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们,以及下面的士兵们,似乎突然都明白了崇义的意思,他们的想法十分朴素,排长恋爱了,有心上人了,所有的士兵都有嫂子了。
方玉在上下班途中,总会遇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在后面指指点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也总会遇到背着枪的士兵在巡逻,每次准时准点在上下班的途中就出来,好像是在跟踪自己?有时自己跟朋友出去玩,吃个夜宵,也总能遇到那帮混蛋。他们不跟自己说话,就远远地看着,好像在侦探自己的隐私。这让方玉十分恼火,他有一次就抓住一个鬼鬼祟祟跟着的人,揪住他的衣领,问他要干什么?那个家伙装出一脸无辜的样子,我就出来逛个街,怎么就惹着大小姐了?方玉觉得确实无话可说,你要说人家跟踪你,这大路本就是公共的,你能走人家也能走啊?你这个时间走人家也能这个时间走啊?你要说跟踪,怎么找到证据呢?
不过这难不倒方玉,他找到警察局的朋友,化妆成便衣实施了反跟踪。在一天下班的途中,方玉拐进一个小巷,跟踪的那人眼看要跟丢了,快步跑了上去,当他拐进小巷的时候,方玉正转过身来恶狠狠地盯着他。他佯装走错路想往回走,后面却出现两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拦住去路。这个跟踪的人被控制住了。
方玉抓住他的衣领,先给了他两个耳光,算是解了这段时间以来担惊受怕的气。恶狠狠地问道:“你是谁,跟踪老娘想干什么?”
“小姐好,小姐好,我只是路过,看到走错了,就倒回去。”
“你当我是傻的?快说!”
“我真冤枉啊,我就做手艺的,今天到街上来,怎么就遇到这样的事啊。”那人哭诉道。
方玉那警察朋友上去就给他屁股上一脚:“你他妈再废话我一刀捅了,再把你丢进洛安江喂鱼,我数到三,你说不说。”
那人见这人来势汹汹,多少有些怕,于是语气缓和道:“方姑娘别误会了,我是来保护你的。”
“保护?你开什么玩笑,这朗朗乾坤,需要你这样畏畏缩缩地保护。”
“你是我们嫂子,我们当然要保护你啊?”
“谁是你嫂子?你到底是谁?你们这些天把我折磨疯了,快说,不说老娘真把你碎尸万段。”方玉这下子气从中来,一下子啪啪啪啪给了四个耳光!如果刚才那两个男子汉说话还可能是吓唬,这母老虎发威,却是心狠手辣。
“我们排长啊。你不是跟我们排长……?”那人委屈地看着方玉。
方玉这时候却突然不那么发怒了,她刚才很生气,以为是那个人派来的人,现在知道了不是那个人派来的,不但不生气,反而还有些开心起来。脸色也温和多了。
“你老实告诉我,你们排长是谁,告诉了姐姐给你糖吃。”说着她真从包里摸出两颗糖,那是同事发的喜糖,她揣在兜里的。她的这一态度转变,让在场的几个大男人都吃了一惊,还有这样的操作?不过,跟踪的那个男的是看明白了,今天不说出来是走不了路了,他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我们排长是崇义,我是排里的二等兵王廷琦。”
当方玉听说崇义这两个字的时候,方玉噗嗤一笑,她一改那一脸严肃和冰冷的模样问道:“你们排长派了多少人?”
“可多啦,我们是轮班的,为了保护你,我们是全排出动,只要没有训练科目或者公务,都必须过来。”
“你们排长真是费尽心机啊,本姑奶奶今天饶了你,你回去告诉他,明天本姑娘一定登门拜访!”当方玉说出登门拜访几个字的时候,脸上挂着邪魅的阴笑。
王廷琦离开的时候,还摸了摸自己被扇得发红的脸颊,握紧了手里的两颗糖,他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他没想明白为什么方玉的态度前后会有那么大的反差,哎,真所谓女人心海底针,想捞捞不上来,要扎人却会很痛。王廷琦禁不住有些可怜起崇义来了,家有母老虎的日子可不好过。
第二天,当崇义忙完一天的训练任务,难得有机会坐下来喝杯水的时候,一阵急促的声音响起,传令兵余少铣进来:“报告,排长,县署来人了!”
“什么县署,谁?什么事?”
那士兵笑了起来:“你去看看就知道了。”崇义觉得莫名其妙,是因为自己太亲民了吗?这手下的兄弟咋都搞的这么随便?好歹自己还是一排之长呢,好歹还是给我点见到大领导的样子。
当余少铣把崇义带到会客厅的时候,崇义一眼就看到了方玉。
“哟,方家大小姐今天莅临寒舍,是来监督我们训练的吗?”
“崇义,我可不跟你饶弯子,你一天派人跟踪我,是什么意思?”
“跟踪你?你是大人物?值得被跟踪?”
“少来这一套,我告诉你,你要是再派人跟踪,我就一把火把你这军营烧了!”
“笑话,你就在这里空口说白话,我跟踪你,可有证据?”
“你自己去问问王廷琦就知道了。”
“好,那找他来当面对质。”崇义虽是这样说,但心中却有些没底了,方玉怎么可能认识自己底下的士兵,还一口就喊出名字?
当王廷琦畏畏缩缩地走进来的时候,崇义首先看到了他那因为红肿还带着一些死血的脸,乌青乌青的,崇义顿时脸上布满了黑线,这会麻烦了。遂厉声问道:“说,怎么回事?”
“排长,我们听说你喜欢嫂子,全排的人就商量,要怎样才能保护好嫂子的安全,于是我们就排着班轮班倒,在嫂子上下班的途中去保护她。绝对不是跟踪,我们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才这样做的,没有恶意。”
“她是什么嫂子?谁说的她是嫂子?谁说我喜欢她了?你们真是一派胡言!”
“你不是说,以后都要保护好县署的方玉,谁要是敢欺负她,你打我们屁股,谁要是看到她受欺负了不帮忙,你还是要打我们屁股!”
“你们真是猪头,长的全是猪脑子!我是要你们不要去惹我的老乡,你们惹得起吗?你看现在都兴师问罪来了!你去给我传达所有人,以后要是谁还敢再去惹母老虎,我扒了他的皮!”
崇义的震怒是真实的,这些丢人现眼的家伙,乱认嫂子,乱点鸳鸯谱!现在好了,别人都到家门口来兴师问罪了,丢脸!方玉看到崇义训斥部下,脸上露出恶作剧般得意的笑。毕竟都是年轻人,不太会用深沉的表情掩饰自己的情绪,有的事情,当作好玩,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然而,事情却并没有就此平静下来,关于方玉的信息,还是像雪片般飞进崇义的耳朵里,不管他愿不愿意听,那些消息像长上了翅膀,专门挑选崇义的耳朵飞进来,就像是洛安江的水,一直在冲刷着岸边上的石头,本来以为消停了,结果一次洪水过来,携带着泥沙,冲击得更猛烈。
有一次调休的时候,崇义跟杨志高一起出去玩,他们一起去爬山。也许因为玩得开心,他们到要天黑的时候才想到,军营的饭点已经过去了。
“怎么办?今天吃什么呢?哎,真不该贪玩,错过了饭点,今天该挨饿了!”杨志高焦急地说道。
“没事,这会我们慢慢走下山,到街上买点吃的。”
“算了吧,饿一顿也没事,大不了明天多吃一点补起来。”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到了顿头还是得好好吃点东西。”
“外面的东西都没军营好吃。”
崇义以为杨志高是说着玩的,但当他们真的到了“悦享”家常馆门口,崇义邀请杨志高进去吃饭的时候,杨志高却十分坚决地拒绝了。
“走,进去,我请你吃。”
“你请我我也不吃,在这里吃就是浪费钱。”
“要不了几个铜板,我还请得起。”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礼尚往来,我今天吃你一顿饭,以后怎么还你的情呢!”
“你是迂腐,真迂腐!迂腐透顶!”崇义气不打一处来,连说了三句迂腐,说过之后他还不解气:“看你杨志高还是班长呢,没格局,没品味,你要吃就吃,不吃拉到,我告诉你,你要什么事都想着还人情的话,那以后在战场上你帮我挡枪子,行了吧?真是,才吃一顿饭,像欠了我一条命一样了!”
崇义毕竟是排长,杨志高下意识地要服从他,他跟着崇义进了“悦享”家常馆。他们在家常馆找了张空桌子坐下,点了两菜一汤,在等服务员上菜的时候,崇义回想自己刚才说的话,才感觉到说得太重了!就像赶马车的忌讳说“翻一下”,杀猪匠忌讳杀“五趾猪”,当兵的人也忌讳说“吃枪子”。既然在部队,早晚都可能打仗,动辄说吃枪子挡枪子的话,就不吉利了,万一有的时候好的不灵坏的灵呢?崇义自认为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于是,他给杨志高道歉:“志高,我们是好兄弟,刚才真对不起,我说错话了,我就是性子急了点,没有恶意的,你千万不要介意。”
“你没上过战场,不知道战场的残酷。”
“你上过战场?”
“我也没上过。”崇义内心里正想鄙视一番,没想到杨志高接着说道:“上次与滇军的作战,我是在后勤部队,转运伤兵,我们胳膊都抬断了,很多伤兵还是没有能抬出来。我们现在吃这碗饭,也是迫不得已,但凡还有点门路,也不会走这一条随时可能死的道路,所以,我们更应该要相互关照,相互照应,而不是相互责怪,相互咒骂!我们是战友,要做生死相托的战友!”
崇义一直有着玩世不恭的姿态,所以,就算他把全家家产都烧得精光,他还是乐观的,相信失去的钱能找回来。他一直就觉得杨志高老实木讷,脑筋不怎么好使。但他的这一席话,却让崇义对他刮目相看。崇义觉得,就算自己再口若悬河,舌上生花,都变得理屈词穷,都不再能反驳杨志高这一番质朴得直击心灵的话。
恰此之时,正好饭菜都端上来了,崇义和杨志高都没有再说什么,端起碗来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洛安江流过的地域,其实颇为富饶,自古以来就有黔北粮仓之称,只是,这些粮食,大部分集中到了地主老财的手里,像崇义和杨志高这样的穷人家庭自然吃不起饭,但在城里,吃几顿白米饭还是可以的。他们是真的饿了,所以吃起来自然是狼吞虎咽,三下五除二就吃了个精光。崇义去结账,花了三十五文钱,也不算很贵,毕竟,在端掉袍哥公口以后,崇义还给每个人都分了一百五十呢,这杨志高真的有点抠财呢。就在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店里的服务员突然喊了一声:“崇义?”
崇义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系着围裙,满手油污的服务员,觉得既熟悉又陌生。
“你是?”
“你真是崇义?哎,你看你穿着这一身官长的衣服,像大面坡村头的那颗大柏香树一样,威武挺拔,我是看着面熟,都不敢认呢!”
“你是?哦,杨尚福?”
“是呢是呢,就是我,住在大面坡隔壁的打铁沟,说起来,我们是地邻呢!”
虽然恭水县城算不得他乡,但在城里的熟人却不多,遇到杨尚福,崇义还是很高兴的。杨尚福二十四五岁,比崇义大,看他现在忙上忙下的样子,崇义问道:“你来这里几年了。”
“一年多了!”
“经常回去不?”
“才回去过,昨天才回城里的。”
“我家里现在怎样了?”崇义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问这话,他只能解释,自己还是关心着那个家的,虽然他很久没有回家,连春节也没有回家。
“崇光自己修了两间土墙房子住着的,你个崇光还结婚了呢!”
“真的吗?”崇义为他感到高兴,为哥哥崇光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感到高兴。
“你弟弟崇德去当石匠学徒了,就你父亲瑞熹身体不怎么好,其他都正常。”
崇义知道,杨尚福这一句正常,其实就说出了自己母亲瘫痪在床的现状,她确实没有好转的可能。
崇义已经知道了自己最关心的人的状况,看来一切比自己所能想象的还要好,那自己现在就可以在外面放开手脚奋斗了。杨尚福告诉他,唐昌海家母猪下了十二个猪仔;打鱼子李双在洛安江打到一条三十斤重的鲤鱼;团堡坡野猪出没,拱了玉米地,每一家损失惨重。崇义漫不经心地听着,时不时报之一笑。方老三又娶了第三个老婆,被方玉训斥了一顿,听到这里,因为“方玉”这个名字出现得太突然,让崇义心里咯噔了一下。
他抬起头看看正一脸陶醉地八卦着老家新闻的杨尚福,有些惊奇地问道:“方玉?这个小妮子这样泼辣么?方老三好歹也是当家的,吼啥吼?”
“你小看方玉了,方玉不但有个当官的舅舅,有很多人传言,她还有其他背景。民不跟官斗,民也斗不过官。方老三能成为地方恶霸,现在是保长了,跟区里关系好得很,还不是因为上面有保护伞。”
其他的话,杨尚福就说不出啥了,毕竟,他只是一个帮厨,所说的也就是一些传言。想想也正常,洛安江方圆二十里,任何话题都不可能离得开方老三,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钱,也不仅仅是因为他霸道,而是因为他既有钱又霸道。
就在这时,厨房里掌勺的老板开始喊道:“杨尚福,你死龟儿,烂杂毛,到哪里去了,还不来传菜。”
“来呢来呢!”杨尚福三步并着两步小跑着走进小厨房,不过他还不忘回头对崇义说道:“现在忙起来了,一会聊!”
杨尚福的声音已经消失在门口,他又开始忙碌着传菜、收碗筷,对于他来说,刚才老板骂他的话,一点都没往心里去,也许他已经很习惯被老板骂了,也许他很珍惜现在这份工作。总之,他继续满脸堆笑地对客人说:“客官,菜齐了,您慢用!”
晚上睡觉的时候,崇义在想一个问题,这方玉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小小年纪,看起来也没啥职务,就这样的能呼风唤雨了么?他一直认为,方玉的能量来自于方老三的财力支持和她舅舅的权力支持,现在看来,方老三才更像是方玉在支持。崇义不愿意再去想她,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他越努力抑制自己不去想那些问题,那些问题就越要撞击他的心灵。躺在床上,他不管从一数到一百,还是从一只羊数到一千只羊,满脑子盘旋着的,还是方玉。她就像在他大脑里生了根,召之即来,挥之不去,刚刚要把她从脑海里赶出去的时候,吹一股风过来又像春天的野草一样疯长。
有几天,崇义总觉得排里的士兵对自己指指点点,他有些晕乎乎的,似乎每个人都在背后议论自己,但当发觉以后,每个人又都在极力掩饰自己表情,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虚假。崇义一时都有些怀疑,是不是最近休息不好,都产生幻觉了,然而,作为一个还年轻力壮的大有作为的军官,他怎么可能头脑不清醒?于是,他逮着个机会就把杨志高叫到办公室。
“志高,你说,我们还是不是好兄弟?”崇义一改以往严肃的排长对班长的姿态,态度变得和蔼可亲,也在套近乎。
“排长,你是上级,我永远尊重你!”
“放屁,不把我当兄弟就是看不起我!”
“排长,看你说的,我们是生死弟兄,古语有云:一起扛过枪,一起打过仗,一起同过窗,都是铁杆兄弟呢!”
“好,那你告诉我,最近排里的兄弟都在议论我什么?”
“没有没有,你想多了,你对我们这么好,跟着你都会发横财,谁会议论你呢?”杨志高显然底气不足,边说的时候边低下头,看着地下。
“你说话的时候就不能看着我?地下有金子还是银子嘛!”
杨志高听过这话,才稍微抬起了眼睛,偷瞄了一眼崇义。崇义继续说道:“我们一起训练,一起端了袍哥,出生入死,都天不怕地不怕,你还害怕我知道啥闲话?”
“嗯,我说了你可别生气。”
“搞得那么婆婆妈妈,有话就说,有屁就放!”要是崇义手中有杯子,他都忍不住有想砸人的冲动了,这是军营,搞得那么文绉绉的干嘛呢!
“兄弟们在说方玉的事。”
“方玉?什么事?”尽管崇义不想表现出自己关心方玉,但他的语气却因为好奇而变得有些急迫,当他意识到自己说得太急切以后,猛然间有些不好意思,幸好杨志高是大大咧咧的,没有太在意。
“是这样的,我也是听说的哈,有一天晚上,程海云在街上的时候,看到方玉和一个中年男人回家去了!这样的事毕竟重大,我反复追问他看清楚没有,他说,前面大家把她当嫂子,暗中保护了她那么久,肯定不会看错。那中年男人进方玉家像进自家门一样,事情不简单,我本来叫程海云不要声张,然而后面又有其他人看到,这消息就完全敞开了。因为涉及到方玉,想到你被绿了,兄弟们都愤愤不平,所以都很同情你!”
“你们真是!我简直是服了你们了!我这里再正告你们一次,我和那个女人,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上次她大闹军营还不够么?你去,叫他们统统闭嘴!”
崇义生气,崇义是真的生气了,自己跟那个女人没半文钱的关系,为什么,那些人言之凿凿生拉硬扯地把自己和她扯上关系?从看到方玉的第一眼起,崇义就知道这个女人不简单,崇义虽没有正式恋爱过,但他也懂得自己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人做老婆,虽不是温良大方恭俭贤淑样样具备,但善良能干持家悦目也总得占几样。他觉得这方玉就是个狐狸精,对,就是狐狸精,从她的眉宇间总能感觉到一股妖气,加上一些风言风语。苍蝇不叮无缝蛋,无风不起三尺浪,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关于她的传言,还不是因为她行为不检点?崇义都觉得烦,为什么自己宝贵的精力,要分出那么多去处理与方玉的关系?
世间事往往很奇妙,有些越不想发生的事,往往越要发生,有些不想见到的人,往往越要见到。这一天,崇义到十字街去取一件定做的礼服。事实上,他常年穿着军装。多数时候在军营里,哪里需要什么礼服呢。最近,营长况思宁组局约饭的次数多了起来,他邀约的人,除了几个连长和副连长外,就把崇义这小排长也带上。第一次参加饭局,崇义还有些摸不准方向,在酒桌上不知该说点啥,在敬酒时还不知道该怎样拍马屁,总觉得自己是局外人。直到酒过半酣,自己在敬营长酒的时候,营长况思宁扯着耳朵对他说:“小崇啊,做人,得机灵点,你看我们这里吃饭的,都是你的首长,你总得跟首长们抢着买买单吧,首长请你,你也不好意思白吃啊,是吧?”聪明如崇义,自然是懂得这些话的意思,原来自己来这饭局,不仅仅是服务领导,更是买单人。那次幸好消费不高,崇义身上也带了足够的钱,才避免了没钱买单的尴尬。有了一次就有二次,崇义的饭局多起来后,就需要一件好一些的礼服了,所以他找了十字街最好也是整个城里最好的李姐制衣行,定制了一件礼服。本来今天完全可以喊一个士兵跑腿的,但他想来试一试,不合身再修改。于是,下午时分,他换下军装,穿戴整齐,就来到十字街。
十字街修建于明朝中期,当时的恭水县是土司统治的最鼎盛时期,土司治所迁来这里,修建了宣慰使司衙门,在衙门前用青石铺就了一条街道,并在四周修建民居。明朝末年那场皇帝与土司的大战,把地上建筑都摧毁了,但街上石板依然如故。清朝初期,政局稳定的时候又重建了县城。几百年来,过往的行人早已把地上青石的棱角磨得光滑,前人的足迹已经消亡,今人又继续在这片土地上过着前不见古人后不问来者的市井生活。想到古人,就想到家里人,崇义又想到了瑞熹和崇光,自己还是亏欠了家人。
他这样低着头沉思的时候,却不小心撞到了在街边小摊前选装饰品的人,崇义只觉得撞上的那人身体柔软,暗带余香,不用想,一定是一个姑娘。崇义连声说对不起。
“崇老二,你走路就不能小心点?”
崇义心中一惊,都不用打量,听这声音,听这语调,听这说话的方式,还能是谁呢?就是那个母夜叉方玉无疑了!
“哦,姑奶奶,真对不起,撞到你了!”崇义说这话明显带了几分讽刺。
“你要真想向我道歉,就请我吃饭。”也许是因为方玉今天心情好,他竟然笑眯眯地看着崇义说出这话来。
崇义听到方玉这样说,心中突然多了一些味道,他心里一定是想坚决拒绝的,但奈何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不一样,竟然脱口而出问道:“你喜欢吃啥?”
“羊肉吧,新开的那家马临羊肉还不错。”
马临羊肉是麻羊制作而成的,麻辣火锅底料,加上芫蓿和蒜叶,味道极佳,是恭水知名的小吃。
“你是在宰大户吧,我可没钱。”
“说那些,我请你。”
崇义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双脚总是不听使唤,非常贱地跟着方玉的步伐,就往羊肉火锅店走去。
还是夏天的天气,幸好昨天下了点雨,今天也阴沉沉的,不算热,加之生活艰苦,吃肉的机会不多,偶尔吃一两次麻辣羊肉,也不至于上火。热气腾腾的火锅冒着泡,羊肉和羊杂在里面翻滚着。
“你听到什么风言风语了吧?”方玉突然的问话让崇义心中一怔,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
“什么风言风语?”
“关于我的。”
“没有,我在城里没有熟人,如果说有的话,就你一个,你有什么风言风语?”
“你撒谎,你的那些小马仔整天像苍蝇一样,会没有风言风语?”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只要自己清白的,别人的话比放屁还云淡风轻。”
“喝酒不?陪我喝一杯!”
“我喝酒,但不和女人喝!”
“你不喝算了,我自己喝。”方玉叫小二打来半斤烧酒。斟了两杯,端一杯给崇义。
“你少喝点,我多喝点,女孩子还是少喝酒的好,对皮肤不好。”
“我巴不得自己毁容了更好!”
“别说那些话,你还很年轻,好日子还在后头。”
“好日子?我现在就受够了。”说到这里,方玉竟然呜呜地哭了起来,她趴在桌子上,哭得伤心欲绝。崇义也不知道怎样去安慰她,就任由她哭。崇义宁愿痛,宁愿流血,也不愿意哭,就像从小父亲教导的那样,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崇义还是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泪点,他一生仍然大哭过好几次。
方玉情绪发泄得差不多了,才振作起来,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还是装出那冷冷的面孔:“来,喝酒!”崇义也没有推辞,跟她碰了杯。崇义的酒量很好,别说这半斤,哪怕再加半斤,也不会醉。
“崇老二,我是不是太下贱了?”
“别这样说自己,你要看得起自己,活着已经不易,要活得好,我们都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在县署上班,看着很风光,但其实,都是勾心斗角,每个人都极端自私,只想着自己的利益。我是看淡了,也受够了。”
“你们看不惯可以不看,我们看不惯在战场上就得被捅刀子,就是生与死的抉择,要是我有你那样的文化,我还想进县署呢!”
“畜生太多,我还真想回老家去,种两亩薄田,好好嫁人,相夫教子。”
“你是当地主惯了,不知道农民的苦,你看看我哥崇光,就比我大一岁多点,现在看起来比我大了十岁不止。重体力活的沧桑,不是你这样的大小姐能承受的!”
“只要感情在,哪怕吃咸菜,总比在这薄情寡义的花花世界强。”
“别不知足,你要是离开了县署,你啥都不是,没有人会理你,珍惜现在的生活吧!”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请你吃这顿饭吗?”
“不是你请,我已经买单了,我请你,向你赔罪,为前面兄弟们的不懂事和唐突。”
“你这个人很聪明,也很大方,这是我最看得起你的地方,虽然你家很穷,但我父亲说,你们家的人都很有骨气,不管是你父亲,还是你们三兄弟。”
“你父亲很精明,是个好人,只是你哥方老三还是过分了,乡里乡亲的,好几代人的交情,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些事还是不能做得太绝。”
“我管不了他,从小他就调皮,被父亲责罚过很多次,但就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本性!”
“我现在从军,说不定哪天就没有了,不管是家里还是感情,我不想有太多的羁绊,否则在战场上会畏缩。入了行伍,我就把自己的生死看得很轻了。你在县署不错,所以你要好好的活好。”
“你有福,你们家的人都有福,你父亲当年那样困难都活下来了,你也会的。对未来怎么打算,准备在城里安家不?”
“走一步看一步,现在级别太低,先升职再说。你有什么打算?”
“找个老实人嫁了呗!”方玉瞟了崇义一眼。
“老实的呢没实力,有实力的呢,又不老实,这个还真不好抉择。”
“你算不算一个老实的人?”
“不算。”崇义头也没抬,自顾自地吃着羊肉。
“那你就是既不老实又没实力的了。”
“至少现在是这样。”
“我也是服了,哪个男人希望承认自己无能,我这样说你你居然一点都不生气,这样窝囊,我也不知道你是怎么带兵的!”
“很多时候,说法和看法并不重要,最重要的还是怎么制定计划,怎么实施计划,怎么达到目的,除此之外,一切言语都是多余的。我是离家出走的,很早我就懂得了一个道理:当一个人经历了绝境,要作出全部努力才有生存机会的时候,理想、道德、廉耻、尊严,都是可有可无的。”
两人又闷头吃着羊肉,方玉在努力的克制自己,不让自己吃得太多,崇义就没那么多顾忌,吃得狼吞虎咽,临别的时候,方玉说道:“其实你正常的时候样子还是很可爱的嘛,为什么装成那样玩世不恭的样子?”
“这个世界不值得恭敬!”
气象更新,周而复始。洛安江的中游地带,又到了雨季,一阵富含水汽的云经过洛安江的上空,顿时就遮住了太阳,云层变得黑黢黢的,白天顿时就昏暗下来,犹如黑夜。一道闪电劈破了乌云,从厚厚黑黑的云层中探出头来,像一根根金线,捆绑着漫天的乌云,不让它们砸向地面。闪电过去很久,咔嚓声、轰隆声此起彼伏,那是被捆住了的天空发出的怒吼,也像是巨人无奈的哀号。雨下得又快又急,雨点落到泥土路上,把灰尘溅得飞了起来,形成一个个窝凼;落到树上,把树叶砸得上下跳跃,像在翩翩起舞;落到河面上,溅起一片片水珠,水雾弥漫在河面上,像释放出的烟幕。一朵乌云的水汽降完,持续了十几分钟的大暴雨过后,马上又雨过天晴,就像这场雨是小孩子打水仗嬉戏泼的水一样。在烈日与暴雨之间迅速的切换,毫无违和感,这就是天道规律,洛安江沿岸的人们早就习惯了。暴雨给两岸的青山带来了清新的气息,空气中泛着的泥土味道都被洗掉了,只剩下绿叶散发出的清香气息,怡人心脾。
“快看,巨龙喝水!”
不知是谁喊叫了一声,整个大面坡的人都朝着水游山的方向看过去。一条七彩巨龙,身披红橙黄绿蓝靛紫的七彩霞衣,映照在天空。它把整个身子露出来,头就好像伸进了洛安江里,尾巴则藏在天空中。
“快,拿上大扫桠,去打金勺子!”江世诚喊了起来,于是,大面坡每家每户的人,都扛着用斑竹枝丫扎成的大扫桠——没有大扫桠的就扛着棕树叶扎的扫帚——往洛安江边上跑去,崇光也不甘落后,他早就听说过巨龙喝水要用金勺子的传说,只要在它用金勺子舀水喝的时候击中它,它就会把金勺子丢下逃跑。于是,崇光迅速操起斜靠在屋檐坎上的大扫桠,跟着疯狂的人群到了河边,见到有彩色亮光的地方就开始挥舞着扫帚扫来扫去。大家都这样挥舞着,在对岸的人像看傻子一样看着这群人跳着奇怪的舞蹈。打了很久,直到这七彩巨龙消失在天际,所有的人都还在地上低头找着,每个人都心怀着暴富的梦想,希望能找到一点值钱的东西。不过不管大家怎么努力地找,哪怕是掘地三尺,仍然没有找到传说中的金勺子,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失望,不过很快大家又开心起来,还没有一件事,能让大家这样齐心地做,还没有一个时节,能让大家放下手中的忙碌,欢乐地载歌载舞。
瑞熹没有参与,一方面是他身体不好,不去凑这样的热闹,人群疯狂起来,总有人动作大,到时候伤到自己就不好了,另一方面则是,他根本就不相信这样天上掉馅饼的事,对他来说,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等人群都散去,他来到洛安江的河边,这里长满了水竹。这种竹子一般只能长到大拇指粗细,质地柔韧,中空,表面有灰色的粉尘。刚才的雨水已经被大太阳蒸发了,路面也干爽起来,一棵棵水竹变得更加圆润饱满。瑞熹专挑大而且老得发黄的水竹,一刀下去,留下斜斜的切口,竹子应声而断。瑞熹把竹子从缠绕的竹叶中拖出来,剃掉枝丫,留下主干。他砍了二三十根,估摸着应该够了,就把一根竹子划破,起掉竹篾,剩下十分柔韧的竹子表皮,绕砍下的这些竹子一周,再用手绞几圈,打个结,前、中、后绑了三次,这些竹子就乖巧地成了一捆。瑞熹稍微用劲,把这一捆竹子扛到了肩上,往家里走去。
瑞熹自从受伤后,就一直干不了重活,但这二三十斤的活,算是很轻的活了,他不能什么活都依靠崇光。在农村生活,挑一挑背一背都是常规的了,如果那些都做不了,那提个二三十斤总要做,不然就真的是废人了。他歇了好几肩,才到了家。他把水竹轻轻放下来,生怕磕坏了损伤了,坐在屋檐坎上就开始干活了。他一只手拿住水竹,另一只手握住齐刀,用齐刀靠近手柄的刀刃,垂直地放到水竹的表面上下刮动,水竹表面的青色或者黄色应声而掉,刮竹青那吱嘎吱嘎的声音异常刺耳,让人心里发毛,就像有千万根绒毛在心脏上拂动一样,让人异常不适。但瑞熹心中想着的却是自己孙子坐在人背篼里多么温馨,孩子是多么高兴多么满意,这让他觉得自己是多么幸福!霎时之间,所有的辛苦都变成了甜蜜。没错,瑞熹就是要用这些水竹,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孙子编一个背篼。他把刮掉了表皮的水竹剖开,对着划开,再对折,直到划成小刀面条粗细的细丝,踢掉竹节,再一次把没刮干净的竹青刮掉,用刀将竹丝刮得光滑,确保没有倒钩或棱角,在他手中,每根竹丝都变成了光滑圆滚的丝线,像抛光机打磨过的一样。
接下来的几天,瑞熹都在做着同样的活,直到细竹丝足够用了,他才开始动手编织,十多天后,背篼已经编成型了,他用慈竹削出十多根长签子,从背篼底部顺着背篼往上钉,以便为背篼定型。随着把最后一根竹签钉下去,一个崭新的孩子背篼就编好了。这背篼是一个“ㄐ”字形,小孩子在下地走路前都可以装到里面背着走,把大人的手脚解放出来,孩子也很舒适,腿脚能在背篼你伸展,困了还可以趴着睡觉,实乃有小孩的家庭居家必备之用具。瑞熹看了看这个背篼,只需要再阴干一段时间就可以用了。他很满意,这是自己这么多年来编得最好的一个背篼,他在每一个环节,都想到孙子坐起来是不是舒适。用心用情,所以造型也最美观,任何一点不满意的地方他都会拆掉重做。
当他把编好的背篼给妻子汪氏看的时候,汪氏眨巴着她那干枯的眼神,皱起已经蜡黄了的脸,动了动那全身已接近风干了的躯干,露出欣慰的笑容,但随即,眼中闪现出两滴泪花。哀愁地说道:“崇光长大了,要当爸爸了,可惜,我可能见不到孙子了!”
“净瞎说,你不是好好的么?这两年不是都好好的么?别多想了,你会看着日子一天天好起来的!”
“是我拖累了你们,我要是不得病,还能干活,就能给崇义也讨个老婆,我们再开点荒,崇德也不用去当学徒,全家在一起好好过日子。”
“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大了就得为自己找食,我们又不能包他们一辈子。”
“崇德都还回来过个年,不知道崇义怎样了?”
“别担心他,他有他的命,他在当兵,吃着公家饭,好着呢!”
“这兵荒马乱的,他就是在刀口舔血,一打仗,说没就没了。”汪氏很动容地伤心地哭了。
“放宽心吧,不管你怎么想,你也决定不了他,放手,由着他去做吧,这都是他的命!你看,说到抱孙子,又扯这么远,日子会好过的,会过好日子的!”
崇光每天没日没夜的干农活,岁月已经在他还有些稚嫩的脸上布满了风霜,太阳光让他的脸黝黑,长期辛苦的体力活让他的肌肉紧实,完全没有赘肉,每一块肌肉都充满力量,扁担似乎想压弯他的脊梁,但只会让他更加挺拔。不时遇到老年人,总会夸赞一句,这是个壮实又懂事的孩子!牟琳快临产了,离预产期也就只有一个月时间了,但仍然没有闲着,每天她都顶着大肚子,做好全家的饭菜。累了就在椅子上坐一会,她会抚摸着肚子,试着跟孩子对话。肚子里的孩子有的时候很调皮,会使劲蹬她几下,虽没有痛感,却让她有些担心,肚子就那么小,动得太频繁总怕出什么问题。虽然牟琳也是个女人,但他仍然希望自己的头胎是儿子。儿子能够承受沉重的体力活,儿子能够传宗接代,儿子能巩固自己在家里的地位。自己本来有娘家,但娘家没人能为自己撑腰,所以这里就是自己最终的归宿和宿命。牟琳试过很多方法看自己怀的是儿子还是女儿,有人说,孕妇肚子尖尖就是儿子,但无论怎么看,牟琳都觉得自己的肚子扁平。有人说酸儿辣女,意思是怀上以后喜欢吃酸的就要生儿子,喜欢吃辣的就要生女儿,但牟琳无论如何对酸的提不起兴趣,对辣椒却情有独钟。还有一种说法,在预产期前生多数是儿子,在预产期后生的多数是女儿,现在离预产期还没到,这无法验证。牟琳的担心有的时候变成了焦虑,甚至躁狂。
这些小心思崇光自然是不能发现,他是一个心思全在庄稼上的人,回家来以后就呼呼大睡。有时候,牟琳会有意无意地问崇光,要是生的是女儿咋办?崇光可不会说“生女儿更好,我最喜欢女儿了”这样讨巧的话,他只会直愣愣地对牟琳说,生孩子我可帮不了你,哎,今年雨水少,堰塘湾的水不够,有些水田得改成旱田种了。面对这样的答非所问,虽然没有直接地安慰牟琳,但也让他多了些安心,至少说明,崇光对生儿生女这个事上没那么上心!他这一关看来还是好过的,那接下来要过的关,自然是瑞熹和汪氏那里了。看到瑞熹那样执着地编制人背篼,牟琳心里便会多一层顾虑。他的投入越大,期望越高,可能会产生的失落情绪就越大,自己承受的压力也就越大。还有那个躺在病床上的婆婆,身体虽然如同死人,但眼光仍然很毒辣。女人要刁难起女人来,比所有人都狠。虽然在自己给她喂饭,护理她的时候,她并没说严厉的话,但她也没说好话啊!这个生了三个儿子的女人,会怎样看待生女儿的儿媳妇呢?
就在牟琳即将进入预产期的时候,这一天,崇光还在棕树田犁田,他手握住铧犁的把,急吼吼地催促着水牯牛,因为是犁水田,牛走起来很吃力,荡起来的浑浊的泥水形成一圈一圈的水波,向整个稻田扩散开区,像瑞熹脸上长满的皱纹。他一刻的时间也不想耽误,就想赶快把地犁完。就在这时,气喘吁吁的瑞熹突然跑过来,让崇光快点回家,汪氏不行了!
事情是这样的,瑞熹在屋檐坎坐着编篾背——一种长方体的十分细密、用于装磨好的面粉都不会漏的背篼——突然就听到汪氏的尖叫。瑞熹赶忙进屋里去,却看到汪氏眼睛发鼓,呼吸急促。瑞熹赶忙掐住她的人中穴,都已经掐出印迹,汪氏才稍微平静。她心里的不适,她自己的预感,在这暂时的平静中让她更清醒,她让瑞熹去把崇光和牟琳叫来。在病榻前,她对崇光交代,让他好好照顾父亲瑞熹,长兄如父,要给崇义和崇德娶媳妇。她对牟琳说,你嫁进我们家来,就是我们家人,一家人要和睦相处,家和万事兴,要好好生儿育女,她还说,要把自己当初的嫁妆,一对银镯子和一个银簪子留给她。在她枕头底下,她想动手去取,奈何手脚都不听招呼,瑞熹按她的意思,取了出来,当场交给了牟琳。那银簪子十分漂亮,镂空部分雕着一只孔雀,光亮耀眼。她对瑞熹讲了好多她们过去的事,讲到当初在营盘顶,瑞熹舍命救了自己,然后讲到自己嫁给瑞熹以后很幸福,自己走后,瑞熹好好照顾家庭,一定要协助崇光,帮助崇义和崇德娶媳妇。汪氏似乎是说累了,她努力想睁开眼睛,但没睁开,瑞熹去探了探鼻息,已经越来越微弱,突然,汪氏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喉咙里咕噜咕噜地响了几声,两年没有能动过的手脚剧烈地颤抖了几下,不一会整个人又恢复了平静。她就这样,带着对世间的眷恋,带着对未给崇义崇德娶上媳妇的遗憾,带着要抱孙子的遗愿,离开了人世。这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她在青年时代遭遇了长毛贼差点殒命,在后来的日子里,她抑制了自己失去亲人的痛苦,与瑞熹一起生儿育女,延续了对生命的敬畏。她一生都勤勤恳恳,忠诚节俭,她没有享受过任何物质的富足,在她瘫痪前,托起了家庭的重体力活,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都念叨着儿女和孙子,她普通而不平凡,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是千万个普通人中无法让人记住的人,但崇光的子子孙孙必须记住。
崇光哭了起来,牟琳哭了起来,瑞熹抹了两把泪水,木然地呆坐在床上。不一会,瑞熹回过神来,从条柜里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寿老衣,趁汪氏还没有僵硬的时候给她换上。崇光从堂屋的香火神龛里取出准备好的鞭炮,取一盒洋火,走到院坝边上点燃。那鞭炮噼噼啪啪地炸响,白烟升腾而起,散发出刺鼻的硝烟味道,刺耳的爆竹声传到了对面的水游山,反弹回来,嗡嗡嗡嗡在耳边响个不停。
不一会,大面坡其他的八户人家,江世诚、周强、周少华、王安兴、杨胜奇、唐昌海、童广和、冯道全都来了,不但管事的来了,主内的主妇也来了。鞭炮就是信号,是招魂引路用的,也是活着的人联络用的。平时的日子放鞭炮,就是家里有丧事了。这对于散居在各个山头的人来说,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崇光扯下两块白布,一块挽在自己头上,一块挽在挺着大肚子的牟琳头上,白布拖在身后,做成拖孝。接下来,瑞熹委托江世诚作为司爷,安排整个酒席。家有丧事,瑞熹和崇光正处于悲伤绝望的时候,招呼亲戚朋友客人的事都交给司爷要恰当一些。
江世诚显然经验丰富,他现在立即着手,跟瑞熹和崇光商定后,就全面的开始了安排,派唐昌海去通知崇德,派周强去城里通知崇义,又派杨胜奇到汪家寨通知汪氏的后家人,派周少华到绿塘去请道士先生,要尽快起道场。请童广和为主厨,召集其余的人帮厨,把酒席搞下来。安排大面坡的妇女们,去土里摘菜,开始磨豆腐,点米豆腐,推魔芋豆腐,请杀猪匠杨胜学拉出圈里的大肥猪杀了用来置办酒席,派王安兴去河包场打三十斤苞谷烧,又安排每家每户都送一张八仙桌过来,一张桌子配了四条长凳子,安排冯道全疏通了沟渠,从堰塘里放水下来,作为煮饭洗菜用。堰塘里的水虽然比不上洛安江你的水清澈,但这个时候用水量太大,都靠挑水不现实,堰塘里的水也将就可以用。安排王安兴和杨胜奇把撘斗放在院坝边上宽阔的地方摆好,将那些大的可能漏水的地方用稀黄泥巴敷好,水来了以后就当作水缸,也正好把堰塘里的水澄一下。
万事俱备,先生钟世远也带着他的徒弟共五人过来了,在准备起道场的时候,钟世远看到了牟琳,立刻拉着瑞熹到旁边商量。瑞熹觉得事情重大,于是拉着崇光过去,跟钟世远在里屋里商量开来。
“你们家里有待产的产妇,起不了道场。”
“先生,这里面有什么说法吗?”
“起道场是在超度亡灵,超度以后七七四十九天才能驾鹤西去,而在这期间,孕妇生产的时候要出血,这就是血光之灾,不吉利,会阻断亡灵升天的过程,导致不能正常轮回转世。”
道士先生的话如同晴天霹雳,让瑞熹和崇光脸上都布满了黑线。
“先生,那该怎么办呢?”崇光急促地问道。
“要把孕妇转到其他地方去,等七七四十九天后再回来。”
“先生,我媳妇娘家那边没人管啊,再说,他从怀上孩子就一直在家里,现在要出去的话,动了胎气也不好,先生,求你了,再想想其他办法好不?”崇光哭丧着脸,他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状况发生,这让他措手不及,不知如何是好。不管怎么说,他坚决不同意让牟琳出去,她本来就已经过得够辛苦的了,深受后妈嫌弃,在这个时候把她赶出家门,还让不让她活了?怀孕已经够辛苦了,不,崇光绝不答应这样做。
“你可要想清楚,如果孕妇在家,起了道场,不但亡魂难以轮回转世,就是胎儿也可能会受影响,所谓生死两煞,到时候会发生什么,实难预料,而且风险极大。”
“先生,即使母亲转世轮回受影响,即使胎儿犯冲受影响,我都认了,这都是他们的命!受影响了说明他们的命不够硬!这一些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你起道场吧,起七天道场,你的利是钱我会加倍给你。如果母亲在天之灵,她会理解我的选择!”崇光是一头犟驴,思考问题一根筋,他要发起狠来,千头牛都拉不回来。瑞熹知道崇光的个性,既然现在是崇光当家,他也不便于在边上发表什么言论,毕竟,比起崇光来,瑞熹更加的不信鬼神,他之所以还是要在汪氏死后起道场,无非是遵从风俗习惯罢了。瑞熹见过死亡,见过很多死亡,当年营盘顶罹难,那么多人死于非命,不但亡灵没有得到超度,还被一把火烧了,挫骨扬灰,但从灾难中活过来的人们,仍然要坚强地活下去。虽说事死如事生,但现实的贫穷寒酸,却让穷人们只能应付眼前的苟且,没有资本去追求超越于现实之外的慰藉。
“这样嘛,钟先生,我们家的情况特殊,牟琳还是就在家里不出去,一切后果我们自己承担,至于你那边,就按你们的规矩办,我会多给一点利实钱。”瑞熹说话也不拖泥带水,一锤定音。
钟世远捋了捋他那有些花白的胡须,皱着眉头,眨巴眨巴眼睛,想了一会,说道:“如果非要这样,那我们多念几遍超度经,你们心诚一点,七七四十九天都披麻戴孝,每天都三叩九拜。现在天气大,不能起七天道场,到时候遗体会完全腐烂,这样的天气建议起三天道场,人死为大,入土为安。”
瑞熹和崇光同意了钟世远先生的建议,马上起了道场。
先生在汪氏的遗体前敲锣念经,为她覆上黑色镶花边的衾单布。当招魂幡竖起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用牛角吹出的号角声响彻在洛安江上,先生们穿上道服,在锣声中唱起了亡灵经。有一个先生在写符纸,先生把草纸按“七铜八铁九金钱”的习俗,用钱錾打上印子,也称印子钱,再用白纸把钱纸包住,贴好,写上“新逝显妣瑞汪氏老孺人用”,标上日期,署上寄符人的名字。人们相信,印子钱就是买路钱,这个在现实中只能称呼为汪氏,连名字都没有的瘫痪两年才去世的不幸的女人,用这些印子钱在阴曹地府通关的时候就不会太受刁难。能干的先生还用竹子扎了一座大房子——那房子已经不是简单的五柱三间或者七柱五间的普通民居模样——而是像一座宫殿,高低起伏,楼顶鳞次栉比,画师仅仅只用黑色的墨汁,就画出了极为精美的图案,宛若天堂的宫殿。生的时候没有享用的,希望在另一个世界能很好地享用。花圈摆满了屋檐坎,写上挽联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