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瘦高个子把天旭叫到他的办公室,安排他到城里采购一批工地上的紧缺物资,天旭爽快地答应了。陪同他去的还有一位司机师傅。然而,到了吃响午饭的时候,司机师傅却把他甩了。天旭在离开工地一百多里远的乱哄哄的城里,像一只没头的苍蝇到处乱飞。他既不知道那个工地在哪里,也不知道工地叫啥名字。
最后一打听,才知道脚下的城市叫苏州,才依稀记得“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话。许多年后,他在苏州再次见到孙蕊,才弄清楚当时瘦高个子让他去城里采购物资,其实是要把他扔掉,以报那个“狗啃屎”之仇。
此后的七年里,天旭一直思考着自己两次仗义之举到底是对还是错。如果不是揍了杂碎音乐老师,也不会在外边流浪,一定天天和小六做那件让人快活得赛过神仙的事情。如果对西安女人和瘦高个子的事视而不见,说不定现在还在工地上,有活干,有白面馒头吃,有让人眼馋的工钱领。仗义执言的结果却是流落在举目无亲的江南水城。这样的结局,他也认了,因为接下来的经历,让他在山东人那个要命的好打抱不平的脾性上走得更远了。
天旭被瘦高个子扔在苏州城的那个晚上,身上仅有的几十元钱也被可恶的小偷偷去了。已是正月,新年的开端,天旭却显得无比落寞,他一边走着,一边亨着小调,以解心忧:
正月里唻锣鼓敲,敲着敲着好心焦。
黑暗很快淹没了天旭最后的期许,他躲开那些举着某某宾馆牌子的人,独自迈着散漫的步子。一位衣着入时的年轻女子蹭了他一下,“住旅馆吗?”径直把他带到一个偏僻的角落。天旭感觉这个女的来路不正,抬腿往街口逃去,心跳加速。一个五大三粗的山东汉子竟然被一个小女子骇得不轻,想想都觉得好笑。
经过几天的磨蹭,天旭大约弄清楚了这些在车站旁边拉客的来龙去脉。在他们中间有妓女,有招揽房客的生意人,有街头小混混,还有像他这样漫无目的的流浪汉。
天旭发现,其中一位招揽房客的江南女子长得眉清目秀,几个小混混常对她眉来眼去,几次把她的生意给抢走了。天旭看不惯,冲上去给了一个长头发的“长毛贼”一拳。
长毛贼一头齐颈长发,从后面看像个女人,可束可散,可炫可染,一个八十年代异常出格的装扮。有人问长毛贼,为啥留这么长头发,长毛贼像一头凶狠的狮子,怒而不答。
“男不男,女不女,算什么玩意!”也有人甩下这句话,权当警告。长毛贼听了,容不得,去追,双方动起手来也是常有的事情。
长毛贼是贼,偷鸡摸狗的事干得出来。长毛贼是无赖,什么下三烂的招数都使,平时与两个狐朋狗友无恶不作。久而久之,人们对长毛贼又恨又畏,却不能把他抱起来扔到太湖里去,只有躲着他,绕着他,眼不见心不烦。
偏偏,这个长毛贼遇到了山东大汉,他人生的死对头。这是一个一米八三的山东大汉的拳头,长毛贼那能扛得住,当即“哇”地一声倒在地上。另两个见同伙被人打倒了,不知从哪里抽出两根棍子奔着天旭挥舞而来。
江南女子眼明手快,拉起天旭冲进一个胡同,三拐两拐,一口气朝着黑夜深处猛跑,直到跑得两腿肚子像灌了铅,再也跑不动了,才停下来。眼前现出一个小旅馆的门檐,“璎珞旅社”。
女子喘着气说:“到了——到了!”
“你叫璎珞?”
“呃,我们家的旅社。”
当天晚上,天旭留在了璎珞旅社。
这个夜晚是他离家一年来住的最舒服的一个夜晚,也是他精神崩溃患病摞倒的一个不幸的夜晚。由于多日来的精神紧张和衣食无着,再加上春寒侵袭,天旭患上了重感冒,第二天早晨没能起来。看到昏迷不醒的天旭,璎珞和她父亲都急坏了。璎珞偷偷地把天旭背到自己的房间,请来了医生。医生走后,璎珞往他嘴里喂药,寸步不离地守着。
半夜时分,天旭突然浑身发抖,牙齿咯咯直打架,又处在昏迷状态,弄得璎珞不知所措。望着不停地颤抖、不住地呻吟着“冷”的天旭,璎珞急得掉下了眼泪。她咬一咬牙,默默地脱下自己身上的衣服,用自己温暖的身体紧紧地抱紧了他。
清晨,天旭终于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当他看到眼睛红肿的璎珞躺在自己的被窝里,大吃一惊。山东男人怎能无缘无故跟一个女人睡在一起呢。滥情当诛,这是山东男人做人的尺度。忙问怎么回事。璎珞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天旭,天旭听后,禁不住热泪盈眶,渐渐感知到璎珞柔嫩的肌肤传递给他的一种温暖与爱意。
得到璎珞的救助,天旭想走也走不脱了。山东人受不起别人的恩惠,一旦接受了,当百倍回报。于是就琢磨着能为这一对父女做点什么。琢磨过来琢磨过去,有了。这一对父女势单力薄,开这么一家旅社,咋能跟那伙小混混抢客源?抢不过呀!这些事情小旭子能做到呀。
自此,天旭每天晚上都和璎珞去车站揽客,使得璎珞旅社房客盈门,生意日渐好转。璎珞的父亲恣得眉开眼笑,开始喜欢这个从山东来的小伙子。璎珞更是对天旭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像天旭这样高大的身材,对一位江南女子绝对是吸引力。
璎珞沉浸在对天旭的爱恋之中。与此同时,天旭却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一方面,他无法忘怀和小六的那个夜晚,无法忘怀小六炽热的爱情。另一方面,又无法拒绝璎珞热辣辣的目光,无法拒绝璎珞执著的情意。因为他已经沾染了她的身子。在山东男人看来,沾没沾一个女人的身子,性质完全不一样。
时间一长,天旭憋不住了,把和小六的事情对璎珞合盘托出。然而,天旭的坦白,非但没能堵住璎珞的爱情攻势,反而让她义无反顾。她一把抱住天旭的腰,“我不在乎她!”死死地抱着不放。
火热的激情燃烧着天旭一颗年轻的心。一米八三的山东汉子的野性被璎珞的爱情舔舐着,体内汹涌的情感喷薄而出。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么一位柔弱的江南女子,竟能承载像他这样如此高大的躯体,如鱼得水,如云随风。
爱是伟大的力量,爱也是烦恼的根源。事后,天旭抱着自己的头,悔恨不已,他觉得对不起小六,对不起山东大汉这个称谓。他不明白怎会和一个相识不到半年的江南女子有了私情。这是说书先生讲的一见钟情吗?惟一能够确认的是,那一刻,他的确投入了自己的身体和心力。
璎珞对天旭百般好起来,引起璎珞父亲的注意。的确,他非常喜欢这个年轻人,但他也不得不对他作出这样的告诫:“我的女儿不能嫁给一个来路不明的男人。”在天旭看来,这种告诫纯粹画蛇添足,因为他没想到那么远,他现在的所思所想是如何说服璎珞离开自己,他魂牵梦绕的是山东老家,是小六。
在苏州和陈怀志、姚彩云夫妇的不期而遇,让天旭作出了离开璎珞的决定。那天天色极好,是雨季当中难得的好天气。天旭一个人走在苏州城曲里拐弯的街巷里,隐约听到熟悉的肘鼓子的腔调,心里一阵激动。想必是老家的人穿街过巷唱肘鼓子的。离家一年多,他多么渴望得到家里的消息。天旭循声追去,一眼撞见陈怀志与姚彩云的背影,喜极而泣。
一同回到璎珞旅社,陈怀志告诉天旭,小五已经在坦上崮镇派出所工作了,元喆也到抚州当兵去了。天旭忙问他的母亲怎么样了,还有他的俊嫚儿。陈怀志摇了摇头,表示不大清楚。“不过应该很好吧。”陈怀志安慰天旭。山东女人相对山东男人,大多安分守己,不善显摆,所以陈怀志不曾打听到他母亲和小六的消息。
天旭把身上的钱都掏干净,买酒买肉,热情地招待陈怀志和姚彩云。
陈怀志看到天旭一年过去了仍然佶据,再次劝他跟他们一起唱肘鼓子,天旭再一次谢绝了陈怀志的好意。他想他应该回去了,回到娘的身边,回到小六身边,和他的小俊嫚儿在一起。想必那个杂碎音乐老师已经没事儿啦。一想到要回山东老家,他热血沸腾,大口大口地灌下一碗一碗白酒。
这天晚上,穆天旭喝得酩酊大醉,把陈怀志和姚彩云打发走,又硬撑着和璎珞去车站揽客。此时此刻,他却不知,危险正一步一步向他逼来。这个危险就来自他的死敌长毛贼。
长毛贼尽管是个诬赖,诬赖的爱情却一点不赖。长毛贼喜欢王璎络,很早就喜欢了,他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他常常赶在日出之前来到璎珞旅社,看着璎珞一大早起来把旅店的大门打开,然后一点一点清扫门前的街道。洒扫迎客,这是她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长毛贼就要赶在璎珞开门前赶来,看她第一眼。他喜欢看她的一头长发,看她低头洒扫的样子,长发垂落下来像瀑布。长毛贼觉得,璎珞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尽管王璎珞表面上十分厌恶长毛贼,好多次还把泥土尘屑故意迸溅到他的身上,他却一点也不生气,掸掸裤角,抢过苕帚,帮璎珞打扫卫生。王璎珞气在脸上,喜在心里。毕竟一个女孩子被男人宠爱是很享受的。有一阵子,她竟有些感动,偷偷留意长毛贼,觉得他除了每天绷着个脸外,其他没什么不好。当然,少女时代的王璎珞根本不会想到长毛贼作恶多端有多卑劣。年轻的荷尔蒙就像一团氤氲的雾气笼罩着她,屏蔽着她,使她觉得长毛贼的一头长发颇具帅气。
有一次,她问长毛贼:“问你句话,你的头发为啥留得比我的还长?”
长毛贼想了想:“弗洛伊德说,女人更羡慕男人的小宝贝。反过来,男性也有羡慕女性的心理,比如柔美的长发,于是就模仿女人留长发。说白了,就是画饼充饥,望梅止渴,心理上有个补偿。”璎珞听到“小宝贝”,顿时羞得满面通红。“你这是说的什么话?耍流氓!”
长毛贼一本正经地说:“这不是耍流氓,这是从书上看来的。”
“就你,还看书!”璎珞撇一撇嘴。
“你不信,书上还说,人的身体分成两部分,颈以上属于心,颈以下属于身体,并且以身体背叛心,以心反对身体。”
“听不懂。”璎珞摇摇头。
“举个例子,”长毛贼把手搭在璎珞的胸前,并且一点一点往里伸。开始,璎珞还用眼睛看着长毛贼,看他耍什么花招。当他的手伸进她的内衣里面,触到她一对颤动的乳房,她本能的反应是愤怒,想推开长毛贼的手,可是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挣扎了几次,无济于事。
此时的璎珞,像无端被蚊子叮了一口,骤然间有些刺痛,时间不长,就是难耐的瘙痒。长毛贼的长发搭在她的脖颈上,刺挠得她脖颈痒痒,忍俊不禁。他的手指按住她的乳尖,一种春蚕蠕动的麻酥酥的感觉,顿时传遍了全身。璎珞很想自己抓自己几把,可是她已经没了力气,春蚕抽丝抽去了身上的筋脉。尽管这时候她在心里不停地骂着长毛贼:一头不要脸的猪,一只没有人性的狼,一匹只会发情的骡子。
事后,璎珞非常气愤,她气愤的不是长毛贼,而是自己,为什么容忍长毛贼的手伸到她的胸脯里头,并且还那么放肆。
很快,璎珞的父亲知道了这件事,抄起棍子去揍长毛贼,长毛贼一甩头发跑得无影无踪。
从此,璎珞时常无端地想起长毛贼,想起他的手给她带来的快感,带来的莫明其妙的冲动。直到那天晚上,这种莫明其妙的冲动被一个从山东来的大汉重新点燃。他大声说笑,大口吃饭,大踏步走路,如同刮起的阵阵旋风,把她裹在其中。当她抬头看到他,她的手心都会紧张地沁出汗水。
长毛贼带给璎珞的感觉是身体上的,而天旭带给她的却是心灵上的,璎珞的心当然跟天旭贴得更近。这个山东大汉每天和璎珞成双成对,如影相随,长毛贼怎能不恨得牙根痒痒。多少个夜晚,长毛贼在后边悄悄地跟踪着他们,天旭当然知道。只是天旭觉得,他只所以呆在璎珞旅社,完全是报答璎珞对他的收留之恩。
这天晚上,长毛贼终于发现,喝得东倒西歪的穆天旭,完全没有了抵抗能力,正是动手的最佳时机。于是叫上另外两个同伙,悄悄地跟在天旭和璎珞后边,直到一个僻静的巷子口,三个人猛然从后边扑了上来。
面对突如其来的袭击阵势,天旭的酒立刻醒了。他一把推开璎珞,脸上冷不丁就吃了一拳,强忍住疼痛,就势蹲下,伸出长腿一个横扫,当即倒下了两个。又趁着两手撑地的功夫,摸索到一块石头。长毛贼虽然在天旭的横扫中一步跳开了,却没躲过石头,被击倒在地。天旭一个箭步蹿上去,在长毛贼的身上跺了两脚,长毛贼的两根肋骨严重骨折,再也没能爬起来。另外两个混混见状,早已撒丫子不知去向。
在天旭的眼里,长毛贼顶多是个小毛子,只消一石两脚就解决了。被解决掉的长毛贼躺在地上嗷嗷直叫,好事者把他送到医院。家人听说了,最终没到医院看他。长毛贼一个人在医院里完成了疗伤的全过程。从此以后,在他的人生字典里,多了一个“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