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天,我们六点起床,然后出操,排着队从南北大街一路向南,一边喊着口号一边跑步到体育场,在那里进行队列、指挥手势,还有擒拿拳术训练。
八点我们开始上岗,上完一天班,晚上八点开始集体学习,十点半以后休息。
我们白天工作,没有休息,从早上一直站到晚上下班。我们唯一休息的时间就是轮流吃饭的时间。
没有几天,大家都喊腰酸腿疼,这在以前是想不到的。静静地站在那里,腰腿咋就疼了呢?有的时候,疼得实在受不了,就相互轮换地跑到街边的岗亭里圪蹴一时,把腰腿蜷下来休息一会。
当时,在中山街十字和花园十字旁边,都有一个交警执勤的岗亭。
这两个岗亭在我们上班之前就有。听别人说,公安局在正式成立交警队之前,曾招收过四名同志,从早到晚戴着红袖章在街道维持秩序,兼有治安和交警的双重身份。这两个岗亭就是在那时修建的。
可以说,那是交警队的雏形。
每一天,站在花园十字这里的交警,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严禁大货车进城——哈哈,当时说的“城”里边,就是指中山街十字到花园十字这段还不到二百米的地方。
另外,我们的工作任务就是严禁骑自行车后边带人,指挥机动车绕花园十字转大弯行驶。但事实上,后边的两样工作很难做到。因为,在小城里边,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还很淡漠,不,应该是一点还没有。就拿我来说,如果不是当了交警,不是通过学习,还不知道在街上骑自行车后边不准带人,不知道开车走路还有规则。
所以说,在最初,我们在街上执勤,许多的时候还是一种宣传。
所以说,当我们在遇到有人骑自行车后边还带着人,只是用手指着叫后边坐的人下来。可能,坐车的人当着我们的面下来了,可刚一过去,就又坐上去了。也可能,坐在自行车后边的还是一个姑娘,她对交警的手势视而不见,有时候还故意把头扭过去偷偷地在笑。
还有,在花园十字执勤的交警,有时候你因为站在花园的这一边,却有车辆从花园那一边转小弯行驶,执勤的交警想指挥也指挥不上,因为开车的人根本就没有朝交警这边看——在这个小城里呀,小汽车实在是太少了,而开车的人,也实在是还没有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他们自顾自的把车开惯了。
比较而言,在中山街十字这里执勤的交警,就没有这样的尴尬。在这里执勤,主要的工作任务,除了不叫骑自行车带人,就是挡住从北边开过来的拉石头的大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还有手扶拖拉机等,不要进“城”,不要从南北大街直走,叫它们拐个弯向东或向西走。
那时,城里的摩托车还很少,从早到晚也看不见几辆。凡有的,就是几辆那种早已淘汰了的“嘉陵”牌轻骑,再都是公检法等相关单位才有的那种三轮摩托车。
总体来说,在当时,交警每一天的工作,就是挡住大货车和拖拉机不要进“城”,就是叫本来不多的那几辆小汽车,在“尺把长”的街道上不要乱停乱放,就是叫骑自行车的后边不要带人,就是叫那些卖水果的卖鸡蛋的卖粮票的不要坐在十字路口周围影响交通,就是叫那些架子车、自行车、驴拉车等,不要随意地在街边乱停乱放。甚至,当我们睡了一晚上,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在“二指宽”的街面上,还会遇见精神病患者,他完全地没有了理性,光着身体在街上大摇大摆地走着,一边走一边嘴里还在说着什么。于是,我们执勤的交警就要急忙地把他拉到没有人的地方,拉进街边的小商店里去,然后再设法找来一条裤子给他穿上。但是,这样只过了一天,到了第二天,也可能是第三天,我们又在街面上看见他,他照样什么也没有穿,照样大摇大摆地走着,我们也照样要拉他到没有人的地方,设法找来裤子给他穿上。说不准,这样经过了几次,记忆里大概有半个月吧,后来,就不知了他的去向。再后来,就听别人说,他因为交通事故去世了。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在我们的生活里,还有人死于交通事故。但他在那里出的交通事故,我却说不清楚,有可能,是在外县,有可能,是在乡下的某一条公路上。
虽然这样,有好长一段日子,他的形象,却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甚至我还在梦里看见过他。毕竟,他也是一个人,是一个人的样子来到我们的这个世界上,只是,像他那样的活着,实在让我们感到悲哀与惋惜。他死了,对于他自己,对于他的亲人(如果他的亲人知道他生活着的状态),对于每一个看见的人,都是一种解脱。
到今天,虽然过去了几十年,我还是要想起他,还是要在这个文章里这样的记录他,首先,作为生命,我尊重他,怀念他,而没有一点要去嘲笑他的意思,因为,他是那个样子,可能就不是他的错。其次,也是想通过他,引起我们健康人对于生命更多的思考……
就这样,这些小交警们,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就学会了好言相劝,就学会了婆婆妈妈,就学会了说长道短,也学会善良与尊敬。
当然,在那样的环境里,罚款还是不行的,谁愿意把自己兜里的钱,“好好的”“平白无故的”装进那几个“小娃娃”的口袋里去呢?咋的,别看他们今天穿着警服,昨天他们还在地里拉架子车呢,还坐在街边卖书呢,哈哈!
这,怪也不怪。
这,就是小城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