气不好,别人吃一包盐巴都不哈喉,你才沾上就哈喉了!放手,滚!”刀疤脸警察用脚踢那人。

所有的路人都清楚,这是强盗逻辑,其实背后的深层原因,是那些车都向警察私底下塞了红包。这个车主显然没有打点关系,被抓了典型,杀鸡儆猴。

崇义从边上人们的议论声中了解清楚情况,便不顾自己还咕咕叫的肚子,冲上前去,对警察说道:“长官,有道是得饶人处且饶人,既然这位先生是初犯,何不给他个机会?”

那警察有些吃惊,他应该是早就习惯了,在这一带,自己的地盘上,向来说一不二,这里怎么突然出来一个毛头小子,竟然对自己指手画脚起来?他抬头看了一眼崇义,恶狠狠地说道:“你他妈是谁?敢管老子的闲事?”

“不是管闲事,是说句公道话。”

“老子就是公道,还跟老子讲公道!”那警察提起警棍就要朝着崇义打过来。

崇义眼疾手快,在警棍刚抬起来的时候,就一把抓住,手握成拳头,一拳打过去,那警察顿时流出鼻血来。崇义这一击,是出其不意的,那警察是疏忽了,估计他在自己的地盘上就没有吃过这种亏,他愣了一分钟,才想起来要把崇义抓住,就凭着他刚才这一下,袭警罪就成立了,抓住他得关好几年,这才能解自己被当众羞辱的愤恨。不过他的反应还是比崇义慢了,崇义本来无心打警察,要是他冷静的时候,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会去招惹警察,刚才是激动了些,但他马上就冷静了下来,看到那警察流着鼻血,他知道自己闯祸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难道真要让他抓到警察局去?想到这里,崇义撒腿就跑,不一会就没了影子。中年男人看到警察去追崇义了,也迅速推着面包车离开了。

那警察平时欺负穷苦百姓,生活过得好,油水足,别看只是一个小片警,吃得却是大腹便便,哪里能追上崇义?他甚至有些悔恨,刚才总是轻蔑,竟然没有把这个娃娃看得仔细。

崇义跑过四条大街,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他不时朝后面张望着,等到确认没有人追来,才大大松了一口气。肚子咕噜咕噜叫得厉害,哪里去弄吃的呢?哎!

突然,崇义感觉肩膀被拍了一下,他寻思着,难道警察最终还是追上来了?他作好拔腿就跑的准备,机警转过身去,身后只有一个头发蓬松、衣衫破旧得成为了碎片、又脏又臭的老叫花子。崇义正想问他要干啥,那老人枯瘦而干瘪的手上,递过来一个有些发黑了的馒头。

接还是不接?崇义可以有各种算计,这馒头是不是已经变质?这馒头是哪里来的,垃圾堆里翻出来的吗,干净不?这个老人是谁?他为什么平白无故给自己吃的?会不会这里面有什么猫腻?他的目的是什么?仅仅是因为看自己可怜,心地善良么?

“吃吧,没有毒!”那老人看出了崇义的迟疑。

他不再犹豫,接过馒头,狼吞虎咽起来,三下五除二就把馒头吞咽了下去,干硬的馒头差点噎住了他。吃完了馒头,崇义仍然很饿,这小小馒头,怎么能解饿呢?

那老人像能看穿崇义:“跟我走吧,我那里还有很多吃的。”

崇义怪怪地跟着他走,内心里没有一丝反抗的想法,也没有一丝怀疑,他的大脑里,似乎只有三个字:跟着走。

崇义跟着老人出了西门德胜门,朝着西门外的老鸦山上走去。银白色的月光洒满了恭水县城后面的老鸦山,这山因为形状像黑黑的乌鸦蹲在那里而得名,在半山腰上,有一片相对平缓的斜坡,地上是深红色的砂土,石头也是深红色的砂石,通红通红的,像是刚被火烧过,也像夕阳下天边被染红的晚霞,此谓之丹霞地貌。半坡林深树密,月光透过刚发新芽的树枝,照在一座座或新或旧的坟茔上,阴森而凄切。不管荣华富贵还是贫穷潦倒,坟场都是最终的归宿。在坟场的中央,有几棵大树相伴而生,从一个枯树桩又生出了两根枝丫而且还长成了大树,有人利用大树的枝丫,再胡乱砍了几根树枝搭成简易棚子,上面用干谷草覆盖,可以遮风挡雨,棚子下用竹条加稻草做了围栏,还有模有样地做了一道门。

崇义禁不住毛骨悚然,汗毛倒竖,很小的时候,他就听母亲讲过鬼故事,说有的鬼,专门在半路上等人,只要跟鬼说话,就会失去心魄,被鬼牵着走。难道自己真的闯鬼了,被鬼牵了?崇义想大声叫喊,然而,他现在好像突然变成了哑巴,嘴皮异常沉重,不管怎样努力,总是不能张起来,发出一点声音。完了,崇义用自己最后的一丝理智提醒自己,难道真要变成失心疯,从此变成伥鬼?自己还这样年轻啊,生命之花还是没有开放的花蕾,就这样夭折在这里了?崇义心中禁不住哀号起来。

他听到啪啪两声响,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痛,耳朵边听到有人在说:“小鬼,你怎么了?像被鬼牵了一样!”

怎么?自己成小鬼了?难道自己真被鬼吃了魂魄?但不对呀,听母亲说过,被鬼牵的话,只要有旁边的人大吼一声,或者打自己两下,就能把鬼打跑的。这样说,就算刚才被鬼牵了,自己现在也应该得救了呀!崇义摇了摇头,定睛看了一看周围的环境,自己确实身处乱坟堆中。

那个老人盯着自己,说道:“这里是不是怪怪的?我刚来的时候也不习惯,住久了就觉得是个好地方了。”

崇义良久才回过神来,他才明白,这看起来阴森恐怖的地方,竟然是老人的落脚之处。他想到老人的话,他刚来只是不习惯,而自己呢,就是心惊胆战了,哎,看来自己还是缺少定力呢。

“你为什么住这种地方,就算是睡大街,或者住桥洞,也比在这个地方好啊!”

“我以前也那样想,不过现在不那样想了。”

“为什么呢?”

“这里挺好,挺安静,没有人打扰,跟死人在一起更安全。”

“你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吧?怕别人谋害你?”当崇义脱口而出这句话后,就感觉很后悔,跟老人只是偶遇,这样的话容易招来祸端。

“做亏心事的不是我,人心是叵测的,你是离家出走的吧?”

“我的事不要你管。”

“我自己的事都管不了,哪里还有精力去管闲事啊!”

“那你为什么帮我,还叫我到这里来?”

老人没有说话,他也许是在思考理由,不过他最终并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理由,许久他才说道:“面善,看着你就面善,跟我进来吧。”

说了这么些话,好像都是些废话,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是相互不了解的陌生人,但崇义至少确认了一个事实,眼前这个性格怪癖,非要住在乱坟岗上的老人,得是何等孤僻和无所畏惧?他至少确认了,眼前的老人是人不是鬼,鬼才吓得死人,人是吓不死人的,这让他克服了自己对坟地阴森气息的恐惧,借着月光,他们走到这个棚屋跟前,跟着老人进了那道门,里面其实没啥东西,满地铺满了干稻草,还有一些破烂的布条和棉絮团。

“吃吧,我知道你还饿。”老人拿出一个小布袋,里面装着一些炒米面,他还贴心地用一个已经破烂了半边的碗——这明显就是哪户人家不用了丢弃的——盛了半碗水递给他。崇义又是一顿狼吞虎咽,他似乎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美味的食物。

“将就着吃一点吧,你饿慌了也不要一下子吃得太多。”

“非常感谢您,大爷,要不是您,我今天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这会不怀疑我,不怕我了?”

“大家都是人,我怕你干啥?”

“你不怀疑,我为什么要给你吃的,为什么要带你到这里来?”

“为什么?”

“哎,你这小鬼,心中还是一张白纸呢,你都完全没有行走江湖的经验!以后是要吃大亏的!睡吧,今天先睡,明天再说!”

清晨的太阳迫不及待地从群山中露出头来,透过稀疏的树叶空隙,穿过简易的茅草棚,拍打着崇义的屁股时,他才从睡梦中醒来。他猛然睁开眼,花了三十秒的时间把昨天的事捋了一遍,才坐了起来。茅草屋散发着腐烂和霉湿的气息,不过好歹能遮风避雨。他想找到那个老人家,但找遍了周围,都没找到。崇义也没有多想,作为流浪乞讨的人,都是靠接“望天水”生活,要有好心人施舍,或者能找到遗弃的食物,才能活下去,所以,乞讨人员都像小麻雀,起得早睡得晚,哪里有食哪里钻。想到这点,崇义有些哑然,不管怎样,跟这个老人搞好关系,在这无亲无故的县城,总算有个落脚的地方。

当他起身准备离开,到城里去碰碰运气的时候,侧腰被什么东西摁了一下,衣兜里有什么硬东西呢?他把手伸进衣兜里摸了摸,居然摸出来两块银元!崇义很清楚,自己的兜里是比洛安江的水还要干净,怎么可能会有银元?要是有银元,自己还会那么惨地忍饥挨饿,还会那样窘迫,所以结论只有一个,这两块银元是那个神秘的老人给的。他也许还担心自己不收,特意放进衣兜里。有钱不要,还是救命钱,当自己傻呀?崇义暗暗好笑,自己可不是那种信仰仁义礼智信、志者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迂腐的人,自己可是新时代接受新思想的好少年,相信人首先要活着。也许是被这有钱的突如其来的惊喜冲昏了头脑,他没有想更深层次的问题:随手就能给出两个银元的老人,为什么还要在这乱坟堆里居住?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崇义从昨天上山的路下来,从德胜门进新城。昨天夜里看到了恭水县城流光溢彩的一面,今天白天,则可以近距离观察恭水县城。恭水县城位于洛安江的两岸,老城区位于西岸,三面靠山,一面临水,城墙依山而建,蔚为壮观。随着城市和商贸的发展,老城区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又在洛安江的东岸,老城的斜对面,修建新城,根据地形,新城的主干道成为“丁”字形,取名丁字口。老城与新城之间以一座条石拱桥连接,分别有两道城门相对。连接老城和新城的石拱桥像一条龙横卧在河面上,得名石龙桥,桥面宽五六米,石头用“三角桩”的方式倒卡下来,没有一钉一铁,却保证了河两岸数百年的畅通。桥面上,二十四对小石狮子相对而坐,它们或仰望天空,或低头凝思,或左右张望,或挤眉弄眼,生动活现,神态自若,守卫桥着的和平与安宁。

白天的时候,石龙桥上车水马龙,驾车的,赶路的,挑夫的,年老的,年少的,背着土特产的,驮运着货物的,做手艺的,卖小吃的,各色人等,都朝着城中心而去。城里是流金之地,就像一坛沸腾着的铁水,货物和金钱都在里面熬着,熬出了城市的繁华。

崇义这样信步由僵的走着,他没有目的地,也没有目的,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他以要熟悉城市为由,一路走走看看,不去找活干,不去谋生计。当他经过一家服装店的时候,一套衣架挂着的中山装吸引了他的目光,那衣服实在是太好看了!立翻领,立起来看起来英姿飒爽,前面有四个衣袋,衣袋上有袋盖,五颗塑料扣子从上往下扣起来,闪闪发光,不像自己穿的青袍,是斜着的布纽扣,又老又土。当崇义想到土气的时候,低下头看了一看自己的穿着,不但土气,还这样破烂。猛然之间,崇义觉得浑身瘙痒难耐,像有万千虱子在蛰咬一样。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衣袋,摸到了里面的两块银元。

他心中一亮,有了主意。他走进服装店里,刚到店门口,就被店员拦住了。店员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瘦高的男人,乜斜了崇义一眼,厉声说道:“滚远点,这里不收留乞丐!”

崇义被当作乞丐,心中委屈,也愤怒,就算是乞丐,你就不能积德一点,好言好语地说话呢!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崇义心中有些不平。但没办法,就这身装扮,自己都认为是讨饭的,怪不得人家歧视。

“老板误会了呀,我是来买衣服的!”崇义陪着笑说道。

“我们店里都是高档货,就你这样子,要买衣服上地摊去。”

“你,你……”崇义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快滚开,再不滚我叫警察了!”

连试衣服的机会都没有,店员的轻蔑态度让崇义大为光火,他气得嘴巴都歪了。很多人在异常气愤的时候头脑不冷静,以至于失去正常的判断,在冲动的支配下干出惊天的坏事来。崇义却和一般的人不一样,他虽然愤怒,但他的头脑却异常冷静,他把眼前的境况梳理了一下,发现自己之所以被店员歧视,无非是穿得烂一点,店员认为自己没有付钱的能力,所以他认为让自己试衣服就是浪费时间,而且店员还担心自己试过衣服以后把新衣服弄脏了,以后不好卖。既然如此,那崇义自然有相应的对策。他把手伸进衣服口袋里,摸出两个银元,在手里打得啪啪响。

“老板别动怒,我就是来买衣服呢,在你店里逛逛,生意不成仁义在的嘛!”

崇义给了老板台阶下,老板自然不会把生意拒之门外,脸上稍微缓和了一些,崇义趁热打铁:“老板,我急着赶路,也不试衣服了,你比着我这身材选一套吧,要多少钱?”

“那套吧,适合你这身高,也不贵,五百文。”

崇义顺着老板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他知道,这老板也没有坑自己,那套衣服应该是最适合自己的。其实在崇义看来,这里面的任何一件衣服都那样别致,肯定比自己身上这身要洋气得多。

崇义为了不让店老板看不起,不想多看两眼他那鄙夷的目光,先付了一个银元,老板找了他五百文铜钱,找了老板的试衣间把新衣服换上,这衣服刚好合身,崇义别提有多高兴了。他提起旧衣服走,虽然已经很破旧了,但还是舍不得扔掉——穷人过日子,都得精打细算。

他特地跑到洛安江偏僻的地方,把水面当作镜子照了照,心里十分得意,他顾不得五月的河水还有些冰冷,脱光了衣服,在河里把全身的汗渍洗掉,搓出很多汗条,全身顿时轻松了好多!

整个人是收拾干净了,清爽了,但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直叫唤。嗯,到饭点了,崇义径直走到街上,满大街都是食物的香味,他直接走到一家羊肉粉馆,一口气呼噜呼噜连吃了两大碗,花了十文铜板。

这一天,崇义原谅了自己没有去找活干,他给自己找了一个绝佳的理由,穿着这一身新衣服,干干脑力活还可以,干体力活的话就会把衣服弄脏了,好好享受两天,穿两天新衣服再说。

直到恭水县城的店铺随着夜色深沉逐渐打烊,他才悻悻地提着旧衣服,赶回老人的窝棚里。这身新衣服让他亢奋了整整一天,他心里想到了一个豪迈的问题:等以后老子有钱了,回老家修个大宅院,买好多土地,天天穿新衣服,还娶个三妻四妾的,龟儿子才住这种鬼屋!月亮隐没在乌云中,路黑黢黢的,冷风吹过来,他禁不住打了一个寒战,把他的豪迈顿时减损了几分,不小心穿着的草鞋磕到了一块石头上,把脚拇指踢得很痛,这让他彻底清醒了:天,今天穿着这样一身漂亮的衣服,却穿着一双破草鞋——怪不得在街上有人把自己当土包子看!他有些气恼了!气呼呼地回到“鬼屋”里,那个老人家还没有回来。

崇义躺在干稻草上,透过稀疏的茅草屋顶,仰望着星空,看着星光照耀,日月轮转,伴着旁边的枯草坟茔,他差一点就像一个哲学家那样,悟出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仰望终生: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二是人们心中高尚的道德律。准确地说,崇义只悟到了一半,就是悟到头顶上还有星空,天外还有天,而没有感受到道德的铁律,以他社会经验还处于一张白纸的当下,以他目前的生存状态,活下去,就是最大的道德。

他开始自责:今天本来应该去找活干的,说不定还能挣个三十文五十文的,竟然就被自己这样浪费了!哎,不成材啊,真是不成材!自己还得挣钱回去修房子呢,家里一家人可都在眼巴巴望着呢,为什么就这样贪玩呢?哎!不过,不过,转念一想,反正现在兜里还有点钱,慢慢熟悉了恭水县城,以后找到门道,才能挣大钱啊,再说了,钱都是挣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虽然现在生活过得苦,但不可能一辈子都苦,到这个世界走一遭,自然要想过上好日子,既然现在就能过好日子,那为什么还要先过苦日子呢?崇义又说服了自己,认识到先享受是有理的。再说,自己也就是买了一身衣服,原来那身衣服实在太破旧了,早就该换了!对,明天还得去买双结实的布鞋,买双皮鞋最好,才配得上这身衣服。算了算了,还是买布鞋吧,以后还得干活呢!

天上的星星在向他眨巴眨巴眼睛,他也向星星眨巴眨巴眼睛,打了一个呵欠,眼皮再也沉重得睁不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他才发现,那个老人彻夜未归。接下来的一天,崇义真花了30文钱买了一双布鞋。他穿着洋气的中山装,脚蹬新布鞋,手里提着草鞋,把恭水县城的旮旯角落都逛了个遍。吃饭又花掉了二十文钱。

当崇义晚上躺在“鬼屋”稻草堆的时候,又开始后悔不迭!他不断地告诫自己道:“崇义啊崇义,你是来打拼的,怎么变成来享受的了?你要是有家财万贯,都还能好好去当个公子哥儿,但你现在却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不但是穷光蛋,你还是罪人!你烧掉了家业,烧完了家中一切值钱的东西,你现在还怎么能这样贪图享受呢?人啊,贵有自知之明,你明天还是老老实实的去找活干吧!你还是应该要好好的思考一下生存的问题!别去享受生活了,生活的舒适是一副毒药,最终让你完全忘却了初心,丧失了斗志!崇义,加油!”

第三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那个白胡子老头还是没有回来。崇义想到,他真是一个怪人:把自己引到他这神秘的“鬼屋”中来,就神秘消失了,没有说一声再见,还像大土豪一样,给自己兜里塞了两个银元,生怕自己不要!难道他是仙人下凡,专做好事的?算了算了,别去想这些既烧脑,也没有答案的问题,今天一定要去找活干,一定要挣到铜板!

崇义还是希望能找到一个轻松的活计,都是上班,都是拿工资,当然是越轻松越好呢!于是,他学会了腆着厚脸皮,挨家挨户的问:“老板,要招伙计不!”

“不招不招,多的不是伙计!”

“不当伙计也可以,招伙夫不?”

“我还招伙伴呢!你到底是做伙计还是做伙夫?”

“都可以,只要开工资,我都做!”

“你这样说来,你还上天入地呢,天文地理,鸡毛蒜皮你都懂,那你是神仙,还找什么活干?”

算了,你们这些老板有几个臭钱,就浑身俗不可耐!我是真诚的,你们别把我当作卑贱的蚂蚁踩在脚下,等哪一天老子发达了,要把你们当耗子一样踩在脚下!

这一天就这样白白地浪费了,此地不留爷,崇义认识到,自己想从体面的工作干起,是毫无希望的了。接下来的一天,他调整思路,去干搬运的重体力活,当他走到零工市场的时候,看到满大街都是背着背篼的人,他们或者三五成群地坐着,或者坐在背篼上盯着过往的人群,或者不断地追问:“要招零工不?什么重物都能背,给点工资就行!”

崇义想找一个“背篼”问问怎样揽活,他也想当一个“背篼”。但那个“背篼”却把崇义当作了雇主,他这装束,看起来就像有钱人啊。

“大哥,你误解我了,我真是穷人,真想来做短工。”

“你吃不来这苦,看你这文质彬彬的样子,还是去干少爷该做的事吧。”

“好吧,我是没有背篼,在哪里能买到?”

“新城东门边上的竹器市场就有,小兄弟,你看,我们经常背上两百斤的东西爬坡上坎,你扛不住的!”

崇义还是礼貌地谢过了他,就去新东门花了二十文钱买了一个背篼,正式变成“背篼”上岗了。就是离家远了一点,要是在家里,父亲可是编背篼的能手,想要多少就能编多少!想起了父亲,就想起了家,想起了母亲,还有哥哥崇光,弟弟崇德,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样了!房子也被烧了,他们该怎么住呢?崇义心中十分怅然。

崇义真正上岗当“背篼”的时候,他还是异常不舍地收起了自己的这身新衣服和新布鞋,穿上那一身差点丢掉的旧衣服和破草鞋。不是不想穿新衣服,而是穿上新衣服了没有人请,找不到活干。新衣服没地方搁,放在“鬼屋”里崇义不放心,那可是自己最贵重的财产,他把衣服叠好,放到背篼的底部,在衣服的上面再覆盖一些枯叶。

背上背篼的第三天,崇义才开了张,接了一单,一个裹了脚的老太太,买了五十斤大米和三十多斤蔬菜以及其他杂物,从新城北门走到老城西门,崇义背得满头大汗,赚了四个铜板。

在这几天干活的空档期,崇义跟上次那个“背篼”已经比较熟悉了,知道他叫简巴郎,恭水县西乡人,三十二岁,农闲时到恭水县城来作“背篼”,当苦力,农忙的时候还得回家去种庄稼,端午节过后,秧苗已经栽下田里,他就到城里来挣点钱,补贴家用,要养两个老人、媳妇,还有三个子女,负担异常沉重。

“简哥,你说你干背篼好几年了,怎么样,这背篼到底有没有前途?”

“有啊有啊,你看我几年都做这个,就是看中了背篼好做。”

“一年能挣多少钱?”

“好多呢,我也没念过书,不识数,反正我挣的钱够养家了。”

“做这行能发财的吧?”

“发财?”简巴郎像看妖怪一样盯着崇义,他确认自己耳朵没有听错,所以重复了一遍。

“是啊,我得找个好的行道,要挣很多钱,回家去修大房子,最好还能买几亩地,嗯,有个庄园最好。”崇义陷入对生活的美好想望之中,哪怕只是想望,也能让他感到幸福满满,就像真的实现了一样。

简巴郎叹息,眼前这年轻人都在想啥呢,为什么就不能实在点,想想更靠谱的?这些年轻人,没有被社会毒打过,都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么?都这样异想天开的么?“发财?房子?土地?庄园?嗯,我们这里是朝阳巷,你往东走一百米,左转五十米,那里有你想要的。”

“那里是啥?”

“你过去嘛,过去看过就知道了。”

简巴郎深沉,不愿意吐露,崇义想,反正也不远,索性去看看。当他按简巴郎的方位走过去的时候,看到有一个一楼的门面房,在门上钉着“募兵处”三个大字的牌子!在里边的小屋里,一个五十多岁,长满了长胡子的老总,正靠在桌子上睡觉,呼噜声“呼啦呼啦”的,像打铁匠在扯风箱。

崇义把背篼放在门口,轻声走进去,轻轻了叫了几声:“先生,先生!”那人睡得太沉,完全没有醒,崇义突然恶作剧的念头发作,看到房间里还有一根鸡毛掸子,从上面摘下一根鸡毛,在这老者鼻子上扫来扫去,搞得那老先生鼻子痒酥酥的,一会就打了个喷嚏,终于醒了过来。崇义迅速把鸡毛丢掉,装着很真诚很害怕的样子,问道:“先,先生,你们这里现在还募兵吗?”

“募什么募?不募不募!”

“大爷,这就怪了,你欺负我不识字啊,你外面募兵处几个字这么大,不募兵你还开着门干啥?”

“我不开门你给我发工资啊?部队早就满编了,我也就做做样子混工资罢了,你想当兵?”

“嗯,当然想啊,当兵是什么待遇?”

“嗨,你这人也太没追求,当兵都是为国为民、保家卫国,说到钱就俗得很!”

“你整天坐着耍,无所事事,你不俗,我就问问待遇,你就觉得俗了!”

“我是懒得跟你讲,反正我们不募兵,你快滚出去,好走不送!”

“嘿,你这个老不死的东西,你以为我想当大头兵啊?你不说,大爷我还不参军呢!”最后这句话崇义当然是以叽里咕噜的方式讲的,他当然不会让那老大爷听到,发泄发泄情绪就行了,没必要真的去跟他扯皮。

当崇义耷拉着脑袋回到简巴郎身边的时候,简巴郎半嘲笑地调侃道:“我还以为你去吃了公家饭,不回来了呢!”

“真是钱多了吃饱了撑着的,又不募兵,还把门开着,态度还极差。”

“哈哈,吃闭门羹了吧?告诉你,我一个小表弟就在军队里,不过不在这里,在思德县,待遇可好了,包吃包住,一年两套衣服,冬天还发棉衣,每个月五个袁大头。”

“军队待遇那么好?”

“是呀,所以呢,大家都是削尖了头往里钻!没有过硬的关系还去不了!”

听简巴郎这样说,崇义算是见识了!其实他自始至终都理解,要是自己掌握好东西的分配权,也一定分给自己最好的人!

日子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去,崇义就这样有一天没一天的干着背篼,有的时候一天闲得没事做,有的时候却忙得不可开交,他那稚嫩的肩膀,被背篼的棕树叶编成的带子勒得红肿、溃烂、血肉模糊、长出新皮、磨出老茧,崇义现在才知道生活的艰辛,才理解了父亲以前夜以继日劳作的苦处,跟他坎坷的一生所吃的苦比起来,崇义吃的这点苦又算得了什么呢?当他有一次背起背篼装上重物的时候,已经结痂的肩膀又勒出了新伤口,血丝混合着脓水浸透了衣裳,他咬牙坚持着,额头上渗出了浓密的汗珠,不一会就头发尖都湿透了。

当了一个月的背篼,他也慢慢摸出了门道,比如怎样能得到客人的信任,更好招揽生意;走哪些路会是捷径;哪些路坡度不大会省力一些;怎样装才能在小小的背篼里尽可能多地装上东西;哪些人最大方慷慨,哪些人毫厘必争;哪些人尖酸刻薄;哪些人是大户人家但异常低调。在崇义眼中,他面前的,就是一个最鲜活的社会,最赤裸裸的底层人们的生存状态。他逐渐开始意识到,靠“背篼”不但不能发财,连养活自己都十分困难。

有一天,当崇义和简巴郎在固定地点等生意的时候,盐号“义盛隆号”的伙计曾聪明来到他们的面前。

“老表,我好找你。”曾聪明对着简巴郎说道。

“哈,老表发财,我一直都在这个点上呢。”

“找你两天都没找到。”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们盐号有一批盐要运到思德县去,盐帮差两个人,掌柜的叫我来找两个背篼,我就想到了你,干不?”

“思德县?怎么算?”

“包干,一百五十斤给五块银元。”

“等我想一想。”简巴郎有些迟疑。

“老表,你知道的,盐号虽然辛苦,但出得起价钱,你可要想好了,想做得人可是很多的!”

“好,我去!你不是还差个人嘛,崇义兄弟怎样?人踏实,靠得住!”简巴郎对曾聪明指了指崇义。

“我也没其他好的人选,你推荐的就可以,不过还得问问他愿意干不。”

“愿意,愿意,谢谢简哥抬爱,谢谢曾哥关照!”崇义赶快表态。

曾聪明对着崇义点了点头,表示认可。简巴郎裹了一个烟卷给曾聪明,他们便抽边聊了会家里的事,一会哈哈大笑,一会又愁眉苦脸,等曾聪明走了,简巴郎才对崇义说道:“兄弟,准备准备吧,明天早上八点就出发。”

“好的,简哥,真感谢你的引荐哦!”

“见外了,自家兄弟,一家人不说二家话,曾聪明和我是一个甲的,沾点亲戚,这次出去是趟好活。”

“刚才我看你有些犹豫,还以为很不划算,怎么现在就变成好活了?”

“哎,你是没去过盐帮,我去过几次,路远崎岖难行还不算什么,就怕路上遇到土匪,搞不好还会丢了命,盐帮经常有人在半路丧命的,钱再多都是卖命钱啊!但这次的工资还算不错。”

崇义是第一次跟盐帮,也是第一次了解,听简巴郎说得这样可怕,内心里多少有点打鼓。但他骨子里却喜欢冒险,五块银元呢!就算路上花销用掉一块,也还有四块。看看自己,在城里干了一个多月的背篼,却只能糊住生活。所以,崇义要去,自然有自己的理由,他也清楚,简巴郎的犹豫也有他的道理,简巴郎长期做背篼,更熟悉行情,经常能接到好单子,每个月下来,两三个银元应该是能挣到,盐号的那些工钱看起来高,对他的诱惑力并不大。为了表示感谢,崇义还是在饭馆子里炒了两个小菜,请简巴郎吃,为此花掉了三十文。

崇义没有太多可以准备,他现在除了一套新衣服,一双新鞋以外,还有剩下的一个银元和二百文零钱,这个银元还是上次那个老人留下的,除此以外再无其他东西了,算是寡杆子一个,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既然是出远门,他就把所有的东西都带在身上,人在哪里,家就在哪里,整个家都搬走了。

一百五十斤的盐装进背篼的时候,崇义才感到了生活的重担。以前在家里,父亲瑞熹,还有哥哥崇光都让着自己,宠着自己,他们肩挑背扛着生活的重担,就为了让自己还稚嫩的肩膀稍微轻松一点。现在自己出来独立找活干,还要想撑起这个家,就不得不独自挑起生活的艰辛——没想到生活竟然如此艰辛!

第一天还勉强能承受,第二天就受不了了,第三天,已经有点跟不上大部队了!晚上休息的时候,盐帮在一家定点的小客栈休息。总的有二十三个人,义盛隆盐号的账房,两个工头,还有二十个盐帮苦劳。住宿的时候,那两个工头是单独住在一起,其余的人,六七个挤在一间客房里,睡着通铺。最后路途上产生的住宿和生活费,从支付的薪酬里扣出来。

崇义与简巴郎吃过饭,要睡觉以前,在客栈外面的院子里坐了坐。简巴郎用废纸裹上土制的烟叶,装进烟斗里,烟杆有一拃长,他划了一根火柴,边点燃烟叶边吧嗒吧嗒地吸着,嘴里吐出浓烟。

吸了几口过瘾了,才对崇义说道:“兄弟,你还扛得住吧?”

“哎,有些扛不住了,太阳大,好热,都被晒掉皮了!真想好好休息两天。”

“你是细皮嫩肉的,不像我这样皮糙肉厚,不怕太阳晒不怕雨淋,背着这一百五十斤不算啥,你明天分一袋五十斤的给我,给你帮帮手。”

“这怎么使得?”

“哎,大家是工友,互帮互助嘛,等你休息好了你再背。”

“谢谢你,简大哥!”

“轻一点重一点倒不是大问题,就不知道明天的关口好不好过。”说到这里,简巴郎隔着吐出的白色烟雾,在朦胧的夜光下凝视着远方,在夜色的笼罩下,远处的高山只有一个轮廓,像一副才刚刚开始的铅笔画。

“什么关?”

“杀人岗。”

“怎么这么奇怪的名字?”崇义听到这个名字,就是心中一惊,听到名字就能感觉到腾腾杀气扑面而来。

“不奇怪呀,那里地势险要,常有土匪拦路抢劫,经常有过往客商被劫财后杀掉,丢进河里冲走,是我们这条路上最为凶险的地段。”

“既然知道这里有土匪出没,县署为什么不剿灭他们呢?”

“官老爷们能把城里守好就不错了,他们吃香的喝辣的,哪里管老百姓的死活!”

“哎,要是真遇上土匪怎么办?他们会不会谋财害命?”

“就算遇到,也不用太担心,我们这里还有镖师。”

“镖师?”

“你没看出来?账房苟辉非常殷勤招呼的那两位,吃好的,住好的,他们是袍哥,是盐号请来的镖师。”

“哦,我还以为他们是掌柜呢!”

“他们可比掌柜还神气,掌柜搞不定的事他们都能搞定,而且你别看他们像游山玩水似的,待遇可优厚着呢!”

“有多少?”

“具体不清楚,反正是我们的十倍打底。”

“这么多?”崇义流露出十分羡慕的神情,这不就是自己一心寻找的一本万利的生意么?崇义追问道:“要怎样才能成为镖师呢?”

“我也不知道,江湖中人,按江湖中的规矩,哎,他们风光的时候说起来风光,也是在刀头上讨生活。”

简巴郎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崇义也陷入思考,简巴郎在想的是过杀人岗的事,他祈祷不出事,能平安。崇义的思绪则飞出很远很远,他在想的事,江湖是什么?混江湖的都是些什么人?为什么他们就能过那么好的日子?这一路真有那么凶险么,以至于苛刻对待工人的盐号把他们当大爷供起来,还给与他们那么丰厚的报酬?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盐帮的苦劳们简单吃了点玉米饼,账房则招呼那两个镖师吃了鸡蛋面条,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出门的时候,简巴郎真就从崇义的背篼里捡了一袋五十斤的盐,放到自己的背篼里。崇义推辞了几下,简巴郎坚持要这样,崇义也不再推辞。他看到简巴郎因为增加了重量而变得有些沉重的步伐,内心里充满感激,相当感动,崇义想,现在简巴郎是这样帮助自己,以后自己要发达了,一定要报答他这份恩情。

中午时分,太阳本来应该越来越大,越来越晒,越来越毒辣,但崇义却感觉到一阵阵凉风吹过来,吹得已经被汗水浸透的脊背凉飕飕的,这阴森恐怖的气氛吹得心里发毛。崇义因为背篼里的货物轻了许多,他没有太吃力地只顾着低头走路,时不时还能抬头看看天,看看两旁的风景。苍山点缀着绿色,青松翠柏,与矮小的荆棘丛相伴而生,杂木填满了仅有的空隙,枝丫还不时伸到道路上。在仅能容纳两人通过的道路山上,还不时丢弃着一些碎枝残桠,明显是有人清理过路旁杂木的枝丫,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人清理,这道路怎么能过人呢?

“大家打起精神来,前面就是杀人岗了,过了杀人岗我们就休息一下,吃中午饭!”账房先生高声地对所有的人说道。因为大山的安静,账房先生即使不大的声音,在一列长长队伍中,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甚至还有语音在山谷间回荡。

盐帮的人都知道,杀人岗意味着什么,所有的人大气都不敢喘,只顾看着脚下的路,警惕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崇义第一次面对这样的环境,和这样诡异的气氛,心中自然充满了紧张和激动,他紧张的是,对未来自己一无所知,正是对未知的恐惧,让他手心直往外冒汗,心怦怦直跳,由于这紧张感,让他肌肉绷直,突然间好像有着用不完的力量,背上一百斤的重物,好像也变得那样轻盈。他的激动,主要还是他对接下来怎样过杀人岗充满了好奇,他就像当年猜测父亲赶集回来给自己带什么礼物一样,期待这即将发生的事。他了望杀人岗,这路一边是河流,水流因为落差大而异常湍急,一边则是高高的悬崖,像刀削过一样,整整齐齐的,要仰着头,直到仰掉了帽子,才能看到峭壁的顶部,那里依稀还能见到两株在石缝中生长的松树。空中不时盘旋着几只岩鹰,警惕地打量着盐帮队伍。老鹰作为鸟类中的顶级掠食者,它们都把家安在悬崖峭壁的洞穴中。崇义想到简巴郎的话,这么险要的地形,那真是山匪们杀人越货的不二选择。

崇义走在队伍的中间偏后一些,在简巴郎的后面,他也许因为过于紧张,没注意盯着路面,被地上的枯树枝跘了,整个人踉跄了一下,幸好他眼疾手快,赶紧抓住前面一根手臂粗的枝丫,才没有跘倒。他低下头想瞧个究竟,只见地上有几根枯树枝,摆出奇怪的造型,崇义看起来,像是什么字,但因为被前面的人踩过,已经踩得有些乱了。崇义这个踉跄,还是引来了队伍的一些骚乱,走在前面的简巴郎回过头,关切地看了崇义一眼,后面的苦劳们都惊呼起来,最终,走在最前头领路的账房和镖师发现了队伍的状况。

“你们他妈的在干啥!找死吗?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镖师中年轻的那个人大声辱骂道,他扬了扬手中的鞭子,边骂骂咧咧边从前面往后面走,本来路就狭窄,盐帮的苦劳们又背着重物,好不容易才给他让出一条道来。“王八羔子些,偏偏在这个时候找事!”

“一会打你你不要还手哦,让他打两鞭子解解气就好了!”简巴郎对崇义说道,他生怕崇义不懂规矩,年轻气盛,顶撞了镖师。得罪了江湖人士,可没有好果子吃。

听简巴郎这样说,崇义心中一阵悸动,难道这都要受到惩罚吗?这不过是一个意外,自己刚才还差点掉到河里去了呢,自己也不想发生这种事啊,自己也是受害者啊!但他不得不重视简巴郎的提醒,不仅仅是因为他对自己好,还帮着自己背盐,更重要的是,一路走来,他说的很多话都验证是正确的,而且他确实有过行走江湖的经验。

年轻的镖师已经走到近前,扬起了鞭子,崇义本能地闭上眼睛,准备强忍着挨上几鞭子的时候,却觉得这鞭子始终没有落下来,他听到了一声惊叹。

“咦,这是什么?”崇义睁开眼睛来,看到这个年轻的袍哥正在仔细端详地上树枝摆成的图案,显然他没有能一眼看出来。在前面领头的四十多岁年纪的镖师迅速穿过人群,来到崇义身旁,当他看到地上枯树枝摆成的图案后,脸色大变。

“不好,大意了,大意了,刚才怎么没有发现?”

原来,因为路途上有人砍枝丫,一些新砍下来的嫩树枝不小心覆盖到了枯树枝上,镖师们虽在前面探路,因为忙着打量两边的地形,也没有注意到这个图案。直到崇义走过来的时候把上面的嫩树枝踢开,这个图案才显示出来。

“不知是哪位绿林好汉,我们实在唐突,打扰贵地,我这里把买路财放在这里,请好汉笑纳!”说着,年纪大的镖师从怀里掏出五块银元,放在图案上。

“你是在打发叫花子么?这么多货物,就这点买路财?”一个沙哑的声音从山上飘来,回响在山谷里,让所有的人心中都一凛,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该来的终于来了,崇义虽然也是心怦怦直跳,但他又并没有觉得又多可怕,他很好奇,接下来土匪会怎样对待盐帮。突然,只听得“轰隆”一声,一段一丈长足有一抱粗的树桩从山壁上滚下来,卡在队伍前面最窄最险的路段上,所有的人都大惊失色。山谷中那个沙哑的声音再次传来:“要命的留下东西,要东西的留下命!”说完,一把一尺多长的马刀“嗖”地飞了下来,插在横档这路面的树桩上,那刀柄上拴着的红缨子,在峡谷凉风的吹拂下猎猎生风,在给所有人示威。中年镖师大惊失色,赶忙招呼所有盐帮人员靠壁站定,就地隐蔽。

年轻的镖师拱手,对着山顶大声说道:“恭水袍哥义字堂兄弟罗霄借宝地一过,敬请放水!”

当他说完的时候,中年镖师已经招呼所有的盐帮人员作了简单的隐蔽,确保从山上滚下来的檑木滚石不至于伤到人。

突然,一阵破空之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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