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晴。久违了日记本,掐指算来,(我)有一年(多)不写日记了。怎么说呀?如今呢生活秩序混乱,学习仍未纳入正规。下午,(我)买了个笔记本,又开始作“人生片段录”。我越来越觉得活得很累,婚姻屡次受挫,事业毫无进展……
——摘自1989年5月17日日记
写这篇日记的时候,我早就置身在老家县城了。像县城里的很多房客一样,我租赁了亲戚家的房子。至今,老家县城里还有村庄,其实呢“城内村”是一个很普及也很大众的村名,只不过有的叫城中村罢了。城内村的房舍与城外无异,三间或四间北房,再是与正房相连的“捎间儿”,大概是捎带着盖了一间或两间的意思。除了房舍,就是院落和院落里的树木和鸡狗猪鸭了,城内村的人们也都种地,自然少不了犁镐锨锄。只是走出家门就是街市,要是没有特殊年代的特殊待遇,城内村人基本上也算是城市人。那时候,县城里还有家属院,居住者都是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们,住不进去就在城内村或城边的村庄里租房。我和母亲栖身在老家县城也只能当房客,却很特殊。搬进那家小厂的家属楼前,我曾搬过四次家。差不多天天骑着一辆旧自行车给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送报纸,我至少混了个脸熟,走在街上遇见认识的人也必定打个招呼。我一直是个穷人,可和母亲一起生活,衣服被褥、盆盆罐罐什么的也拉上一大车呢!那年,拉上几个同事帮我搬家,路过计生委时遇到一个局里的人,人家问我在帮谁搬家,待他知道实情后十分惊讶地说:“你也搬家?”其实呢所谓的亲戚,不过是亲戚的一个直系亲属,我和母亲就住在他家的“捎间儿”里。后来,亲戚的亲戚又盖了两间配房,很快有了新房客,一个院子住着几户人家也叫家属院,却是房客们交流时的戏谑。只是戏谑里也有不少值得细品的滋味,那户人家与武装部大院相邻,和大院相连的就是家属院,高大的红砖瓦房,一排排的十分规矩,人们出出入入大多有特殊的标志呢!
引用日记的时候,我在语句中加了个“多”字,要是依照在兰州写最后一篇日记的时间算起,不写日记也就一年有余了。很多年来,我想或读起《黄浪》来滋味总是极其复杂,又总是想遮掩一点什么,可经历的又怎能消失呢?一个人的经历犹如年轮,总是会留下不可消解的印记。西北之行是几乎影响我一生的冒险之旅,之于一个本来就处于人生低谷的人,其后的生存境况愈加窘迫,也毫无疑问地踏上了没有尽头的囧途。离开那家乡镇厂之前,我跑济南、去青岛,却毫无收获,失去了再上路的信心,最终也只能选择离开。只是依然不想留在老家,也就不想与我的情人朝夕相伴厮守一生。踌躇于都市,我依然心存梦想,还去石家庄应聘过电视台主持人,最终被淘汰也必定会淘汰,像好多人一样不过赔上五块钱报名费罢了。那次,我离开石家庄时坐的也是夜车,像走在去西北的路上,看到车窗玻璃上的幻影又笑了,所幸的是至少还没失去一份激情!再次离开老家,我栖身在县城无疑又是一次冒险,依然是一份储存不变的激情使然。烦闷的时候,我常读《致橡树》: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像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致意……啊……这大概就是爱情了吧?
昨天中午,(我)终于和小N见面了。怎么说呢?对小N的印象还可以,大概一米六,身段苗条,穿着洁白的连衣裙,雅致而清雋,内秀而淑女……呵呵呵——这是1989年6月20日的日记。只是我引用日记时做了修改,用词不准确也不讲究,可能写日记的时候还难以平稳心境。那时候,我要是读了《洛神赋》一定会朗读着引用: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瓌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呵呵呵——情人眼中出西施,大概就是这样吧?两个人第二次见面时小N换了一件白衬衫,穿着黑色西裤,我在日记中又大肆赞美,尤其是合体的服饰衬托出苗条身段。只是小N似不善语辞,总是现出少女沉思的表情。倒有自知之明,两个人坐了半个小时,彼此也谈了很多,从各自的家庭到现状,我只能坦白……啊……这是1989年6月23日的日记。其实呢认识小N之前,我就向介绍人坦白了。介绍人是个在局里上班的大姐,性子也开朗,我总是及时把报纸交到她的手里就变成了兄弟。那个大姐的家紧挨着办公室,那间青砖瓦房在我眼里就是宫殿,走进去前还一再说:“真的不是……”我是说自己没有好多女孩子希望的身份,那听到一个人坦白后,小N总是陷入少女沉思的表情就不足为奇。我在日记里记述了小N的家庭住址、职业和年龄,彼此有相同的身世和经历就应该有继续下去的可能,事实上却不然呢!小N之前有小C、小F和小H,差不多有同样的因果,我也就有了结论。彼此相遇在他乡也互相倾慕,却是两条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犹如钢轨,坚硬的横木就是难以消除的障碍,何况,下面还铺着杂乱又极其不规则的石渣……啊……至少我觉得自己的结论颠覆不破!只是我必须在期待中焦虑、压抑地欣赏一朵朵盛开在他乡的花……啊……都是叶片上沾着露水的红玫瑰呢!
我热爱花,却不喜欢开花的植物。搬到老家县城东城区之后,我买了一些花草,却多是吊兰、绿萝和文竹什么的,倒是也开花,却不是那么张扬。还有一盆,买的时候人家说叫台湾扁竹,可我查过资料又不像,叶子厚厚的,绿油油的,只是没等到开花就死了,也不过在记忆里留下一堆厚厚的绿。去年,我装修完房子又买了一些花草,却依然偏好绿萝和文竹之类,我喜欢绿。只是走到哪里都花开遍地,要正是谈情说爱的年纪必定会入目,其实呢就是过了婚配的年龄也会禁不住地动情。花什么时候都会盛开,却也分在什么地方,这样就有了层次。
只是怎么着也要喝一杯咖啡呀?干脆紧着造……哎——造?是啊,就是造啊!田萍先在杯子里放上一勺红糖,再倒上白开水沏开,又拿起小勺子搅拌匀实了又说,这也是咖啡,喝吧喝吧,像把馒头当成面包吃,只要能充分地支配味觉神经,红糖水就是咖啡哪……啊……这依然是《尘下》里的片段。老家县城是我作《尘下》时的叙事地点之一,可活动着的人们生活在1960年代,闲暇之余骑着自行车或去郊游或看一场电影或聚在一起喝红葡萄酒、看苏联画报,当然还要跳交谊舞、用俄语唱着《喀秋莎》谈恋爱。只是到了1980年代,那群被苏式激情燃烧过的姑娘们早就变成中年妇女,曾接受过喀秋莎问候的边疆战士也开始享受花朵凋谢后的安宁了。
老早的时候,街上只流行一条红裙子,这会儿呢还是一条,却不只是红色了,赤橙青绿红蓝紫……啊……再是款式,各式六样的,长的短的肥的瘦的,今儿穿出来是经典,明儿也许就俗了……啊……我依然愿意截取《拇指上的树》完成时间过渡。也曾经捕捉过街上的色彩:今日港式服点缀街头,明日人流中就会荡动巴黎式色调。少男少女们不失时机地捕捉着缤纷的色彩,渲染着不想有悔的青春。来不及躲闪,来不及选择,囊中羞涩,却也不能让青春失色,只是为了那瞬间的美丽……啊……这是《青春本无流行色》的片段。我没赞美,却也没抨击,缘于1992年作《青春本无流行色》的时候,城市大街上的花早就五彩纷呈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