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与小镇截然不同,在家乡,晚上十点之后路上几乎见不到人,那里没有大型商场和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没有熙熙攘攘的夜市和塞车的早晚高峰街道。虽然省城只能勉强算个二线城市,但已经令我这个小镇来的年轻人感觉不可思议,省城于我而言就像是一个刁蛮的漂亮女朋友,我既沉醉于她的繁华,也时常抱怨她糟糕的脾气,比如常年维修的马路和排不上队的医院。
妈妈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小两居,房子已有三十年房龄,楼梯是窄得几乎只能容一个人通过,我们住在一楼,每到下雨天就像池塘那样,所以家里的冰箱和洗衣机都用砖块垫高了,防止受潮短路。买完这套小公寓,妈妈用剩下的钱租了一个小店面,那几乎不能叫店面,只是放了一个凳子和缝纫机,外加一扇小小的卷帘门。妈妈以前是针织厂工作的,她做的衣服虽然款式比较陈旧,但质量是极好的,除了她和爸爸忙着做生意那几年,从小到大我们一家人穿的内衣内裤还有衬衫长裤都是妈妈亲手做的。妈妈白天帮人缝缝补补,晚上还要去别人家里当钟点工。她参加了政府主导的职业妇女培训项目,拿到了家政从业证书,挂靠在中介那里以补贴家用。
虽然我们的经济条件与从前比差了很多,但妈妈却非常乐观,因为她有最大的骄傲,那就是我。在我中考那年全校五百人只有五个同学考上了省重点,我便是其中之一,在她所有朋友当中没有谁的孩子能像我一样优秀。况且读高中以后我的身高像火箭一样往上窜,从暑假到高一结束前几个星期,我一下子长了十几厘米,成了班级里最高的男生之一。妈妈自然为我而自豪,每每与人聊天便往孩子的话题上靠,可是在四年前,我还是他和爸爸最不愿提起的人,我依然清晰记得!
我浑身湿漉漉地回到家,把篮球放在客厅餐桌下,妈妈正在厨房炒菜,由于房子通风不好,整个屋子都弥漫着白色的油烟。妈妈一手拿着盘子一手拿着铲子,从厨房里探出半个身子看我,见我运动完只穿着短袖短裤,便责备道:“出了汗小心着凉,赶紧去洗澡。”
我并不听她的话,而是慢悠悠地放好书包,又侧身挤进厨房,见里面摆了一盘冒着热气的红烧鸡翅根,便要伸手去拿。
“啪!”的一下,妈妈用铲子打在我手背上:“先洗手,打完篮球脏不脏。还有你赶紧去洗澡,别感冒。”
“没事,我身体好。”我笑着洗了手,拿了一个翅根边吃边走出厨房。说来也奇怪,初中毕业以后我就没生过病,我把一切归功于篮球。我爱上了打篮球,它给了我健康的身体和高大的身材,我还喜欢蘸酱油,不知为什么我就是特别讨厌足球,也特别讨厌醋,甚至不愿去看这两样东西。
洗完澡我穿着厚实的睡衣和妈妈坐在客厅吃晚饭,我家的客厅本来就小,一张小餐桌加一台冰箱就占据了大部分空间,每次我和妈妈想进厨房都得轮流过,如果两人同时进去就连转身都困难。这不禁让我想到汉时的长沙王,他给父皇跳舞时只能张袖举小手,父皇问他为何如此,他便回答“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据说他爹因此自责,便给了他一大片土地,可是我已经没有能给我大客厅的父亲了。
而且我恨着父亲,因为妈妈恨父亲,我经常看见她在夜深人静时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端着水杯发呆,桌上的水已经冷却,她却依然握着杯子。从前妈妈是个能说会道的人,许多饭店回头客都喜欢和她碰杯相互说玩笑话,为了保持形象,妈妈会买许多价格不菲的化妆品和衣服,以至于她的脸庞保养得像二十来岁的少女那样光洁。可仅仅大半年时间,离开了护肤品的滋养,加上持家的操劳,妈妈的皮肤迅速变得暗淡,眼角有了明显的皱纹,最让我心疼的是她的白头发,她会笑着拔掉那一两根银丝,但那又如何,依旧扯不断岁月的牵绊。
妈妈叮嘱我注意荤素搭配,不要光吃肉,但她自己却没吃一个翅根,只是往自己碗里夹青菜。
“妈妈晚上还要去给人家里打扫一下,你等下就自己去辅导班知道吗?”
我看了妈妈工作一天已显疲色的脸,迟疑道:“要不您今天休息一下,每天这样高强度工作会不会太累了?”
妈妈站起身,边麻利地用抹布抹餐桌边道:“现在什么都要钱,你读书吃东西,还有上画画课,哪样不要钱?”说着她走进厨房开始刷碗,还不忘继续刚才的话题:“所以你要听话,别让妈妈失望知道吗。妈妈什么都没有,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你一定要替妈妈争口气。”
我把最后一口米饭扫进嘴里,没有说话,心里却明白妈妈宁愿放弃曾经相对优渥的生活也要来大城市拼搏,完全是为了我。我发誓努力学习,考上名牌大学,找个好工作让妈妈过上好日子。
妈妈出去后我就一个人回房间做作业,准备到六点多出门去上辅导课,就在这时门被人重重拍响了,我眉毛一挑,三步并作两步前去开门。刚打开门一只磨盘大的手迎面打来,我一侧身躲开,手的主人忽然失去反作用力,重心不稳摔进门里。
“拍拍拍,跟催命一样拍,吵死了。”我说话没好气,对着地上的人嗔骂,那人没听出我语气里的不悦,从地上蹦起来道:“走,打Dota去,附近新开的一家网吧不要身份证。”
“辛沐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晚上再吃个夜宵,我们看你妈妈出门了才上来的。”门外又闪进来一个人,长得又高又瘦,与之前摔进门的高个胖子形成强烈反差。
“你妈估计又是去人家里帮忙了,不到半夜回不来,我们玩两小时,吃点东西时间正好。”高个的胖子说话了,他长的很白,白白胖胖面相看上去颇有亲和力。
高个的胖子叫闫弋添,平时虎头虎脑鬼点子多,家里做生意的有点小钱,我喜欢叫他“闫撒网”,因为对于小姑娘他是见一个喜欢一个,同时追求却一个不得。瘦高个叫卫雪言,因为瘦得跟棍子一样,绰号就叫“竹竿”,爸妈都是知识分子,竹竿比闫撒网要正常点,但也没好到哪里去。本以为能考上省二中的都是勤奋好学的好孩子,这两人却表现出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虽然一不逃课二不混道,但小说、游戏、抄作业这些事却一样不落。我们的座位都在最后一排,属于天高皇帝远的世外桃源,老师上课基本不会注意到我们,所以两人经常在上课时偷吃零食或玩手机。我自知家底没这两人厚实,不能当“纨绔子”,所以上课时从不加入他们开小差的队伍,但这不影响我们通过电子竞技和篮球成为朋友——虽然我和卫雪言喜欢科比,闫弋添喜欢詹姆斯。
“我要去参加画画辅导班。”我直接拒绝了两人。
“才高一你这么拼命干嘛,到了高三再学习也不迟。”闫撒网说着些充满蛊惑的话:“只要你和我们去玩,网费我们包掉如何?”
竹竿也点头,他总是听闫弋添的话。
“拜托大哥,你们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随随便便买千把块的球鞋,我这一节课的学费却要我妈赚一天。我没时间和你们纠缠,下次打篮球再叫我。”说完我背起画板把两人往门外推,他们嘴里不断嘟囔着,却也拿我无可奈何。
“再让我和你们去打游戏我就故意送人头,看你们敢不敢和我做队友。”
两人听我这么一说终于放弃了,临走时闫弋添还骂骂咧咧的,说我是书呆子,甚至比了个不雅的手势。两人打打闹闹去了,我苦笑着看这两人走远,无奈摇摇头。
上完辅导课已经快晚上九点,今天老师指导我们画玻璃质感的静置物。整整两个小时揣摩玻璃物体的光感分布,眼睛像摆钟一样在玻璃杯和画板来回转动,回家路上视线都是模糊的。住在城市里的好处就是再晚都有灯为你照亮回家的路,可它并不是每个人的归宿,没有立身于此的实力,依然像孤魂野鬼一样与周围格格不入。经过烧烤摊的时候那股味道像猫爪挠心钻入五脏六腑,老板是东北人,操着一口标准的东北话:“嗳兄弟,来两串大腰子儿不?”
我恨不能把摊位上所有东西都点一遍,奈何囊中羞涩,只好摇摇头快步走开了。妈妈出门前给我炖了一锅红枣糯米粥,外面的肉味再香,也不如家里的粥甜,想到这里我咽了口口水,加快了步伐。很快小区门口就印入眼帘,我刚要过马路,就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我们小区大门边上拥抱,两人都有三四十岁样子,却像十七八岁的情侣那样当众做着亲密动作。我本不是个八卦的人,可眼前的事情我却不得不关注,因为拥吻的女主角竟然是我妈妈。
妈妈谈恋爱了?我心中生出疑问来,也有一丝不悦,毕竟看到心目中最尊敬妈妈和爸爸之外的男人卿卿我我,总会让人觉得不舒服。可我没有惊扰到当事人,我绕到小区边门,迅速回到家里,大约过了十五分钟,大门被打开,妈妈也回来了。
“今天您怎么这么早回来?”我故作诧异,手上正捧着一碗红枣粥:“您要不要也盛一碗?”
“今天业主家房子比较小,前前后后打扫花了不到两个小时。”妈妈脱下厚重的外套,把挎包挂在衣架上:“今天我不饿,你自己吃吧,吃完把剩下的盛在玻璃饭盒里就行,锅子和碗筷放水槽中,我待会儿会洗的。今天真是累死了。”妈妈边说边揉捏着自己的腰,我记得那个男人就是抱着妈妈的腰亲吻的她。妈妈走进浴室关上门,很快里面传来水流声。
妈妈以往回来都跟逃饥荒过来一样,要把冰箱里的冷菜拿出来全部扫一遍,可今天约会时显然没挨饿。我忽然也没了胃口,把碗里吃剩下的半碗红枣粥倒了,然后把锅子里的粥放进饭盒密封起来,关上门就回自己房间去了。
躺在床上我久久不能入睡,拿出手机打开QQ,熟悉的头像已经在跳动。月牙兔是我的网友,也是我第一个加的QQ好友。高一开学妈妈刚给我买手机的时候她就通过条件筛选加了我,头像上的她只有一个高挑的背影,那背影看上去既成熟又性感,对于我这个处于青春期的男孩而言简直有致命杀伤力。但我和她交流的主要目的倒不是有什么非分想法,而是因为月牙兔说话很有见解,总是能提供给我不同的视角,她告诉我她已经大学毕业工作了。
“小帅哥终于上线了?”月牙兔发来问候,还附上一个“坏笑”的表情。
“嗯,放学后先打了场篮球,做完作业又去参加了素描课程,现在刚洗漱好躺下。”
“小年轻兴趣还挺广的,又是篮球又是绘画,准备将来做画家吗?”
“也许未来往美工设计方面发展吧,但未来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我们两个互相聊着一些生活琐事,过了会儿月牙兔道:“晚上朋友们约蹦迪,就不和你说了,会聊。”
“回聊。”打完这两个字我也摁掉了手机频幕,我没有将妈妈恋爱的事情和她分享,因为我想先找机会与妈妈当面谈谈。
全省除了几所顶尖的初级中学,能考上省一中和二中的都是原学校的尖子生,因此任我高中以来拼命学习,在年级里也只是中上游水准。我刚考上省二中时的自满和骄傲也随即消退,有时候甚至陷入自我怀疑中,倒是班主任朱老师曾不止一次笑着安慰我:“其实你不用很失落,在我们学校你这个名次已经可以报考很多重点大学了。”
朱老师年约四旬,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她可以放着读小学四年级的儿子饿肚子也要留学生把当天没完成的作业写完,甚至不惜自掏腰包请学生吃饭。可别就认为她是一个和蔼可亲、慈眉善目的长者,恰恰相反,如果我们做了在她看来很愚蠢的事情,那就全班都吃不了兜着走,她可以用最刺耳的非脏话说得大家低头不敢看她。朱老师最著名的观点当数“鞋论”,她说在外地很多学校大门口就挂着两双鞋,一双皮鞋和一双草鞋。皮鞋代表白领,草鞋代表农民。
“孩子们,路是自己的,你们以后要穿皮鞋还是穿草鞋就看你们自己了。”朱老师一副语重心长,但她话音未落,后排就有男生道:“我喜欢穿帆布鞋。”
大家哄堂大笑,朱老师一只眉毛高一只眉毛低,怒声道:“谁?站起来。”
“报告老师,是卫雪言说的。”这是闫弋添的声音,与接话人的声音不同,但我知道两次说话的都是他,这家伙就喜欢搞鬼。
“啊?什么?”卫雪言就和我隔了一个走道,他正在偷偷听MP3,隐约听到自己的名字,手忙脚乱站起来,耳机都来不及取下来。直到他感觉全班同学都一脸好笑着看自己的时候才意识到耳朵上还挂着东西,忙把它取下来。
朱老师像是踩着烽火轮一样飞到后排来,竹竿还想解释,朱老师一把夺走他的MP3:“上课还听耳机,这东西我先替你保管,等你考到年级前一百再来找我要。”
竹竿一脸委屈,他本来就瘦,又没有闫弋添那样会用满嘴歪理争辩,所以就嗫嚅着说不出话来。旁边的闫撒网早就笑得前仰后合,朱老师严肃道:“闫弋添你干什么,羊癫疯发作了吗?”
全班又是一阵大笑,闫撒网这才止住笑声,假装正经道:“没有老师,我为您英明的决定感到高兴。”说着向老师竖起大拇指,并作出肯定的表情。
“油嘴滑舌。”老师低斥一声,拿着竹竿的MP3走回讲台。
朱老师就是这么一个人,我觉得她像是我初中两个班主任的结合体,既有李老师的严厉,也有陆老师的慈爱。也许对闫弋添和卫雪言这两个调皮鬼而言朱老师并不是一个容易亲近的人,但对于我这种安分守己的学生来说,朱老师就是我高中阶段的陆老师,所以我很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