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长啊,真的就只有这些了,您要是看不上的话,我明天就拿过去交国库得了!”
“你呀,你小子还来劲了,不过你这样子我最喜欢,我就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排里的兄弟也辛苦了,可要好好的犒劳犒劳他们!”
不管是连长还是崇义,其实都很清楚,剿匪所得,如果交给国库,那就不知道最后会在谁的手里了,留在手里的才是自己的。上级只需要的是把土匪剿灭,为朱县长出那一口气,谁还会追究从土匪窝里缴获的战利品?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在这军阀混战的年代,把士兵们搜刮干净了,那谁还去卖命呢?谁敢保证这帮大头兵不在背后打自己的黑枪?上级装瞎,下级装傻,其实大家都很聪明。
当崇义给营长况思宁送去五百大洋的时候,这况思宁大为赞赏:“崇义啊,你不用给我了,你拿去好好的招呼兄弟们,他们出生入死,不顾个人的安危剿灭了土匪,我怎么还能要这个钱呢!”
“营长您放心收下吧,我虽然薪酬微薄,但我也会把兄弟们招呼好的,跟着您,我们都觉得日子有盼头,未来会有好的发展。”崇义说得虽然自己没有脸红,但他内心都有一些愧疚,好像是自己掏钱出来请手下的兄弟们喝酒一样。他觉得自己的脸皮厚,太厚了,因此心里的愧疚都不会表现为红脸了。
“那这样吧,这钱我就替你们收下,保管在我这里。正好上面也表彰我们此次剿匪的胜利,下拨了一百元的奖励,你就把这一百元拿回去,犒劳犒劳兄弟们。”说着,况思宁从五百银元里取出了一百元,交给崇义。他当然没有说实话,上面给的奖励是一千元,他只用这小小的一百元就打发了下面的人,其他的九百元都被他截留了。崇义也当仁不让地收下了那一百元,或者说,崇义必须要收下那一百元,这是代表上级对下级的奖励,如果不收,那以后营长就没法跟上面交代,难道上面的人查起来,崇义说没有收到这个钱吗?崇义不傻,要傻他就不会当排长,要傻他就不会来给营长送钱,而且跟连长家讲的一样,这是全部的缴获。这些见不得光的事都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谁也不会认真查究,混乱起来浑水摸鱼还是很有油水的。营长连长这样的老狐狸自然知道崇义也有截留,但崇义还能给自己留份子,而且是一份不差的份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每个官员心中都有一杆秤,用来称出自己权力的重量。
那一天,天气很不错,三排的兄弟们心情也很不错,每人分到了一百银元。最重要的是,排长崇义请客,请大家到醉仙楼吃饭。那醉仙楼最招牌的菜品,就是辣子鸡,用柴火现烹现吃,也俗称柴火鸡。崇义定了醉仙楼最顶层的包房,足够容纳四五十人。除了辣子鸡,还有好多士兵从来没吃过的海鲜,有鲍鱼,鱿鱼,花甲,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每个人都吃啊喝啊,那一口口酱香酒下肚,肚子火辣辣的,劫后余生的兴奋,被酒精点燃的激情,让醉仙楼热闹了一个晚上。
上次带路的包谷林,因为是住山洞的孤儿,经常没有吃的,饿着肚子,有了上顿没有下顿,崇义可怜他,在征求他的意见以后,把他招进了部队里,给他发了军装,还发了枪,这个从小没有得到过疼爱的人,顿时就成了部队里的小鬼,别说,当他背着枪以后,像无师自通一样,腰板挺得笔直,像一个真正的士兵。通过一系列的观察,崇义认为,包谷林是一个好兵,首先他是攀爬能手,上次攻占三月洞的时候,他是跟着崇义,第二个下去的,这个娃娃天不怕地不怕,有胆识;其次,当天夜宿三月洞的时候,有的兵虽然上次有过剿灭袍哥的经历,但仍然双腿打哆嗦,嘴发紫,看到死尸反胃,想呕吐,这包谷林却毫无这些反应;再次,在醉仙楼的时候,按道理他没有经历过纸醉金迷的生活,他应该会有很多不适感,但他喝酒却是那样豪爽,这个娃娃是性情中人。崇义需要这样的兵,收了他,正好补上一个缺额。除此以外,连队里还从新兵连补了四个新兵过来,崇义的三排算是满编了。
每天雷打不动,崇义要与士兵一起出早操,有五公里拉练跑的训练,这是《步兵操典》标准教程的要求,负重奔跑的五公里,对体能的要求和消耗很大。连长王道德染上了吸食大烟的毛病,体能下滑,根本就跑不下来了,他也不假惺惺的非要跑,部队的操练都交给三个排长负责。
崇义完成了训练,回到自己简陋的办公室,坐下来,喝了杯温开水,在靠背椅上瘫躺了一会。他躺下来,就会自然而然地想起方玉来。那次吃饭的时候,崇义无论是从方玉的话里,还是她的表情,都看出她有事没跟自己讲。她为什么不讲呢?真是的,亏得自己对她那么好,还跟她交心。话说话来,自己又不是她啥人,她为什么要讲呢?还真把自己当她大哥了,或者,当成她……崇义没有想到男朋友那三个字,脸兀自红了。姜辣嘴,蒜辣心,海椒辣到耳朵根,崇义的脸红就像吃了六月里最辣的朝天椒,耳朵根都火红火红的。哎,算啦,还没有熟悉到彼此有话就说的地步,崇义自我安慰。嗯,还是把她当作一个可以相处的小老乡,一个可以解闷的家乡人就好,其他的就不去想了。
在崇义想着方玉的时候,传令兵余少铣在门外喊报告,崇义让他进来,他给了崇义一封信,崇义接过信封,黄色的牛皮纸上写着“崇义亲启”几个娟秀的字,没有落款,用米汤密封了。崇义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今天晚上七点,我请你和我朋友在醉仙楼吃饭,务必要来。落款是方玉。崇义不明白方玉约饭是啥意思,但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有饭局,不吃白不吃。崇义算好时间,下午五点,他从训练场回来,用剃须刀刮了胡须,简单冲了个澡,换上刚定制的那套礼服就出发了——这是一套白色的西装,在西装的后背上还特地开了个小岔,像燕子的尾巴一样。崇义现在有了些钱,他就开始大手大脚地花了起来,他有一个人生信条,要花出去了才是钱,不花出去就是一堆废铁,为此,为配上这套西装,他还特地花一个银元买了一双锃亮的黑色皮鞋。
薄暮下的恭水县城显得异常美丽,那一丝夕阳怀着眷恋落山了,街边的摊铺掌上桐油灯,大店铺在店门口的大红灯笼里点上马灯,赶远路的马帮刚刚进城,他们要在这个城市小歇一宿,洗去一路旅途的劳顿,过往旅客逛逛夜市,感受他乡的滋味,城市仍然如白昼一样繁华。
当崇义到了醉仙楼的“八面来风”包房时,方玉已经等在里面了,跟她一起的,还有一个身材高挑的女性,很漂亮很精致,穿着紧身旗袍,披着丝巾,头戴一顶镶着蕾丝边的淑女帽,脚上穿着黑色高跟皮鞋,显得很洋气。崇义看出来了,这是那天晚上跟着方玉的两个女生之一,看样子是她的好闺蜜。
“就等你来了,大忙人,我们开饭吧。”说着,方玉招呼服务员上菜。
“就我们三个?”
“嗯哼,怎么?不可以吗?”方玉是主场,她似乎更从容自在一些。
“三个人这么大包房,奢侈了点吧?”
“觉得怠慢我们年轻有为的崇义排长了?”
“哎呀,你们只顾斗嘴了,别忘记旁边还有人呢。”另外那名女生娇嗔道。
“崇义,这是我的好闺蜜罗紫云。”
“很荣幸认识你。”崇义对罗紫云友好地说道。
“不再耍流氓就好!”罗紫云白了崇义一眼,瘪着嘴说。
“带兵不严,多有得罪!”崇义打了个圆场。
有好一会,好像大家都没什么话说,场面一时有些尴尬,不过呢,崇义是谁啊,有他在的地方,怎么会冷场呢,他讲家乡的事,讲剿匪的事,讲端了袍哥公口的事,反正只要是他认为光荣光彩的,能体现自己英明神武形象的事,都添油加醋统统说了个遍,听得两个女生一愣一愣的。
“你说你剿匪从半山腰吊下来,要是绳子断了怎么办呀?”
“是啊,我也担心绳子断了,还好我命大,绳子就不断,所以就剿灭他们了。”
“你说你好歹是个排长,怎么能冲锋在第一线呢?”
“正因为我是排长,我才要冲在第一线的呀!”崇义说得大义凛然,其实内心里一万头野马在奔腾,他差点就说出实情,要是当时自己有靠得住有能力的士兵冲锋陷阵,自己怎么会那样以身犯险?
“你们打仗都是军官冲第一线的吗?”
“其他的人我不知道,但我是!”崇义的这个回答,其实话中之话是,其他人打仗都不咋地,军官都不敢冲在前面,都贪生怕死,但自己一定是身先士卒,作出表率的。
“你真勇敢!”罗紫云还没啥表情,方玉的眼神闪烁着,很崇拜地盯着崇义,听着他的描述,思绪飞得很远很远。
这顿晚饭吃过后,还在洛安江边散了散步,到晚上十一点过才回去,因为太晚了,罗紫云就在方玉那里留宿,崇义把他们送到楼下,本来崇义是要送他们进家门的,但方玉不同意崇义进家门,委婉谢绝了,崇义站在楼下,直到看到她们房间的灯亮了起来,确定已经到家了,他才怏怏地赶回军营。
方玉特地把桐油灯拨亮了些,让整个房间亮堂起来,火光映照着布置得干净整洁的房间,显得特别温馨,特别是花盆里的月季花正在怒放,那鲜艳的红色格外耀眼,格外美丽。
“哎,今天我真多余,早知道就不该答应你。”
“紫云,你见外了,说说,他这个人怎样?”
“还能怎样啊,我就问你,你是什么感觉?”
“其实也没啥特别的感觉,就是觉得他挺有趣的。”
“对了呀,想要爱情是一个人过着觉得很无趣,获得爱情却是因为觉得对方很有趣,过起生活来也一定很有趣。”
“你这有趣无趣的,好像我就要跟他恋爱了一样。”
“你不喜欢他?确定?”
“你呀,才见面几次了,就说喜欢的事。”
“不喜欢你脸红啥呀?哼,口是心非的家伙,亏我还把你当闺蜜。”
“谁脸红了,谁脸红了?哼,不理你了!”方玉转过已经像红萝卜一样的脸,娇嗔道。
“哎,真拿你没办法,不过要我说,我要是能自主决定婚姻,崇义这样年轻英俊又大有作为的青年,我一定把他拿下!”
“你觉得他哪点好呢?”
“想听吗?”
“嗯嗯,想听。”
“那答应明天再请我吃饭,我就告诉你!”
“好,答应你,你说呀,快说呀!”
“不说了,睡觉。”说着,罗紫云往床上一躺,装着睡着的样子不说话了。
“你坏,坏,真坏!”方玉跟罗紫云打闹起来,嘻嘻哈哈的,大闹了好一阵,两个朋友折腾够了,才坐起来。
“玉,我们也打闹够了,我很严肃地问你,那边你打算怎么办?”
一朵愁云以超光速的速度飞上了方玉的脸,她眉头皱了起来,伤感地说道:“不知道。”
“你还有半年的时间,要是这半年你想不出什么办法,那边的人可不是好惹的。”
“你说我为什么命这样苦,偏偏要遇到这样的事?”
“哎,端这碗饭,就得受这份气,咽这份苦,我们女子学校的同学,好多都成为了姨太太。”罗紫云叹息着说道。
“紫云姐,你说我们都读过那么多书,算是知识女性了,民国也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让我们选择的路还是那么少呢?”
“玉,我也不知道,我也很无助啊!”
罗紫云说到这里,竟然吚吚呜呜地哭了起来。方玉现在还得反过来安慰她了。方玉知道,罗紫云她父亲长期跑山里,把城里的一些廉价工业品运到山里,换回山货,两头赚差价,慢慢发了家,置办了一些家产,罗紫云从小就是大小姐,生活优渥。但前年,他父亲罗开祥在进山的时候,遇到土匪抢劫,不但财货损失了,还被打断了腿,从此断了生意。其父一蹶不振,从此靠抽大烟解除心中的烦闷,渐渐就把家败了。去年的时候,就已经向县城首富卢升家借了很多高利贷,到今年,根本就还不上了。卢家逼债逼得急了,罗开祥就想了一个馊主意,把罗紫云嫁给卢升家的小儿子。按理说,结下这门姻亲,也算是罗紫云的一个好归宿,然而,卢升家的小儿子却是精神病人卢龙,间歇性的,正常的时候还好,要是犯病起来,只能捆绑起来,如果稍微不注意,见人就咬,卢家的下人都遭过殃。方玉知道,嫁过去,罗紫云的一生都毁了。从女子学校毕业以后,方玉通过舅舅的关系到县署工作,罗紫云则被卢家安排到恭水县第一小学当了国文教师。她们都感叹着命运,但又知道,自己的命运都是被安排的,罗紫云接受了卢家安排的工作,事实上就已经做好了接受不幸婚姻的准备,社会和家庭的压力,让罗紫云根本无力反抗。想到这里,方玉仍然有惺惺相惜之感,自己的处境并不比她好,这痛苦,何处才是尽头?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崇义和方玉一起吃饭、逛街,渐渐了有了小情侣的感觉了。不过这只是表象,真正的情况是,随着近距离观察得越多,崇义越觉得方玉似乎不可亲近,她总有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比如,崇义能从她的行为里判断出两不准:不准崇义到县署去找她,不准崇义送她到家里。崇义还发现,这方玉看起来光鲜亮丽,其实内心非常孤独;看起来刚强,其实很脆弱;看起来很独立,其实也很黏人。她把自己的心紧紧包裹着,关闭了外面阳光的照射,心里充满了负面情绪,那满腔的热血,就像在洛安江的寒风中摇曳着的渔船灯火,马上就要熄灭。因为没有敞开心扉,崇义觉得她不可琢磨,不可靠近,有时热情似火,有时又冷若冰霜。崇义不止一次地感叹道,女人,真是难以捉摸的动物!崇义现在每天都非常注意自己的形象,一有闲暇就出门,每天出操都莫名其妙地笑,他的这些表现自然没有逃过手下那帮年轻人的眼睛,对他的事也是议论纷纷。有两个在放假期间喝着小酒的士兵正在窃窃私语。
“你看到没有,排长和嫂子热乎着呢?”
“谁说是嫂子呢?他们是正常的朋友关系,排长都亲自宣布了的。”
“你是长了个猪头还是猪头长在了你身上?”
“嘿嘿嘿,你怎么骂起人来了呀!”
“不骂你你会懂?”
“到底怎么的嘛?”
“说的不算,做的才算!”
“排长也很正常啊,没啥特别的呀。”
“你没看他每天和方玉,不对,是嫂子,那样亲密,卿卿我我的,逛街,吃饭,好甜蜜呢!”
“真的吗?哎呀,那得好好恭喜排长。”
“算啦,还是少说为妙,他不公开,我们就装聋作哑得了,免得又惹出是非来”。
“你呀,就是把事情搞得那么复杂!”
“不复杂可不行,大家都知道,这方玉背景不简单。”
“你是说他的家庭出生?”
“哎,不仅仅是这个了,还有搞破鞋的事!”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和排长在一起了也不算搞破鞋吧?”
“哎,要是和排长倒好了,就是不和排长了嘛!”
“有这事?嫂子,呸呸呸,这方玉看起来漂漂亮亮的,和排长是郎才女貌,怎么还去搞破鞋呢?”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就那县署,那官场,当然也是名利场,都是色狼环伺,哪里会有清白呢?”
“兄弟你这话我可不想听,不要一杆子把所有人都打死呢,清纯的妹子多着呢!”
“我还就告诉你了,就女子学校的名声也不怎么好,听说啊,很多学生都成了地主财阀的姨太太了。”
“哎,说是这样说,但还是人人都削尖了脑袋往里钻。”
“可惜排长了,相貌堂堂,遇人不淑啊。”
“算啦算啦,喝酒啦!来,干一杯!”
这些风言风语都没有传到崇义的耳朵里,事实上,就算是有人在说,作为有点人品的人,都会避开崇义的耳目,没有谁去触这样的霉头。这是只能当局者迷的事情。
周末时光,崇义约方玉去爬山,他觉得,最近都是方玉主动约自己,人家一个大姑娘家,都拉得下脸面,自己一个大男人,不主动约约别人显得很不礼貌。这不过是崇义找的借口,他内心里面的真实想法是,跟方玉在一起很愉快很开心。有的时候幸福很简单,开心就好。
他们早上九点就出发,带上干粮和水,兴冲冲地出发,今天的目的地是城郊五公里处的龙岩山,相传在山上出现过龙的真身。几百年前,一个得道高僧路过龙岩山,相中了那里,于是募资在山顶修了寺庙,从此香火旺盛。
崇义和方玉顺着石阶往上走,现在不是香会时间,人不多,稀稀拉拉的有一些拜佛的,还愿的人。还有一些大富人家坐着滑杆上去,滑杆是山区常用的交通工具,把一张竹凳子绑在一个竹子做成的长方形上,老爷坐在凳子上,一前一后两个人抬着走,坐滑杆的人舒心,抬滑杆的人闹心。方玉每次看到滑杆,心里都会打一个颤,并有意的躲避着滑杆,直到确认滑杆上的人不认识,她才能放下心来。
他们好不容易才爬到山顶,都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不过还好,方玉没有累得趴下,崇义还担心把她累坏,一路上要求多休息,但方玉显然体能很不错。
“你可别小看我,我在女子学校读书的时候可是长跑冠军呢!”
“女生再厉害的冠军,在我们男性面前,都是渣。”
“你别这样大男子主义好不好?看不起女生,告诉你,我们要认真起来,可是巾帼不让须眉的!”
“嘴上功夫你们还是不错的!”
“哼,那我们打个赌,看谁先爬到山顶!”
就这样,两人你追我赶的往山顶上走,崇义虽然最终获胜,但赢得并不轻松,眼前这方玉,真让他刮目相看。山顶上,是一个平坦大坝子,住着十多户农家,秋收已经过去,干得皲裂的稻田里浅浅的谷桩傲然挺拔,干谷草成捆扎在一起又成锥形撒开,便于在阳光下晾干,一个一个挺立着像站岗的战士,贪吃的蚱蜢到处飞来飞去。崇义与方玉在石板铺成的步道上走着,步道边上有半人高的女儿墙,墙下就是万丈悬崖,向远处眺望,群山一座连着一座,连绵不绝,起雾了,山脚下都被雾气笼罩着,就山顶上没有雾,就像一座悬在天上的仙山,远山上冒出一缕缕焚烧苞谷杆的轻烟,萦萦绕绕,空气清澈透明,看远处就像一副水墨画,壮丽秀美。方玉被这美景感染了,陶醉了,她沉醉于眼前的安乐与祥和,崇义拉了拉她的手,她紧张地想缩回去,崇义抓紧了不放,她徒劳地挣扎了几下,就任由崇义温暖的手给她温度。不一会,她把头歪倒靠在了崇义的肩上,崇义才知道她想把手抽回去无非是因为女孩子的矜持罢了。崇义一动不敢动,他怕自己稍微一动,方玉就从温暖和幸福中醒过来,而去考虑封建观念几千年烙在女性身上的烙印,总之,崇义也陶醉在当前的幸福中,他的心蹦蹦直跳,非常厉害。从小到大,崇义都没有过这种心跳的感觉,甚至因此,他一向认为自己比猪皮还厚的脸,都微微泛红了。
时间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过去,崇义搂着方玉的腰,让她尽情地靠在自己肩上,当崇义去看方玉的眼睛时,她那大大的清澈的眼睛里,竟然滴出了几滴泪水。
“怎么了?眼睛被风吹到了?”崇义温柔而心疼地说道。
方玉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等了一会,她才悠悠地说道:“要是我们早一年见到就好了。”
“早一年,你还是女子学校的学生,我还在流浪。”崇义想让气氛轻松一些,才这样说的。
“你在流浪?难道那真是你?”
“什么呀?你见过我?”
“我见过一个人靠着背篼,在一个法国梧桐树下休息,我一直以为是你。”
“每天给我丢一个铜板的是你?”崇义吃惊地问道。
“还真是你!”方玉的回答算是肯定。
两个人都十分兴奋,方玉兴奋的是自己当初就没有认错人,崇义兴奋的则是终于找到那个温柔善良的女孩,而这个女孩竟然就在自己眼前。他说道:“我们真是有缘分,现在也不算晚啊,我们都还这么年轻。”
“要是能永远这样就好了。”
“玉儿,我喜欢你,嫁给我吧。”崇义鼓起勇气,说出了求婚的话,语气温柔而带着几分害羞,顺势把方玉搂在怀中。
方玉的脸绯红,她抬起头,仰望着崇义,泪眼婆娑,但同时又很坚定地摇了摇头:“不,我们没有缘分。”
“为什么?你就说,你爱我吗?”
方玉点了点头:“爱,很爱你。”
“那不就行了吗?”
“爱情和婚姻不一样,爱你是内心的感受,嫁给你却有现实的束缚。”
“你的心是自由的,你的婚姻就是自由的,自己的事自己可以做主,我一向就是这样的,父亲现在都不管我的事,我也不管他的事。”
“你过得很潇洒,我也想像你那样潇洒,也许这也是我爱上你的因素,如果我们都是鸟,我在笼中,你在空中,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
“不管是笼中还是空中,都是自己选择的,你不愿嫁给我,是因为家庭的压力吗?”
“和家庭没关系,我爸和我哥都管不了我。”
“我就有点不懂了,那是为什么呢?”崇义有些生气了,语气也加重了些,他把手收起来,不再搂着方玉了。
“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今天就开开心心的玩好吗?”方玉也不再哭泣:“你看,那里好多野菊花!”方玉又笑着蹦蹦跳跳地朝野菊花跑去摘花,当她跑进花丛中的时候,还对崇义回眸一笑,宛若花仙子,优雅动人。崇义心中一紧,摆了摆头,女人啊,真捉摸不透,崇义跑上去与她一起摘花,给她做了一个大大的花环扣在头上。这样的幸福和甜蜜,深深地镶嵌在崇义的脑海里。
烈日跟大地较上了劲,它以横扫千军的气势,想把它势力能及的东西都焚毁。大地上,留下了很多苟延残喘的庄稼,和一些被炙烤得奄奄一息的树叶。洛安江的水清澈澄明,在周围茂密森林的映照下,像是一盆西瓜汁,滴撒和滋润着所有贪婪的食客,这些食客里有稻谷、玉米、麦苗,有牛、羊、鸭等牲畜,当然,什么时候都少不了人。知了在“知啦知啦”叫个不停,一向最勤劳的蜜蜂,都找了洞穴乘凉,水牛一个猛子扎进河里,不一会探出个头来,“噗嗤”一声从鼻子里喷出水来。大黄狗在树荫下,吐出舌头,闭着眼“吭嗤吭嗤”地喘着气,汗水顺着舌头往下淌。从河谷中吹来一股风,蕴含了几分水汽,扑面而来,夹杂着树叶嫩绿的气息,顿时让人神清气爽。风过处,树叶也随之翻滚起来,像左冲右突的千军万马。
洛安江处于西南季风的亚热带气候,夏季炎热多雨,秋收季节则阴雨绵绵。为适应这样的天气,在房前有一块平地,叫做院坝,也叫晒坝,是把粮食晒干的地方,有孩子的家庭,院坝就成了儿童乐园。房子的地基比院坝高一点,有的甚至高出半人的高度,这是为了方便排水。雨水充沛的季节,不设置坡坎,雨水容易倒灌进屋里,在院坝和房屋地基之间的坡坎,用青石砌上,称为屋檐坎。再考究一点的大户人家,还会在青石上雕上造型,以彰显富贵。
瑞熹在烈日炎炎的中午,坐在屋檐坎上做竹编。在瑞熹的面前,摆放着堆积如山的竹编作品,这是一个竹编的王国。箢篼、箩篼、稀眼背篼、夹背、人背篼、筲箕、簸箕、细筛子、炭筛、凉席,应有尽有。瑞熹丢开已经编好的筲箕,走进堂屋里,他取下挂在挑梁上已经阴干了的细竹条,开始编制晒垫。晒垫是由很多竹片阴阳镶嵌而成,瑞熹在半年前贮备了竹条,他去掉竹子里层白色的较脆的篾条,把柔韧的部分启开,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不断往外翻,把竹条启到足够薄,这样的晒垫既轻又柔韧,把竹条放着阴干。编制了长五米,宽三米的竹篾以后,绞上边,在宽的两边用两根剖开的斑竹做龙骨,这样晒垫就能沿着龙骨收起来或者打开。需要用的时候完全展开,在晒垫上晾晒粮食,不用的时候就卷起来,放到堂屋的某个角落,方便使用。瑞熹善于竹编,一方面是他已经丧失了从事重体力活的条件,另外一方面源于他善于观察善于琢磨。竹编的道理相通,只要他看别人编过,自己回去就会尝试,慢慢的也就会了,也就精通了,变成专家了,编制出来的东西既美观又实用。以至于长期在街上收购竹编的那几个老板都与他熟识了。
瑞熹本来想教崇光学竹编的,但他总编不好,学不会,编出的东西既没有美感,还容易散架,自己用都嫌弃,自然卖不了钱。当瑞熹认为崇光是因为笨,因为不心灵手巧才编不好竹编的时候,他惊奇地发现,崇光打的草鞋非常好——结实、耐用而且美观。当崇光打草鞋的时候,异常专注,双手翻飞,那糯谷稻草就像柔顺的发丝,在麻绳之间顺滑而过。草鞋就像花草树木一样,阳光、土壤、水分,当这些都充足以后,自然而然就生长出来了。然而崇光的草鞋,那怕再多再好,除了自己家人用,从来不拿去卖。也许,在崇光的心里,学会打草鞋,不过是一项生活技能,种庄稼才是生存技能。
大面坡各方面都很好,就是水源不好,房子安在向阳面,不能安在河边,因为那样发大水容易被淹没,在半山坡则没有冒水孔,淘不出井水来。几百年来,在这里住的人换了一姓又一姓,都没能从这山上找出个泉眼来,只能说明这大山没有孕育水源。因此,大面坡世世代代的人都靠到洛安江中挑水生活。住得高一点的王安兴家、唐昌海家,挑一趟水就要半个小时。在发洪水的时候,还经常只能挑到浑浊的河水。要澄很久才勉强能够饮用。
夏天来了,秧已经栽了下去,崇光在山上放牛羊,他先把牛拴在一处平地上,那里草很茂盛,然后把羊牵到石坎上。很多人不喜欢放羊,俗话称:放牛得牛骑,放马得马骑,放羊子磕膝头都要跩落皮。说的就是这羊跑得快,而且爬坡上坎特别擅长。羊子本就是“羊百嘴”,不会专注吃一种植物,都是每一样吃一点。所以放羊子一定会多跑很多路。崇光放羊却没那么累,不管隔着多远,他“咩咩”叫几声,那些羊都会赶到他身边,除了平常关系好,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他有吸引羊的秘密武器——尿。羊喜欢咸咸的味道,崇光在山坡上想撒尿的时候,就唤羊过来,把尿撒在灌木上,那些羊就抢着开心地把树叶啃个精光。当崇光在拴羊绳的时候,看到下边的那头水牯牛非常不安地跳来跳去,踩在哪里都不踏实,哪怕牛鼻绳拉得鼻子痛,也想要逃离。这是怎么回事?什么预兆?崇光虽然没经历过,但他听说过,动物的感觉比人灵敏得多,所以它们通常能预感到要发生大事。所以地震前,青蛙、老鼠、蟑螂等所有动物都会有异常表现,它们会烦躁不安,或者成群结队逃离。莫非?崇光不敢想象,他现在必须要赶快下去,把拴着的牛鼻绳放开,让这水牯牛赶快躲开。
于是,崇光三步并作两步地往下冲,在他刚要冲到牛的身边的时候,轰的一声巨响,大地都跟着颤抖了两下。糟了,真地震了!崇光本能地蹲下来,机警地观察着四周,并没有什么异样,就是上面的羊群也没发生什么异常的,到底什么情况呢?这声巨响以后,水牯牛不但没有受到惊吓,反而安静下来,悠然地用它那长舌头,把长得高高的马儿秆卷进嘴里,用锯齿般锋利的牙齿咬断,囫囵地吞进肚子里。水牯牛在收割青草的时候都很快,它们会在闲下来的时候反刍,把胃里的青草返回嘴里再细嚼慢咽。崇光走近一看,不得了,刚才牛站着的地方,出现一个筛子大小直径一米左右的圆形消坑。崇光试探着走近观看,他担心还有已经松动了的地块,这样自己走过去也会跟着下陷。他踩了踩地面,坚实无比。他摸索到消坑的边缘,只见这消坑四壁都是整石板,向下看却深不见底。至少从目前看来,这里并不是碎石堆积的,算是稳靠的。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消坑,崇光的知识确实不足以解释这个问题,不过他很清楚,这一片被后人称为喀斯特地形的山区,多山多溶洞,底下遍布着另外一个世界。有的溶洞是干枯的,多数地下溶洞都涵养着水源。因为处于地下,地表水会渗漏下去,因为常年不蒸发水分,所以水分较为充足。还有的溶洞与另外的河流相通,甚至可能会与几十里外地某一些水源地联通,形成蔚为壮观的地下暗河。崇光虽然只是在洞口看了看,但他仍然能感受到从这消坑下面扑面而来的寒气和水汽。为了试一试深浅,崇光从旁边找来一块石头丢下去听声响。他在听石头响声的时候还在细心地数着数,数到五的时候石头就不响了,虽然还有一些回声和混响,但明显能听出石头沉底的声音。崇光估摸了一下,这样算下来,这个洞的深度并不深。这时的崇光,突然有了要下去一探究竟的想法。这想法是那么强烈,以至于他现在就想下去了,并不是他对这消坑洞有多么的好奇,而是他有一个最朴素的愿望——要是能从这个溶洞里找到水那就好了!找到水就不用那么辛苦地挑水喝,子子孙孙也不再缺水!崇光的想法就是这样朴素,但却又多么的宏大,他的任何行动,在当时看起来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但再过很多年,在子孙后代看来,确是如此的受用!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真不是虚言。
崇光现在还需要一些工具,还需要一些帮手,作为预备,否则自己下去遇到了什么危险的情况,那就只能等死了。反正崇光是等不及了,他赶快跑回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正在打晒垫的瑞熹,同时,邀约了邻居江世诚和周强,他们都是与自己同龄的,好相互照应。崇光从家里带来一根大碗粗细的杠子——这是用柏香实木做成的用于撬石头的工具,十分光滑而且坚固。找来家里备用的牵牛绳,找了几支春节上坟还没用完的红烛,带上洋火,一行四人来到了消坑边上。崇光把绳子拴在杠子上,把杠子横在洞口,打算把另外一头拴在自己的腰上。瑞熹一把抢了过来,他要先下去看,崇光理解瑞熹的想法,他反正有伤,年纪也差不多了,下去的时候如果出了什么问题,总比崇光出事要好。但正因为他年纪大了,还有伤病,下去更加危险,崇光自然不愿意让他以身犯险。争执了一会,最后还是崇光下去。瑞熹经验丰富一些,他如果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就可以招呼江世诚和周强把他拉上来。
说干就干,崇光扭着绳子,一步一步地往下放,他两脚蹬在十分光滑的洞壁上,有些泥巴,又湿漉漉的,崇光的草鞋虽是防滑的,仍然蹬不住。没办法,崇光只好由着绳子的拉扯往下滑,像吊着维亚一样。随着远离洞口,光线越来越暗淡,崇光也终于找到了石头缝壁的一处小凸起,他把两只脚踩在这凸起上,把背弓起来,顶住洞壁,这样他才勉强能休息一会,并腾出手来,不要那么累的拉着绳子。崇光在不断下沉的过程中还不住地回答洞口瑞熹的问话,瑞熹就是要不断与崇光保持联络,以确保崇光是安全的。崇光借着短暂的歇息时光,从兜里取出红烛,划了一根火柴,点燃,现在崇光只有一只手可以用,另外一只手不得不拿好红烛。不过还算幸运,越往下走,洞壁越不光滑,不断有凸起出现,就像是为人们准备的徒手攀岩的岩石。又往下走了一阵,崇光手里的红烛突然熄灭了,刚开始崇光并没有太在意,以为是自己没放好,或者被洞里的阴风吹灭的,他试着划两根洋火重新点燃,但洋火的头部划出一道火星,很快就熄灭了。崇光突然感到有些晕眩。不好,闷气了!崇光第一反应就是这样。
瑞熹想代替崇光下来,就是怕遇到闷气。崇光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就要晕倒了。他虽然反应慢一点,但是人不傻,在大山里生活的人,自然有大山生活的经验,下洞里和进苕洞是一个道理。农村人吃不完的红苕,就在房前屋后挖一个洞,把红苕存在里面,既可以给红苕保湿,又可以防止发芽。这苕洞就是最容易闷气的地方。瑞熹在洞口叫了几声,但崇光都没有反应。瑞熹心中也是惊骇,糟了,最不想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瑞熹赶快招呼江世诚和周强,自己也使劲,拉着绳子就把崇光往洞口扯。崇光在迷迷糊糊中,发现自己好像在往天上飘,就像要升天成仙一样,但这肉身却过于沉重,以至于思想和肉身完全背离。灵魂在往上升,而肉身要扯着往下坠,虽然肉身最后还是往上升着。
当瑞熹他们把崇光扯出洞口的时候,所有人都累得吭哧吭哧的。崇光则仰面躺在地上,他注视天空良久,才回过神来,仿佛有种重见天日的感觉。在洞里,有那么一刻,他都甚至产生了幻觉,自己到另外一个世界报到去了。但此刻看到蓝蓝的天空,那白云在天上飘,拂过山峦,游过河流,好像在大树顶上生长繁衍。他才明白,自己终于又活过来了,回到了现实的世界。
当瑞熹以为崇光应该消停了,应该害怕了,因为他看到崇光被拖到洞口来的时候在瑟瑟发抖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崇光一定会远离消坑,而且以后见到这样的空洞都会避而远之。然而,接下来的几天,崇光每天都到消坑那里去瞅瞅瞄瞄,时而对着洞底望,时而趴下来倾听,时而朝里边丢石子,甚至还拿绳子拴着石头丢下去,他就是这样执着。瑞熹实在看不下去了,找来江世诚和周强过来,让崇光一起,从家里抬了个风簸到洞口。瑞熹跟在后面,扛着几根从中间划破后踢掉竹节后又绑在一起的竹筒,像是冬天使用的烟囱。崇光不知道瑞熹要干嘛,瑞熹却让他们把风簸倒过来,出风口对着洞口,使劲往洞里鼓风。
“表叔,看不出,你还能动这种脑筋。”周强啧啧地赞叹道。
“这算啥?想当年,我就是发明这个方法对付土匪的。”
“这都能对付土匪?开玩笑吧?”
“我跟你开什么玩笑,问你爹就知道了。”
“我爹?你这个玩笑开更大了,我到阴曹地府找他?”
“哎,我都忘记了,想当年。哎,不说了!”
“你这就是吊我们的胃口了!”
“这说起来也很简单,我们用风簸往土匪所在的山洞里吹风,灌上硫磺,守上两天两夜,就把土匪都熏死了。”
“好吧,说起来也挺简单的,你这样真能把空气灌到洞里去吗?”
“一会试试不就知道了?”崇光栓好绳子,像那天一样下去。瑞熹在风簸的出风口插满了打通了竹节的竹竿,转动风簸更用力了。这一次,崇光的红烛终于没有熄灭,他顺利来到洞的底部。当崇光的脚着地的那一刻,他是如此的惊奇。这洞就是一个封闭的,有一幢房子那么大的空间,在底部还堆满了刚塌方下来的石头和泥巴。整个空间呈瓮形,周围都是光滑的石壁,唯有在吊下来的地方有光亮,像开的天窗一样。从洞的顶部,倒垂下来一根根石山,在红烛光的照耀下,闪着晶莹剔透的光,石山上还有一些蜂窝状的小水凼,烛光照在水上,反射出点点白光,像珍珠一般悬在半空中。崇光在洞里仔细寻找,他下来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寻找水源。崇光侧耳仔细倾听,他听到了水滴在石头上“滴滴答答”的声音。他仔细搜索,不漏过任何一个地方,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小水潭,崇光多多少少有些失望,就这个小水潭,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不过他转了一圈,还是没有任何发现,他只得把目光重新回到这个小水潭上来,他把烛插在旁边的稀泥上,用手捧了一捧水上来,水冰冷刺骨,直往骨头里钻,崇光喝了一口,有甘甜的味道。他努力寻找,这水到底是哪里来的,就算是浸,那也总有个出处。令崇光惊喜的是,这个潭的水虽然少,却是流动的!对,流动的!崇光努力溯源,发现这水是从石头缝里出来的,有鸡蛋粗细,在小潭另外一边的边缘上,这水又从石头缝里流走了。这个消坑洞里并不是没有水,这水还不小,相当于就是过了个路,就流走了!
有水了!这个发现让崇光兴奋得跳起来!寻找了这么久,终于在半山坡上发现了这一处水源。崇光在想,或者说他的眼睛在规划,只要把眼前的这个洞穴打开,把这个小潭周围的淤泥与石头清理掉,这里就能变成一个名副其实的水井!
崇光不再停留,沿着原路返回去了。他把这消息告诉瑞熹他们的时候,他们因为摇风簸,手都麻木了。
“就算按你说的有水,那要怎样才能把水引出来呢?”瑞熹第一个发问。
“我大致算了一下这个洞穴的位置,只要我们从下面朝里边挖,就能挖穿这个消坑。” 崇光指了指山腰下十多米的一个坡坎。
“崇光,我看你有些疯狂了,你看你说的那里,多数都是石头?怎么能挖进去?费多少功夫是其次,关键是这里明显就是整石块,怎么办?”江世诚问道。
“我看了一下洞的边缘,那里刚好有一堆石头,看起来没有多少整石头。再说,就算是整石,只要不是遇到青石,那洞里的石山都很脆,一个二锤就能捶开。”
“吃力不讨好的事还是少做,你说的那个位置,恐怕我们几家人忙活一个两三年都完不成。”
“三五年不成那就是八九年,总有成的时候!”
“你这是蛮干嘛,有这个功夫,那还不如到河里挑水,还落得清闲。”
“我告诉你们,现在干旱了这么久,这股水都还没蚀,说明是长流水,鸡蛋大小的长流水,说明我们下面的一片旱土都能变成旱涝保收的水田!”
崇光异常激动地说着,眼睛里闪耀着最灿烂的光辉!他这样的乐观情绪让江世诚和周强都受到了感染。旱土变水田,任何种庄稼的人都知道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能种出更多的水稻,碗里盛着的将不再是苞谷饭,而是白生生的大米!吃上白米饭,是好几代人都想但是求之不得的事!仅仅因为发现了这股水源,挖掘出洞穴,就能实现了么?不,天上不会掉馅饼,世界上没有那么好的事,就算有也不会一下自己就被自己赶上了!崇光从来没有想过是不是自己运气好才赶上好事的,他一心都在盘算着怎样把这股水弄出来。江世诚则眼睛滴溜溜地转,他要权衡利弊,计算出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周强则要计算投入产出,投入了那么大的劳力,最后得到的收获到底值不值得。
“这样吧,这是我们一起发现的,就看你们要不要参与,反正我是一定要把这股水掘出来的!”
江世诚和周强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每个人都很清楚,要把这股水挖出来需要付出的劳动是多么艰辛,关键是还很有很大可能一无所获。如果那样,还不如把精力用来做点其他的,就什么都不做,哪怕是当咸鱼,自己也得耍了。但是,真像崇光说的有那么大的水,那又真的很诱惑人。他们分别都下去看了,但还是举棋不定。
崇光不愿意再跟他们讲什么,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目标坚定,比谁的支持与反对都更重要。当初在“过路边”垒堡坎没有人看好,但自己还不是花功夫后得了半亩土地呢!认定了目标,哪怕再艰苦,都要去做。现在是夏季,还有很多农活要做,苞谷要收进家里,秋收即将开始,等秋种完成,自己再来做。想是这样想,崇光即使在夏天的时候,一早一晚的趁着凉快,也开始在选定的地点挖起来。瑞熹帮不了什么忙,但他编了很多箢篼给他装运土石方。瑞熹还做了很多技术指导,如何在开挖打洞的时候不塌方,如何用木方子支撑,不过,崇光还是被很多事情牵扯着,他下定决心这个冬天一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