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听说的,也不知道真假,说他进山了。”
“进山?”崇德知道,所谓的进山,就是到山里当土匪去了,听到这个消息,崇德十分震惊,整个人颤抖不已,手里握着的錾子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兄弟,你可别瞎说,当土匪可是毁人一辈子的事,回不了头!我二哥不是那样的人!”
“哎,我也不相信,我相信你二哥的为人。日子再怎样苦,勤劳一些也能过得下去呢,也不至于进山呢。我们这里食客多,来自城里的都多,我也是听他们说的,真假也不知道,我都犹豫要不要告诉你,想了很久还是告诉你了,没别的意思。”
崇德心里乱极了,无风不起浪,这都已经传得有鼻子有眼的了。崇德不知道该怎么做,二哥如果真进山为匪了,不但二哥崇义一辈子毁了,全家人都会抬不起头来。崇德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回去告诉父亲。对,先回去一趟。他都顾不上师傅交给他的工作,三步并着两步,一路小跑着回家去。
崇德是一路跑着回去的,他顾不上洛安江沿岸美丽的风景,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赶快把消息带给父亲,如果二哥真的进山为匪了,趁着他还没有背上血债,尽快收手,争取重生的机会。他希望自己能快一点,再快一点,飞过山川峡谷,飞到洛安江边的家里。当崇德走到“过路边”的时候,崇光刚把枷担套在牛背上,那头高大威猛没有被骟的水牯牛有些桀骜不驯,不想轻易就范,崇光一手拉着牛鼻绳一手在安放枷担,这用柏香树根做出来的农具,表面已经被磨得光滑,它把牛肩上的牛毛也磨得精光,牛皮肤上尽是老茧。套上枷担后,崇光理顺了绳索,走到牛屁股后面,右手扶住铧口,左手拿着用斑竹枝丫做成的吆牛刷,唰唰两鞭子挥下去,那水牯牛吃不住痛,拖着沉重的犁吭嗤吭嗤地往前走,崇光熟练地扶好铁铧口,在这刚铺上岩碗泥的土地上,泥土纷纷翻滚,留下一道新鲜的划痕。
“你不去好好学你的石匠手艺,跑回来干啥?”
“父亲呢,在家不?”
“在家的。”
崇光是属于话不多的人,特别是当他专心干农活的时候,哪怕天塌下来,他也懒得关心,这就是他被认为痴傻的地方。他丢下这句话,就专心开始犁田了,也不问崇德回家到底要干啥了。
“大哥,你只顾着犁田,也不关心一下二哥,你知道吗,他进山了!”
“进山干嘛?”
“进山还能干嘛,当土匪了!”
“土匪?嗯,他总算找到事情做了。嗯,什么,土匪?他去当棒老二了?天,干什么不好,去当棒老二!”崇光总算明白了崇德讲的是什么,一时怔住了,差点被继续犁地的牛往前拉着摔倒了,幸好他及时拉住牛鼻绳,刹住了牛前行的势头。
“不知道父亲听到这个消息会是什么反应,哎!”
“我跟你一起回去。”崇光找了棵大树,把牛拴在树上,撒了些嫩草给它,就带着崇德飞奔回家。
瑞熹正坐在堂屋屋檐坎的青石上编背篼——这是他认为自己唯一能为家里做贡献的方式。他手飞快地在竹篾间翻动着,最难编的背篼底已经完成,他用双膝揆着,编好一处又轮到另外一个方向上。嘴里叼着叶子烟,吧嗒吧嗒地吸着,嘴里吐出浓浓的白烟,散向空中,发出极为刺鼻的味道,不时吐出一个烟圈,直往上冲,到了房顶的领子处,才与瓦片相撞,灰飞烟灭。
“爸。”崇德喊道。
瑞熹抬头望了一眼崇德,略显诧异地问道:“崇德,你回来干嘛?”
“我是回来告诉你一声,我今天到火烧舟帮师傅买錾子,进了佘家饭馆,打铁沟的杨双林告诉我说,二哥……”
“说话吞吞吐吐的干嘛?你二哥怎么啦?死啦?死啦就清净啦!”瑞熹气呼呼地说道,显然他对崇义离家出走仍然心怀不满。
“死倒没有死,听说他进山当土匪啦!”
瑞熹听到这句话,先是一怔,接下来,他愤怒地把手里编到一半的背篼狠狠地摔在地上。这背篼底在院坝上滚了好几转。瑞熹还不解气,拿着放在旁边的齐刀,狠狠地在前方的木墩上砍了三刀。刀因为回弹,把他的虎口割了一道小口,鲜血瞬间浸出来,顺着刀柄往下流。瑞熹眉头紧锁,哭丧着脸,不一会,就老泪纵横。边哭边喊道:“崇义,你这个天杀的,你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土匪是你能做的吗?当年我为了剿灭红岩洞的土匪,吃了这么多苦!营盘顶上那么多人罹难,我们与棒老二的仇不共戴天,你怎么能这样!祖祖辈辈都是耕读传家,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孽子啊!你还不如死了得了!”瑞熹反应如此剧烈,把崇光和崇德吓了一跳,一时不知所措。
不过崇德很快就反应过来,对瑞熹说道:“爸,你也别太生气,我只是听说了这个消息,是真是假还不知道呢。”
“是啊,爸,我去把他找回来,就算是他进山为匪,我也要把他拽回来。”崇光算是安慰瑞熹。
“你听谁说的?”情绪激动得瑞熹冷静下来,仔细捋一捋思路,总得把来龙去脉搞清楚。
“杨双林,他在火烧舟帮馆子。”
“带我去找杨双林,我要问个清楚,不管他在哪里,都要去把他找回来。他真是把祖祖辈辈的脸都丢尽了!”
瑞熹和崇德急匆匆赶到火烧舟找杨双林,崇光因为放不下已有身孕的牟琳,暂时没有去。
杨双林正在忙着端菜、收盘子,看到瑞熹和崇德气呼呼的来了,找了个空隙时间招呼他们。
“双林,你是个好孩子,什么苦都能吃,不像我们家崇义,哎!你告诉叔,他现在在哪里,我去把他找回来。”
“叔,我告诉你,我也是听人说的,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你听谁说的,总得有个信吧。”
“是这样的,那天吧,有两个从县城里来的人,他们边吃饭边闲聊,不知怎么的就说起崇义很仗义。我也很好奇,就问他们,你们说的崇义是不是大面坡的崇义?他们说是的,我告诉他们,我跟崇义很熟,都是一个放牛山长大的娃。我知道崇义是自己跑出去,就问他们崇义现在在哪里,家里的人都在找他呢,他们说,现在崇义在当猴子兵。我再问其他的,他们也没回答我,就急匆匆地走开了。我在想,这猴子都是在山上的啊,当猴子兵就是进山了嘛,山里的兵当然是土匪了。”杨双林知说道这里,又有人进来吃饭,他忙着招呼去了,其他的他确实也不知道了。
瑞熹和崇德在那里合计。崇德抱着美好的愿望安慰道:“杨双林也不过是猜测嘛,情况可能不是想象的那个样子。”他是在安慰这像斗败的公牛的老头子。
瑞熹却有些相信他是进山当了土匪,这个儿子从小就不按套路出牌,他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很容易就破坏规则的人。道德在他心中,不过就是遮羞布而已,想用的时候用一用,不想用的时候就弃之如弊履。总之,他的个性中充满不确定因素,是非观不那么界限分明,他的心中燃烧着矛盾的种子,各种机缘际遇之下就可能走上歪路邪路。
在矛盾中斟酌了许久,瑞熹拍板。崇德回去上班,崇义如果已经入了匪窝,崇德去也没用,师傅还等着崇德带錾子回去,不能耽误太久了。瑞熹只身前往恭水县城打探消息,民不知匪,官却知匪,找他们打听准没错。
瑞熹租了匹马,沿着去县城的官道疾驰而去。瑞熹有很多感慨,路还是那条路,但自己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人。想当年,自己意气风发,护卫着黎大人从县城回沙滩,路遇土匪侵袭。自己是一马当先,指挥着团练队伍,与土匪殊死搏斗,终于击退了土匪的攻击,保得了黎大人的周全。时过境迁,黎大人忧世伤生,英年早逝。而与自己并肩战斗的团练队伍中的战友,则在营盘顶惨案中,被长毛贼屠戮殆尽,儿子崇桦和媳妇也在那一场惨案中罹难,要不是一些机缘巧合,自己当初也命丧营盘顶。瑞熹一直以来压抑着的思绪,随着这踢踢踏踏的马蹄声,又纷飞了起来。如果说现在的生活是苦,那时的生活就只能用惨来形容,虽然太苦了也惨,但太惨了,却是实实在在的悲剧。
恭水县城在洛安江的上游,在这里水量不大,地势异常平坦,万亩大坝跟着洛安江蜿蜒前行。在这里,洛安江被纵横的沟壑分解到千千万万的良田中,它从没有过奔腾咆哮的姿态,一座又一座拦河坝,把洛安江蓄积成一个又一个大湖泊,那样谦恭地造福万千百姓,因此人们亲切地称之为恭水。有了洛安江,恭水县城就是一个富饶的鱼米之乡,赛似小江南。瑞熹路过洗马滩,用河水帮马洗了洗溅起来的满身尘土,把马牵到走马坝租了个临时拴马的地方,雇人帮着照料马匹。就径直往城里走。恭水县城作为统治恭水几百年土司的根据地,城墙修得极为厚实。由青砖彻成,五六米高,有东西南北四道门。瑞熹从东门进入,他首先要看的,是有没有发榜。以前是官府,现在是军阀政府,喜欢在城门处开辟一个张贴栏,把重要的消息公布出来,大清朝的时候叫发皇榜,现在民国了,叫安民告示。瑞熹并没有在这发榜处看到剿匪的信息,他继续往内城走。瑞熹第一天几乎是逛遍了全城,啥消息也没打听到,第二天想到县署去问问,但又怕问露馅了,犹豫不决。瑞熹又千万种想法,有一种内心里面最深的悸动,内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就算崇义当了土匪,也还是他瑞熹的儿子,他决计不会大义灭亲引官军去剿灭自己的儿子,他也不愿县署的人知道了自己的儿子在当土匪,否则,他们利用自己来剿灭崇义,那相当于用自己的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不,绝不这样!
思来想去,瑞熹还是决定自己多观察观察。人多嘴杂的地方非茶馆莫属,瑞熹找了最大的悦来茶馆坐下,装着很悠闲地喝茶的样子,实则在听有没有关于土匪的消息。非常遗憾,所有的人都没能说出点什么,瑞熹非常失望,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大街上骚动起来,很多人边跑边尖叫。瑞熹注意到,茶馆里的人并没有太大惊慌,茶馆老板也指挥伙计,淡定地把茶馆的大门关上。
“掌柜的,这是什么情况?”瑞熹很好奇地问道。
“没啥情况,猴子兵和警察局打起来了!”
“猴子兵?他们在哪里?”瑞熹激动得几乎跳了起来,心也要跳出来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猴子兵已经猖狂到这种程度了么?警察局好歹是政府的,是保一方平安的呀。猴子兵也太胆大妄为了吧!瑞熹朝街上看过去,有两帮人正在打群架。瑞熹一眼就看穿了,这是些闹着玩的娃娃!瑞熹经历过真正的战斗,在死亡的边缘徘徊过,在他看来,眼前这些人都是在玩过家家。
“客官是从外地来的吧,我们早就习惯了,这猴子兵一天要是不跟警察局打两架,那一天算是白过啦。还好的是,他们都是赤手空拳打架,不用武器,不带工具,没有伤害性,相反很有观赏性,很好看!不过这闹起来,害得我们一天都没生意做,真是造孽啊。”
“猴子兵这样胆大妄为,不躲进山里,警察不抓他们啊?”
“你想哪里去了?为什么要剿灭猴子兵?谁敢剿灭猴子兵?”
“土匪都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民国政府难道不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咳,客官理解错啦,这猴子兵可是正儿八经的政府军队,可不是啥土匪。”
“政府的军队怎么取这么个难听的名字,像土匪部队一样?”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恭水县的驻军司令叫侯志,大家都把他带的兵叫做猴子兵。他治军不严,士兵一手扛烟枪,一手扛步枪,尽干些欺男霸女烧杀抢掠的事,虽不是土匪,但在老百姓心中,和土匪也差不多了。”
“侯志,猴子?”瑞熹咂摸着念了一阵,想通了,侯志的兵,不就是猴子兵么?自己望文生义地把猴子兵当做土匪,是一个谬误。如果杨双林听到的信息没错,那就说明崇义不是参加了土匪,而是参加了官军——虽然这官军和土匪名声也差不多。只要不是土匪就好,官军再像土匪,那也是官军,至少没有辱没祖宗。想到这里,瑞熹心里算是安心下来了。不过想想着猴子兵松散的纪律,甚至还不如当初的团练队伍,这是很没前途的。瑞熹站起来,望着茶馆外打架斗殴的双方,他希望能看到崇义。
说起来就这么巧,他希望看到崇义的时候,还真就看到了崇义!这时的崇义,正站在最高的台阶上,振臂高呼,大喊着让其他的猴子兵去冲击警察队的防线。瑞熹还看到崇义抡起拳头劈头盖脸就朝着一个警察的头上打去,对方的脸上很快就多出了血迹。瑞熹心里想到,这崇义还真下得了手呢,要是崇光,看到这样的场面,早就被吓坏了,躲得远远的。这崇义有些像年轻时的自己,勇猛无畏,猛打猛冲,但这样的个性,真就是最好的么?如果可能,瑞熹真希望崇义做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娶妻生子生生不息。瑞熹本来想着要不要出去制止崇义,或者是跟他说几句话,但他又很快摆了摆头,崇义加入猴子兵,看不到前途的,看他那冲锋陷阵的得意样子,看他在猴子兵中都被认为有义气得到认可的样子,他应该很享受自己现在的状态。由着他去吧,不是土匪就好。瑞熹有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自己奔着要把崇义找回家的,但现在却连面也不想见。自己明明对孩子要求是严格的,但现在又觉得由着他个性发展吧,他终归要找到自己的路。
瑞熹在结账的时候,摸到衣服口袋中的一封信,他很久以来都忘记了这封信。这封信还是在崇义离家出走前,瑞熹找姐夫古团长写给易权团长的推荐信,让崇义从军的,当时瑞熹的想法很简单,崇义太调皮,到部队里好歹有人管着,不至于走上邪路。他还没有带着信到县城里找易团长,崇义就在一场意外中一把火烧了房子,因心中惧怕而离家出走了。当瑞熹知道崇义已经阴差阳错了当兵以后,他虽然决定不跟崇义见面,但他担心崇义当土匪的心却是放了下来,他决定再帮崇义一把。当他把姐夫写的信交给易权团长的时候,易团长非常客气地招呼了瑞熹。那种尊敬不一定发自内心,但一定表现得非常庄重。瑞熹当时并不知道,为什么姐夫退隐那么多年了,这些位高权重的军官仍然对他尊敬有加,直到王军长去世,瑞熹才知道姐夫作为王军长的老师、老上级与包括易团长在内的军人所具有的师生情谊。
在瑞熹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此时,崇义正和一帮猴子兵在酒馆里猜拳喝酒。
“两弟兄,实在好,五魁首,牛拉拉,八匹马儿跑,酒在杯杯头!”
“你输了,喝,快喝!”
“不要像个婆娘一样,是男人就马上喝!”
“你喝,先喝了再和我说话!”
“你真是酸不啦叽的,比酸菜还酸!”
“少了少了,只喝这么一点,太少啦,要来就整个小钢炮!”
“小钢炮就小钢炮,谁怕谁?”
“嘿,那妞,怎么离老子那么远,过来!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真是的,老子这么帅!”
“拉倒吧,你帅?你是没见过我这样的帅哥吧?”
“你还是撒泡尿照照,你这都叫帅?”
“天啦,你他妈的混蛋,你怎么在包厢里撒尿了!还怎么吃饭,恶心死了!”
“你不是让我撒泡尿照照么!”
“操,就凭你这样骚的操作,你也配得上我们连的第一骚人了!”
“你们两个斗嘴够了没有?来来来,开个局子,赌两把,叼个金花?”
“把烟整一支给我抽抽,啧啧,还带嘴的,在哪里搞的?”
“崇义大哥,小弟我敬你一杯,感谢你今天为兄弟两肋插刀!”
“那帮小杂种,早就该收拾了,你今天做得对,就是要弄他们。”
“崇义大哥说得对,谁敢看不起我们,我们就跟他们死磕到底,谁欺负老百姓,我们就要给他颜色!”
“大哥,以后小弟们就跟着你混啦!”
在这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的场合,每个人都乌烟瘴气地活着。崇义很享受这样的待遇,他终于不是二哥而是大哥了。被人围着转的感觉真爽,被人尊重和仰望的感觉真爽,一呼百应可以安排和指挥别人的感觉真爽。
在其他人都醉得东倒西歪,或者是都做着爽己悦己事情的时候,崇义一个人走出了酒馆。早春时分,夜晚的风吹来,还有些冷,天上的星星眨巴着眼睛,俯瞰着可怜的酒色男女那孤独空虚的灵魂,固然穿着厚外套,崇义还是被冷风吹着打了个寒战。当他在人群中疯狂的时候头脑是迷醉的,但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却变得出奇的冷静。他很清楚,自己现在的活法和父亲的期望相差太远,和传统的价值观大相径庭,有的时候想想真是奇怪,如果按传统观念生活,那就只能像崇光那样亦步亦趋,像很多人那样一辈子默默无闻,而自己,崇义,显然是不甘于平庸的,所以自己一定不走寻常路。他要靠自己的脑力来讨生活。他懂得了书上的知识不全是迂腐的道理,也有很多真理——比如“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肥猪为什么会被杀掉,并不是它不勤奋,而是人们需要吃它的肉。同样的道理,宣扬吃苦,其实也是因为过好日子的老爷需要。价值观那种东西严重地限制了自己的活力,所以自己一定是反传统的,一定要按自己认为的方式生活下去。这几个月来的离奇经历像放电影一样在大脑中呈现。
他回想起那天,他看到了几个地痞在安泰酒楼收保护费。他跟着进了安泰酒楼,掌柜安从苏看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穿着僧袍,言行举止多了几分粗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个跑江湖的。虽然他不是常来收钱的人,但袍哥公口,三教九流,谁能说得清楚呢。莫非,这个袍哥是来讨口的,来摸底的么?对江湖中人,可得千防万防,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要是江湖中人总找麻烦,生意就没法做了。想到这点,安从苏对崇义可是客客气气的。
“这位兄弟,要吃饭就里边请。”
崇义当然想饱餐一顿,肚子叽咕叽咕的叫,然而,包里的钱不争气,吃了付不起账,那就只能忍住。
“饭我就不吃了,刚才那三个是什么人呢?”
“哟,客官,看你说的,那三位爷可是大人物,是我们小店的大恩人呢!”
“他们那么厉害?”
“那当然,他们是保我们一方平安的呢,要不是他们,我这小店早就得关门。”
“他们是县署的?”
“小兄弟,你这话说得,他们不是县署,胜似县署。”安从苏狡黠地盯着崇义看。
“不会吧,什么人有这么大能量?”
“兄弟该不会不知道吧,刚才那几位兄弟,就是我们恭水公口的袍哥,难得他们为我们作主呢,要不然,我们三天两头都被小混子们骚扰,生意真做不下去!”
崇义听到袍哥几个字,又犯迷糊了,在去思德县的盐帮的时候,崇义当时以为袍哥就是行侠仗义的大侠,以性命为赌注,挣辛苦费。到三渡关被袍哥抢劫,他认识到这袍哥组织就是土匪。到今天,听这掌柜的说起来,这袍哥又是保境安民的侠义之士。袍哥到底是怎样的?崇义想去探个究竟,如果真是跑江湖的大侠,崇义不介意跟着袍哥混。当他出门去追那三个年轻人的时候,安泰酒楼的安从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心里道:“这些年轻人,年纪轻轻就不能吃苦,好吃懒做,只去讨便宜活,以为江湖是浅滩,早晚会淹死在江湖里,还想掏我的话,呸!”
崇义跟着那三个袍哥走出了西门,那三人发现崇义。领头的那个二十来岁模样的袍哥揪住崇义的衣领,啪啪就是两个耳光,打得崇义晕头转向,嘴角渗出血丝。
“妈的,哪里来的小杂种,敢跟踪老子。”
“大爷……”
崇义大爷二字刚出口,又是啪啪几个耳光,崇义只觉得眼冒金星,一股黏糊糊的气血只往嘴巴里涌,那人十分恶毒地说道:“大爷?大爷是你能叫的么?”崇义当时还不知道袍哥的黑话,几天后他才知道,袍哥公口的舵把子才能称为大爷,一般的小罗喽要是被称为大爷,那就是僭越,是犯忌讳的。
“我想加入你们!”崇义还是不争气地说出了这句话。
又是两记响亮的耳光。“加入我们,你有什么本事?凭什么?”
“我什么事都能干,就是要想加入!”崇义啐了一口鲜血说道,不过这一次,当崇义这样说的时候,他没有再被扇耳光。
“好,那里,那个流浪汉,你去杀了他!”这领头人指了指远处睡在大街上的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把刀子递给崇义。
“这……他跟我无冤无仇呢!”
“耍老子是吧?瞧你这胆气,还想嗨袍哥!你们还愣着干啥,给我狠狠地捶死他。”三个人拳脚相加,如疾风骤雨般向崇义倾泻而来。黑道的黑,就在于他们从来不会讲什么规则,或者说,他们都是以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为规则。崇义护住头,趴下来保护好肚子,忍着痛,不叫唤一声。那三个人打累了,才停歇下来。
“幺哥,会不会打死了?”
“贱人,贱命,我袍哥岂是想加入就能加入的!是他自己撞上来的,我们走!”三个人丢下一身是伤的崇义,扬长而去。
崇义躺在大街上,想动一动,但太痛了,稍微有一个动的念头,全身无一处不疼痛。他已经想清楚了江湖三原则,但真正运用起来,还是那么难。弱肉强食自来是江湖规矩,崇义甚至在想,如果当时自己真按他们的要求去做,把那个流浪汉捅死,他们也许真会收了自己,但崇义还有的那一丝清醒的理智告诉自己,死乞白赖讨饭吃自己愿意,但真的伤害无辜,那是违背自己的原则、初衷和本心的,任何时候做事都不能突破底线。崇义觉得有些丧气,自己才想到的原则,现在就违背了吗?为什么要同情弱者?良久,他才想清楚,弱者不是敌人,对弱者不能残忍,只有对敌人才能残忍,那么,谁是敌人?怎样判定敌人?不管怎样判定,崇义心目中,已经把袍哥当作了敌人!他们不问青红皂白,草菅人命,他们就是最大的敌人!
崇义是走一步歇一步回去的,在一次次受伤的过程中,他不但能耐住疼痛,心变得更加坚硬和冷酷,他已经有了理论的指导,他还必须从外在能力上对自己的重塑,就像洛安江边的毒蛇一样,每蜕一次皮,能力和经验都成长一步。身体的毒打和灵魂的拷问,是成长最好的催化剂。
他刚刚回到草棚躺下,就听到外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从门缝里向外看出去,看到了一个黑影,穿着黑色的衣服,鬼鬼祟祟的。崇义已经麻木,他丝毫不惊奇来的是什么人,不管他是敌是友。他知道,自己现在除了一条贱命,已经一无所有,根本就不用防备盗贼。
“不知外面是哪位英雄,明人不做暗事,既然来了,还请当面指教。”
“你出来!”
“不出来!”崇义听出了这是一个浑厚的中年人的声音,他放弃了白胡子老汉回来的幻想。
“你出来,我跟你讲讲袍哥的故事。”
崇义也觉得自己很贱,虽然不想就这样出去,但他的脚还是忍不住向外面迈出去。他靠近这个黑衣人两米远的地方就不动了,坐在一块石头上,认真打量着对方。那一袭黑衣,带着头套,只露出一对小眼睛,真没什么可以打量的。那双眼睛似乎会说话,有势若洞火的睿智。
夜行人看到崇义以后,总觉得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就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小子,今天被剪眉毛了吧?”
“没剪眉毛,磕磕碰碰,一点小伤。”崇义学起江湖人的样子,死绷面子,打痛了不要紧,被打的时候遭人看见才是大事。
“剪眉毛是袍哥通用黑话,就是被欺负的意思,你这都不懂,还去惹他们,活该。”
“这样说来,你也是袍哥?”
“是的。”
“你来干啥?追杀我?”
“跟你无冤无仇的,追杀你干嘛?”
“你们袍哥不是动辄草菅人命么?”
“这就是你对袍哥的印象?”
“是的,除此以外,还能怎样?”
“那你为什么又想要嗨袍哥?”
“嗨袍哥也是你们的黑话?”
“是的,就是加入袍哥的意思。”
“我当时想嗨袍哥,是因为我之前了解的袍哥都是替天行道,办正当事的。”
“那几个小混子是不是改变了你对袍哥的看法?”
“是的。”
“你这是找错了对象。”
“这话怎么说?”
“你本来想找鱼,但你却爬到了树上,方向错了,自然找不到你要的东西。”
“还是不懂。”
“袍哥里有清水和浑水之分,你在浑水去求清水的结果,自然是缘木求鱼。”
“这也是你们的黑话了?清水怎么讲?浑水又怎么讲?”
黑衣人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问道:“那个小杂皮让你去杀人,你为什么不去?”
“我不想随便杀人,就这么回事!”
“你为什么下不了手?你明知道不下手你就会被打的!”
“我不能草菅人命,这是我的原则和底线!”
“对了,这就说明你良心没有泯灭,说明你跟他们不是一伙的,这就是你永远加入不了他们的原因。”
“能不能加入和你没关系,不需要你来指指点点,看我的笑话!我看你说话也是东拉西扯的,这和清水浑水有什么关系?”
“他们做事不择手段,他们草菅人命,他们凶残暴戾,他们抢劫、杀人、贩毒,他们是浑水,而我们,替天行道,锄强扶弱,行侠仗义,我们是清水!”
“浑水靠抢劫生活,那清水靠什么生活呢?”崇义若有所悟,自己遇到的土匪,以及街上收保护费的,都是浑水,他们骑在人们头上作威作福,像镖师那样的袍哥则是清水。崇义补充道:“我有点懂了,你的意思是,清水是靠正当职业生活?”
“你很聪明。”
“那以后我要报仇的话,只管去找浑水袍哥?放过清水袍哥。”
“哈哈,哈哈,你小子有志气,现在都朝不保夕了,还在想着以后要报仇的事!有志气!”
“我也谢谢你为我送的食物,以及给我喂的药。”
“哟,不错吗,你这悟性,全部都想通了?怪不得大爷那么赏识你。”
“谁是大爷?我跟他素昧平生。”
“大爷就是舵把子,舵把子就是大爷,他有他的安排。”
“好吧,我知道,你可能有很多事不方便说,那你只要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救我?”
“不为什么,就是不想你死在这里。”
“那你现在需要我干什么?”
“我也不需要你干什么,就是来看看你被打死没有。”
“死不了,我是九头虫变的,有九条命,死在他们那些小混子手里太窝囊,阎王爷也不收。你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的好,你一定是有目的的。”
“好吧,我也不跟你打哑谜了,我给你指条明路,大后天早上十点,去募兵处当兵。”
“我才不去呢,我才看不上当大头兵呢!”
“你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我给你指出一条金光大道,你一点都不去争取,就自己放弃了。”
“好吧,我就算想当兵,也当不了,当兵得看关系,我一没关系,二没背景,三没钱,想当兵别人还不收呢。”崇义觉得很丧气,他自从上次去过募兵处以后,每天都到门口去看一看,希望哪一天能有机会进军营。可惜,每一次,他的希望都会被无情地粉碎,甚至连募兵处的那个戴眼镜的师爷也劝他,死了这条心。当兵好歹是吃公家饭,想抢这碗饭的人太多。
“我行走江湖多年,曾经跟舵把子学过面相和推背之术,看你相貌堂堂,眉宇间有福吉之相,我愿推你一把。大后天是黄道吉日,你按我说的时间去募兵处,必能成功。”那黑衣人说完,不再跟崇义废话,转身离去。昏暗的月光下,那黑衣人的身影陡然被拉长了,崇义看到的是一个伟岸的身躯。
幸好崇义只是受了些皮外伤,他还年轻,皮糙肉厚,况且提前有所准备,保护好了头和肚子,休息两天就好了,没啥大影响。就着窝棚里顺着斜斜地照进来的星光,仰望星空,稀疏的星星闪耀着,诉说着它亿万年的孤独。崇义想到了黑衣人的话,不管怎样,相信他一次——他说错了自己没损失,万一他说对了呢?大后天必须得去试一试,想到这里,崇义感觉舒服多了,生活似乎又多了一丝希望。
经过了两天,崇义的外伤算是完全好了,淤青的地方也影响不大了,崇义又感到精神焕发。这两天里,他还利用晚上的时间到河边去把唯一的一件衣服洗了,光溜溜地回到窝棚。他到河里好好洗了个澡,要去参军,还是得注意一下个人形象,一定要给长官留下最好的第一印象。两天后,崇义来到募兵处的时候,他多少有些吃惊,前些天去问话爱理不理的眼镜大爷,现在变成了一副笑脸,还在旁边还摆了几张桌子,几个士兵坐在桌子边上,正在向过路的人和咨询的人耐心解释。崇义去报上名字,接待他的是一个十七八岁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小兵。
“说说你为什么要当兵?”那个小兵问道。
“当兵很神气,穿着军服很帅气,背着枪很酷!”崇义只字不提现在没饭吃,当兵了就有饭吃了。
“当兵很辛苦的,你要想好了!”
“我想得很清楚了,就想当兵!”
“当兵随时可能打仗,很容易就被打死的呢!”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要是我死了,下辈子我还当好汉!”
“你还要想清楚,当兵以后要听长官的话,长官让走哪里就得走哪里,要服从命令,可能一辈子都不回家哟!”
“我都想好了,不回家就不回家。”
“你还是要跟你家里商量好!”
“已经商量好了,你可能不知道,我每天都在这里,今天终于等到了当兵的机会,今天就迫不及待地想穿上军装呢!”
“好,那你先作好登记,登记好了跟我走。”
崇义把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填写好后,就跟着这个兵一起走,他边走边搭讪:“请问长官贵姓呢?”
“我不是长官,我是一等兵杨志高,你跟我来,去见连长。”
“我叫崇义,以后多多照顾。”
杨志高领着崇义进了里屋,连长王道德穿着军大衣,坐在雕花的木椅上喝着茶,因为茶水有些烫,他在边吹边喝,他撅着嘴,似乎刚才被茶水烫过。那红红的嘴皮翻起来,像刚拉过屎的鸡屁眼,崇义知道这样比喻是不对的,但他这个时候想到的就是这个,长期的农村生活,让他对农村的很俗很土的事物很熟悉,所以当崇义看到首长喝茶的样子,就忍俊不禁,花了很大的功夫才压制住自己想笑的冲动。
“报告连长,又招到一个新兵。”杨志高双脚并拢,身子忽然一挺,举起右手,对着喝茶那人行了一个军礼。
“登记好啦?”
“是的,全部手续都完成了!”杨志高笔挺地站立着回答。
“你叫啥呀?” 那军官斜着眼睛盯着崇义,似乎想要把他看穿。
那军官眼中的不屑和轻视,以及偶尔露出来的狡黠,让崇光浑身不自在,他总觉得长官就像一个狡猾的猎人,已经安装好了陷阱,在旁边偷看着,就好像自己是猎物一样。他努力让自己清醒,自己是来参军的,怎么都不会是猎物呢。
“长官,我叫崇义。”
“为什么要参军啊?”连长拉长了强调,显示着自己的权威。
“长官,我从小就立志要从军,报效祖国。”
“那你告诉我,什么是祖国?”
“我们生活的土地,自古以来就是祖国!”
“错,大错特错!”王道德突然来了精神,似乎他又能像训导学生那样讲道理了:“在我们这里,国家就是王军长,王军长就是国家!端王军长的碗,吃王军长的饭,扛王军长的枪,做王军长听话的兵!”当说到“王军长”这几个字的时候,连长王道德即刻从座椅上弹跳起来,表情庄重肃穆,就像在念叨自己祖宗一样。
“是,誓死效忠王军长,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就像我的祖祖辈辈和父亲所做的那样。”崇义不是傻瓜,虽然他现在都还不知道王军长是谁,但知道他肯定是大人物,不管要不要效忠王军长,起码得给长官博得个好印象,人生如戏,该演戏时就演戏,要靠演技。
“你父亲也是军人?”
“他不是正规军,但他跟着团练队伍杀过长毛贼,还受过重伤。”
“好,我就喜欢你这样有骨气的,收下了!杨志高!”
“到!”
“领他过去!交给你来训练!”
“是!”
杨志高铿锵有力地回答,正准备带着崇义出去,连长王道德又问了一句:“你今天招了多少兵?”
“报告连长,九个了!”
“好,很好,编为一个班,从现在起,一等兵,你正式升为上士班长!”
“是,谢谢连长!”杨志高充满惊喜地回答道。这一声回答很响亮,以至于给了崇义极大的触动,今天招了一个班的士兵,就成班长了!崇义虽然还只是一个新兵,宿舍也没有分,军服也没有穿上,但他已经开始羡慕杨志高火速提拔,当上了班长。这真是让人羡慕,一天之间,杨志高就成了班长了。连崇义自己都感到惊奇,自己对当官居然这样羡慕,这样痴迷。
杨志高领着崇义到了营房。这营房就是才搭起的简易帐篷,一个班十个人,住一顶帐篷,是个大通间,里面摆着一张大床,所有的人都挤着睡在一起。在帐篷的旁边,整齐地摆放着洗漱用品。值此盛夏时节,帐篷里已闷热无比。地上的泥土还有湿气。显然这帐篷搭了没多久,时间仓促,搭得也很粗糙。
“崇义,这就是我们班的营房,一会我把班里的人都叫来,从此以后这就是我们的窝了,要好好珍惜和爱护,这年头,有个容身之处不容易。你现在就到后勤那里去领取你的衣被,这里帐篷比较多,可不要迷路了。明天早上就要开始训练了。你可得为我们班争气!”
当杨志高说这年头有个容身之处不容易的时候,崇义想到的是自己因为痴迷演花灯戏的时候,不小心烧掉了家里的房子,让全家人没有住的,那才真是苦啊。不知道现在父亲和兄弟们都怎样了?崇义是因为惧怕瑞熹体罚,惧怕承担责任,更是想出来闯荡江湖,挣大钱修大房子,才毅然离家出走的。现在也管不了家里了,等以后自己发达了,加倍报答他们就是了。崇义还想到了自己这两个月来过的非人的生活,整天都睡在阴暗潮湿的窝棚里,四周都是坟堆,与死人为伴。吃的也毫无保障,经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下苦力也毫无所获。所以,崇义十分认同杨志高的那句话,现在在军营里了,吃的穿的即使不算好,但是有保障了,住的条件也算大大改观了。
当时,崇义还认为,杨志高家应该不存在住房的问题,直到两个月后的一天,崇义在一次偶然的公务机会路过杨志高家,才明白他所说的这句话的含义。杨志高家在一座高山上,那里青山环抱,茂林修竹,但当崇义敲他家门的时候,他父亲穿着一件杨志高带回去的绿色军装出来开门,没有见到家里其他人。原来,杨志高母亲,还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没有衣服穿,无法见外人。如果有外人来,都是杨志高的父亲穿着这件衣服出来见人。平常在家中干农活,都是穿烂得不能再烂的衣服,就是由线条拴着的碎布片,挡住关键部位出去干活。穷,杨志高家太穷了!穷人家才能体会到有个窝的重要性。后来崇义才打听到,虽然杨志高已经从军一年,还是那样省吃俭用,但他带回去的钱,能够让一家人有碗饭吃就不错了,生活是那样困难。
崇义就这样在军营里住了下来,班里的人除了杨志高,他就和袁才俊比较谈得来。袁才俊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他第一次见到崇义就开口问:“我叫袁才俊,袁世凯的袁,才华的才,俊杰的俊,你叫什么呢?”
“崇义,崇高而充满正义。”崇义第一次这样解说自己的名字,他也很震惊,原来自己的名字还可以这样理解,难道这就是父亲在给自己取这个名字时的本来想法?难怪他对自己这么失望,哎,崇义都对自己叹了口气。
“崇高的都挂在墙上,还是有义气好一点,为兄弟两肋插刀。”
“你这个俊还是俊俏的俊呢,像个女孩子。”
两个年轻人就拿名字来打趣,袁才俊也并不小气,也不是你崇义说他像女孩子他就是女孩子,没必要去较真。
“诶,崇义,你为什么要来当兵?”
“找口饭吃,你呢?”
“我是家族的长辈送我来的,让我立军功,光宗耀祖,其实我不想当兵。”
“你呢,真是不知足,我为了当兵,守了两个月,现在才得到机会。”崇义就差说,找了个看面相的大师测了一下,发现自己骨骼清奇,是个当将军的料,才得到当兵。
“前面守再久都没用,部队满额了,不是招兵的时间窗口。”
“你怎么知道?”
“家族长辈说的,前些天黔军和滇军打仗,我们恭水的部队是主战部队,损失有点大,所以才募兵的。”
“你长辈什么都知道,那肯定是大人物吧?”
“也就是县署里的工作人员,他要是大人物,我也不会到这里来了,县署里的人多多少少都了解些情况。”
“既然要打仗,有伤亡,那他还把你往火坑里推?让你当炮灰?”
“我父亲说,这就叫富贵险中求,我们袁家是赤水河河谷一带的大家族,父亲说,我们家族能在当地成为旺族,世代屹立不倒,就是因为家族世世代代都在读书,都在拼军功,世代牺牲的人不少,拼杀出来的人也不少,我也是为了家族的命运。”袁才俊有些淡然地说道,他有些不甘心,但他又觉得自己的命运好像就是这样被决定的,无可辩驳。
他说起来轻描淡写,但对崇义来说,却是如此震撼,崇义从来没有得到过家族的支持,父亲母亲都很孤傲,本来姑父的资源是可以用的,但父亲自命清高,从来没有开口请求过。比起这些家族帮助规划未来的子弟,崇义除了羡慕,只能摇头叹息,混社会的规则就摆在这里,个人能做的事实上很有限。
新兵的艰苦训练开始了,当兵当兵,四十八斤。崇义的单兵装备有一支“赤水造”,子弹十发、被服包、圆锹、十字镐、干粮袋、水壶、刺刀。王军长的前一任周军长,在赤水河边上开设了一个兵工厂,从国外进口了机器设备,仿制生产出本地使用的毛瑟步枪,大家都简称为“赤水造”,就像全国知名的汉阳兵工厂制造的步枪被称为“汉阳造”一样。崇义得到的是一把特别明亮的“赤水造”——明亮的原因并不因为是新枪,而是被人反复使用摩擦过,枪柄都磨得很光滑。
每天都进行队列训练,训练怎样服从命令,训练的科目有体能、野外生存、武器应用、拼刺、测绘、筑城、战斗、旗语等。到部队以后,崇义的生活基本上稳定,一日三餐都是固定时间,本来体格就好,体能很容易就达标了,野外生存就是强项,他能在洛安江边生活十多天,在恭水这样的喀斯特地形区,毫不夸张地说,不可能饿死。他特别拔尖的课程是测绘,全排三十人,要说崇义是第二,没有人敢说自己是第一。崇义的测绘为什么好?测绘的核心是计算,崇义从小就跟着父亲瑞熹学习编各种竹编——箢篼、箩篼、稀眼背篼、夹背、人背篼、筲箕、簸箕、细筛子、炭筛、凉席——任何一样竹编,都需要胸有成竹,需要事先做好计算,实际编的时候目测出偏差进行修正,这样的生活实践锤炼了崇义的计算能力。
整个训练,主要是由班长杨志高来开展的,崇义总觉得这个家伙的智商不在线,与自己的哥哥崇光有得一拼,说话做事要慢半拍。所以在三个月的新兵训练即将结束的时候,崇义的各个科目的表现,已经比这个入伍一年多的老兵班长还要好。
这期间如果说有什么让崇义触动的,就是袁才俊的事了。三个月的新兵训练结束,有一天,正好是大家调休的半天时间里,没有请假,不能出军营,大家都去打篮球,以消耗这用不完的体能,和无处安放的青春。袁才俊拉了拉崇义的衣角,让他陪同自己走一走。
秋风萧瑟,吹下阵阵金黄的落叶,铺满过道。袁才俊先开口了:“崇义,我送你个礼物。”
“嗯?什么情况?怎么突然送我礼物?”
“我明天就要走了。”
“走?你不当兵了?”
“不是,我要读书去了?”
“读书?那你不就是不当兵了嘛!我没说错嘛。”
“读书也是当兵,我到省城去读振武学堂。”
“哦。”崇义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在部队待久了,他自然知道,进了振武学堂读两年,出来就是军官了。他就是科班出身了,与自己的身份一下子就拉开了。
“我知道,如果我们一起去考,你也一定能考上。”
“你什么时候去考的呢?”
“上个月,我请假离开部队的那三天。”
“你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