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还坐班车去市区会织女,却大多是晚上,彼此别过后不想投亲靠友,又没了回县城的班车就到处乱转。从那时起,我就热爱酒了,神经麻醉后会让人忘记过去的不快,说话也没任何障碍,畅想不切合实际又究竟是畅想。那时候,街头酒馆还不怎么上档次,也不像如今到处都是咖啡馆或小酒吧。接近午夜时分了,街上依然不冷清,尤其是那些小酒馆。走进去坐下来要了酒菜,吃着喝着就想说说话,说着说着谁都成了知己。只是那时候依然单纯,为了知己找知己也容易遇到知己,像我坐在火车上、招待所里,酒精予以的豪爽消除了一切障碍,彼此就能在瞬间亲密无间。就在东关一家街边小酒馆里,我遇到一个小伙子,腿脚不好,却还是从外省跑过去的,又当了老板自然不一般。时间越来越深,小酒馆里只剩下一个食客,厨师和服务员都休息了,老板却不能离开。烟酒不分家,兄弟相遇也不能外待,说什么我也要拉着小伙子坐下来。小伙子也豪爽,转身端上一盘菜,再拿来一瓶酒,与陌生的食客推杯换盏,说着说着就说到了爱情。我很诚恳地告诉小伙子,雨是天和大地的红线,虹是新娘的嫁衣。小伙子开始还不明白,可他再听我说下去就哈哈大笑了起来,且端起酒杯一定敬眼前的哲人……哈哈哈——精辟……啊……太精辟了!只是小酒馆外面飘起了雪花,风也呜呜地刮,小伙子与我继续吃喝着就抱怨起外面的雪,干脆念诗吧!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哈哈哈——好听吧?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呵呵呵——我还尽可能地读出李默然的味道。很多年以后,我总是在纸上塑造与老家有关的一座座康桥,也特别钟情徐志摩的诗。只是我坐在小酒馆里放歌的时候,夕阳中的新娘就是新娘,也只不过感伤别离时的笙箫,且一心盼望着所有的姑娘都变成新娘、都不要匆匆离开今晚的康桥!两个人的酒兴好,我的诗兴也好,可该离开小酒馆了必须离开,独自走在雪夜里还不失酒精予以的激情。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呵呵呵——一个人嚷一个人笑,疯子一样,却喊出了还不被人认可的真诚。待酒精渐渐失去魔力,寒气也开始折磨身体了,好在街边还有刚封住的炉火,我走过去蹲下来接受一点点可怜的温暖。只是雪还没停歇的意思,世界变成了白的,我也就看不到想要的红线……啊……一条让爱永远无疆的红线,却必须写!
小说《丑儿》的创作接近了尾声,有两年多没写短篇了,估计情况不会太好,那就试着来吧!昨天下午,(我)去保定买了一本贾平凹的小说《天狗》,2.85元,很贵,真的有点舍不得……啊……这是1990年10月30日的日记。我在日记中说,两年多没写过短篇小说也的确属实。那几年,小小说很盛行,报缝小说、一分钟小小说,专门发表小小说的期刊也不少。那篇日记还有后补:去年的昨天,《保定市报》发表了我的第一篇小说《迷糊儿》……啊……好像也应该是一件值得纪念的事情。《保定市报》是地市分家之后的产物,有个文艺版也热闹了很多年呢!小说小,却也有一个大世界,可我写作只限于老家那块巴掌大的地方。福克纳称自己的家乡只有邮票那么大,却将自己和别人的故事留给了全世界。写小小说时我还不认识福克纳,读孙犁、读赵树理,后来去鲁迅文学院学习才认真地读刘绍棠,留在纸上的家乡却依然不大呢!只是我也认认真真地写家乡、写家乡的人物,迷糊儿就是有原型的,没见过人,书写的不过是传说,可流传的往往都不可置疑。小说当然还会虚构,也就是写一些从来没有发生的事情,我却一直在写对老家的认识,爱情自然有了。只是与我的村……啊……就是我的情人爱得艰难,街还是那条街,河还是那条河,却总是物是人非,忧伤也有了。有爱情又有忧伤,我写作起来必定全力以赴才行。好在那时候我还不被生活所累,也就有时间与情人在意念或现实中幽会。有时高谈,有时歌唱,有时还会哭泣,待我与情人依依惜别时却又会心一笑,像庄稼人收获了一茬庄稼,等不到端起用粮食酿造的美酒就急不可待地庆祝五谷丰登了。要是和三五个师友聚在小酒馆里,再有二两酒垫底,我也总是像牛马成群、良田千顷的大财主呢!癫狂时的兴奋往往都十分短暂,待我冷静了接着写家乡写家乡人,除了迷糊儿,还有灶火、丑儿,又是原生态式地描写,甚至连名字都不变,倒是没引起文墨官司。只是我待在老家县城,除了见到一道道墙,再是一座座山,“看山就是山”离“看山还是山”依然很远,就又苦恼,就又重新寻找爱情了。待我看着摆在桌子上的手稿才突然发现,好像与我的村、我的情人从来也没爱过……唉——煎熬吧?
也是很多年以后,我再回到老家,站在那宽厚的土地上重新吟诵艾青的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啊……也是从那时起,我像对待草一样,也开始重新认识土地了。回到栖身的老家县城,于他乡叙述故乡,用键盘码出来的字一遍遍地述说与那块土地有关的爱情故事。还在石家庄的时候,我用10块前贿赂了一个大眼睛的小姑娘,求她用报社排印部的电脑作了封面和目录,又打印自序弄了一本作品集。我还引用了贾平凹的一段话,且用大号黑体字打印在了扉页上:做到神行于虚,才能不滞于物;心静才能站得高、看得清,胸有全概,犹如站在太空看地球。那时候,我还胸无全概,却一直尽力去做,至今。到底在一点点地做,没有登上太空,可我在看家乡也看见了过去没有看到的东西,干脆又作文,一篇篇地做,依然连篇累牍,好像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啊……这就是爱情了吧?只是做好做不好,我总是喜欢说说,像小时候好不容易吃到一块糖,巴不得告诉别人,甚至还有向全世界宣告的冲动,可说来说去不过吃了一块糖……啊……也说吃不到的苦恼自然沮丧。起初呢人们倒是还愿意听,可慢慢地就不愿意了,谁都在忙自己的日子,借助文字娱乐像听歌,心情好时是美乐,烦了自然是噪音。也不奇怪啊,音乐家可以饿着肚子找出最美好的音符,创作出最美好的音乐,可听的人饥饿难忍时肯定没欣赏的情趣。待我知道怎么去爱家乡那块土地了,很多人都饿,再大喊着“眼里常含泪水”就是疯子。只是人应该疯了得疯,却必须以酒作媒介,那样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行走了,也可以毫无顾忌地说话。起初……啊……也是起初还没有人断然拒绝,我就坐在酒馆里依然与人家高谈阔论。说家乡的土地自然应该说到小说才行,打不倒巴尔扎克,至少也要将福克纳摁倒在地,不就是邮票那么大的一块地方吗?那就写一部比《我的弥留之际》还那个的那个……哈哈哈——有气势吧?只是事后又懊恼,文人应该是谦虚的,且不喝酒的时候也一直言行谨慎来着,我怎么就一不小心变成了狂徒呢?也只能借助手机再说一些话,其实呢我说来说去不过一个主题,对一部作品的否认,不是对作家的不肯定,超越是对同类题材的扩展,不是面对一座山必须有愚公式的作为。总是想解释清楚,只是往往越解释越不清楚,我干脆不再喝酒也不再说话了,坐在书房里依然深深地爱着老家那块土地。要完成一部作品,好与不好都要用心去做才行,一个字一个字地码,一句一句地改,我最终将爱情植入了文本,再送到该送到的地方去。有人说等待是一种幸福,可我觉得犹如站或坐在山石上想看见不可能看见的依一样,朦胧也能体味到一点美好,又究竟煎熬……哎哟哟——那就去找人喝酒吧?也用不着与谁商量,想好的事情一定去做早是习惯,也是我的性格,打电话找人或登门拜访或找一家酒馆坐下来又上了天。其实呢起初还很谨慎,几杯酒下去消解了心中的块垒,可我稍有放纵又变成了狂徒,自己也觉得不好,干脆将手机号码删得一干二净,那就去街上!大街上人来人往,可没有人愿意听疯子说爱情,爱草爱花爱水,还真满眼含着泪水说爱土地爱得那么深沉!说话最热烈的地方该是酒馆,好像自从有了聚众喝酒的地方就从来没冷清过,可老板赚的是钱,一个喝了酒还颠三倒四地说爱情的人谁见了不烦呀!只是有人可不甘心,此处不让喝,自有喝酒处,依然找啊找,找到了走进去只要坐下来就也不动。遇到个性子好的老板,酒一瓶瓶地上,菜呢也一盘盘地端,还有的十分有耐心地听一个人说爱情……啊……是绝对不一样的爱情,苍蝇、蚊子,再是藏在地里的大仓鼠……哈哈哈——都是爱情呢!直说到酒馆里空了,街上也只剩下了灯,我才醉眼迷离地离开小酒馆。那时候,我蹒跚在街上看不到墙了,处处都鲜花盛开,那就唱着歌曲继续爱情,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用你那火火的嘴唇/让我在午夜里无尽的销魂……哈哈哈——很好吧?其实呢情人不只是在午夜时分才张开火火的嘴唇,阳光灿烂的时候,照样会有美好的声音: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哈哈哈——那就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