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交通管理工作来说,人无疑是第一要素。
这里我特别想说的是机动车驾驶人。
对于一个驾驶人来说,在考取驾驶照时,严格的考试是必须的,但也仅仅是一个方面。对于一个有良知的驾驶人来说,他不仅要有好的驾驶技术,同时还要有美好的人格修养。他不仅是一个驾驶人,同时也是一个文明的使者,是法律法规的模范遵守者。
我记不住,有多少次了,我对那些交通肇事者感到气愤,为他们的大意,漫不经心,特别像前边刚说过的醉酒驾驶,他的那种麻木不仁,那种不负责任,真的让人感到愤怒。
在事故调解时,我们经常会听到委托人说的这样一句话:“这不是故意的,谁都不想发生”。
这样一句轻描淡写的“不是故意的”话,难道就可以为自己开脱吗?你们为什么不想一想:你还活着,别人却死了!你健康着,别人却残疾了!生命不可能重复,你为什么就那样“不小心”“不是故意”,却剥夺了别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在小城北部山区,有一个村子,生活着这样一家人,父母是农民,有一儿一女,为了供两个孩子上学,村里多半人家都盖了蓝翁翁的大瓦房,他家仍住在破旧的土坯房里。其中儿子刘向鸿在上大学时,为了节省学费,四年都没有回家,只身在外打工。大学毕业以后,他参加了工作谈了对象。还是因为家穷,又因为妹妹正在上学,他连最俭朴的结婚仪式也没有举行。在这一点上,他对妻子常怀有感激之心。
第三年的夏末,妻子要生孩子,刘向鸿前一个月带着妻子回到老家。自从结婚以后,父母还没有见过儿媳。另外,一起回老家的还有妻子的弟弟。妻弟还在上大学,是想跟着姐姐来乡下逛几天。以他们的安排,先在老家住几天,然后去市里的医院生孩子。一星期后,妻弟要回家上学,就先走了。这一天,天下着小雨,刘向鸿和妻子去送青年回家。
村子距公路还有几里路,夫妻俩把兄弟送到公路坐上班车以后,目送着班车开走,就准备往回走。因为坐车的地方位于通村公路与县乡公路的岔路口,紧前边又是一个下坡转弯的地方。夫妻离开县乡公路,已经走到通村公路上,却有一辆小车从县乡公路由北向南快速驶来。由于这段路是一段下坡路,由于驾驶人把车开的太快,由于他根本就没有注意路一边的急转弯警示牌,也由于驾驶人正在和车上的人说着笑话,再加上天雨路滑,当驾驶人明白需要转弯时,车已经无法转过弯来。或者说,当他明白过来时,事故已经发生了。车辆直直地向前开去,驶到了通村公路上,把已经走在通村公路上的夫妻二人撞了……
肇事发生的结果是,刘向鸿受了伤,却不是很严重,但母亲和即将出生的孩子却永远地离开了他!
妻子的家也在农村,她为了考大学,为了今天的生活,不知付出了多少的艰苦,她对于自己明天的生活,对于自己幸福的家庭生活,对于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不知有着多少美好的期待,有着多少美好的想象……
同样的,她的父母为了她的成长也不知付出了多少的千辛万苦,对于她寄予了多少美好的期望。她的父母在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时,心一定会疼烂,一定会放声痛哭,而对于她的父母所造成心里上精神上的伤害,将是一辈子的,那种揪不断的痛苦一定会折短了父母的寿命……
对于向鸿来说,也是经历了十分艰辛地努力,才走到今天。他将要为人之父,他对于明天也是有着怎样的期望,可转眼,年轻的妻子和还没有见面的孩子,却永远地与自己天隔一方。
虽然说,他还可能再成家,但是,他深刻的怀念是一辈子的,他对于妻子和妻子的父母至深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的身前身后的痛是终生的是永远的,他无法走出对于亲人的思念,无法摆脱对自己的谴责,这一切对于他的身体对于他的精神和心里的伤害,也是至深的是一辈子的……
还有向鸿的母亲,他坐在地上用手砸着胸膛嚎啕大哭,那只有做了父母的人,才能深刻地体会到那种哭声的背后,隐藏着是一种什么样的痛……
事故发生以后,肇事者一方,通过委托人也通过交警队办案民警,想说服刘向鸿的家人,像许多的交通肇事一样,多在经济上给予赔偿,写一份谅解协议,对肇事者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刘向鸿坚决拒绝了这个要求。
他说,如果我这样做,他的妻子会恨他的,会伤心难过的,他也一辈子不能原谅自己,如果自己到了百年以后,是没脸去见妻子的。再说,还有我的孩子,他与我近在咫尺,马上就要降临人世,就要和我见面……
之后,当委托人一再对他说“人死了不能复生”,出事谁都不是故意的谁都是不情愿的,多给你一些钱,你还可以对妻子的父母进行补偿时,刘向鸿流着泪说:
“钱是重要的,可能也是最重要的,我当初考学到现在参加工作,就是为了能多挣一些钱,就是为了生活的更好。但是,有的钱可拿,有的钱不可拿。我已经对不住妻子和她的一家人,我不能再做对不起她的事,至于说奉孝妻子的父母,我会尽自己的努力,但不是以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