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没办法,你看,这些年乐善好施的施主捐的一点香油钱,都全部被刮走了,我什么都没有了!”
“正是因为你被刮走了那么多银元,所以我才说你有办法!”
所有的人都睁着奇怪的眼睛看崇义,他们很奇怪崇义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来,这简直就是对汪和尚的不信任嘛,别人一个出家人,怎么也不会随便欺骗人。
“嘿,你这小毛孩,大家都被抢了,大家都是受害人,你怎么逮着我就不放呢!”
“没有逮着你不放,你看,我们今天留宿在你这里,遭了这么大的难,我们总不可能光着膀子回去吧?”
“你们全部的损失都没有我多,我这些年好不容易熬点灯油钱,就准备再修座大雄宝殿,现在全泡汤了。”汪和尚嚎啕大哭起来。
所有的人都看着他,崇义也十分同情他,但崇义知道,当前不是同情的问题,大家都需要解决穿衣的问题,于是他说到:“我很同情你的遭遇,我们也是出门在外,没有了任何办法,你就好事做到底,把你的衣服都拿出来,帮帮我们。”
“这位施主,我是真的没有衣服,我现在是什么都没有了。”
“有,你一定有的,而且你的衣服还不少!”
“我真没有,你要怎样才肯相信我?”
“你如果真没有,你到菩萨面前发誓。”
汪和尚的脸色由红转白,又由白转灰,满脸黑线,他心中有万千的念头闪过。但最后,他的善良,他的良知,让他作出了决定,说道:“哎,都是落难之人,但这些衣服不是我的,是居士们的,你们用过以后得还回来。”大家都跟着汪和尚走进里屋,只见他动作麻利地掀开床板,在床板下面,没有着地的地方,有一个夹层,里面整整齐齐地叠着二十多套居士青袍。
所有的人都大喜过望,对于又光又冷的所有人来说,这简直就是雪中送炭的事。每个人都顾不得讲什么礼仪了,大家一涌而上,翻捡着合身的衣服,不合身的则丢弃一地。每个人都欢欢喜喜,因为他们发现,这衣服竟然还是新的!
在第二天回恭水县城的路上,简巴郎有些不解地问崇义:“奇了个怪,你怎么知道汪和尚有衣服藏着的?”
“没什么神奇的,就是凭着观察。”
“观察?你能在外面观察到里面的衣服?”
“我又没有什么神功,好好的观察生活,你就能发现表象下的真相。”
“还是不懂。”简巴郎摇摇头。
“从进庙门的第一刻起,我看到汪和尚穿着一件新衣服。”
“新衣服也很正常啊,谁都可能穿新衣服。”
“这个确实很正常,土匪没有抢他的衣服,他有新衣服那就一定有旧衣服啊,他换下来的旧衣服哪里去了?”
“所以你怀疑他有藏衣服的地方?但他的旧衣服也可能丢掉了呀?旧了坏了就丢掉。”
“他新衣服的袖口,还绣有十二这个数字。”
“能说明什么?”
“说明他穿的新衣服是在一批衣服里的其中一件。”
“不会是碰巧吗?或者是做僧袍的缝衣店的什么特殊标记?”
“碰巧?我也曾经怀疑过,但当我看到他把银元撒进水缸里的时候,我可以确定,一切都不是碰巧。”
“你的逻辑确实很清奇,但事实证明,你的判断是正确的,真是神奇。”
“其实也没什么神奇的,我就问你,你最喜欢吃的是什么?”
“鸡蛋!”
“喜欢怎样做来吃?”
“这个方法可太多了,煎鸡蛋、煮鸡蛋、番茄鸡蛋、糟辣椒炒鸡蛋、水煮蛋、荷包蛋、芙蓉蛋、鸡蛋羹……”简巴郎想象着鸡蛋的美味,每说到一种做法,就留下一打口水,脸上尽是陶醉的神色。以他家的穷,其实很少吃得起鸡蛋,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偶尔能吃一次已经是万幸了,正因为吃得太少,那种味道才那样回味绵长。
“好啦,打住!我们不是研究美味的,那我现在就给很多鸡蛋,很多篮子,让你把鸡蛋带回去,但是路上很不好走,有很多碎石子,如果你摔倒了,所有的鸡蛋都会被打碎,你怎么办?”
“我走路会小心翼翼,我会把每个鸡蛋都看住,要找到这么多鸡蛋太难了!”
“不管你多小心,你都可能会摔倒,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有啦,有啦!我把鸡蛋分装到很多篮子里,这样,即使一个篮子里的鸡蛋倒出来了,其他篮子的里的鸡蛋还在!”
“你终于醒悟了,你能这样想,汪和尚自然也会这样想。”
“和汪和尚有什么关系?”
“哎!”崇义见到过笨的,就没见到过这样笨的,简巴郎就不知道换个脑筋思考一下吗?为什么让他装鸡蛋,他知道不能把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换成了装银元,装贵重衣物,他就不会了呢?罢罢罢,崇义也面对单纯善良的简巴郎,一字一句解释道:“汪和尚不把贵重的东西放在一个地方,就像你不把鸡蛋装进一个篮子里一样!”
简巴郎终于是理解了崇义的意思,点头称是。
崇义踏着夕阳的余光回到了恭水县城,他没有在城市里停留,对他而言,城市是奢侈的,城市不属于自己,比起那些定居在城市里的人,自己是彻头彻尾的城市过客。他快速回到了流浪的白胡子老人留给自己的小窝里。他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听着外面夜风的怒号,抬眼望着天上眨巴眨巴的星星,他的思绪跑得很远很远。
辛辛苦苦白忙一场,费劲了心血,整个人被晒黑了,人被磨得老了一圈,但最终却是把最后的一个银元都丢在了路上。一路的凶险,一路的遭遇,让崇义内心里积聚起对现实的不满,对现实社会运行的困惑。有的人,天生就是老爷,含着金钥匙出生,从来不用操劳,就能锦衣玉食,生活优渥;有的人,恃强耍横,恶霸一方,生活也能过得有滋有味;有的人,不可谓不刻苦,最终积劳成疾,但仍然过得穷困潦倒。为什么?为什么?苍天没有长眼睛吗?为什么这样不公平?怎样才能脱离当前的窘境?很明显,再这样下去,未来命运中,只有无边的苦难,而没有任何希望!不管怎样勤奋努力,怎样拼搏奋斗,永远发现不了光明!自己真的没有路可以走了吗?
崇义把不同的人的人生都翻了一遍。比如在老家的方老三,他家有几百亩土地,还都在坝子上,请了长工,收收租子,就可以过好日子了。账房苟辉,长着一双滴溜溜的小眼睛,一看就是对主子谄媚,对下面的劳工凶恶的人,尖酸刻薄,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袍哥六爷钟思盟,还有袍哥镖师罗霄,过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风光的时候自然十分风光,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说不定跑滩的时候就遭遇不测了。再说这简巴郎,虽然大脑不是很灵光,但有一身的力气,靠辛苦勤劳,算计着过小日子,也就勉强糊住口。回到自己身上,回到自己当初离家出走的想法,就是要挣大钱,回家修大房子。但出来了两个月,走了这一遭,经历了这么多事,不但黄瓜没有起蒂蒂,连黄瓜种子都弄丢了!现在又回到赤条条的状态,又身无分文了!
老人家啊,白胡子老汉啊,你难道是仙人下凡么?带自己来到这个窝里,给了自己两块银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你能再现身一次么?告诉我,该怎么走下去?未来的路又在哪里?
第二天,崇义没有能按时起床,他不是不想起来,不是不想去干活,不是不想去找生存下去的权力和机会,而是他真的没办法起来,他只感觉到喉咙痒,咳嗽,流清鼻涕,脑袋像有千斤重,根本不听使唤,自己这可怜的脖子,已经承受不起脑袋的重量。不但头晕,还很痛,这种感觉很不好,崇义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烫得受不了,完了,发烧了!
崇义想爬起来,但他终于没有能爬起来,没办法,他只得喝了一口冷水,倒头睡下去。迷迷糊糊中,崇义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死了吗?只是想了一想,他还来不及多想,就又沉沉睡去。不,自己不想死,想好好活着,想活得更好!崇义只要稍微清醒一下,就不断喝水,他走不出去,动不了,只能硬撑着喝水,水是百味药!也只有喝水了!
黑夜过去白天来临,白天又过去了,崇义意识到,自己已经病倒了两天一夜了,这个夜晚注定是艰难的,他虽然没有睁开眼睛,但他似乎清醒了些,难道是回光返照吗?崇义好像听到有人的声音。他努力想睁开眼睛,但眼皮是如此沉重,以至于像千斤重担,压得睁不开来。他侧耳倾听,但他没有听到丝毫的声音。不过,很快,他就确信确实是有人,一双大手捏住自己的两颌,强迫自己张开了嘴巴,他给自己喂了些粥。
崇义虽然烧得迷糊,但他肚子其实是饿的,当那一口白米粥顺着嘴巴流下去以后,崇义感觉到了自己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渴望着食物和营养的滋润,他竟然不由自主地张开大嘴,想吞下更多的白米粥,对他来说,这就是救命的灵丹妙言!喝了一会粥,还有人给自己灌了几口苦汤,有点苦,嗯,崇义心里想到,但他现在不觉得苦,他反而觉得这中药汤异常甘甜。这个晚上真是开心,不管是白米粥还是中药汤,崇义都喝了个够!崇义心想,一定是白胡子老汉回来了!嗯,他真是好人,把自己从死神那里拉回来啦!崇义似乎突然之间又充满了力量,那天回来时候的阴霾情绪一扫而空,以后再苦再累,自己也要挣钱,要好好地报答这个善良的白胡子老汉。崇义觉得十分惭愧,自己得到了他的这么多恩惠,但是,现在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呢。嗯,以后的日子还长,还有时间慢慢报答他!
崇义安心地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他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头脑也清醒多了,虽然身体还很虚弱,但已可以慢慢挪动身体了。他打量了一下草棚屋,没有白胡子老汉的身影,没有其他任何人,唯有身旁放着的一碗已经熬好的汤药,还有两个玉米窝窝头。他觉得自己有些饿了,顾不得窝窝头还是冷的,拿起来就啃了起来,三下五除二就啃了个精光。喝了些药,又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本来崇义以为,那个白胡子老人晚上应该就会回来的,但他并没有回来!难道不是他?那是谁给自己送的药和吃的东西呢?崇义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想探个究竟,想看看到底是哪个好心人。这个晚上,他又失望了,那个人没有来,直到半夜,他才又迷迷糊糊地睡去。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发现了放在草棚外的食物和药物,这真是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好心人,到底是谁呢?这个茅草屋真神奇,出了两个怪人,或者只有那个白胡子老人在装神弄鬼?
崇义是彻底康复了,虽然还很虚弱,但已经能正常走路了。他背着背篼,一方面是想到街上去看看能不能挣两个铜板,把今天的生活维持下去,另一方面,他也可以利用走街串巷的机会,看能不能找到白胡子老头。
整个早上,他就接了一单活,帮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搬了张桌子,老人把家里祖传的一张红漆桌子搬到儿子的新居去,得到了八文钱。他儿子在县署里上班。崇义得到铜板后,第一时间花一文钱去买了两个馒头。他的身体还十分虚弱,刚才已经累得够呛了!崇义吃完以后,觉得很累了,就在街边的一棵大的法国梧桐树下靠了一靠,昏昏沉沉地闭目养神。
不一会,他听到了嘻嘻哈哈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这些声音洋溢着青春和阳光的气息。他睁开眼,看到很多穿着斜纽扣校裙套着黑布鞋的女生,还有一些穿着中山装的男生,三五成群一路嘻嘻哈哈地从路边走过。崇义是如此羡慕,他们虽是同龄人,但人生的路,从一开始就注定相差十万八千里。别人能衣食无忧地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坐而论道,自己却是那样落魄。一个月前,去买那一身中山装,让自己看起来也像一个学生。但是,中山装被可恶的土匪抢去了,该死的土匪!
崇义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叮当!什么声音?崇义警觉地睁开眼睛,待他细细查看以后,才发现,原来是有人在他的面前丢了一个铜板。竟然有人把自己当做乞讨要饭的了!这让崇义的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自己是如何心高气傲,何等气吞山河,如何要为家里重修大房子,原来在别人眼里,不过是个臭要饭的!
崇义循着人流的方向看去,他看到了两个女生的背影,是那个女生吗?真是善良的女孩子。虽然自己心比天高,不是乞讨的人,但崇义仍然不得不承认她的善良。崇义真想冲到她面前去,对她说一声,谢谢你的善良,但我真的不是乞丐。然而等到崇义想站起来的时候,那个背影已经走远,消失在人海中。
接下来的几天,崇义仍然在相同的时间,被丢了相同的一个铜板,他要么在打盹的时候,要么是转过头跟人说话的时候,要么眼光被偶然的街边事吸引的时候,那个铜板不经意间就滚到了崇义的脚边,他竟然还是没有能看清到底是谁给他的铜板。他决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特别是在恭水县女子学校的学生放学的时候,好好看看到底是哪个好心人误会了自己是乞丐。他把眼睛睁的痛了,学生一波一波都过去了,还是没有看到那个铜板出现。学生们都已经过去,现在街上已经没多少人了,今天应该是不会有了吧,崇义长舒了一口气。他起身,收拾背篼,准备换一个地方的时候,一个铜板从背篼上滑了下去——今天没丢到地上,丢到背篼里了,怪不得今天没看到。到底是什么时候丢的呢?崇义努力拍着自己的脑袋。哎,想起来了,有那么一刻,自己的目光都被一个大长腿的美女吸引,那个美女不是学生,比学生时髦多了,在众多青蓝色的校服海洋中,穿着大红裙子的充满女人味的长腿美女,确实太扎眼了,让崇义的眼睛生痛。
就在崇义惊奇疑惑的时候,在宽阔的恭水城街道上,两个穿着校服,脸上充满了象牙塔的稚气,总是洋溢着天真烂漫学生气的女孩子,正背着书包赶回家去。
其中略高的一个说道:“方玉,真奇怪,你每天都给那个叫花子一个铜板干嘛?”
“我一直都是乐于助人的好吧,我看他每天都在那里,好像生着病,肯定是没吃好,一文钱也帮不了他什么,就让他买两个馒头吃。”
“哼,你骗人,街上的叫花子那么多,你为什么偏偏给他?”
“紫云,你个鬼精灵,你在想啥呢?”
“哼,我还能想啥?你是不是……哈哈,少女怀春了?”
“呸呸呸!你再瞎说我撕烂你的嘴!再嫁不出去,再想被人宠爱,也不会选一个叫花子吧,哼,你下流!”方玉与那个叫做紫云的女孩子一路追打着走。女孩子在一起开私密玩笑的时候,有时尺度还是有些大的,虽然作为学生的少女们对爱情之事半知半解。
“哟,在我们方玉大小姐眼中,那可不是一般的叫花子,你骗其他人可骗不了我。”紫云方玉打闹够了,郑重其事地说道。
“你还说是不是?再说的话,我要抖你的黑料了!”
“我有啥黑料,我的黑料也是人家明媒正娶,就你看那叫花子的眼神,你要说不是含情脉脉,至少也是关怀备至的!我就不明白了,我们堂堂的方家大小姐,会那样痴情。”
“哎,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你看吧,你自己都承认了呀!”
方玉突然严肃起来,要解释清楚:“其实也没啥,我看那个乞丐,有点像我老家的远房亲戚。”
“我就知道有缘由,恐怕不是亲戚,是青梅竹马吧?”
“哼,就你会瞎说,你再瞎说我要生气了!”
“你呀,被说中心事了就很心急,我还不知道你!”
“不是青梅竹马!是小时候的玩伴,再说,他是那样有上进心的人,怎么会堕落到去当乞丐!打死他他也不会去乞讨!”
“是不是还在回忆你们在一起的美好日子?但是,世间沦落,又有谁能说清楚呢?”紫云说到这里,眼眶红肿,泪花在眼睛里打转,就快要流出来了!
方玉知道罗紫云的身世,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幸,刚才的话,触动了她敏感的神经,但方玉却没有太多可以安慰的话,她拉着罗紫云在街边的石凳子上坐下,拍打着的她的肩膀,罗紫云终于没有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方玉心中也悲哀异常,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想到了自己将要面对的前程,也心中没有底,但她不哭泣,她决定让自己坚强,她认为自己是受过新式教育的,是新时代青年,因此她要对自己的事情做主。良久,他才抚平罗紫云悲伤的情绪,既是给她安慰,也是给自己打气道:“明天的毕业典礼后,我们就要离开学校,正式上班了,有收入和生活来源,我们就能完全自己作主了!”
“但愿吧!”两个对社会并不了解但又马上踏入社会的女孩,带着复杂的情绪,各自回到了家。
崇义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给自己扔铜板的女孩,他总觉得,好像有一双大手在操纵着自己的命运。那个白胡子老人,那个晚上给自己灌药和送食物的人,还有这个给自己扔铜板的女孩子,他们都无缘无故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又无缘无故的消失。也许,是自己想多了,自己的人生命运需要独自走完,在人生的道路上,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对自己好的,对自己不好的,关心爱护自己的,伤害自己的,各种各样,他们像崇义在洛安江河中游泳时擦身而过的鱼,与自己相撞一下后,就无影无踪地消失在江湖中。
好多天了,崇义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他总是感到很虚弱,这是自己有记忆以来生得最重,时间也最长的一次病。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以自己健康的身体,强健的体魄,这病却来得迅猛,去得缓慢,整个人打不起精神,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呀!在晚上,当崇义躺在茅草棚里,从棚顶茅草的缝隙里看到了漫天的星斗,他才发现,自己之所以康复得慢,总感到虚弱,主要还是因为自己的心病!这心病既是对现实无容身之处的失望,对雄心勃勃的规划的否定,也包含了对未来何去何从的迷茫。不管怎样,崇义知道,该对这段时间的经历作出深刻的反思,该给以前作了断,该重整旗鼓开始新的谋划和奋斗。
回想这两个月对社会的认知,崇义总结了并认为自己以后要认真贯彻执行的混江湖三个原则:
第一,生存就是斗争。武力是强者的标志,强者是武力的化身。善良即软弱。弱者都是羊,他们在和平的时候只知道一个劲地抱怨,在战争年代则只顾着自己逃跑,最后都成为待宰的羔羊。
第二,求财不择手段。夺人钱财犹如杀人父母,夺人钱财胜于杀人父母。有仁义穷光蛋,无廉耻赚万金。
第三,对敌人要残忍。对敌人不残忍就是对自己残忍。
想到了这些,崇义有些懊恼,现在没有纸和笔,要是有的话,就应该马上记下来。他觉得自己是天才,悟透了世间生存法则。只要有了这三条江湖生存法则,自己心就会硬起来,就会变得勇猛无敌,就会舍下面子,一心去做追逐利益和成功。当崇义想通这个问题后,他突然心潮澎湃,他好像看到了美好的未来在招手,他的整个精气神又回来了,他的身体就充满了活力,四肢有着使不完的力量。不管将来做什么,都要向混吃等死的日子告别。他为了断绝自己的念想,特地站起来,把这段时间以来自己谋生的工具——背篼——砸了稀巴烂。
过后几天,恭水县城少了一个踏实勤劳肯干的背篼,多了一个到处在打探和张望的年轻人。
这一天晚上,崇义看到三个小年轻,头发梳得光亮,一路招摇过市,走到安泰酒楼前,就耀武扬威地走进去,指指点点。掌柜的一直陪着笑,还让账房拿钱给打点。崇义知道他们是干啥的,他跟了上去,他这些天一直在窥探财富的秘密,他脑海中一直在想着当初自己烧掉的房子,他现在的奋斗目标,就是为家里修一幢大房子,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想到这里,他真的有点想家了,不知道崇光他们在家里过得怎样?
崇义还在恭水县城艰难挣扎着的时候,恭水县城向下三十公里,洛安江中游地带,山高林密,水流湍急,在水游山的西侧,洛安江水顺着水游山大回旋,产生了一个水潭。清晨时候,天刚麻麻亮,崇光挑着水桶,顺着那不太规整的石板铺成的一百多级石阶,到了洛安江边。他没有心境欣赏这俯拾皆是的美景,对一个地道的年轻的农民来说,风景过去了还会再来,错过了农时,庄稼地就长不出庄稼,所以他总把自己搞得忙忙碌碌风风火火。他急匆匆地站在岸边的一块石头上,肩上的扁担都不放下来,先用右手提着一只水桶,在深深的河水里舀满一桶水,接下来身子一扭,又用左手提水桶打满水。肩头往上一蹭,挺直腰杆,扁担两头被满满的水桶压得弯了弯,水桶不情愿地离开潮湿的地面,像一个走起路来哆哆嗦嗦的耄耋老人端着的汤碗,荡出不少浓汤。他挑好水,沿着石阶一步一步往上走,直到走完这一百多步陡直的石梯,才放下挑子,把扁担平放到两只水桶上,这扁担立刻就变成了凳子,崇光一屁股坐了上去。他本来完全不用休息的,这已经是他早上起来挑的第六挑水,把这两桶水倒进水缸,就能把水缸装得慢慢的,一家人和全部猪、牛等大牲畜的用水就够了。他要停下来休息,是因为他看到在前面大长田的田坎上,父亲瑞熹边看护这绿油油的水稻,边踏着步子向他走来。
“爸,你身体不好,起这么早干嘛?”
“我刚才把牛牵过来了,拴在河滩上,就顺着过来看看庄稼,黄鳝真讨嫌,在田坎上打了不少洞,漏了好多水!”
“等我空闲的时候捉一捉,给你打打牙祭。”崇光憨笑着说道。
“黄鳝还是要晚上才好抓,用灯把它照住,一动不动,像捡死的一样,晚上我们一起来。”
“晚上怕是没有空,今天我想去把团堡坡上苞谷掰回来,晚上要剥苞谷。”
“担一挑背一背这些活我是做不来了,我可以给你打杂。”
“你休息着吧,这点活对我小意思了。”崇光傻笑着。
“你先回去吧,我还要到马家河片看看,现在稻子还没抽穗,希望今年能风调雨顺的。”
望着崇光那挑着一百多斤却仍然健步如飞的身影,瑞熹心中猛然有所触动。他突然意识到,崇光已经长大,已经挑起了这个家庭的重担。他站在大长田的田坎,看着一片绿油油的稻秧,在长长扁扁又被压弯的稻秧上,一颗颗露珠泛着白光,像珍珠摊在叶子上。灵巧而勤劳的蜘蛛一个晚上织成的蛛网上,也挂着小水滴,在微风中摇摇晃晃,蛛网似乎马上就要被压塌。翅膀金黄色的点点猫在天空中飞来飞去,飞累了就停在稻叶上小憩。从田坎上往下望去,洛安江水静静流淌。瑞熹眼中,这洛安江的水充满着血色,倒映在水中的山,就是那一把把插向河流的尖刀,把河流杀得支离破碎、尸横遍野。那随着河水飘荡的水草,看起来温驯无比,但却随时会变成一张网,把生命诱惑进去,死死缠住,直到死亡。不知怎的,瑞熹头脑中时不时就会出现那尸山血海、血流成河的景象,灿烂的朝阳瞬间就变成了幽冥的火光。他摇了摇头,想让自己更清醒更冷静,生活,不应该只有死亡的气息。内心的复杂纠结,让瑞熹胸前的伤口微微一震,忧伤和痛苦,映照在他布满皱纹和那因为劳累而过早憔悴的的脸上,禁不住隐隐作痛,脸色煞白。他捂住胸口,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极力让自己镇静下来,极力克制住自己天旋地转的眩晕,等他恢复清醒的时候,不觉全身已是一身冷汗,头发尖都渗出了水滴。
洛安江充满故事,就像人身上长满的头发一样多。这么多年了,也该过去了,总得向前看。当他回忆到以前的痛苦时,他就会想到现在的生活的安宁和甜蜜,想到自己的三个儿子,瑞熹心里稍稍平静了些。大儿子崇光,二十出头,人老实了点,准确地说,做事情反应慢了半拍,脑筋不怎么好使,但力气大,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二儿子崇义,像极了年轻时的自己,勇猛无畏,敢想敢干,但总有些让人不安心,捉摸不透。三儿子崇德,文质彬彬,异常聪慧,听话懂事得让人心疼。龙生九种,各有不同,同胞所生,个性却大相径庭。瑞熹恢复镇定,心中稍微舒服了些,就像喝了这洛安江水酿出来的美酒。苦是暂时的,生活充满希望。
瑞熹蹙了蹙眉头,思索了一阵,似乎拿定了主意,才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朝着周少华家走去。
周少华的媳妇刚起床,拿着一把木梳子梳着她那长度齐腰但有一半已经斑白了的头发,在发梢打绞的地方,一只手抓着头发,一只手拿着梳子使劲往下扯,不时有头发梳断后噗嗤噗嗤的声音。
“幺嬢,起得早嘛!”瑞熹还在院坝上,就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周幺嬢像从一堆苞谷须中露出来的金黄苞谷棒子那样露出头来,把头发朝后理了理,睁着一对机警的眼睛打量了瑞熹一眼。
“哟,瑞熹,稀痕稀痕,屋里坐。”
“屋头坐就不坐了,到大长田看秧田,顺便串门看看您。大伯不在家?”
“放牛去了,你坐嘛。”周幺嬢递了根凳子给瑞熹,他接过凳子,放在院坝中,就坐了下去。
“大伯真是个勤快人,这么早就去放牛了。”
“哎呀,喂牛都算了,他非要喂十几个羊子,占手得很,整天都干不到哪样。”
“喂羊子好,放到后山上,又不吃粮食,大了就卖,挣钱,崇光也养了不少。”
“你享福哟,崇光那么乖巧懂事,吃得苦,那个娃儿让人越看越喜欢呐!”
听到周幺嬢那样夸赞崇光,瑞熹打心眼里高兴,他也不掩饰自己的发内心的微笑,等他笑过,一丝愁云却又挂在脸上,用讨好的语气对周幺嬢说道:“可惜这娃儿生在我们穷人家庭,想起他的婚事啊,我就觉得头痛,幺嬢你见多识广,也不知有没有适合我们崇光的姑娘。”
“我知道的姑娘到不少,不过这婚姻嘛,讲究个门当户对!”
瑞熹低下了头,脸微微发红,有些不好意思:“你也知道的,崇义那一把火把我家产都烧光了,后来又是新修房子,又是文秀生病,要说现在有多好那肯定不是,但将来一定会好起来的。”
“你这样想,我也是这样想的,就凭着崇光的那股勤奋劲,以后日子好过得很,但要让人家姑娘家那样想才行。这样吧,你就实打实地跟我讲,你能出多少彩礼?”
瑞熹的头低得更厉害,脸完全通红了,右手很不自然地掐着衣角,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手放在哪里都不自然,窘迫之情溢于言表。
七十岁的周幺嬢看到五十岁的瑞熹这种表情,自然是知道他的难,解释并安慰地说道:“现在的风俗就这样,人家辛辛苦苦把女儿拉扯大,嫁过来就成你家人,要点彩礼也很正常。我琢磨着也确实为难,要不打铁沟的张寡妇,她丈夫过世两年了,带着个儿子,如果不嫌弃,她不要彩礼,踏实过日子就好。”
“哎”瑞熹长长地叹了口气,许久才吐出一句话:“我家崇光还是青头,没经过人事,这也太亏他了。”
一时有些沉默,周幺嬢在搜肠刮肚找寻适合崇光的姑娘,瑞熹则在概叹家世的不幸。这些年,自己不能承担重体力活,没有种水田,全靠老婆子汪文秀种苞谷、土豆、小麦等旱土作物养活一家人,前年,她因积劳成疾,一病不起,虽到处找了医生,也无法根治,甚至越来越严重,现在瘫倒在床。家里不但没新添积蓄,还把以前的积蓄都耗得精光。要不是崇光挑起了家中大梁,这两年种了些水稻,家里会更加不堪。
“幺嬢,我也知道你很照顾我们家,这两年在过难关,确实难,再等等吧,等崇光再辛苦两年,有点积蓄再请你做媒。”瑞熹蔫当当就要离开。
“别急,别急,我想到了,哎呀,你看我这记性!牟家山牟德才刚去世,他和前妻生了个女儿,现在后妈和两个儿子正要打发她,只要三十元的彩礼就可以娶回家,你想想办法?”
“哦?那你先应承下来,我回去好好合计合计!”瑞熹听说有戏,心情一下子舒朗起来。
“话要说在前头,牟家夫人说了,三十元彩礼是干的,没有嫁妆。”
“我们穷人家也没什么挑的,能踏实过日子就好,要过好的日子他们自己去创造。您帮我把这事放在心上哦!该有的礼数我一样都不会少。”
从周幺嬢家出来,瑞熹的心情才好了些,对他来说,生活似乎多了些希望。他回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离水游山的山头老高了,他才感到了这太阳的火辣,晒得人脸上都有些刺痛。
“瑞熹,你回来了。”瑞熹回家的脚步声就吵醒了妻子汪氏,她自两年前突然脊柱损伤偏瘫以来,在床上躺了两年多。刚开始她还不认命,还拼命着要站起来,要下地干活。但事实教育她不得不接受现实:头脑是那么清醒,身体却不再听从指挥,头脑像春天发出的嫩芽那样有生命力,身体却成了枯树桩。两年了,笑容从脸上消失,皱纹却布满了脸庞,声音也越来越微弱,生命力以可见的速度在流逝。
听到妻子的声音,瑞熹走进房间来。崇义把房子烧了以后,全家没有住的,这几个月来,崇光就挑起箩篼到黄泥顶去挑泥土修房子。修土墙房子需要好的泥土,黄土最好,离家五百米远的黄泥顶,是洛安江旁的一个小山丘,长满了松树,那里的黄泥黏性最好,饱涵水分,取回来加上一点竹篾或者毛发就可以直接筑墙了。崇光还自己制作了简易的墙头板和夯锤,挑一天的土夯一天的墙,就像蚂蚁搬食物一样,一点一点地累积起来,三个月过去了,才垒出两间房间,让全家人有个落脚的窝。
“嗯,我刚才去找周幺嬢了,托她给崇光找门婚事。”瑞熹对妻子是温柔的,他心里很清楚,这些年,自己都只是家中可有可无的人,妻子才是家中的顶梁柱,妻子的病,就是生生累出来的。
“有合适的吗?”
“牟家山牟德才家姑娘,和崇光很般配,我让她多留意,有机会我也去看看。”
“要多少彩礼?”
“三十。”
“三十?这么多?”
“不多,算少的了,其他姑娘,动辄都是七八十,这牟家姑娘是因为父亲刚死,跟后妈合不来,相当于甩包袱,所以彩礼才三十。”
“时代不同了,我们当初结婚,哪里要什么彩礼。”
“但是,你嫁过来也没有过好日子。”
“我们从营盘顶死里逃生,能活着就是最好的日子了,你和几个儿子健康地活着,就是我最好的日子。”
“我想明天到我姐家去一趟。”
“以前我看病才跟她家借了钱,现在都还没还清,怎么好意思又去借?”
“谁没有个三灾五劫的,你好好养病,不要想那么多!”瑞熹为妻子理了理额头上的头发,摸到了他已经深陷的皱纹,为她掖了掖被子,温柔地看了她两眼,就出门去了,他还要在院坝边上砍竹子编箢篼。
第二天,瑞熹吃过饭,穿上自己唯一的新长衫,套上草鞋,洗了一把脸,从鸡圈里抓了那只最大最肥的公鸡,用糯谷草编成的绳子绑住鸡脚,头下脚上地倒提着出门了。在崇义没烧房子以前,瑞熹靠着父亲留下的五亩地,再养些家禽家畜,也算是个中等家庭,那一把火烧掉房子后,家禽家畜是保下来了,其他的东西都烧得精光,这公鸡也是仅存的家底之一了。那鸡刚开始扑腾得厉害,扇着它那永远也不能让它飞起来的翅膀,把头往上仰,拼命挣扎着,但后来发现挣脱不了,也就认命了,咕咕咕咕地呻吟着,似乎在请求瑞熹把它放下来。瑞熹不会同情它,因为他很清楚,对一只公鸡来说宿命就是这样。他沿着洛安江的岸边一路往下走,跨过小米桥,经过绿塘小街,穿过沙滩,到了太平坝。这里是洛安江的下游,一路上,洛安江的奔腾怒吼,变成了温柔贤淑,直到最后成为了润泽一方的生命之河。
大姐瑞霞家位于洛安江畔的一个大坝子上,几千亩见方的水田整齐地平铺在地面上,像一张铺开的水墨画,庭院有五六亩大小,用围墙围了起来,庭院内是两栋独立的房子,有回廊连接起来,在回廊的两边,则是两个小荷塘,荷塘旁边种上很多竹,一年四季都青翠。整个房子是砖木结构,主体用青砖砌成,柱廊是粗大的柏香木,用土漆刷得黑黑的油光水亮的,屋顶则用用木头为支撑,盖上小青瓦,窗户雕着牡丹等漂亮的雕花。院落后面是一座小山丘,像一只趴着的老虎,悠闲地耷拉着头,这庄园取名为卧虎山庄。
姐夫古中本是军阀的团长,清朝末年就是武贡生,曾留学东洋,清末民初的军阀混战时代,南征北战,护国运动中率领部队北伐成都。后厌倦了军阀混战和官场勾心斗角,解甲归田,隐居乡野。集一生积蓄修这山庄别院,颐养天年。
当瑞熹见到姐夫的时候,他正在专心地练毛笔字,手腕灵活地握住软笔头毛笔,在砚台中饱蘸墨汁,在宣纸上写上遒劲有力的大字,瑞熹不便打扰他的雅兴,一直默默在旁观看,姐夫写下“高处不胜寒”几个大字。
在客厅里坐下,沏好茶,姐夫就跟瑞熹拉起了家常。
“瑞熹呀,今年庄稼还好吧?”
瑞熹知道,姐夫这是在找话题跟自己客气,他作为乡绅虽住在农村,但早就脱离了农桑之事,他内心中并不真正关心庄稼的事,这样问无非说说瑞熹最关心的话题而已。“庄稼还好,有崇光打理着。”
“哎,好久不见,崇光这娃都成男子汉了吧!”
“是呀,自从他妈妈瘫痪在床以后,家里的农活全靠他撑着。”
“你也过得不容易,不过最困难的时候过去啦,总算挺过来啦,娃娃些都大了。”
“老大和老三都还好,就老二崇义不懂事,不听话。”
“崇义,有十六了吧?”
“已经十八了。”
姐夫尴尬地笑了笑,毕竟,这么亲的亲戚,却对他家的情况了解甚少,他也觉得有些尴尬,但他很快就整理好自己的表情,说道:“上次我给易团长推荐他去当兵,你送他去了吧?”
“哎,你的推荐信还在我手里呢,本来准备好好跟他谈谈,送他去当兵,但不曾想,我还没说,他就把房子烧了,然后人就离家出走了。”
“生活到处是苦,让他尝一尝,他就会知道珍惜了,等他去闯吧,年纪大一点自然就懂事了。”
瑞熹摇摇头,他知道姐夫也是在宽慰自己,但他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姐夫,沉默了一会,他们才又找了其他话题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
瑞熹好几次想跟姐夫提开口借钱的事,但他却好几次都开不了口。他心中有很多计较,说起来,姐夫家这么大的宅院,还有上百亩的土地,不缺两个小钱,但瑞熹又知道,亲戚家再有钱,也是亲戚家的,况且,他家也有很大的开销,再说了,他家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姐夫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换来的。终于,瑞熹没有开得了借钱的口。他在姐夫家匆匆吃过饭,跟他们道别,就要回家,在他起身离开的时候,姐姐瑞霞追了出来,假意送送他,在他们一起走过房子前的竹林,确保没有人能听到的时候,瑞霞问道:“弟弟,你今天来,到底有什么事呢?”
“没事,我就是来看看你们。”
“不对,你肯定有事,是不是借钱?你要多少?”
“真不是钱的事,就算穷,我也还能应付得过去,你这样说起来,我没有事就不能到你家来坐坐了啊。”瑞熹笑嘻嘻地说道。
“好吧,我是欢迎你常来坐坐的,反正你有什么难处,你就告诉我,当姐的一定会尽力帮忙,这里有点零花钱,你回去给娃娃们缝一件衣服。”说着,瑞霞就往他衣袋里塞了两个银元。
“姐,你干啥,把钱拿回去!”
“弟啊,我知道你不容易,这点钱不是给你的,是给娃娃们的,也是当姑姑的一点心意。”
“你已经够帮衬我了,你家的条件虽好,但也是一大家子人要养,你这样偷偷地塞钱给我,姐夫看到了不好。”
“没事,这是我的私房钱,他管不着。”
“你自己留着,我不要!”瑞熹斩钉截铁地说道。
瑞霞知道瑞熹固执的性格,他们年纪相差两岁,他们从小玩得不多。瑞熹并不是瑞霞的亲弟弟,而是堂弟,因为瑞霞是家里的独生女,没有其他姊妹,于是父亲把堂弟瑞熹过继来当儿子养老送终。父亲把瑞熹从重庆老家带回来的两个月,瑞霞就结婚了,不管怎样,毕竟血浓于水,当瑞熹拒绝她的时候,她没有忍住自己的悲伤情绪,泪水夺眶而出:“爹和娘都已经走了,我后家唯一让人牵挂的亲人就是你了,你要不收下,当姐的难过得要命。”说完,也许是觉得委屈,也许是感念瑞熹的身世,她越哭越伤心,最后竟然变成了呜呜声。
“姐,你也别说那么多了,我知道你是为我想,但我也觉得没脸见你啊,父亲给我留下的房子被我败光了,就剩下几亩薄土地了,其它家产也败光了,我没脸面见你,以后死了也没脸面见爹和娘了。”饶是硬汉,瑞熹的泪水也夺眶而出。
“你别说这些,这些都是迫不得已的,我知道的,你为了救弟妹的命,其实你该早点给我说的,钱的事情我来想办法。你这样做,正好证明我们是仁义之家,我们家一直以来就是书香门第,父亲活着的时候就是这样教导我们的,我想他们九泉之下是不会跟你计较的。这个钱你必须拿去!”
“不要!我不想拿了你这个钱影响你和姐夫的关系。”
“影响什么关系?他前些年一直在外面飘,要不是我拼尽了全力护持这个家,四个子女会长大成材么?公公婆婆能那样安详体面地离开么?在这个家,我还是能说话算数的。”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客气话就不讲了,我们各退一步,我只要一个银元,带回去给崇光,算作你对侄子们的关爱。”瑞熹十分不自然地接下了一个银元。又跟瑞霞聊了些家常话,比如梦见父亲母亲的事,他们都总是觉得,父母好像还活着。
瑞熹到家时天已经擦黑。他急匆匆走到妻子身边,他还没开口,妻子问道:“你今天借了多少钱?”
“没有,我今天不是去借钱的。”
“也好,不能再欠债了。”
贫贱夫妻百事哀,说到钱就伤感情。他们沉默了一阵,妻子问道:“崇光的婚事怎么办?”
“我盘算了一下,把家里的羊卖了,把两头牛犊卖了,能卖的都卖了,应该能凑出三十块来。”
“牛犊卖了怪可惜的,再喂一年,明年就是大牛了,要不找我哥借点?”
“谁都不借,困难时很困难,但想想办法,还是要过去的!”瑞熹带着倔强的语气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