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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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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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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主任》连载

第一十三章 整改建议书

7月2日,吃过早饭,我在厨房间洗碗,接到林经理的电话:

“老孙,你现在能过来一下吗?老张也在,有二件事情要跟你商量,就是3号楼居民在停助动车的走廊里,经常乱扔垃圾,是不是装一个探头。还有昨天供电局来永乐苑检查,说小区地下车库的充电桩超负荷,要整改,另外花6000元拉一条线。”

常言道,水火无情,这可不是闹着玩,我赶到物业办公室,就连珠炮似地追问:

“怎么回事?小区地下车库新能源车的充电桩超负荷,为什么现在才发现?当初怎么安装的?连我这个外行都知道,更不用说电工了,线路是不能超载的,必须留余地的。十辆车的容量,怎么可能拖十二个充电装置?这是谁干的?你们物业一定有记录,出了问题,理应由他承担。”

“不是的,老孙,这件事都过去好多年了,当时也不是我们管的。”

“这总归是物业的责任,你们不能什么都扯到业委会,让我们当冤大头。”

“事情总是要解决的,你看看用什么办法?”

“去现场了解情况再说。”

到了地下车库,张大民指着一侧的墙面上:“这就是二排超负荷的充电桩。”

“从配电间再拉过一根电线,是不是就可以充十辆车。”

“对。”

“你刚才说一根电线,要6000元?”

“不能再低了,4平方的线,40多元一米。”

“也就是说除去超负荷的2辆,还有8辆的余量。”

“对,可这边没有空位了,车都停满了。”

“既然没车位了,拉这么粗的线,有必要吗?”

“是啊”张大民说:“以前鼓励业主下来,现在新能源车越来越多,地下车库的配电间都快超负荷了,如果换设备,要40多万元。”

我接着往前查看:“这儿安装的充电桩不多,还有许多空位。墙上的充电箱,是谁装的?”

“车主从配电间拉线过来的。”

“是自己拉的吗?”

“不,要联系物业的。”

“每辆车要多少钱?”

“1000多元。”

“可我的一个亲戚说,他上次化了2000多。”我接着又问:“林经理,供电局是不是说现在超了两辆。”

“对。”

“那我们只要另外拉一根细点的,能满足两辆车的就行。”

这时在一旁的维修工忽然开口:

“就是分出来以后,10辆车也不能保证,还是要超负荷的。”

我瞪了他一眼,你算哪根葱啊,这儿有你说话的地方,随即一脸不高兴地转过脸去:

“林经理,不知道你们谁说了算?究竟想谈什么?是不是6000以下的建议根本不考虑?是不是这次解决2辆车的超载,以后还会有问题。要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奉陪了,反正供电局的整改通知,是发给物业的,是你们管理上的问题,跟业委会无关。”

话说到这儿,自然进行不下去了,杨师傅更是一个人躲避得远远的。

因为还要谈安装探头的事,随后我们一起来到监控室,张大民指着显示器上的一格格分屏:“这是最近室外安装的高清探头,画面很清楚。这是电梯里旧的模拟探头,画面模糊,人也看不清。”

林经理接着补充:“模拟探头的配件现在也买不到了。”

“装这么多探头有什么用,上次小孩子在小花园烧树毁绿,不也没找着证据吗?”

“以前是模拟的,现在是高清的。”

“那不久前,保安反映砸坏地下车库玻璃房的事,后来怎么样了?你们处理了吗?”

“物业不是执法机构,没有处罚权。”

“如果不处罚,再好的设备还不一样成了笼子的耳朵——摆设。”

“老孙,装了监控后,总会有警示作用的,再说居民也提出这样的要求。”

“林经理,你想过没有?如果3号楼开了这个头,其他楼怎么办?总不能吃喝拉撒,到处都是摄像头吧。到时候又会有业主说妨碍隐私权。”

“我也觉得没必要,把靠近出入口的探头位置移过来一点,就可以了,还不如在电梯里装高清探头。”老张表示不同意见后,又不厌其烦地向我提出:“15幢楼全部换成高清的,只要十几万元。”

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这些人想钱都想疯了,我懒得理他们。但不管他心里打什么算盘,对我是个可以利用、进行互相制约的机会,应该让子弹多飞一会,为自己争取主动:“这事以后再说,你们可以先讨论一下。”

7月5号早上,我刚散步回来——昨天因为没睡好觉,今天起得有些晚——还没来得及吃饭,手机响了,是老张打来的:

“老孙,我在地下车库,供电局的人来了,你能不能下来一趟。”

看来之前的话都白说了,既然人都来了,我总得见识见识。

那两个穿戴上没有任何标识的人,看到我来了,其中一个迎上来就递《中华牌》。

“我不抽烟,你们是供电局的?”

对方支支吾吾不知道如何回答,在一旁老张帮着解释:

“他们是来量尺寸的。”

“那供电局的整改通知书,你们应该知道吧?”

“不是很清楚,我们是施工人员,需要的话可以补。”

“老孙,你提的建议是对的,”张大民接着说:“用二根细点的线就可以了,现在电线量下来是90米,费用大概2800元。”

“老张,这个问题先不谈”其实我早就怀疑了,只是当时有些懵,没有反应过来,遇到这样的突发事件,难免措手不及,甚至没有要求看书面通知。可能我原则性强,总觉得这种事是不容置疑的,甚至连问一问都觉得心理阴暗,是对国营企业和公用事业单位的不信任。虽然不排除个别人利用“民生问题”钻空子,而且一旦开了这个头,以后就麻烦了,今天是供电局,明天就可能是自来水或煤气公司,没完没了地找上门来,所以这次我一定要问清楚,不能轻易放过:

“既然是整改,总得有书面通知吧。”

听我这么说,老张顿时傻眼了,几次张口又不知道如何回答。

“老张,家里还有事。”我挥了挥手先走了,把他一个人撂在地下车库里,像一只无头的苍蝇,不停地转来转去。

7月7日,上午8点半,物业一上班,就收到林经理发来的微信:

老孙,供电所的《整改通知书》来了。

晓明: 这只是提出“该处充电桩电表进线排线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建议。”

林经理: 老孙,供电所送通知的人说,整改这个星期必须结束。这次被检查的,不只我们永乐苑一家,别的小区业委会都很配合,就我们小区拖着没做。反正情况我都告诉你了,而且这电表排线进线也不是我们物业操作造成的!你看着办。万一出事的话,后果自负!这不是推卸责任。

晓明:林经理,这本来就是物业管理的责职范围,谈不上谁推卸责任。

林经理:没事!所有流程我都跟你汇报过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也就没有必要再讨论了 。

在房办做过的黄书记听了我的介绍,看了《整改建议书》:

“供电局只是提出整改建议,这跟《整改通知书》是有区别的,没有强制性,做与不做在你,而且这是发给物业,责任很清楚;不过事情出来了,总是要解决的,业委会和物业最好协商,毕竟以后还要合作。

晓明:林经理,情况我刚才跟居委会反映过了,责任是不言自明的。谁能够不通过物业自己拉电?而且超负荷,现在却把一切都推到业委会的身上,好像我和谁过不去似的。即使需整改,也要把事情说清楚,不要以后再出类似的问题。就一张“工作联系单”是不是太简单了,至少要说明原因,还有施工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然后经业委会讨论。至于整改费用,是不是物业和业委按照公共收益的分成,各自承担一部分。

林经理:老孙你问问上届业委会,物业合同条款上有没有这一条?

晓明:林经理,地球人谁都知道,新能源车拉充电线,有不通过物业吗?而且当时居民安装费,可都是物业收的。

林经理:你可以用电脑查询一下,维修费用是不是该和物业分摊。

晓明:这是维修费用吗?这是管理不当的违章整改。我只是提合理的建议,而且这不光是我一个人的建议,之前也咨询过居委会了。

林经理:也许我们刚开始共事!相信以后会慢慢会了解的!希望不管怎么样都合作愉快。

晓明:与人为善,与己为善吗!

林经理: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行善积德、广结善缘!普度众生

7月10日星期一,今天是我的接待日,去业委会之前,顺便去一下物业,在“情况说明”上盖业主大会的公章:永乐苑第二季度公共收益转入维修基金25000元。

走进物业办公室,我看到张大民大模大样地坐在平时王总坐的位置上。

“老张也在啊。”

“九点钟,我一般都在这儿的。”

难怪李姐不止一次劝他:“以后不要有事没事都坐在物业办公室,让居民看到影响不好”之前开业委会,我也忍不住半真半假地提醒他:“老张,以后你干脆去物业上班,让林经理开工资得了。”

“林经理, 9号楼非机动车库,早上怎么没电?”

“小杨就是来反映这个情况的,说是跳闸了。”

“不过现在弄好了”小杨又讨好地对我说:“孙主任,还是你提的建议好对,确实没必要换4平方的线。”

林经理紧接着:“老孙,供电局说如果不整改的话,就要拉电的,到时候要影响居民,这个责任谁也负不起的。”

我有些不耐烦了:“林经理,这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业委会还要开会讨论呢。”

杨师傅刚出去,办公室门口又出现一个人,开始我还以为他和老姚都是物业的维修人员,是有事来找他的。刚才进来的时候,好像看到他在维修间,老张却说“供电局的人来了。”

等这个上了年纪,相貌平平,一点也不养尊处优的人,挨着老张边上的方凳上坐下后,林经理又开口了:“老孙,供电局的人也来了,如果我们不整改的话,过期就要罚款了。”

我望着这个身穿不干不净,甚至满是油污的工装,“嗯嗯哈哈” 不住点头附和的人:“请问师傅贵姓。”

“免贵姓陈。”

“供电局的?”

“对”

“上次的《安全用电建议书》,是你开的?”

“不是。”

“那是谁开的?”

“是我们领导。”

“你有证件吗?”

他没有回答,用手下意识地摸了摸左胸口袋上印的标识。

林经理赶紧说:“老孙,你是说工作证对吗,当然有了。”

既然这样,我就不问了,不想使人太难堪。对方见待着没趣,过一会就“我另外还有事”地走了。

然后,林经理又没完没了地劝说,把我弄的有些烦了。

“林经理,要不是你当时话说得那么难听,下最后通牒,事情也不会这样。我当时就胸闷,还不知道后果有谁负呢,反正不会是我,因为我可以召开业委会进行表决,就是有责任也大家一起承担。”

话虽这样说,拖延下去毕竟不是办法,赌气不能解决问题。再说我的警示目的已经达到,林经理事实上认输服软了,在微信中不无委屈地告诉我:他现在终于弄清楚了,当初这根线,就是为了便民,由业委会出的钱,叫物业拉的,而且这件事没有经过他的手,是之前的经理办的。至于分摊维修费用,也不过说说而已,就是要分摊,物业也没法报销,如果传出去,岂不成了笑话,以后在业界还怎么混啊!

鉴于这样的考虑,在随后每周星期一的碰头会上,当老张又提起这件事,我就卖他一个顺水人情:

“看在你的面上,我就不和他一般见识了,不就2800元吗?除去公共收益55%和45%的分摊,剩下还不到1400元。明天在业委会群里,我先征求一下意见。如果大家同意的话,这次业委会就一块报了,不过下不为例。”

“不可能再有下一次了。”

几天后有事去物业,林经理一见我,就满脸微笑地“老孙来啦,请坐,请坐”并从冰箱里拿出上好的茶叶,殷勤地给我泡茶。

“林经理,今天怎么这么客气啊?”

“我一直这样的,只是你现在还不了解。”

“林经理,其实我知道你很为难,只是碍于情面不能说,超负荷的线应该是老张叫人拉的吧?”

“谢谢老孙,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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