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光被打乱计划,生了两天闷气,也不舍得离开家,但纵有万般不舍,他还是不得不告辞了父亲和牟琳,随着修公路的大军浩浩荡荡地出发了。瑞熹给崇光作了安全承诺,可以确保方老三不能来家里闹事,崇光自小就知道,父亲不会说没有准备的事,不管遇到多艰难的情况,瑞熹都有办法化解。崇光还知道的是,这两天父亲瑞熹用锯子把一根一抱粗的青㭎树从中间锯开,用刨子把中间抠空,再用铁丝牢牢地捆绑起来,买了一些引线、火药和铁弹子,瑞熹在青㭎筒子底下填上火药,装上引线和铁蛋子,试着点燃了引线,那铁蛋子被火药喷出老远,瑞熹做这样的土铳最在行了!
崇光和江世诚一起走的,大面坡除了他们两个,还有唐昌海、童广和、王安兴、冯道全都去了,但只有崇光和江世诚在一个工段。崇光问江世诚:“周强都交了抽丁捐,你又不是捐不起,没必要还去修路啊。”
“我就寻思着,这冬天在家里反正也没事干,叫我捐五块出去?我一个冬天还找不到五块钱呢,我就要来修路,苦一点累一点没事,反正我就有的是力气!”
崇光有些无语了,这江世诚各方面都好,就是过于抠财,把钱看得太重,一分一毫都看得起,要一起赶场请客,让他掏一分钱他都会很难受。就是对家里人,按道理他家六七亩水田,媳妇加上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完全是衣食无忧的,但他从来不允许吃白米饭,衣服也是穿得破破烂烂的。崇光有些鄙视他,崇光认为,人生一世,吃穿二字,并不是说要追求奢侈享乐,但能够保证的基本的吃饭穿衣,还是得当做一件大事来做,虽然一辈子付出万分搞好“吃穿”二字已经很不容易,但仍然应该在条件允许范围内让自己开心一点。
他们承担的,是娄山关上最险峻的一段。大娄山脉就像一个无赖,一屁股坐在了板桥的大平地上,损坏了本该平坦肥沃的土地,取而代之的则是绵延几百里的不尽山峦。在大娄山脉的中部,有两个稍微低矮一些的小山头,两山之间有一个山谷,坡度相对缓和,成为了恭水县入川的必经之路。相传在一千多年前,恭水县第一代土司入驻时,派得力部将娄珊和梁关把守此关隘,人们用守将的名字来称呼这关隘为娄珊梁关,关有关口的意思,慢慢地,人们就称呼这险峻的关口为娄珊关,逐渐演化为娄山关。当崇光他们到达施工地点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这里太冷了!风吹过来,刮得脸刺痛,真是西风烈啊!崇光感叹道。
等他们搭好工地的窝棚,已经是深夜时分,烧点热水,喝碗热粥,人挤着人就睡了下去,挨近一点没啥不好意思的,不想被冻着最好挨近一点,崇光第一次体验了抱团取暖的无奈。说起来是修公路,其实是在原来官道的基础上把路铲平,把路基加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工程量会小,工作会轻松。崇光他们这一工段就面临一个问题,路面只有一米多宽,却必须要拓宽到三米宽,这段路外面是悬崖,只能往绝壁这边拓,工程量大而且危险,一方面是不小心就会坠下悬崖,另一方面则可能会有滚石。
第二天,崇光他们早早起来上工的时候,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工头上来了,这工头穿着一套已经褪色了的绿色军大衣,手里拿着马鞭,看起来好像是赶马的,实际上是来赶人的。
“你们三十个归我管,我是这一段的工头,大家以后叫我刘监工,你们可别偷懒,早也是做,晚也是做,如果完成得晚了,你们回去都赶不上春播了。谁要是偷懒,我鞭子可不是吃素的,听明白了吗?”刘监工是用鞭子指着众人说的,这些人虽是庄稼人,可不傻,看得懂这刘监工是在给大家下马威,让大家服从他的管理。但他这样立威的方式显得非常生硬,非常没有礼貌,所以没有人回应他。
“你们耳朵都聋了吗?”
“刘监工,我们都听得清清楚楚了,不过我还是没有听得很明白。”崇光站出来说话,这刘监工甩了一下鞭子,啪的一声朝崇光甩过去,崇光眼疾手快,一下子把鞭子抓住:“你别急嘛,你不是问我们听明白没有嘛,我是有些地方没听明白,所以要请教你啊。”
刘监工想扯回鞭子,但崇光一把死死抓住,他哪里扯得回去?要跟庄稼汉比力气,这些养尊处优的监工哪里比得了,何况这崇光还是一个下得苦力的庄稼汉。刘监工再大的脾气,对着这怒目圆睁的三十双眼睛,也自然气势全无。
“你把我鞭子放了,你说,哪里不懂?”
崇光放开他的鞭子,问道:“你刚才说,如果完成得晚了,我们回去都赶不上春播了,那我想请问刘监工,如果我们加紧干,提前完工,是不是就可以早点回去呢?”
“这里预定工期是三个月,你要是两个月能做完,那你们两个月就回去,要是能一个月做完,那就一个月回去,这下懂了吧?”
“懂了!”
“那就好!”
得到了刘监工这么肯定的答复,大家一下子情绪高涨了。既然修这段路是不得不完成的任务,没得选择,那大家自然没有话说,但时间上可以提前,那所有的人怎么会不干劲十足呢?谁愿意睡在这简陋的窝棚里受冻挨饿?谁想在这西风呼呼作响的大娄山脉长呆下去?谁不想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
工友们本是一个保里来的人,大家都是乡邻,现在更是团结一心,一门心思要早点回家,所以干活特别卖力,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竟然干完了工程的一半还多一些。刚开始几天,刘监工都还时不时的上来看看工程进度,看看有没有偷懒的,后来看到大家都干劲十足,比自己预期中快得多,渐渐地也都不上来了,三五天来一次。每次上来,都会对工程的进度满意地点头。遇到这一帮爱干活的农民工,这刘监工心里也是乐开了花。
这一天,当大家还在像平常那样干活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雨,此时已经入冬,开始了数九寒冬。数九,就是以九天为单位数接下来的日子,谚语云:
一九二九怀中插手,
三九四九冻死猪狗,
五九六九隔河看柳,
七九花开,八九燕来,
九九耕牛遍地走。
崇光算了算天气,也不过是一九的时节,但这大娄山的气候,却相当于老家三九四九的天气,雨下下来,落到地面上,就变成了桐油凌,冰棱子像在地上铺了一层桐油,滑得路上都站不稳。崇光他们因为长期在冰天雪地里劳作,手上早就冻出了冰口,手背上全是裂缝,一丝丝血迹渗透出来,痛得要命。没有人喊苦喊累,大家更清楚一个严峻的现实,如果现在不做完,等到三九四九来临更是没法干了。
就在大家都专注地干着自己工作的时候,突然,“咚”的一声,好像有什么石头落地一样,崇光循声望去,只见江世诚一个跟斗栽倒在地,看他那直挺挺的样子,十分吓人。崇光急了,一个箭步跑上去,摸摸江世诚的鼻息,那呼吸十分微弱,崇光伸出右手,死死掐住他的人中,一分钟后,江世诚才缓过气来,慢悠悠地睁开眼睛。
“他需要休息!崇光喊了起来。”其他的几个工友七手八脚地把江世诚抬进窝棚里,那里虽然还是有冷风灌进去,但一层丝线挡一阵风,这窝棚用干谷草作了简单的铺盖,这时没多少人睡觉,崇光给江世诚多叠几床被子盖在身上,帮他取暖,又走到简易灶台上给他熬了些姜汤。几口热乎乎的姜汤灌下去,江世诚才没有了刚才冷得打抖的感觉,稍微舒缓了一些。
在瑞熹正要赶回去上工的时候,在工棚的门口,看到了气势汹汹的刘监工。
“我还说你们到哪里去了呢,原来在这里,这里当然舒服了,被子一盖上,比家里还热和,要是睡觉就能把路修好,那不如都回家去睡觉得了!”
“刘监工你误会我们了,刚才江世诚上工的时候晕倒了,我带他回来休息,你看我这不是马上就准备去上工了吗?”
“晕倒?谁知道是不是装的?”
“你不相信你可以去工段问一问工友们,没有谁要去装病,大家都在努力的干活。”
“就算是真的,谁说晕倒就不上工?”
“他就休息一下,要是不回来休息休息,他会死的!”崇光据理力争,把实际情况和道理给刘监工讲清楚。
“死人?死了还要干脆直接一点!这工程哪天不死人?那个工段不死人?你们算能熬的,到现在都还没死人,不死人就想把路修好,简直做白日梦!”
“刘监工,大家都是人,都是妈生的,爹妈养的,你举着皮鞭,但你并不比我们高贵,你还是放尊重点!”
“我从一开始就信任你们,没给你们额外的任务,已经算是人性化了,你们要赶上前面工段的胡监工,不死都得脱层皮!不管怎样说,你们赶快给我干活去!”
“我去可以,江世诚必须留下休息”。
“不行,只要没死,就必须去,我这里不是做慈善的,不养闲人!”
“我说他不能去就不能去!”崇光咬牙切齿地说道。
“这个工段是我的,我说他要去就得去!”刘监工是寸步不让。
“崇光……崇光……,别,别吵了……我去……我去上工!”江世诚不想因为自己的事为难崇光,让他和刘监工吵架,他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所以他用尽了力气才断断续续说出这些话来。
“听听,你听听,他自己都说要上工,你还在这里诡辩!”
“你个混蛋,你是要逼出人命的,你知道吗!你种过庄稼没有,我们哪怕是干活的畜生,也会生病,也需要休息!”崇光一向脾气温和,此时是被彻底激怒了,他的大吼声回荡在整个山谷,那些还在干活的人都停下自己手中的活,愣愣地看着崇光的方向。脾气好不等于没有脾气,理性不等于就任人宰割,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崇光的热血在胸腔翻滚着,他一时之间甚至有些丧失理智,他都不去想严重的后果,而只想把自己所思所想表达出来。一向温和的崇光,哪怕是自己吃再多的苦,受再多的累,他都没有怨言,但现在,为了工友,为了邻居江世诚,为了自己所认为的正义,什么后果都不管了,豁出去了。
刘监工则伸出手去要抓江世诚一起走,崇光急了,赶快去拖,情急之中,胳膊不小心就把刘监工的嘴巴磕了一下,因为用力过猛,这一下子竟然把刘监工的门牙打掉两颗,流了不少的血。
“你,你敢打我?你等着,有你的好果子吃!”这刘监工扶着漏风的嘴巴,捡起被打掉的牙齿,说话都不利索了,但他还是要给自己挽回一点颜面,所以说气话来虽有些颤抖,但还是说着狠话。
事实上,在晚上的时候,大家才知道,这刘监工说的并不是狠话,纠察队的五个人,戴着红袖箍,手里提着枪,到工地的窝棚里把崇光抓走了。所有的工友,虽然都出自一个保里,都是乡邻,但在这事上却是爱莫能助,能怎样呢?跟纠察队硬刚?估计两梭子所有的人都得完蛋。说好话求情?这个时候说好话服软,显然已经晚了!怨只怨,这崇光不识好歹,非要在这个时候得罪刘监工,要知道,他能被派为监工,肯定是有他的关系,他上面也一定有人罩着,否则他怎么会那样飞扬跋扈呢?工友们对崇光的命运议论纷纷。
“这下崇光完蛋了,估计今晚就会被枪毙!”
“呸呸呸,别说那些丧气话,他又没犯法,不管哪朝哪代,杀个人总得有个罪名,有个程序吧?”
“兄弟,我看你是还没有睡醒呢,这是非常时期,现代都是用枪了,杀人都是隔着老远就干了,打黑枪知不知道?打了黑枪能查出是谁打的?”
“哎,可怜崇光,干活真是一把好手,平时都是挑最苦最难的活干,错就错在还是太冲动了!”
“是啊,冲动是魔鬼啊,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吗?”
“你们是不晓得当时的情况?好好说?那刘监工让我们好好说话了吗?”
“崇光第一天就冲撞刘监工了,肯定被记仇了。”
“刘监工是真小人,太小人了!”
“这些拿枪的都不是好东西,枪在手,就好像这世道都在他们手上一样,对我们小老百姓都是趾高气扬的!”
“嘘,小声点,谨防被听到,你想像崇光那样被抓走”?
“我们得想办法去救他,他也挺不容易的!”
“救他?凭着你?找谁救他?”
“我小舅子的表哥的小妹夫的姨爹在县里当差,我去找我小舅子看行不行。”
“等你小舅子找到表哥,表哥再找到小妹夫,表哥的小妹夫再找到姨爹,一个月就过去了,就怕崇光的坟头草都老高了!”
“哎呀,你们这帮乌鸦嘴别总是说这种丧气话好不好,说得我心里怪难受的,也许你们在这里担心死了,人家崇光正在吃香的喝辣的,明天早上他就安然无恙地回来了呢!”
“就你会做白日梦!我觉得,务实的做法,我们还是去找刘监工,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他一定能救崇光!”说这话的是来自大面坡对面高峰的胡轩铭,她今年五十多岁了,他本来身体不好,是因为儿子感染风寒,家里实在没办法才来的。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得江世诚十分难受,可以说整个工棚里,最难受的就是他了。崇光不但那么好地照顾了自己,要不是他及时把自己送回工棚,估计都冻死了,要不是他熬了姜汤,自己也挺不过来,而现在崇光被抓走了,看起来这些工友是在想办法,其实更像是看笑话,因为他们说的话没有一点靠谱。火赤儿没有落到脚背上,不知道烧脚。唯有最后一位工友提醒了江世诚,对,找刘监工,他一定能有办法,自己马上就去找刘监工,哪怕是跪着求他,不管他要多少钱,哪怕自己倾家荡产,也要把崇光救出来。
打定主意,江世诚顾不得别人的劝阻,就要出工棚,到山下去找刘监工。不过,还没等他出得工棚,就听到一个声音:“现在就是跪下求我,当我儿子,我也救不了他,他已经被纠察队押到工程总部去了,你们以为这是小事,这怎么可能是小事呢?顶撞监工,消极怠工,不服管教,随便哪一条,都是死罪,现在省里正在赶工期,正在抓消极怠工的典型,肯定是从重从快处罚,说不定他现在已经被枪毙了!”刘监工满身酒气,打着饱嗝钻进窝棚里,他的脖子上还留着红红的唇印,好多人看不出来那是啥,但总有阅历和经验丰富的人,还是看出了,那是女人亲吻留下的印迹。
刘监工刚说完,江世诚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泪水止不住的流。他的哭泣既是无助,也是伤心,怎么就这样了呢?崇光啊,你死得好冤啊!没救了,这下是真没救了!
“现在知道哭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你们现在知道我说的话了吧,所以呢,我平常时不时的提点一下你们,是关爱你们,是不想让上面的人抓住你们的把柄,严是爱,宽是害,就这崇光,要不是我前面把他管严一点,他能活到今天?所以,他是命中注定有此一劫!”刘监工丢下六神无主的农民工们,哼着小曲自顾自地扬长而去,所有的人,哪怕再傻,也能看出他那得意忘形的劲头。
当夜,很多人都一夜未眠,但也有的人呼噜声不断,江世诚则是心中为崇光祝福祈祷,他心里把所有的佛祖菩萨神仙都求了个遍,希望他们能保佑崇光平安归来,他的眼睛充满了血丝,看着就像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一样,异常瘆人。不管昨天发生了多少艰难困苦的事,每个人还得把今天的工作干好,要是干不好,今天就没有饭吃,甚至也要被抓走,下落不明,这就是每个被赶上工地的人不幸的命运。当时代的车轮轰轰隆隆碾过的时候,任何个人都渺小如尘埃。
当这一年的第一场雪即将来临的前一个夜晚,夜风已经吹得人清鼻涕长流。有棉衣的早就把棉大衣披上,军绿色的棉大衣里面裹着厚厚的棉花,整个人就像穿着一床被子在行走,把所有的寒气都挡在了外面。棉帽上还有两个遮耳朵的棉条,就脸漏在外面,冻得通红。
从县城住家户里映出的昏黄灯光下,当新排长杨志高扶着副连长崇义走在回去必经街道上的时候,崇义已经吐过两次了。他在酒桌上和在战场上一样,都在玩命,明明可以不喝或者少喝的,他偏偏要把领导陪得尽兴,正因为这样,凡是有上级来检查工作,营长况思宁都会带着崇义参加应酬,杨志高还是在外面等着的那一个。
“连长,我们现在已经欠醉仙楼五百大洋,今天都我说尽了好话,才赊了这一顿,以后真赊不了账了,怎么办?”
“下次不赊账。”
“哪里来现钱?”
“把枪抵押给他们!”
“连长,你喝多了,真喝多了!”
“这点酒,怎么喝都多不了!”
“你看你都说胡话了!”
“没说胡话!什么胡话?”
“你刚才说要把枪抵押出去,军队的第一纪律,人在枪在,枪亡人亡,这可是要掉脑袋的!”
“哈哈,开玩笑呢,你以为我真会这么干?”
“连长,掉脑袋的玩笑能开吗?”
“哈哈,看来我真的喝多了!”
“喝多了这种玩笑也不要开,真不是闹着玩的呢,开着开着就当真了!就像上次,你说请陪酒姑娘陪陪酒,一直强调仅仅是陪酒,结果呢,陪到床上去了!”
“那是有原因的嘛,那不是为了方玉的事苦闷着呢嘛!”
“我觉得你什么都好,就是有的时候没原则,要是当初我不当排长,不送五百大洋给营长,现在就没这么为难。”
“嘘,小声一点,这可是大街上,你说送钱给谁了?送给我吗?我们好兄弟,那不叫送,叫拿!”
“好吧,好吧,算我嘴巴漏风了,我回去把嘴缝上,我封好!”
“现在就缝上,现在就封好,你的排长是你凭能力得到提拔的,是你的谁也夺不去,不是你怎样都争不来!”
“我就是觉得花钱多了!”
“花钱多吗?不多,以后再不要说花钱多的事,你认我这个大哥,就永远不要说,钱是身外之物,虽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但一分钱难不倒流氓汉!哈哈,哈哈!”
“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动黑帮?剿匪?都没有机会的啊?”
“你不管,总会有办法的!”
杨志高送崇义回去,叫勤务兵给他热了洗脚水,泡了脚。崇义觉得浑身舒畅了,一阵困意袭来,倒头就睡了下去。杨志高想着崇义的话,是真的替他担心,普通老百姓过日子,都知道量入为出,像他这样坐吃山空,只见出不见进的日子,早晚得过不下去。杨志高摇摇头,算了,虽然跟他是很久的朋友了,但真的捉摸不透他,也许他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夫。
需要买单的时候,崇义跟着尊贵客人们进的都是大馆子,大酒楼,但小范围聚会的时候,他还是喜欢带着兄弟们下小馆子的。小馆子不仅仅价格实惠,味道也挺不错的,每个小馆子都有自己的招牌菜,不断换换口味其实也挺好的。这天,他带着杨志高、余少铣、卢晓军他们几个下小馆子的时候,崇义又来到打铁沟杨尚福所在餐馆,打铁沟就在大面坡的隔壁,翻过一个坡坎就是。杨尚福穿着沾满油污的白大褂,不住地把沾满油污的手往白大褂上擦。
“老乡长官,欢迎光临!”杨尚福点头哈腰地笑着。
“你又回老家了?”
“没回去。”
“哦。”崇义多少有些失望,他想多听到一些崇光的消息,他理解了崇光养家的艰辛和不容易。
“不过我还是有一些家乡人的消息。”
“什么消息?”
“方家小姐方玉的消息。”
“哈哈,你也是,整天关心人家千金大小姐,她有什么新鲜事?”崇义突然觉得自己心跳得厉害,但他表露出的却是不感兴趣,无所谓,就想听听八卦消息的姿势。不过崇义这种欲盖弥彰的样子,惹得杨志高他们哈哈大笑。
“她呀,马上要下基层挂职去了,马上要升官了。有权有势真好,什么好处都占得到。”
“基层?哪里?”
“我也是听到吃饭的人说的闲话,具体哪里我也不清楚,但听说他要到哪个区去,回来以后就当大官了。瞎说的,瞎说的!”
崇义觉得脑袋嗡嗡地响,不想听到她的消息,但还是听到了,每次都是大消息,这小妮子到底在搞什么鬼?崇义草草吃完了饭,让其他的人都先回军营,自己一个人到杨柳街转转。顾名思义,杨柳街就是种满了杨柳的街道,这些杨柳并不是在河边,属于旱柳,微风吹动,那一条条柳枝随风飘舞,像仙女摆动着衣袖。在杨柳树的旁边,有一些小门面房,卖着各式各样的装饰品和生活用品。崇义来到一个女生饰品的小店里,看到一把木梳十分可爱,那木梳上还雕着一只可爱的小花猫。崇义抚摸着那木梳,闻到木梳的檀香味,心中五味杂陈。在失神的那么一瞬间,他似乎看到了街道的前面有一个熟悉的身影,那身影穿着汉服,头发披散着,在头发上扎着一根粉色的丝线。崇义快步出去,朝着那个女生的方向赶上去,他终于又看到了那个身影,心中既激动不安,又非常忐忑,但他还是朝前走去。当他超越那个女孩,想做出回头看并偶然邂逅的时候,一下子非常失落,那不是她!不是方玉!仅仅是背影有些相像而已。
他有细微的失落。取出上次逛街时方玉留下的一条绸带,看似无心实则有意地抽打着街边的一棵柳树。说起来是抽打,其实是抚弄。正在崇义发愣的时候,一阵小孩的哭声和路人“啊呀”的躲避声让崇义回到了现实中来。崇义循声望去,在身后十多米的地方,一个军官正用军用皮带在抽打一个小孩。跟那小孩在一起的还有两个略大的孩子,他们护着那孩子,还在不断地求饶。那军人穿着军服,背对着崇义,在不断地怒斥着。其他的路人纷纷躲开。
崇义有些看不过去了,转身走了回来,在那人扬起鞭子准备继续抽打的时候,趁他不注意,一把抓住他的手臂,紧紧箍住,让他无法动弹。
“你是什么人?敢管老子的闲事!”
“兄弟,他还是个孩子,算啦算啦,得饶人处且饶人!”
“就该打死那不长眼睛的兔崽子,走路不看路,把路边的灰踢起来,沾了老子一身灰。”
“不是大事,回去洗了就是!”
“嘿,你越说越起劲呢!你他妈狗拿耗子少管闲事!”
“这是闲事吗?你穿着这一声军服,老百姓都看着呢,你给军人丢脸了!”崇义不温不火地说道。
“要你管,把手拿开,要不连你一起打!”那人想挣脱崇义抓住他的手,却不想,根本挣脱不了。
“你再这样闹下去,宪兵队就该来抓人了。”崇义猛地一甩手,就把那个军官搞得一踉跄。随着崇义的加入,周围围观的群众才加入了进来,闲言碎语多了起来。
“这些当兵的,真是寡廉鲜耻。”
“是啊,打仗都打不赢,只会欺负老百姓!”
“一个小孩子能犯多大的错误,就这样残忍地殴打他。”
“他们仗着有枪就这样胡作非为呢,这是什么世道啊!”
这些话都刺激着那个军官,但他发现,自己根本打不赢眼前这人,而且还犯众怒,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应该先溜之大吉。不过走的时候他还放下狠话:“杂毛,你给我记着,你哪天不要落在我手里!”说完,收起皮带,气呼呼地离开了。崇义当然不怕这些狠话,他看出来了,这军官也不过就是个排长,级别比自己还低。崇义穿的便装,所以没有人知道他也是一个军人,他去扶起那个小孩,简单查看了一下伤势,整体问题不大,就是一点皮外伤,小娃娃长得快,很快就好了。他让这小孩子的另外两个同伴送他回去。周围的人也逐渐散去。有一个熟悉的面孔在他眼前晃了一下,是她!
他快速地拨开人群,赶上去。那个人看到他赶上来,迅速往前面跑,但她无论如何是跑不过崇义的,崇义很快地跑到了她前面,拦住了去路。
“让开!”
“不让!”
“你让开!”
“找个地方好好谈谈!”
“没什么好谈的!”
“必须说清楚!”
“你别妨碍我!”
“不说清楚我今天不让你走!”
“你想说什么?”
“我没说的,要你说!”
“我说什么?”
“说你是怎么想的?”
“说我为什么要当人家小老婆?说我为什么这么贱?”方玉哭了起来,先是梨花带雨地哭,接下来是嚎啕大哭。
“街上人多,跟我走!”
崇义也顾不得有没有人看见,拉着方玉的手,就往河边跑去。他们跑到河边的一处河滩上,找了块大石头就坐了下来。虽然是冬天了,但今天阳光明媚,冬日暖阳是最温暖的太阳。崇义还怕石头太冰,会冷到方玉,找了一些焦黄的枯叶铺在石头上。方玉也不再哭泣。两人就这样坐着,都不说话,良久,方玉才打破了沉默。
“明天我就要到江界区上班去了。”方玉这平淡的话,对崇义不啻于一声惊雷。虽然他听杨尚福说过方玉要到某个区里去,崇义当时设想,她真因为要提拔下去挂职,也应该是在附近方便的区里,没想到他会走那么偏远的地方去。
“你去那么偏的地方干嘛?那里是渡口,跑江湖的恶人多,土匪丛生,有危险,不行,你不能去!”
“再危险也比在这里受人白眼强!”
“谁给你白眼了?你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我没你那么脸皮厚,我也不想看到那个猪头!我想出去静静!”
“确实想好了吗?”崇义泄气地问道,因为他发现,自己既没有能力保护她,也没有能力左右她的决定。
“那个猪头就是头种猪,到处播种!我舅舅是说我大家闺秀,必须要按我们的风俗才能成亲。我的要求就是,我要去江界区工作半年。”
“你下去锻炼一下,回来就可以提拔了!”
“你是这样想的吗?”方玉问得很平静,显然,已经有很多人把这样的观念传递给她,她已经习惯别人这样说她了,当别人在这样看她的时候,实际上就认为她为了个人前途,为了往上爬,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难道你不是这个意思吗?你愿意嫁给他不是这个意思吗?你好歹也是大家庭出身,却给人家做小,什么六姨太,什么十九嫂!”
“你还是不了解我,你太不了解我了。”方玉神情黯然,低下头去,她努力克制自己,不让自己哭出来,不让自己的眼泪掉出来。
“我想更深的了解你,但你把自己包裹得太深,我无法深入你的内心。”
“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我要去江界区的唯一原因,就是想避开他,不在他眼前他看不到我,也许就不惦记我了,也许就能毁了那段婚约。”
崇义看了看方玉,她脸色有些苍白,这是最近休息不够,操劳太甚留下的痕迹,但她眼光仍然那样清澈,而说话做事,已经异常老到。她是一个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人。
“很多时候我们都觉得是自己命运的主人,但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漂浮在江中的浮萍,为了不让自己淹死,只能拼命抓住那一根救命稻草。”崇义算是文绉绉地安慰她。
“这个世界就是为你们男人开办的,你们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机会。”
“送你。”崇义最终还是把那把漂亮的木梳买了下来,他本来还没想好怎么送,择日不如撞日,相逢不如偶遇,今天正好送给她。
“谢谢。”方玉也没推辞,伸手接过那把木梳,放在鼻子下闻了一下清香,取出一张丝绸的帕子包裹住,小心翼翼地放进衣服兜里。她摸出一张粉红色的丝绢帕子,递给崇义:“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本来早就想送的,一直没有机会。明天我就要走了,希望以后还有相见的机会。”崇义看了看丝绢手帕,上面很精致地绣着一对鸳鸯。
“你亲手绣的吗?”
“嗯。”
夕阳的余晖落在河面上,映在被吹得起了皱纹的洛安江上,波光粼粼,洛安江在微风中是那样忧愁,那样哀怨,它对夕阳充满了眷念,然而终归挡不住夕阳落下了山头。岁月无情,在催促着这对年轻人早早归家。送方玉回去的路上,两人都有意拉开一些距离,又有意放慢着脚步,走得一步三回头,都有些不舍,但又无可奈何。回去的路上,崇义觉得万分难过,这到底又算作什么呢?郎有情妾有意,然而终究敌不过冰冷的现实。
娄山关的东方露出一轮又圆又大的红日。清晨的太阳还没有万丈光芒,它就像一个烧红了的圆盘挂在娄山边上,似乎只有走到山顶,伸一伸手,就可以把他摘下来。但是没有水敢去摘,如果把红日吓跑了,世间从此没有了太阳,将是无边的黑暗。有日升日落,日子虽然很苦,但总还有些希望。江世诚一夜没睡,红肿着眼睛,躺在工棚蛎,从窝棚的缝隙里呆呆怔怔地望着红日。
就在民工们喝着稀粥的时候,看到有三个人朝着这工棚走来,其中两人穿着白大褂。
“难道是来为崇光收尸的?”不知谁嘴贱,说了一句丧气话,顿时被年纪大一轮的十字台的罗明光一顿怒骂:“我看你是吃了饭没有刷牙,嘴臭!崇光昨天就没在这里了,要收尸也是收你的尸!”等这些人走得更近一点,所有的人赫然发现,走在前面的那个年轻人,居然是崇光!
“我就说他能安然无恙回来嘛,你们还不信!”很多大神喜欢在两种结果里选一种来作预言,失败了就默不作声,成功了就到处宣扬,你看,我说得多准。江世诚看到崇光过来了,转悲为喜,异常激动。崇光带着那两个人走进工棚,他们放下担架,进工棚里扶起江世诚,放上担架就抬着往山下走了,崇光长舒了一口气。其他人则围过来问长问短,面对他们的关心,崇光自然表示了感谢,不过,他也就简单应付了几句。
“他们不是抓我去,是请我去配合调查,要我讲清楚情况,我把情况从头到尾讲清楚了,长官听到以后觉得我讲的很在理,何况江世诚是真的病了。他们就放我回来了,而且派人来把江世诚接去看病。”想听故事的人显然有些失望,他们的心目中,总认为这崇光从阶下囚到座上宾,总会经历一些特别的事情。
事实上,崇光确实没有说实话,他确实有一些很奇特的经历,他打算把这段经历烂到肚子里。直到即将离世,他对孙子们讲起这段往事,以“想当年,我修公路的时候”为开头,但他活得太长,九十多岁的高龄才离世,时代早已变迁,早已物是人非,听着他讲故事的曾孙眨巴着好奇的眼睛,盯着他那花白的胡须问道:“是我们家的汽车开的那条公路吗?”崇光终于在咽气前都没有说出这段往事。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当纠察队的五个人带着崇光离开工棚的时候,崇光突然感到了害怕,他想起了妻子牟琳,不知道她过得怎样?当风呼呼地刮过树林的时候,崇光听到了大雁的叫声,所以,当建国后,崇光有机会读到伟人的“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的时候,他不止一次地想过,这位伟人是不是也是在寒冷的冬夜,独自走过这黑漆漆的娄山关。崇光曾想过找机会逃走,有两个人押着他的胳膊,其实这很容易挣脱,这些人的体力肯定不如崇光的,但当他看到在月色下那闪耀着的黑光枪管,他终于还是放弃了逃走的念头,一枪下去,那真是弃尸荒野了。崇光又在盘桓着,怎样才有生存下去的机会,毕竟,现在到了命悬一线的时候了。那刘监工只需要把他那血淋淋的牙齿往上司的桌子上一摆,都不需要什么人证就可以定罪了,何况自古以来官官相护。崇光没有逃走的机会,他越想越后悔,越想越害怕,禁不住手脚都在打颤。
纠察队的人把崇光带进了审讯室,把他推到一个逼仄的空间里,与审讯他的人隔着铁窗。审讯他的是两个青年,其中一个戴着眼镜,一看就是读书人,这人叫潘安云,刚中学毕业,托关系谋了个书记官的职位。另外一个人则是个大汉,叫孟彪,凶神恶煞地盯着崇光,那一双眼睛毫无生气,发出幽灵般的光,像看死人一样的看着崇光。
“你老实交代,为什么要打刘监工?”
“长官,我没有打他,是误伤。”
“他的牙齿是不是你磕掉的?”
“是的。”
“你当时是不是在跟他争吵?”
“是的。”
“你争吵中出手打掉了他的牙齿,这是你自己都承认了的,是不是?”
“不是,不是,是误伤啊,当时的情况,他要驱赶已经晕倒的江世诚去做工,我告诉刘监工,江世诚需要休息,如果强行出工,要出人命的,他不听我说,去抓江世诚,我要保护江世诚,我手臂一步小心就磕到他牙齿了,整个情况就是这样。”
“书记官,他的话你都记下来没有?”这个大汉问旁边戴眼镜的人。那人把记录的口供递给这大汉,大汉白了书记官两眼:“要认识字,还需要你来写?念给我听!”
这书记官一字一句念了出来,他原原本本地记录了刚才崇光说的话。孟彪勃然大怒:“你是猪头吗?他说什么你就记什么,他明显是在狡辩嘛,你没看到刘监工的牙齿都被打掉了?对付这样的刁民,怎么能按你这样的方式来断案,改,马上给我改!”
“那你看怎样写才行呢?”那书记官有些害怕地颤巍巍地问道。
“你真是笨到家了,还读过书呢!我说你写:刘监工要我出工,我说自己想睡觉,刘监工跟我讲道理,讲出工的重要性,我怼他,要出工你自己去,刘监工无奈,只好来拉我的手,我趁他不注意,一拳就朝他脑门打去,打掉了他的两颗门牙,我还告诉他,你就枪毙了老子,老子也不出工!”
“你污蔑,你造谣!这不是真的,你这是栽赃陷害!”
“你他妈这样子我都懒得打你,就让你跳让你闹,你反正活不过明天。全部写好,让他签字按手指印,明天正法。”
“你们这是草菅人命,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崇光声嘶力竭地喊道,这喊声足可以震动整个山谷,但在这逼仄的地下室里,也只有崇光能听到。崇光绝望了,自己已经完全成为笼中的鸡,案板上的鱼,任人宰割。完了,毫无余地了!
“晚了,千不该万不该,就不应该得罪刘监工,你知道他是谁吗?他是刘营长的堂弟,在这大娄山工段,谁惹得起他刘家人?你算是不识时务,撞到枪口上了,下辈子好好做人吧!”孟彪抛下几句劝善的话,真就像是给崇光的临终劝诫。
就在崇光声音都嘶哑,泪水也流干,整个人完全绝望的时候,那铁牢的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虽然仍然是夜晚,但从门缝里透露出一点光,却也让长久在黑暗中的崇光眼前一亮,不一会,两个纠察队员拿着火把,背着枪走了进来。崇光的眼睛一下被刺得睁不开。这么快么?这么快就要吃枪子了么?崇光发出了千种疑问。这军阀政府在杀人上确实效率极高的呀,就是以前封建政府,要杀人都还要等秋后才问斩呢,增加拘押时间,其实也是在某种意义上增加翻案的机会呀!
崇光迈着绝望的步伐,边走边哭,自己为什么要去出头,为什么要多管闲事,为什么要去惹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物?我死了家里怎么办?牟琳怎么办?儿子隆杰怎么办?瑞熹又没有劳动力该怎么办?眼泪哗啦哗啦的流,手脚都颤颤巍巍的。押他的有个看守叫田忠岳的,是老实厚道的人,见崇光的这种表现,知道他是被吓坏了,安慰他道:“你也别着急,我们黎大人心地善良,一会你好好跟他说!”崇光跟着纠察队员走出临时监牢,拐了几个大弯,进入灯火通明的办公区,很多人围着一张大的圆盘在指指点点。崇光瞟了一眼,这些人都穿着中山装,有老有少,看起来都挺精神的,眼睛里透露出几分知识分子的傲气。
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看到崇光进来,就拉他坐下来,还让人给他沏了杯茶。
小子,你那嗓门那么大,整个房子都要被震垮了,你到底有什么冤屈啊?
崇光看到这人,能把自己从监牢里调出来,应该是个大官,他就像在海里漂泊太久的人,突然看到有船驶过来,或者是突然看到一根救命稻草,他突然认识到眼前这人官职很高,是能决定自己生死的人。崇光猛然跪了下去,大声呼喊:“大人救我!”
“起来!”
崇光没有起来,也没有动,就是那样跪着。现在为了活着,别说让自己跪着,就是让自己打一百个耳光,受点刑都可以。
“你给我起来,皇帝都下台这么多年了,你磕膝头还这么软,跪什么跪?起来说话!”
崇光坚持不起来,他知道,皇帝是被赶跑了,长辫子也剪掉了,长袍也换了,但长官杀人更没章法了,人心更加险恶了,社会更加没有秩序了,不问青红皂白就定罪更频繁了,掌管权力的人更没底线了。每个人的脊梁骨并不天生是弯的,他们是在一次次生与死的抉择中被强行压弯的。
“长官,你不听我说完我不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崇光。”
“崇光?”那人用手捋着花白的胡子,像是在沉思,突然问:“你可认识瑞熹?”
“正是我父亲,大人认识我父亲?”崇光的问话既激动又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这人既然认识自己父亲,那或许能帮自己摆脱困境。
“你父亲一辈子光明磊落,英勇神武,你再怎样也不能丢了他的脸!”
崇光有些羞愧地低下了头,崇光很清楚,这个人说的和瑞熹的想法一样,崇光确实太懦弱了一些,太胆小了一些,真正继承父亲英勇的,是崇义。
“你先起来,本来我作为长辈,也能受得起你这个响头,但这是修建公路的指挥部,是办公场所,不能再有这些旧时代的余孽,我们信仰的是三民主义,民之有权,人人平等!”
听了这话,崇光知道,自己的救命稻草应该是抓住了,这才从一直以来的惊慌失措中恢复过来,多了几分镇定和从容。
“你小的时候我就见过你,那时候你还小,这么些年了,你还是没怎么变,和你父亲也很像。那年旱灾,洛安江都干断了,在沙滩,我和你父亲一起赈灾,一起熬粥,你父亲是一个处事有原则,而且非常果决的人。”
“您是黎叔叔?”
“是的。”
原来,这人正是黎大人的侄子,当年和瑞熹在洛安江畔一起赈灾的黎汝伦。
“我当年随伯父东渡,到了东洋,才第一次看到了现代国家的样子,才认识到,这么多年朝廷一直在对我们撒谎,他们在忙着粉饰太平,而底层的百姓却艰难求存。在东洋,我努力读着西方的著作,也结识一些有识之士,最终,我加入了革命组织,立志救国。这些年来,经历了很多浮沉,到现在,协助王督军修这条路,这是我们省里第一条跨地区的公路啊,修好以后就可以造福子孙后代了!”黎汝伦眼里充满了深邃,似乎在他这样说的时候,他真的看到了子子孙孙的幸福生活。
再大的理想也解决不了崇光的现实问题,所以,崇光还是要诉说自己现在困境,毕竟,国家的问题再大,自己命没了,家就亡了,说其他的大道理还有意义吗?
“黎叔叔,见到你,我才知道自己不会死了!”于是,崇光心有余悸从头到尾地把刘监工如何欺负人,自己如何护住江世诚,以及审讯的人如何栽赃陷害的整个过程清楚明白地讲了出来。崇光虽有些木讷,但思路是清楚的,逻辑是靠谱的,黎汝伦也是听懂了的。他听到以后震惊不已,也愤怒不已,立马就让纠察队把刘监工和审讯的人都叫来。
“你们自己做了什么事应该最清楚,我们要维护民权,建立法院,就是要避免你们这样草菅人命的方式,我会请求县法院介入调查的,会给你们一个公道,不会像你们一样,以为自己手里有权了,就能胡作非为,恣意妄为!”黎大人就差喊一句,我想砍了你的头,但誓死捍卫你的生命权。
黎汝伦在让纠察队把他们单独拘押以后,又安排人给瑞熹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还加上了干香脆哨。这脆哨是用“三线肉”熬制而成的,入口酥脆,对劫后余生崇光来说,这可能是一生中吃得最美味的一餐。
等崇光吃过饭,黎汝伦向他提议道:“你是一个实诚的人,适合干实事,你想不想在留在城里发展,如果想留城里的话,我可以托人帮你找个职位。”
“谢谢黎叔叔,我还是想尽快回老家,我儿子现在还小,也不知道现在咋样,父亲年纪也大了,身体不好,还有旧伤,得回去好好照顾他,家里有几亩薄田,也还能过得下生活。”崇光的婉言谢绝,自然是挑明了态度,黎汝伦也不便于强求,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也有自己的活法,旁边的人无权说三道四,也不应该指指点点。世界上没有唯一的生活方式,只有唯一的存在理由,那就是活下去。几千年的历史,生活教会人们的唯一道理就是:苟下去,活下去,苟活下去,繁衍下去。
崇光认为他在家里,他在洛安江畔能活得更自由自在,他就像洛安江中的鱼,离开了那条母亲河就活不下去,因此,他毫不犹豫就拒绝了黎汝伦,他心中只有一个念想,那就是赶快回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家,一刻也不想在外面耽搁了!这些就是崇光经历的,而且直到老死都没有说出来的秘密。这个故事是很多年以后崇光的后人和黎汝伦的后人在某个场合闲聊,不经意间得知的。崇光后面经历了很多艰辛,天气恶劣,工地条件恶劣,吃的也很恶劣。有一天,天气还是那样阴冷,天空像一个生满了铁锈的大锅盖,大娄山像一头感冒了的牛,下起的冻雨则像是大娄山流出的清鼻涕,在这样极端寒冷的天气里,工友胡轩铭咚的一声倒下去,一口气上不来,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都没有通知家里的人来,草草地葬在了路边上的松林坡里,那个松林坡,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就新添了五十多座新坟,坟上的黄土颜色还那样鲜艳,没有被任何落叶或者苔藓覆盖。那些坟前没有任何香烛纸钱等祭祀用品,坟堆也不大,都甚至没有找到棺木,坟里住着的,都是因为修路病死或者劳累死的民工,他们就这样孤零零地长眠在地下,禁不住让人唏嘘感叹。
当崇光他们完成了工段的任务后,他跟黎汝伦指挥长告别,撤离了工地。一晃就离家两个月了,崇光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赶快回家,其他的人,成家的人想回家,没有成家的人则想到城里去转转。他们是最先完成工作任务的工段,有的工段甚至只完成了一半,还有一些山下平坦地段的也已接近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