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慧大学毕业,回到上海。原本她是能分配好一点的学校的,最起码也是一所中学。可是她考虑到姗姗没有人带,选择了一所小学校任教,照顾姗姗。姗姗现在已经上三年级了,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她的这一选择,无疑给当时的年轻人提供了一个榜样。年轻人就该勇于担当,无论皮鞋还是布鞋,那怕草鞋,只要可脚,也要浆洗得干干净净,穿得端端正正。
元慧在区里很快成了一朵花,人人向往的精神之花,人又长得俊巴,慕名而来的求婚者络绎不绝。然而她谁都看不上。她对张副区长说:“他们只是看到你的身份和地位,忽视了姗姗和我结过婚的事实,这种不经过时间考验的爱情我能相信吗?”是啊,张副区长觉得女儿的话有道理。对于张副区长来说,能有现在这样的生活,已经感谢天感谢地,怎能还有奢侈的想法和愿望呢。
在众多的追求者中,程乃贵的方式最特别。他从不向元慧表示什么,只在星期六星期天,带着姗姗出去玩上一圈。姗姗和他的感情很好,元慧读大学这些年,程乃贵没少带姗姗。姗姗喜欢在沙滩上画画,一画就是半天。老师们都说,这孩子将来一定是个画家。程乃贵是姗姗的忠实欣赏者,给她买了绘本书籍,还有水粉颜料。每逢周末,姗姗嚷着去可儿阿姨的粉丝摊。“程叔叔都说好了,在可儿阿姨的粉丝摊等我。”元慧只得把她送过街,往街角处一推,看着姗姗跑过去。元慧心里别扭,不愿见可儿。她写的干穆和可儿的匿名信,仿佛长在脸上的一颗痣,再也除不掉了。可儿知道元慧在不远处,装做没事人,不打招呼。你不待见我,我还不待见你哩。程乃贵紧撵着脚步来到可儿的粉丝摊前,先吃上一碗粉丝汤,再拉住姗姗的手,说:“走,跟叔叔玩去。”
程乃贵不直接找姗姗,因为那样太直接,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也怕引起元慧的误会。姗姗是他和元慧之间的粘合剂。他和元慧能不能走到一起,就看他和姗姗的亲密程度。如果有一天,姗姗再也离不开他,他就顺理成章成了姗姗的爸爸,元慧的丈夫,张副区长的女婿,区里未来的政治明星。为了这一切,他必须不动声色。不动声色就是最好的声色。
到了下午,程乃贵把姗姗带回来,交给可儿。元慧也赶到街角,来领姗姗,程乃贵和元慧自然而然碰到一起。
“你工作那么忙,还抽时间带姗姗玩,连累你周末也休息不好。”
“不,休息得很好,很愉快。”
元慧拉住姗姗的手:“姗姗也淘气。”
“妈妈,你不是说我最听话嘛!”姗姗抗议。
程乃贵摸摸姗姗的头,看着元慧,想去抚元慧披散在额角的一缕发丝,元慧躲开,拉住姗姗,慌张离去。
可儿的粉丝摊是姗姗的中转站,是程乃贵的好望角,是元慧的情报处。程乃贵要展开对元慧的试探,元慧也想收集程乃贵的意图。毕竟她是快三十岁的女人了,也想再组织一个家庭。程乃贵这样好的条件,不会看上她这样的二手货,而是她爸爸手里的权势。元慧觉得,他这个人其实心机很重。
干穆对可儿说:“我看程乃贵是真心的,元慧跟着他,不会有亏吃。”
再遇见元慧,可儿拉下脸来,说:“都好几年了,该给姗姗找个爸了,我看程乃贵就不错,绝不是路阿信那样的坏蛋,别犹豫了。”
可儿能拉下脸来跟她说话,让她吃惊不小,觉得自己干的事对不住干穆和可儿,索性答应了可儿。好像她嫁给程乃贵,一下子还清了欠下的干穆和可儿的人情和债务,从此两不相干。
程乃贵终于抱得美人归,名利双收,连生养孩子的繁琐事务都省略掉了。因为元慧和程乃贵约定,为了姗姗,结婚之后,他们不再要孩子,姗姗就是他的亲闺女。
元慧和程乃贵的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干穆眼热,对可儿说想辞去看守所的医务室的工作,自己开中医馆。可儿说你爱咋样就咋样,这是男人的事,无论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干穆辞掉了看守所的工作,程乃贵气得专门来找干穆,把干穆数落了一顿。数落归数落,找房子,交租金,订药柜,搞装修,他还是前前后后地忙活。
干穆的中医馆开张后,前来瞧病的可真不少。干穆有在看守所从医的底子,人们相信他的人品,更信赖他的医术。
可儿仍然经营她的粉丝摊,一年一年,不肯舍弃,因为有许多老主顾,相熟了,舍不得。这个粉丝摊已经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只是她的咳喘越来越厉害,每天早晨起来,总是忧郁地望着北方,思绪万千。因为那里有她的爹和娘。
漂泊在外的日子,本是寂寞的,也是漫长的。令干穆和可儿意想不到的是,继中离开上海五年之后,又回来了。
继中回到山东五年,无论他和马文文怎样努力,就是怀不上,果然被可儿言中,当年不怀等三年。他耐着性子,苦等苦熬了三年。马文文一边喝汤药,一边埋怨,直到第五年,才生下一个嫚儿,取名凌伊。过了一年,又生下第二个嫚儿,取名凌双。几年下来,凌继中净围着马文文的肚皮打转转了。
凌伊和凌双落地后,继中了却了一桩心事。这才想起远在上海的干穆和可儿,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马文文说,坦上崮的人说,金彩闭口不提干穆,守着天旭,再没找别的男人。你看看,金彩是什么样的大嫚,干穆怎样对待她的,天下哪有这样好的嫚儿,天下哪有干穆这样的男人,也就你惦记他。
“我惦记干穆、可儿,不代表不看重金彩。金彩那可怜见地,没有男人,照样过的精彩,坦上崮的人谁不夸奖。”
当天,继中又去坦上崮镇,他想看看金彩,尽管金彩不认识他,他也从未见过金彩,他要找到她,把他知道的干穆在上海的一切都告诉她。不打听不要紧,一打听,立刻惊出一身冷汗。原来金彩的儿子天旭,和人打架,公安局的逮他,去年就跑到南乡去了。打架这事不新鲜,新鲜的是,金彩还有一个儿子。再一细问,她这个儿子还是和干穆生的。这样一来,干穆的问题大了。这么多年,他不但负了金彩,对天旭来说,也没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原谅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凌伊会走了,会跑了。凌双也会走了,会跑了。爹唻娘唻喊的脆声。马文文说:“去就去吧,去找干穆,家里的田我一个人种得过来。”
继中舍不得凌伊和凌双,三十多岁的人啦,才有了两个小闺女,他怎舍得丢弃她们去上海呢。马文文说:“放心吧,凌伊和凌双,我一准给你喂得白白胖胖地。”
继中又提着提包来到上海,把天旭跑到南乡的消息告诉了干穆。
干穆一听,大吃一惊。“你说什么?我和金彩的儿子?”
“千真万确!”
“上次来你怎么不告诉我?”
“我也才刚听说。”
干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茫茫荡荡的江南水乡,到哪里寻见一个人,况且还是一个未曾谋面的人。
一九八五年的上海,正被一部热播电视剧《上海滩》搅得热火朝天,干穆却没有心情坐在电视机前欣赏许文强和冯程程的银幕形象。他在心里思量,这个天旭长得啥样?该有十七八岁了吧,因为啥跟人打的架公安局要逮他?难道他不读书就这样跑了?
干穆突然情绪失控,呜呜地哭起来。可儿见状,惊问:“好好地哭啥?”干穆不答,一个劲儿抹眼泪。可儿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肯定继中一来,让他想起了坦上崮镇,引发对往事的回忆。
可儿占据着干穆,有时候也心生愧疚,觉得自己理不直气不壮,好像是她从金彩手里把干穆抢回来的,霸占了他,对不起金彩。无论干穆流露出怎样的情绪,她都依着。然而一个女人,内心深处又怎能容忍她爱的男人想着另外的女人。可儿在左右矛盾中倍受煎熬,咳喘愈加厉害了。
无奈,可儿去找继中,让继中劝劝干穆。继中从码头上跑来一看,干穆果然哭得跟刘备似地。
“山东大汉,流血不流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根据马文文交待的,继中到了上海,要好好说道说道干穆,山东男人有这样花的吗?明明自己有老婆,哑不叽地拐了个嫚儿跑了,跑了和尚能跑了庙?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干穆留下什么了?人家一定会说,干穆这个人不是人,干的事不是人干的事。
尽管马文文千叮咛万嘱咐,继中看见干穆这个样子,又反过来劝干穆:“你也不必伤心,这样的事广多,一个萝卜一个坑,谁和谁过一辈子,都是老天爷掂对好的。你是一个医生,更应豁达。”
继中这么一劝,干穆渐渐止住哭声,认认真真看着继中:“你说,怎样才能找到天旭?”
干穆跟金彩不到一年的夫妻,竟然弄出一个儿子,这个儿子长到十七八岁他才第一次知道,真是惭愧,他现在就想把他找回来。
没来之前,继中也这样想,如果干穆能找到天旭,也算功德圆满,不幸中的幸事。到了江南,他才觉得这个想法有多幼稚。要寻到天旭,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像大海里捞针,圪嘞不着啊。
干穆的中医馆很忙,每天都有许多就诊的患者。中医这个东西,望闻问切,看一个病号十分麻烦,跟唠家常一样,问了这再问那,问了前又问后,没有半个小时拿不下来。开药方的时候更甚,冥思苦想,急不得躁不得。每当这时,干穆就暂且忘了坦上崮,忘了金彩,忘了天旭。否则心里的痛苦没法消逝。
继中找到可儿,对她说不打算在码头干了,学着做点小买卖。可儿说:“一个人不是人,一个眼不是眼,两手空空做什么买卖,除非你让马文文来。”“马文文不能来,家里还有地。”“找个地方下粉丝汤?”“这个做不来,娘娘们们地,忒磨叽人。”
“这不行那不行,什么行?”
干穆说:“你去卖菜吧,你看,元慧以前不也卖菜吗?”
卖菜?继中觉得行,只是她的菜都是自己种的,能不能有一种把菜批发来再零卖出去的,这样一个人就能干了。
第二天,干穆和继中到市场转了一圈,正是继中想象的那样,批菜的商贩真不少。继中讨问了价格,与零售有不少差价,从这里把菜批走,加上一部分差价,有得赚。
回来后,可儿问咋样,能不能干?
继中说:“管他娘地,干!”就像戏嘡着玩儿,置办了一套家什,开始了他的贩菜生涯。
时下,进城务工的人员已经相当多,中国经济发展的脚步正在加快,只要有人,干什么生意都能赚钱,继中就是在这样的时候卖菜的。生鲜蔬菜是国计民生的必需品,出来的人,赚钱不赚钱,一天三顿饭。更多的上海人,与日俱增的农副产品的旺盛需求,拉动着商贩的生意飞速发展。继中每天都去拿菜,每天都拿很少一部分,够当天卖的,及不早地就卖没了。到了下午,一般都是在数钞票。数完钞票,拉着干穆喝酒,也不管诊所里有没有病人。
山东人的生活就是这样,勤劳能干,吃苦务实,但梦想不大,容易识好,有酒有菜,日子悠哉游哉。干穆一边喝酒,一边问继中,你一个人在上海,想不想那娘仨。继中呷一口酒:“不瞒你说,不想是假的,想得咯心唠胆。”
喝完酒,继中拉着干穆去染发店。干穆说:“我又不染发,拉我到这里干什么?”
继中说:“不是染发,是洗头。”
“我也不洗头。”
“哎呀,不是洗头,给你说也说不明白。”
染发店里坐着两个南方妹子,穿着大喇叭裤,裤腰露在外边,鱼肚子一样白。脸更不用说,想必涂了很厚的脂粉。头顶上的彩灯一闪一闪,充满了温馨浪漫的味道。
干穆看明白了,这不是染发店,也不是洗头房,而是那种地方。他像立刻碰见天花或梅毒的病人,紧张地问继中:“你经常来这种地方?”
“偶而来一次,那个瘦一点的女孩,她说她喜欢我,不过从没做那事。”
干穆把继中拖回来,顶头遇见可儿,被可儿骂了个狗血淋头。
“滥情当诛。”可儿没想到继中是这么脏这么烂的男人。
干穆说:“又上纲上线,没那么严重,就是瞧了瞧,大街上穿喇叭裤的女人多了,谁没瞧过谁一眼。”
“这是瞧吗?是猥琐,是烂!烂!烂!”
从此,继中再不提那个瘦女孩,安心做生意。
天天在镇宁路上卖菜,一个小伙子引起了继中的注意,他也是苍山人,在镇宁路卖菜有一段时间了。继中和他搭讪,他只含糊应答,问他的名字,只回答“小旭子”。小旭子很勤快,很能吃苦,每天都驮很多菜回来。除了卖货,和顾客应酬一两句,平时基本上不和别人搭腔。继中把青菜往小旭子的菜摊一拽,摆放在一起,片量大了,自然吸引顾客的眼球。
一天,继中发现姗姗来找小旭子,拿着一幅装裱的画像给他看,看上去他们的关系还很密切。元慧和程乃贵结婚后,姗姗随了程乃贵的姓,儿时的生活离她越来越远。随着年龄的增长,姗姗的模样尽管有些变化,基本的轮廓还在。由于姗姗的出现,让继中一下子想起了干穆和元慧的过去。转眼十年时间过去了,元慧鲜少跟干穆和可儿来往,那段往事,成了他们人生的一段小插曲,只有蒙在鼓里的程乃贵偶尔到干穆的中医馆瞧瞧,开几味中药片回去泡泡茶喝。
继中疑惑,姗姗是怎样认识这个来自苍山的卖菜的小伙子的?
过了一段时间,继中突然发现,小旭子不见了,没有任何征兆。难道遇到了什么难处,还是出了什么状况,要不然不会平白无故不见踪影的。
没了小旭子在一旁,继中的生意直线下降,他决计去寻姗姗问个究竟。碰见元慧,说明来意,元慧一句话把他打发了。“你说的那个山东棒子——”继中听了,很不舒服。她说:“姗姗只给他画过两幅像,其他的一概不知道。”
继中不信,元慧拿出姗姗的画作。继中展开观看,署名“天旭”,一个熟悉的名字映入了他的眼帘,这不就是他在坦上崮镇打听到的金彩的儿子吗?小旭子的“旭”不就是天旭的“旭”吗?继中暗自思忖,是不是他犯了事儿逃到南乡,外边人多嘴杂,不敢透露自己的真名。继中细细端详,画中的小旭子和干穆竟然真的有几分相像哩。
继中又兴奋又神秘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干穆。干穆觉得元慧话里有话,姗姗绝不可能只给天旭画过两幅画。看来只有找到姗姗,才有可能获得小旭子的下落。一问程乃贵,姗姗到北京学画去了。说是北京,实际上天南海北地到处写生,谁知道她现在人在哪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