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骄阳似火。这天刚放暑假,在省城一所重点院校攻读企业管理专业的季明杰没急着回家,而是约了几个同学去爬千佛山了。
放假前一天,本市的同学张有可对季明杰说:“明杰,好容易放假了,多住两天吧,借此和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去爬爬市南的名山,逛逛省城的大小景点,也放松放松。”
季明杰心想,来济南上大学三年来,大部分都是教室,食堂,图书馆三点一线,还真哪里也没去过。这个时节,家里的小麦早已收完,玉米还不熟,俗话说,听人劝,吃饱饭,何不趁此机会玩几天。
第二天一早,他们几个同学,欢呼雀跃着骑单车去了千佛山。七月的济南,烈日当空,金蝉争鸣,大明湖被太阳蒸烤得隐去了原有的秀美,湖中鱼儿躲开水面的灼热,懒洋洋的沉进水底,感受着来自水底最深层的凉爽。千佛山上,绿树成荫,枝条不动,石阶曲曲折折,幽幽远远。爬山的人并不多,稀稀拉拉,偶尔从树荫深处传来一阵阵的亮嗓声,惊飞几只鸟儿。不知谁吹起轻扬的笛子,笛声顺着幽远的小径,从山的那边传来,婉转悠扬,清脆悦耳。几个同学开始竞争着爬山,山路崎岖蜿蜒,杂草从石阶两旁向对面无限的延伸,偶尔有探头的须丝,长长的展伸过来,把对面的小草紧紧勾住。不一会儿,体育健将张有可就把几个同伴甩在身后,远远的被淹没在一片“绿帐”深处。
季明杰高喊着赶上来:“有可,你这飞毛腿,先停一下。咱几个来个比赛,看谁先到那棵松树。”
手指不远处,有颗粗壮的松柏,枝繁叶茂,遮天蔽日。
季明杰说着,攒足力气,一鼓作气追上张有可。
张有可喊:“你们怕都不是本人的对手吧,好,那我们比试比试,看谁先到达大树下。”
说着,猛一加油,张有可又超过了季明杰。这么争争闹闹,几个来回,都已是大汗淋漓,脸如水洗。此时,绿帐已被他们左右一分为二,开辟为一条“无障”小路。
张有可停下,喝了口随身带来的水,对气喘吁吁赶上来的同学许经和王伟大声喊道:“两个弱兵残将,快点!谁追上我,我请喝啤酒——同志们,抓紧呀,拿出男人追女人的劲头来,就当那棵青松是你们心中的美人儿。”
说着继续往山上爬,身后上气不接下气的王伟喊道:“请喝啤酒?好,来者不拒,拒者不来。不过——本人强烈要求请你女朋友一起,同我们一起喝,不然恕不奉陪。”
许经慢条斯理:“对对,恕不奉陪!”
“哼,还挑挑拣拣,自己也抓紧寻一个。”张有可怼他。
季明杰知道,张有可的女友还在秘密进行中,并没公开,岂不知,越是以为做的天衣无缝,却越是被好事的人发现,他和女友的事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几十个人的班级,放个屁也能闻见臭味儿,何况这种最引人关注的情事儿呢?
张有可停下来,擦了一把汗:“明杰,这论起追女人这方面,男人个个都是天才,无师自通。你呢?有心仪的了吗?有想法,趁早。”
季明杰立刻红了脸:“本人没这方面的雄心战略,更没这份艳福。现在都追上你了,松树就在眼前,先说说请喝啤酒的事吧。”
“是这么回事,明天我高中的一个同学来市里培训学习,我要给老同学接风洗尘,请大家一起去,各位,一个也不能少。”
张有可拍了拍身边的季明杰:“务必准时,明天咱们都放开了喝,来它个一醉方休。”
“好来,一言为定。”
随即,几个小伙子击掌响应,一拍即合。
第二天,张有可早早定了一个酒店,和季明杰,许经,王伟等候着宾城来的老同学老陶。老陶,其实年龄并不大,和张有可同龄人,因长的老相,早上在初中时,就浪得此名,时间久了,老陶自然代替了他的名字。老陶和于若晴一个单位,早她一年参加工作,善于舞文弄墨,颇有才艺。这次单位委派他和于若晴一同来省城学习深造,老陶第一时间就告诉了张有可。正赶上张有可放了暑假,就说好借此一起聚聚。初来乍到一个陌生城市,作为一个单位的同事,一个男人,甚至是兄长,女孩子绝对不能丢下不管,这个饭局,老陶带着于若晴去参加,天经地义,于若晴也欣然接受。
中午时分,老陶带着于若晴如约而至。一进门,早已等候的张有可站起身,欢呼着迎上去,双手握住老陶的手:“欢迎,欢迎,老陶同学,涛声依旧,沧桑不变呀!倒是听抗老的。要是到八十岁还是这副面孔的话,就是地道的小嫩肉了。”
接着张大眼睛,惊奇的看着老陶身后的于若晴:“哟,这位美女,是?”
于是,像一声令下,大家一起齐刷刷地把目光聚集到这位陌生女孩身上。于若晴礼貌地吟吟浅笑,看大家一下子都把目光投向自己,立刻红了脸,她快速环顾在座的各位,正要自我介绍,突然发现对面有一双眼睛正定定地望着她!这双眼睛似曾相似,却又素味平生,幽幽黑黑,如浓浓的下午茶。眼神里流露出的深情脉脉,像一首情诗,字字珠玑,句句戳心。这让于若晴无法招架,却又欲罢不能!
这正是季明杰的眼睛!自从见到于若晴第一眼起,季明杰就打了个愣:这个女孩是谁?清清秀秀,温温婉婉,仿佛曾在梦中遇见,用“清新如兰”来比喻眼前这位脱俗女孩再恰当不过。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让他移不开自己的目光。季明杰一直没说话,就这样偷偷躲躲的望着对面的女孩:喜欢、爱慕,还是怜香惜玉?季明杰知道这样很不合适,却又像似被陷进深深的沼泽,越是挣扎,越是无法归正。在爱和喜,慕和恋面前,什么都变得没了章法。
于若晴被这双黑眼睛逼的,有点小小的紧张,她咬了咬嘴唇,轻言轻语的介绍说:“大家好,我和陶哥一个单位,我叫于若晴,认识各位哥哥很高兴。”
介绍完,她这才如释重负的坐下来,安安静静、不动声色地听着他们之间的对话。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谁都没发现这份属于季明杰和于若晴的秘密。
饭局进行中,季明杰始终保持着平静的表面,而内心,却暗流涌动:“难道这就是书中写的一见钟情?”这种感觉他长这么大从没有过:美妙,热烈,缥缈,莫名.......。生命中首次有了这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量,这种吸引,让这个内向,甚至有些腼腆的小男生,理解了什么叫相见恨晚,什么叫一见钟情,什么叫情不自禁。他想都没想过的情爱,竟来得这么快,这么急,令他措手不及!于若晴一直在刻意躲避对方送过来的眼神,可越是刻意,就越是不由自主。她脸色微红,在两双眼神的交错中,彼此的心仿佛有了感应。就这样,这对少男靓女的心,在暗暗的较量中,捉着迷藏,慌乱地躲,慌乱地藏........
菜上齐了,开始喝酒,几轮下来,季明杰站起身,端起酒杯敬酒。他先敬了老陶,接着又敬于若晴。于若晴以茶代酒,微微起身,彬彬有礼。
“于若晴........同学,我叫季明杰,认识你很高兴,我敬你一杯。”这是一个字正腔圆的男中音。
季明杰先干为敬,他不知今天这是怎么了,畅快淋漓,饮酒如水。此时,已是几杯下肚,情绪高涨,却毫无醉意。
“谢谢,季......哥!”于若晴竟莫名奇妙地对季明杰叫了声哥。
老陶兴致正浓地站起身,说道:“各位,若晴可是我们宾城县有名的才女,有机会大家欣赏欣赏她的佳作,记住,她笔名叫纳文。”
大家随即附和:“才女,真是才貌双全呢!”
“纳文——”季明杰深深记在心里。又是一阵推杯换盏,气氛更加高涨。
自始至终,季明杰眼睛的余光,就没离开过于若晴,于若晴在左左右右中,应对着热情洋溢的场面,却始终没勇气去迎合对面那双带火的眼睛。对季明杰异于常人的表现,于若晴没觉得厌烦,她反而觉得欣然,甚至是——喜欢,因为她对这个男孩,也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而今天的“一见如故”,也可以理解为“一见钟情”,只是这种深情,对不久前刚刚结婚的于若晴来说,来错了,来迟了。她既不可以应对,也不可以恋战。
老淘喝的有点多,早已没了战斗力,瘫软着,颤颤巍巍,声线拉长,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于若晴的种种优秀,唯独没提最关键的,于若晴“已婚”这事。
自于若晴进门的那一刻起,季明杰一眼就喜欢上了于若晴,虽是初次见面,却有种说不出的爱意和亲近感。难到这就是爱情?可是这份爱情让他承受不起,他清楚自己的家境条件,所以没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去追求。
从老陶口中得知,于若晴是城里人,父亲是“大干部”,母亲是“铁饭碗”。而自己那一贫如水洗的农村家庭,一家老小六条光棍的事实,又怎么能不自量力地随意开口呢?万一被拒绝,连个朋友也做不成,他宁愿默默守住这份向往,也不愿失去这份美好。再说,有老陶这层关系,顶多再需要一年半的时间,等毕业参加工作,身板挺直了后,再追她也不迟。毕竟都是首次见面,急于表达这男女之情,未免太仓促。再说,看起来,于若晴年龄尚小,等一年半载不是问题,缘分会善待每一对有情男女。但盲目对女孩子去表露心迹,会显得唐突,甚至能把女孩子吓跑。
这天中午,季明杰从没有的激动,从没有的健谈,隐藏的原始冲动,从没像今天这般激烈。
季明杰学的是企业管理专业,但他更酷爱文学。散文,诗歌是他用于抒发情感的武器,日记是每日陪伴他的精神食粮。中学开始,一直就有文章见报发表。对于若晴的喜爱,或多或少与他们共同的兴趣和爱好有关。如果他第一眼看中的是,这个清秀如诗的女孩外表的话,那么他第二个喜欢她的理由,就是与她之间的爱好相投了。会作诗的女人,感性,执着,温柔,富有浪漫情怀。季明杰隐隐感觉:或许我今生的缘分到了。
老陶提到于若晴发表文章这事时,提醒了张有可,他回脸问季明杰:“省报社约的稿子,送去了吗?”
季明杰点头:“给了。”
“了不起,省级刊物约稿了。”张有可对着季明杰,竖起大拇指。
许经似乎看透了季明杰的心思,他话里有话的说:“明杰,趣味相投,也叫情投意合吧?才子配佳人,是该寻一个绝代佳人,一起吟诗传情了。”
季明杰瞪了许经一眼,轻声一句:“去!”
于若晴垂下眼帘,张有可和王伟心有灵犀地对笑。老陶趴在桌子上,打着酒嗝,胡乱地哼唧着。于若晴装作没听见许经的话,其实她早就给季明杰送去赞赏的眼光:省级报社,那是多么高的门槛,她由衷欣赏季明杰的才华,没想到,在这里竟能遇到在创作上,与自己产生“共鸣”之人,真是太幸运了。
季明杰兴致不减,像一个讲台上的老师,开始侃侃而谈,从古至今,从文到理。不知不觉中,他讲起梁山伯与祝英台,梁山伯和祝英台是如何的坚守爱情,最后双双化蝶而去;他又讲起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是怎样一场至死不渝的爱情故事,让人们传诵至今.......。他还讲了自己对一些文学名著的心得与见解,热热闹闹的酒局,变成了季明杰的宣讲会。
对季明杰的夸夸其谈,最了解他的张有可不由得嘀咕:“温文尔雅的杰子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以前可从没见他喝这么多过,这么多的高谈阔论,这么多的滔滔不绝,完全像换了一个人。”
这么想着,张有可偷偷瞄了一眼于若晴,于若晴正用一种欣赏的眼神默默对望季明杰,张有可若有所思,挠头抓耳地一阵子窃笑........
于若晴始终在充当一个忠实的听者,季明杰的每句话,每个观点,都让她赞同,她颇有感触,受益匪浅。于若晴开始崇拜起眼前这个帅气的小伙子。不知不觉,竟有种惺惺相惜,相见恨晚的感觉。此时此刻,于若晴希望时间过得再慢一些,再慢一些。
席间,几个人尽兴玩起了“大葫芦和小葫芦”的游戏。就是当一个人说大葫芦时,对方双手比划成小的样子;说小葫芦时,对方要比成大的样子,游戏规则:要反应迅速,不可犹豫。输者接受刮鼻子的惩罚,只不过,手重手轻,完全在于获胜者的心情了。玩的尽兴时,饭店送上了一盘漂亮的果盘,大家争先吃水果,不知谁说了句:“都报出自己最爱吃的水果!”季明杰给于若晴挑了两只金灿灿的杏儿,鲜鲜亮亮,像只刚出锅的新鲜蛋黄,季明杰递过去。
他问于若晴:“若晴,女士优先,你先说,你最爱吃的是什么水果?”
于若晴接过杏,轻声答道:“就是它,杏儿......”
“奥,甜中带酸,酸里透甜,生活的味道,我也喜欢。”季明杰立刻回应,顺手也给自己拿了一只,放进嘴里。
不管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季明杰都是学校的学霸级人物,沉着冷静的性格,积极豁达的态度和不骄不躁的作派,给人的感觉,他是一个踏实可靠,积极向上,又充满正能量的人。
荷尔蒙急剧泛滥,今天的季明杰,早已不是原来的他,他兴致勃勃,他不由自主,他激情满怀。生平第一次,他沉睡的男女情感,被这个来自宾城的女孩给叫醒了。不知不觉已是下午四点,饭桌上仍然谈笑风生,谁都不说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