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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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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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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连载

第三十章 闯汤江湖

我挣脱了二弟的束缚,一个人偷跑出来,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见有很多杨树,便停了下来。树林里很静,除了蝉声,就是风声,偶尔能听到远处的细微的人的吆喝声,我倍感失落和寂寞,一个人在大杨树下看蚂蚁上树。蚂蚁很多,乱哄哄的, 使我特别心烦。这时一个声音说:

“死了好,死了好,死了能穿大红袄。”

我思索半天,觉得有道理,最起码的死了能见到剑秋,于是我决定去死。但怎么个死法呢?左右看了看,见一个绳子搭在树枝上,于是我决定去上吊。我把绳扣打好,将绳子挂在树枝上,搬块石头登了上去,拭了拭觉得可以,便把头伸进去。

“憨家伙!为什么要死呢?”

一个声音把我救下,我看了看来人,正是路大同。他空着两手,左肩挎着个军用黄包,站在我的面前,看来不是刚来,而是来了好一会了。

“你为什么要救我?”我有些恼火。

“表弟,人为什么要死呢?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路大同不以为燃,“你的事我知道,不如跟我玩一圈,开开心,回来也许你就不愿意死了。”

“我不去!你别管我!”

“今天,你不去也得去,我要到子虚办事,正好没人做伴,我就看中你了。”

“你混蛋!你多管闲事!”我大声地喊着。

“你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你也不想一想,李剑秋真的死了吗?你见过她的尸首吗?她要是没死哪?要是有人骗你呢?”

路大同说着,也不管我同意不同意,强拉硬拽地把我拉走了。

我们来到南山集火车站,车站上挤满了上车的人群。我看到很多穿红挂绿的女孩,便仔细打量每一个人,极其希望能瞅着剑秋。一个老太太,胳肢窝里夹着一卷白洋布,昂着头往车上挤。路大同对我说:

“表弟,咱有布卖了。”

我没明白是怎幺一回事,路大同已挤到了老太太身旁,他先是用劲地挤,嘴里不住地喊着:

“同志们!注意了,不要光顾挤,要防止小偷!”他一伸手,从容地从老太太胳肢窝下,把布扯下,高举在空中说,“防止小偷!老大娘,刚才我看见你胳肢窝下夹了卷白布,怎幺没有了?是否让小偷给偷了?”

老太太这才从拥挤中醒来,看看腋下,吃了一惊,连忙四周寻找,嘴里不住地骂:

“这是哪个该死的!天杀的!丧良心的!偷走了我的白洋布!”

老太太哭着上了火车。路大同笑嘻嘻的向我招手:

“老表,走,咱们去子虚市,到那儿你的病就会好的。”等我到了他面前,他拍拍我的肩说,“不要老绷着脸,要笑一笑,笑一笑十年少吗。你这幺年轻,应该充满活力。”

我极其反对路大同的做法,但满脑子都是剑秋,所以也懒得与他争论。一路上路大同老是这样对我说:“对女人,不要太认真了,刘备说女人是穿破的鞋,哪穿哪扳,兄弟是左右手,不可丢失。”

我认为他的话全是谎言、混话、鬼话,可又不好驳回,只好装做没听见。

“那年,我从北京回来,碰见一个当兵的,就在火车上啦了起来,结果你说怎幺样?”路大同两眼贼亮贼亮地望着我说,“那小子涉世不深,把什幺都告诉了我,我便装做他的朋友,到了他家,山东济南府城北的一个小村子,还真富。见了他爹,我就喊大伯,见了他娘,我就喊大娘,我说是他儿子的女朋友的哥哥。你说怎幺着,还真管用,那老两口子待我特好,我在他家过了半个多月,好吃的好喝的不说,临走还给了我五十斤粮票,五百块钱。搞得我都不忍心骗他们了。啧啧…..”

“难道他们没有问你地址吗?”我有些不相信地问。

“问了,再憨的人也得问。”路大同掏出一张纸,撕成一个方条条,从中山装口袋里掏出一把烟丝,放在纸上,用手两头攒了攒,卷成一个一粗一头细的烟卷,然后把粗的一头多余的纸头掐掉,把细的一头放在嘴里,用火柴点着粗头,慢悠悠地吸着,看样子特别开心。“他问,我就说家住北京城郊区,门牌多少号,都给他说得一清二楚。”

“那人家不会问?写封信不就把你接穿啦。”

“真笨!你想想,我只住半个月,他写信来回得二十多天,等他知道了,我早走了。还有,你住得天数越多,他们越不怀疑,就怕你火急火燎的,那准得出事。”

“噢,我知道了,你原来是在行骗。”

“什幺行骗,话不要说得这幺难听,这叫本事。”

“难道你就没失过手?”

“我讲个故事给你听,”为了斗我开心,路大同说,“从前有个老地主,就一个闺女,嫁个女婿是个小偷。一天,老地主问女婿:

‘贤婿,你这样整天偷偷摸摸的,如果失了手怎幺办?’

女婿说:

‘不会的,我从来就没失过手。’

老地主说:

‘我不信。我有个皮裤子你若能把它偷走,我就服你了。’

女婿说:

‘行,什幺时间?’

老地主说:

‘偷东西还论时间。’

女婿说:

‘那当然,不然叫什幺本事。’

‘那好,就今晚吧。’

二人说好,老地主晚上不脱衣,穿着皮裤子睡。刚过二更,女婿来了,他在老地主的房间转了几圈,发现老地主穿衣睡觉,无从下手。转到伙房想吃点东西,掀锅一看,发现有碗稀饭,灵机一动,端着稀饭,溜进了岳父的卧室,趁岳父、岳母睡着时,把稀饭倒进了岳父的被窝。过了会,岳母发现不对,觉得老头子那儿粘呼呼,便说:

‘老头子,你屙裤子了。’

老地主说:

‘胡扯!你屙裤子了!’

‘你没屙,我怎幺觉得粘呼呼的?’

‘快点灯看看!’

‘把裤子脱了。’

老地主脱了裤子,放在一边,点灯一看,见是稀饭,才发现上当,回头一看皮裤子不见了。

第二天,女婿拿着皮裤子来见老地主,老地主服了,要陪着女婿去偷盗,女婿起初不同意,但经不起老地主的软缠硬磨,同意了。他们摸到一个马棚里,女婿顺手拿了一个马笼头,交给老地主说:

‘这个你先拿着,在村外的大杨树下等我,我再偷点值钱的东西。’

过了一会,老地主听到女婿在叫:

‘哎吆!哎吆!别打我,马笼头不是我偷的,是我岳父偷的,他就在村头的大杨树下!’

老地主一听不好,拔腿就跑。他身上的马笼头是带铃铛的,跑起来哗哗作响。村里人听见,真以为有了小偷,几个年轻人就顺着铃铛响的地方赶。老地主跑了一会,觉得跑不动了,便把铃铛丢了,自己逃脱,见前面有个人影,刚想躲避,不料那人影赶了过来,走进一看,是自己的女婿。老地主心里少有些安稳,便说:

‘你不是被人家逮着了吗?’

‘没有啊,什幺时间能逮着我,就算他们有本事。’女婿很平静地说,似乎什幺事情都没发生。老地主很奇怪问:

‘那你刚才叫什幺的?’

‘噢,我是让他们知道我在偷东西,同时也试试你的胆量。马笼头哪?’

‘我撂了。’

‘为什幺呢?’

‘为什幺?我听到你被人逮着了,就赶紧跑,一跑就有人赶我。’

‘其实,你不要跑的,越跑越有事,不跑没有事。’

‘我哪知道这些。’

‘现在知道了?’

‘知道了。’

‘好,咱们回家吧。’

‘我走不动了,你回家牵头驴来驮我。’

‘好,就在地头等我。’

两人说好了,老地主就在地头坐了下来。女婿走了。过了会,又听女婿在叫:

‘哎吆!哎吆!别打我!我不是小偷,我岳父才是。’

另一个人说:

‘你岳父在哪儿?’

女婿说:

‘他在地头等我。’

另个人说:

‘那你带我们去!’

女婿说:

‘好好!我带你们去,你们千万别打我岳父,他年纪大了。’老地主一听,觉得这回是真的了,拔腿就往家跑,也不顾身后有没有人追。到了家里,发现女婿正牵驴,女婿怔怔地望着他说:

‘我正在准备驴,你怎幺又跑来了?’

老地主说:

‘你不是被人逮着了吗?’

女婿说:

‘没有啊。’

‘那怎幺有两个人的声音?’

‘其实都是我,我把嘴捂半个又变成一个人的声音了。不为什幺,只是不想你去偷盗。’哈哈!”说完,路大同满意地笑了。见我仍绷着脸,路大同又说,“表弟,我看你被李剑秋那个小妖精迷住了,你可别做出什么傻事来。”

“你说什么?”我像发疯一样地盯着他,手里紧攥一根铁棍,两眼睁得圆圆的,“谁是妖精?我楱死你个王八蛋!”

“表弟,你要干什么?可别胡来!”路大同真的害怕了,他双手抱住脑袋求饶般地说。“我错了,我再也不说了,行了吧。”

我本不想惹事,只是不能听人说剑秋的坏话,见路大同如此,也只好作罢。

到了子虚市,路大同凭大队介绍信,我们住在子虚市招待所。路大同带我看市景,我们沿着长江大街走,忽然一女孩映入了我的眼帘,她留着短发,一米六七的个头,身材苗条,衬一身黄军装,站在一棵树下。我的第一念头“她是剑秋”。于是我大喊着追了过去。那女孩并不理我,而是转身快步向前走,她的速度特别快,尤其是向前迈步的时候,那腰间突出的线条,是剑秋无疑了。我激动了,两眼冒出了滚滚热泪,浑身充满了无穷的力量,我一边跑一边喊:

“剑秋,剑秋!你等等我!我是云青!”

女孩好象是没听见,继续快步走着。我在后面继续喊:

“剑秋啊!剑秋!你对我做什么都行,就别不理我呀!”

我感觉到,我的眼泪、鼻涕与汗水混合在一起,顺着下巴往下流,眼睛涩涩的,似乎睁不开,我的身体虚弱的使我跑起步来头晕眼花,脚下像是踩了棉花团。“扑通”!我载倒了,我希望剑秋能看我一眼,可是她没有,而且把我甩得更远。我爬起来继续赶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赶上她,哪怕是看上一眼,说一句话。终于她在解放军医院门前停了下来,一个穿军装的男子向她打招呼,二人在说话。我赶上去,一把抱住她的腰,一股暖流顿时充满了我的周身,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失声地喊道:

“剑秋!我可找到你了,你没死!”

女孩浑身一颤,大叫一声,转过身来,接着打了我一巴掌,骂道:

“流氓!你干什么?”

这时从医院里出来不少人,他们围着我,七嘴八舌地喊:

“凑死他,哪来的臭流氓!”

“光天化日下敢耍流氓,送派出所,关他几天!好好教育教育他!”

……

路大同赶到了,他拿出介绍信,把我情况作了介绍。但人们还是不相信,最后还是女孩帮了我的忙。

“你说的都是真的?”她问路大同。

“是真的,千真万确1”路大同回答十分肯定。

“我看像真的,怪可怜的,那就算了罢。”她掏出一条雪白的手绢,动作极像剑秋,递给我说,“好样的,我佩服你,你是个痴情的人。”

她说完就走进了医院,连手绢都忘了。围观的人也都散去,路大同扶着我,一拐一瘸地走进招待所。

回到招待所,我把手绢洗净,叠工整,放进了口袋里,天天掏出看几遍,以求得心灵上的安慰。为了能从女孩身上看到剑秋的一点影子,我以归还手绢为借口,天天都到解放军医院门前来,盼望能再见到那位穿军装的女孩,可是一连几天她都没出现。我像一个忠实的卫士,不管刮风下雨,都立在门前,一站就是十几小时,以至于医院看门的人都把我当疯子看待。十几天过去了,我依然如故。路大同怕我出事,尽快地带我回了海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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