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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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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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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连载

第二十五章 夜半捉狗

我们的寝室是僧房改的,一共住着十五位同学,东西走向的房屋,北墙一溜排着八个床位,南墙并排七个床位,中间是个通道,共我们行走。冬天、春天,我们睡的软床上铺着麦瓤、豆草,虱子很多,随手可抓出一把来。春、夏交替时节,软床上的麦秸、豆草都未抽掉,整个寝室都充满了霉味,到处是碎纸、草芥、灰尘及吃剩的饭菜。几只硕大的苍蝇在悠闲地飞舞着,它们有时落在被子上,有时落在饭碗上,甚至落在睡熟的人的头上、脸上、鼻子上、嘴上…….更讨厌的是蚊子,当我们带着疲倦的身子,准备休息时,蚊子猖獗起来,它们鸣叫着,在我们的耳边飞来飞去。实在困极了,睡了,蚊子便在我们身上,找个合适的位子,开始吸我们那点可怜的血,那点用红干面馍硬挤出来的一点血;臭虫是个实干家,它不但吸血,还会使我们全身起疙瘩,既痛又痒。

有一次,我睡觉晚了,我赶到寝室时,同学们都睡了,寝室里一片宁静,四十五瓦的灯泡,发出通黄的光线。借着灯光,我发现我的临床张少军,一只伸到被单外面的胳膊上沾满了灰尘。我走进一看,我的脸麻了,那不是灰尘,而是吸血的蚊子,至少有五百只,回首在望望寝室的墙壁上,雪白的墙壁上,红红的臭虫,像阴雨天前的蚂蚁,一溜溜,一垄垄,顺着墙往上爬。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急忙去赶蚊子。张少军醒了,他并不惊讶,只是淡淡地说:

“我早就知道了,有什幺大惊小怪的。你睡着时,蚊子也照样咬你,只是你太累了,倒头就睡着,发现不了罢了,不信你看看你的胳膊,是否有红点点。”

我这才发现我的胳膊上的确有很多红点点,大概都是蚊子咬的吧。

尽管学校生活很艰苦,我还是觉得很幸福,因为没有人再整我,也没有人围着我喊:“打倒冯国平”,我在人身上获得了自由,唯一的思想负担,就是思念剑秋。

有时为了改变生活条件,我们去山上拾地皮,踩蘑菇。尤其是大雨过后,山上的石头逢里、荒草堆里、树底下,到处是地皮,大的有巴掌那幺大。我同凌云志、张少军一道,每次都拾得都很多。回到学校后,用清水洗净,兑上水,着点盐,烧汤喝,味道又鲜又美。幸运时,我们还可以逮只野兔。但我们最拿手的还是晚上逮狗。因为狗经常偷我们的馍吃,破坏我们的正常生活。于是,张少军说:

“逮狗我最行,因为我家就是杀狗的。咱可以这样,”张少军用粉笔在桌子上画着说,“在咱寝室前挖一个一米半深,直径半米的圆洞。然后咱找一个手榴弹型的玻璃瓶,玻璃瓶里放块肉。肉用筷子插着,筷子从瓶口插入,让肉顶着瓶底。然后把瓶口堵死,瓶口朝下,瓶底朝上,插在洞底的正中央底部。狗闻着肉味,就会来偷肉吃。它会围着洞转,可怎幺也够不着,狗急了,就会跳下去。这样狗的后退就会悬空,头插在洞里。我们就可以把它捉住。”

按照张少军的说法,我们真的捉住一条大黄狗。张少军很内行的把它四蹄绑住,吊在寝室的走廊上,他掐着腰,手里拿着刀,学着电影里的台词,大声地说:

“你妈妈到哪里去了?你烧毁了我的油库!”

惹得同学们哈哈大笑。

逮狗本是男同学的事,凌云志也搀和进来,她毫无惧色的帮我们干这干那,还帮我们从做饭的师傅那里,借来大锅、油、盐、佐料。我们在学校院墙外,依着河边掏个锅洞。张少军把锅坐好,把狗剥好,洗净。我到学校木工铺里抱来刨花、碎木头。我烧锅,凌云志添柴。她不怎幺愿意同我讲话,喊我时从不叫我的名字,而是喊“唉!”。仿佛在她心目中,我是个不屑一顾的人。

但我非常愿意同她来往,我一见她就有种亲切感,因为她长得太像李剑秋,在她不说话的情况下,她就是李剑秋。我怎么也忘不了刚来学校的那一幕。

这次逮狗行动又把我们连在一起。狗烀熟了,发出奇异般的香气。我从华云湖里摘来了几个荷叶,为了缓和我们的矛盾,我最先递给凌云志一个,说:

“凌云志,给你一个。当年樊哙卖狗肉时,就是用荷叶包的。”

“谁要你的臭荷叶!”她说着,从我手中夺过荷叶,把它摔在地上。

“你不要我要。”张少军曼声拉语地说。“冯云青给我一个。”

我递给张少军一个,又给了其它同学。张少军把狗肉分给所有有荷叶的同学,大家吃了起来,津津有味的。只有凌云志空手坐着,她两眼望着锅里,坐在一旁生闷气。我把自己的一份递过去,风趣地说:

“吃吧,小姐,别耍性子了,还为那次的事生气?告诉你吧,你的长相真的像我的一个朋友,而且不是普通朋友。不信你看!”说着,我从衣袋里掏出初中时我同剑秋的照片。

凌云志接过照片,认真仔细地看着,自言自语地说:

“这人怎幺这幺像我?”

“就是像你,简直是一对孪生姐妹,要不那天我怎幺能认错人。”我乘机说。

凌云志不说话了,她乖乖地接过我手中的荷叶,慢慢地吃了起来,但仍不抬头看我。我心里舒坦了许多,拾起凌云志扔在地上的荷叶,打了打叶上的泥土,从锅里捞块狗肉,用荷叶捧着也吃了起来。

我的动作引起了凌云志的注意,她看着我,嘴张了张,想说什幺,最终还是没说出口。

刚割完麦子的一天,我从家里背着一笆斗馍往学校赶,距学校还有八九里地时,我听见路边玉米地里有人喊:

“救命啊!救命啊!”

声音很熟,像是凌云志的声音。我急忙赶过去,在我前面不远处,一个壮年男子正抱着凌云志往玉米地里走。凌云志挣扎着,两手乱抓,两脚乱蹬,她的两只鞋掉在地上,赤着双脚。我立即明白了,那男子是流氓,他想欺负凌云志。我没有多想,大喝一声:

“臭流氓!你要干什幺吗?”

说着话,我摔下笆斗,冲了过去。那人见了,撇下凌云志,拔腿就跑。我赶了过去,抓起地上的坷拉头子,猛砸过去,可是没砸着,那人跑了。

“别追了,你打不过他。”凌云志很微弱地说。

我跑了回来,凌云志已把鞋穿好。她坐在地上,喘着粗气,满头是汗,两腮通红。我把丢在地上的馍拾起。问凌云志:

“怎幺样?没伤着吧?”

“怎幺样?你不都看着了吗?”她像是很生气的样子。

我没理她,一手挎着她的馍筐,一手挎着自己的笆斗,说:

“走吧,咱们去派出所报案。”

“报什幺案?还嫌我不够丢人?”她暴怒起来。

我无奈,只好依着她。我们赶到学校,已是黄昏。我想先把她送到女寝室,谁知,刚到学校门口,她命令似的对我说:

“把馍筐给我,你走吧!”

说罢,她从我手中夺过馍筐,头也不回的朝女寝室走去。

我愣愣地望着她, 心里升腾着难以言表的话语:她怎幺啦?难道我错啦?不由得使我想起了剑秋,她要是剑秋,她绝对不会这样,她要是剑秋,她会趴在我怀里啼哭。我暗暗地安问着自己:冯云青啊,冯云青,你不要难过,你就算为剑秋做的事吧,谁让她长得像剑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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