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起事故发生时,关中环线和福银高速都已经修好通车。这起交通事故一方的当事人叫刘志和。
刘志和是我高中时的同学,我和他肩膀挨着肩膀,在一个地铺里睡过一段时间,关系自然比较亲密。
随后,我们一起考学,头两年我们都没有考上,第三年,分数出来后,他比我多了零点五分,初录时,我们都榜上有名。但过了几天,录取分数线提高了零点五分,他走了,我落榜了。
他临上学时,特意来二亩台台看我,我们在村后的山坡上坐了半天。他把自己的录取通知书拿给我看,我拿着他的录取通知书,勉强地笑着,说着恭维的话。他躺在草地上,指着天空飞翔的鸟儿,对我说了许多鼓劲的话,要我继续补习考学,还说明年的这个时候,他等着我的好消息。
他去学校以后,立即给我来过一封信,我没有回信,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一晃,好多年就过去了。
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着我,但我一天也没有忘记他。我一辈子都记着,山坡上自己那种尴尬的笑声。
夏天的一天,我正在办公室里写材料,有人走进来问:你是千鸿?
我抬头把他看了许久,惊讶地喊了一声志和。
我握住他的手在空里摇呀摇。那一刻,我眼里突然发湿,我想起了从前发生在我们之间的故事。
我们都不再年轻,如果走在大街上擦肩而过,可能相互都认不出来。
我们寒暄了许久,他说了来交警队的原因。
原来,他毕业以后,在外省参加了工作。前几天他开车回老家,从福银高速下来以后,在去县城办事经过皇埔十字时,不小心把一个骑电动车的人撞倒了。当时天色已经昏暗,夜色笼罩大地。一是他慌乱害怕。二是他感觉被撞的人可能不要紧。三是他发现周围没有人,就把车开走了。回家以后,他一直坐卧不安。
第二天早上,有人给他打电话,问他:“你是刘志和吗?”
他本来心里就虚,听到这话,脑子里就发懵,下意识地问:“你是谁?”
对方的口气一下变得粗暴起来,说:“你昨晚开车把人撞了跑啥呢?”
志和一听心里就发毛,突然地不知说啥。
对方从他的态度里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对方又问:“你家是在哪个村?”
志和没有回答。
对方又说:“你不说,那我们就去你单位,你可要想好。”
志和一时弄不明白,对方咋知道自己的工作单位。
对方已猜透了他的心思,说出了他工作单位的地址与名字。随后,志和因为心虚,在电话里承认了事实,并答应把车开到交警队。
我对志和说:“你下高速时,收费站的监控里就有你车辆的影像资料,随后你经过黄埔十字时,那里不仅有交警队安装的电子监控,还有公安局安装的治安监控。只要知道你的车牌号,你车辆的所有信息就能知道,因为你车辆在注册登记时,你的电话住址等资料信息都有登记。”
志和说:“他明白了。”
我看着志和,却想起很早以前王小义和他的妻子,想着如果不是收费站有电子监控,如果不是黄埔十字路口有电子监控,如果刘志和自己不承认,这起肇事还真的不好说。
我又问志和:“你与办案的民警见面没有?”
志和说:“我把车开来,叫我哥把车钥匙给了民警,我没敢闪面。”
我想了想说:“你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争取对方的谅解。”
我建议志和去见办案的民警,但志和一定要我和他一块去。
我与志和去见办案民警时,对方的人也在,他们很恼火,要动手打志和,被大家劝住了。对方一再说志和是国家干部,撞了人不救人竟然开车跑了,幸好人是骨折,要是伤势严重没有及时送到医院出了人命咋办?
志和无语。
办案民警说,事故发生以后,伤者只记住了车的颜色和车牌号前边的字母,家属就是根据这个,先是在收费站那里,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初步查询,报案以后,又在交警队和公安局的电子监控室对车辆的行驶路线、时间与相关信息又进行了查寻,然后给志和打了电话。
随后,办案民警对双方做谈话笔录。
事后,办案民警告诉我,受害人一方要求先把人拘留了,把车扣了以后再说事。而志和想给交警队押些钱,叫给人先看病,他后天就想回单位,还想把车开走。对方知道后坚决不同意。说他把人撞了,又跑了,还没有问伤者的情况咋样,人还在医院里受罪着呢,他就想走呀,他驴日在社会上做事就是这水平?先把他拘留了,再押上四万元再说事。
当时,受伤的家属对伤情还不是很了解。
志和又来找我,让我给办案的民警说说。
我说,你是肇事逃逸,伤者还在医院里,情况还不明确,你现在一分钱还没有拿,叫我给办案的民警咋说呀。
志和说,我虽然肇事逃逸,可我自己又来了。
我说,你现在还这样说话,我都不爱听。你发生了肇事,没有救治伤者,开车跑了,这事打个颠倒想。
志和坐在那里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最后,志和吞吞吐吐说,让我给他担保,先叫他哥给拿两万,自己回去后再把钱打过来。
我犹豫了,因为我与志和以前好,但多年再没有联系,他的情况我一点也不了解,到时候,他把钱打不过来咋办?还有,给伤者治疗到底需要多少钱,还不知道,我咋样担保?
我没有给志和担保,志和走时很不高兴。
我看着志和的背影,却对他有了看法:你我虽然曾经关系好,但你今天不但肇事了,还逃逸了,你现在只考虑自己要把车开走,后边的事咋办呀?
隔天,志和又来了,还是和他哥一块来的,我没有再参与其中。
民警去医院了解情况回来后,对志和说,伤者情况不轻,需要押五万元才可以考虑放车。
但志和对押五万元有意见。
志和又找到我说,你给办案的民警说一下,我先押三万五,那一万五你给我担保住,我回去后立即把钱给打过来。”
我说,那你给你家里打个电话,把钱打过来不就行了?
志和坐在那里又不说话。
我给他续水,也不说话。
许久,他自言自语道,腿坏了能要那么多钱吗?
我说,伤者是两处骨折,小腿坏了好说,关键是盆骨那里的手术不好做,也不好恢复,还要做二次手术。
志和没有办法,只好给我把实话说了。他说,他买车的时间不长,家里也没有几个钱,他回去以后才借呀。
反反复复,最后,在取得对方谅解的前提下,我还是考虑到志和的实际情况,念了同学的情分,叫他哥和我共同担保,先押了三万五,让志和把车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