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植物界中,它代表着自然美感,出尘脱俗,不饰雕琢,天生丽质,如希腊美神维纳斯,它的品性就是自然之美。
选择写巴西野牡丹,是因为看到“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的牡丹这二个字。大凡跟它有一丝牵连的,无论是野的,荤的,素的,都会吸引到我,都会让我有进一步了解进行比较的冲动,而无论它曾经被贬为奴,品性上还贪图富富,高调张扬。但是它毕竟是真国色,毕竟是花中第一流,雍容华贵,气场盛大,花魁皇后级别的存在,不能不引起高度的重视,要尽心尽力地去挖掘它的祖宗十八代和千秋万代的子孙,包括鸡犬。因为它是避不了的,血统在那,姿容在那。
但是使我意外的是,属野牡丹科蒂牡花属种,被子双子叶植物纲目,常绿小灌木的巴西野牡丹在种属纲目上竟然跟牡丹毫无牵连,牡丹是芍药科、芍药属的多年生落叶灌木。难道它是挂羊头卖狗肉,攀亲附贵起来?
但是万物必有关联,必有缘由。解开这个谜团的是它娇艳妖娆的花朵。顶生的深蓝紫色的花,大型,瓣多达5,且密集。花萼也是五片,红色披绒毛。一年可多次开花。由于花是紫色,它又被称为紫花野牡丹。而正是由于花型有些像野生牡丹花,加上原产巴西,所以人们就给它取名为巴西野牡丹了。在我国,巴西野牡丹就是野牡丹,这玩意没有二种或者以上来插科打诨。
殊知野牡丹也是在野花丛中最为貌美,独占翘楚的。虽然带野,但是一看它真实的身份,也是吓人一跳的。它紫色的花朵,除了颇具观赏性外,这可还是在花界最为高贵的花色。犹似有皇家高贵的血统,不过没有嫡子那么纯正,只是因为皇帝一时心血来潮,跟宫女发生了关系所生的庶出。因此,此花有时被人叫做公主花,或者荣耀灌木。因此,它总是生在距离中心广场和群花荟萃之地遥远的野外。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虎落平阳,从地位上来讲,也是在没有几个人之下了万千千人之上了,有资格享受荣华富贵,众星拱月,却是不争的事实。
它还有一个远房堂姐妹叫印度野牡丹,开的是白花。它们漂洋过海跋山涉水来到我国,是为了和亲,息干戈免战火,还是为了传播子孙万代,确保种族繁衍,而在异国他乡寻找存活的机会。究竟是哪个,估计谁也不知道?
它出现在南仙堤上圆底段的花圃中,个子只有0.5-1.5米高。吸引我的自是它的伞型花序的紫色花。在红褐色枝条之中,在对生,椭圆形至披针形,两面具细茸毛的叶子上生出来。这几束紫色,顿时使它的整个植珠清秀起来,姣洁起来,身价自然也是倍增,如前几年的房价一样。《中国植物志》形容巴西野牡丹“具有很高的诱目性”,堪称是一针见血,精确到家了。
此花8月始进入盛花期,一直到冬季谢后,又陆续抽蕾开放,一直开到第二年的4月份。因此,此花在四季里都有开的。一直在全力支撑着植株的光鲜亮丽,长盛不衰。
来源于南美巴西那片神秘土地上的它,身上自然也带来了桑巴舞的热情,足球的奔放,由此养成的直率真诚的品性。律动挥洒,华丽沸腾,阳光都能忍不住为它伴舞,风儿“自甘堕落”归它驱驰,自是占得人间几许清明,夺得凡尘几多风光。
它太矮了,我要蹲下来拍它。将背景设定为圆底河。从水底冉冉升上来的它,身形不停地晃动,浑身上下弥漫着一种妖艳之气。“金衣荷球翠碧衫,照水佳中雾中栖”,使我不由地想起希腊神话中的海妖塞壬,它是鸟首人身,游荡在礁石和孤岛之间通过唱歌来蛊惑人心,使水手倾听失神,航船触礁沉没。她的歌声里充满魅感,令人难以抗拒,“没有一只船能驶过美丽的塞壬岛,除非舵手倾听我们美妙的歌声。优美的歌给你们快乐与智慧,伴随你们平安地航海前进……我们的睿智如普照天下的日月,深知人间发生的战争与爱情。”美跟恶只在一念之间,一个差迟,美会反其道而行之,成为了作恶的工具和便利条件。
如果把背景换成大罗山呢。那是从山里腾空而起的仙女,衣袂飘飘,仙气腾腾,整座山都能仙风道骨云蒸霞蔚起来,仙雾弥漫开来。又或如山间的一道紫色瀑布,如一道白练嵌在深山之中,娇媚多姿,腾空欲起。还可能是灵芝仙草,长在最高山顶,游目四顾,睥睨四方,尽显王者霸气。
它没有蓝色妖姬的深紫,一抹淡蓝添在了里面,“粉光深紫腻,肉色退红娇”,使它在浓郁之外,另有了一层朦胧淡然削肩萧然之美,有了清新秀丽之韵。尽管由此造成它的面貌不会很真切,不会很深色,就是这样淡淡的,酥酥的,使它如梦似幻,让人心醉神迷。
在开花过程中,它有的花瓣底部白色渐渐变成粉紫色,“金蕊霞英叠彩香,初疑少女出兰房”,如披在姑娘身上多彩的霓裳,多色的裙衩。还有的花瓣中点缀着白色的花蕊,一种雅致清丽和别致风采呼之欲出。它在多个品种混合栽种时,集体上可以产生层次不同的紫色,经过对比对照,具有不同色彩和光泽经过汇合作用产生强烈的非常美感。而这也就使的它在不同背景的拍摄之下,呈现出来的多面性多画面。
阳光下的它,是最为真实的,来不得半点虚假。“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它是浪漫的,那一缕光芒给它亮出的底色,使紫艳向红光转变,虚虚实实,实难辨析,反而增加了奇幻之感。由诗人通过笔画来传信,还是梦境中天马行空的,想不浪漫都难。
“华幔依稀凝玉露,晨晞初照半颜开”,“映叶多情隐羞面,卧丛无力含醉妆”,华幔指华丽的幔帏,它也是多情的,时不时情愫顿生,情不起所起,一往而情深,难免惹上许多的情感纠葛。即使有华幔,晨曦也还只是初照,但也已经是半颜开了。一颗心,真心诚意,敞开心扉,日月可鉴,这是它的可贵品质。因此在相处的过程中,它会全心全意投入。
但它也是自爱的,自尊的,自强的,并非是滥情无度,没有下限。它只是喜欢这种被捧在手心的感受,喜欢这种被宠被怜的感觉。
它在中国时间久了,水土服了,变成本地化了,也就成为中国的公主。随着时光慢慢地累积,关于它跟中国式的传说故事也就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地有了瓜葛。它的故事,也在凄美中令人深思和感动,具有中国特色文化。
相传在清朝嘉庆年间,台湾少数民族南投水社山山区住着一个异常漂亮且心地善良的姑娘,她叫美佳,喜欢穿紫色衣服,父老乡亲们亲切地称呼她为高山姑娘,言下之意是她很具有代表性,是这一带姑娘的形象代言人。美佳跟汉人青年王留相恋。那个时候,汉人虽然跟水社人住的并不远,且还有一定量的商品交易等商业行为,但是鸡犬之声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
他俩知道,如果他们想要公开恋情,而且还要结为秦晋之好进入结婚殿堂的话,族人们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因为他们族有严苛的规定,族中适龄女子只能嫁本族男子,本族男子也只能娶本族女子。为了实现天长地久,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目标,他们也没有别的选择,只好选择私奔的古老方式。
他们约定在一个夏日午后私奔,在村子路口一株老樟树下见面后,立即相携着逃出村子。不料人算不如天算,当午后快要到来时,天公不作美,下来一场大雷雨,电闪雷鸣之中史无前例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劈雷把樟树劈成了两半。找机会先行过来,藏在树下穿着最爱紫衣紫裙的美佳竟然慘遭雷击,一个如花似玉正值青春年华的姑娘在火海中全身被烧成木炭。待王留赶到时,在一片灰烬中只看到他心爱的人剩下来的几片紫衣碎屑堆着,其他早已经粉身碎骨,灰飞烟灭。四周只有一片芳草。王留伤心欲绝,从这一天起,每天都来此守候着,向消失的爱人诉说自己爱而不得的相思之苦。他终生未娶孤独终老。
待来年时,这里的草木重新萌芽,草丛中竟然开出了美丽的紫花。后悔莫及的族人就叫它为巴西野牡丹,他们认为它是美佳的化身。从此,他们族就废除了跟汉人不通婚往来的禁令。
关于巴西野牡丹的其他名字,还有许多,不过大部分都是按照地域来取的。在台湾,它叫山石榴,在广东叫大金香炉、猪古稔,在云南叫豹牙兰,《中山传信录》中同是野牡丹。
它的花语是“自然之美”。想来血统高贵的它,一切都是浑欲天成,天造地设的,想要不自然也难。这出身造成的,也是没办法的事,那一抹蓝,就如人的肤色,改变不了。因此它也许在倡导一种原生态的美,天生丽质,自然得体,落落大方,不矫揉造作,不涂脂抹粉,一切都是最初原始的样子,最为美丽和端庄。
其实,关于巴西野牡丹,我只想说,回首的刹那,野牡丹正年轻,我找了它二次。我要给它特别地表达,深情地表白,念念叨叨再来一通。
我在秋冬之交,从西门进的溪地,沿着南仙堤往前。途经垟河段时,布置在堤正中围栏景观中的野牡丹吸引了我。在密不透风如藤蔓缠绕着围拢着的绿叶之间,绽着几朵深蓝和淡红花朵,灿若晨星,艳如妖姬,花型极象小时最为常风的莲藕花或者喇叭花。
在这里,我喜欢用“绽”,那是一种力量,一种力争上游,但没有肆意讨好,生扑展示的意思。
老实说,探究它的原因,在于它的名字,我本就对于花草树木认识不多。但对于牡丹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是最为熟悉不过的。它是国色天香,真国色,名动京城,还被一个女皇帝贬了。但在世人的心中,这一次被贬,因祸得福,从此名动全国,其地位有增无减,一直以来以富贵、锦绣和光耀站在人间众多佳丽的前面,独占鳌头,引领后宫三千佳丽。
而它的另二个名字是紫花野牡丹和艳紫野牡丹,一方面是紫,另一方面是牡丹,这辈子就占这二个了的份了,摆脱不了,天生的。
其实,纵览这布置着纷繁复杂花界的湿地,它在里面的地位是尴尬的,是不太受待见的,尽管给摆放在了最为显要的位置之下,也是为了它的出人头地,荣登高位。属于常绿小灌木的它,湿地里的品种身高只有1至2米。并且它的根茎是钝四棱形的,即使是近圆柱形的伟岸扎实,矮也成为了它的尴尬,它的短处。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它既没有如莲和梅的婀娜腰身,也没有如牡丹的绝世容颜,对于一千多种植物宿主的地表而言,它只是一层遮丑的表皮。人们只注重于它的功用,而不会用它来进行专门赏玩审美。
因而,它能够标榜的,也只有这一朵朵小小的花,很小很小,有需要定睛细看,需要停驻良久。但却是它的春天,它的精神支撑,它的希望所在。花也能在脸上露出,在万千绿荫之中,觅的空间将不同之处展示出来。也能伸到行人前面来,在同其他种类的群花簇簇拥挤着无一例外往前凑进行争艳时,这情感的表达,也是浓烈的,热情的,一点也不含糊。用几条如龙须般的花蕊,来拉拢,来传递,来进献,虽然达不到慈禧施展独特魅力成功吸引到咸丰皇帝关注时的那般天地变色的惊艳,却也没有卑微下作,挖空心计,只是履行了规定动作而已。
它引以为傲的花朵,是对生的,也是被毛的,全缘的,还有长得长长的叶柄,虽然纤细娇小,看不去瘦不禁风,但还是托起了它的整个身体。尽管它是单生或组成圆锥花序顶生或生于分枝顶端,但也算是占尽最高风流展尽最美风姿的地方了。虽然它有五朵花瓣,身骨子小大大限制跟牡丹的争艳资本。朵硕大的牡丹,直径都能达4厘米以上。这也不可相提并论,花朵的大朵和明媚,是牡丹傲以立世的最大资本。
我最喜欢的是它的深蓝色,这种颜色并不多见,就在整个湿地里,整条南仙堤上,它所属的整个花系里,也仅是廖廖几朵。这种忧郁的蓝色,直接让我想起地中海的蓝,东海的蓝,太平洋的蓝。而涌上的这层忧郁,也让我想起西方贵族高贵的灵魂,对于情感的执念执著,对于浪漫主义的舍命追求,如普希金一样除了奉上生命之外别无他法释还。因此,这一滴蓝色,是站列立场,是表明态度,即它虽处于蓬蒿之地,但心灵是高洁的,是高贵的,是不能随意践踏和欺凌的。
紫红色跟蓝色颇为相象,如轻盈的蓝,淡然的蓝。这一个紫,可不仅仅含有忧郁哦,还代表了高贵的血统,内在的丰盈和富足,让人凛然不可侵犯,自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底气和气质。我想,这可能就是人们叫他野牡丹的缘故吧。这一个“野”,除了生长地外,在花上相比于浓烈,淡雅了许多,相比于娇艳,平庸了许多,相比于富态,贫乏了许多。如果将它们摆在一起,那魅力四射震慑全场的肯定是牡丹。
3100米的南仙堤上,野牡丹所盛开的以淡红色的花朵居多,这让我甚为欣慰。如果它太红,那太土太俗了,沾了牡丹的尘俗气息了。就是这个淡红,烘托了它的轻施脂粉,淡抹轻匀,恰到好处,生于凡尘,又不混于凡尘,淹没凡尘。这里面有娇气,有小巧,有玲珑,也有轻欢愉悦的笑靥尽开的神色,飞扬向上的姿态。
它没有紫罗兰的火辣和浓密,那会使整个世界为之变色的花朵。但它这一抹淡红,没有粉红的粉嫩与娘气,自是也没有深红的俗气和霸道,既没有全然攫住路人的眼睛,进入他们的心里,却也不会让人忽略到视而不见的程度,也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在若有若无之间,隐隐约约恰如其分不失时机地介入。让人既没有沉重感,也不会太随意,就这样轻轻地悄悄地达成宿愿,得偿所愿。
更为重要的,湿地里的这花开放,是秋冬里的点缀,反季节里的功成,自是占尽风流,唯我独享。当百花杀尽,梅未来时,它是独挡一面,孤勇进场,倏地一下就进入了人们的眼帘。如南方城市的雪,在万众期待中,飘飘洒洒姗姗来迟,下个点滴,落个形式,让人们浅尝辄止。
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牡丹,四五月开放的它,正是群花争艳你死我活之时,处处是战场硝烟弥漫,处处是战鼓声声,刀光剑影。需要多少的精神和力量,多少的心计和谋略,来抢占空间,抢占地盘,吸引关注。在生存和毁灭之间挣扎,在体面和平庸之间相博拼杀。为了一夜成名,为了珠翠环绕,体面风光地开放一次,不惜相爱相杀,大义灭亲,甚至不择手段,卑鄙下作?
但在这个时候,牡丹即使奉旨也开不了,即使被贬异地,也无可奈何,就如公鸡不下了蛋一样。不然以它的个性,这等千载难逢登顶至尊君临下天的机缘,怎能错过?
我在堤上一路走来,无论是由北向西,还是由向北, 它的花朵总是在不经意的角落呈。,一个转弯,一个变道,它在众绿簇中笑。迈上一个桥头,它迎面而来,给你一个猝不及防,却又欣喜万分。长长的直道上轻裘快马,秋(冬)得意,它也在丛中笑,有欢迎的示意,有媚眼的抛掷,诱而不感,媚而不俗,有暧味的表达。在河边岸上段时,它也似是在盈盈一水间绽出,缓缓浮上来,千姣百媚,风情无限。难得天时地利人和展示的机会,它怎么会错过?
不经意的,真的是不经意的,我回眸了,在秋风猛烈时,在秋水波起皱时,在隐隐有它的目光凝注时。一刹那,我看到了它的笑意盈盈,万般姿态,千种姿容,笼络住了所有的秋风,所有的寒意。整个湿地的光景,刹时定格了,它是世界的中心,是这个季节里最美的公主,最靓的皇后,最有权力的女女,差点就在翩翩起舞之间,占尽江山的荣耀,夺取江山的宝座。
试想,此时的它,哪一点比不了“花开时节动京城”,哪一点比不了“占断城中好物华”,还有“争玩街西紫牡丹”,“一丛深色花,十户九人赋”。
席慕容说,在我们的世界里,时间是经、空间是纬,细细密密地织出了一连串的悲欢离合,织出了极有规律的阴差阳错。而在每一个转角,每一个绳结之中其实都有一个秘密的记号,当时的我们茫然不知,却在回首之时,蓦然间发现一切脉络历历在目,方才微笑地领悟了痛苦和忧伤的来处。在那样一个回首的刹那,时光停留,永不逝去。在羊齿和野牡丹的荫影里流过的溪涧还正年轻,天空布满云彩,我心中充满你给我的爱与关怀。
我不由地想,从诗人的笔中,方知它曾处于偏荒清凉之地,这诗意的表达之中,也是地理学的一个证据。我知道,我走过的山,蹚过的水,一定见过它,只是我跟大多数人一样,错过它了。尽管它也许曾经渴望我的关注,渴望我如诗人那般的一眸,一顾,一回首,渴望的脚从旁边经过,脚步轻轻地,没有吵醒它的美梦,还用手抚摸过它的脸,是为了保证不伤害它。还使它害羞了呢。
诗人看到了它,并记录了下来,被安排在了溪涧的岸边上。是啊,它本就野生的,是野百合般的所在,跟羊齿一样的所在。因为它自有野生的去处,野性的地方,寒冷、冷清和偏僻,是它对于生它养它这片土地的印记。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英雄不问出处。它不也进入了诗人的眼睛,在回眸的那一刻,不也跟着诗人对时光的逝去,对痛苦的淡漠,对回忆的珍惜,进行了一番深刻地反省、思索和评估呢?野百合不也有春天呢?
如今的它,不也是腾笼换鸟,上来在国家四星级湿地公园的主干道上绽尽风流呢?这锦绣、繁华世界里的恩宠和疼爱,这群星拱月的荣耀,会不会使它忘乎所以,胡思乱想着?这当初的家乡,跟眼前的待遇相比,哪个更胜一筹?
学名叫蒂杜花,还有叫蒂牡丹的它有一点肯定不变,总是那么年轻。无论是藤蔓,还是枝条,还是花朵,总是一副年轻的模样。待枝断花败,叶落藤败时,也是年轻壮硕的身子,淡艳新鲜的花瓣。年轻时来年轻时去,不曾给人间一点叶残色衰。永远让年轻相伴洒落尘间,舒舒服服,清清爽爽,无论处于沟渠,还是处于繁华,跳出的是年轻活跃的舞蹈,就连歌声也飞扬。
一阵淡淡的清香袭来,直钻入我的鼻孔,我知道只能是野牡丹,这芬芳已经伴了一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