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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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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学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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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连载

第二十六章 妇女部长周月林

“一苏大会”召开前夕,1931年11月1日至5日,中央苏区第一次党代大会(史称赣南会议)在瑞金叶坪召开。会后,以毛泽东为代理书记、任弼时为组织部长的中共苏区中央局,任命周月林为妇女部长。

1932年3月,作为妇女部长的周月林和总务厅厅长刘开巡视石城,因为石城“闹鬼很凶”,县苏维埃政府迟迟不能成立。在经常“闹鬼”的一座大庙,周月林和刘开看到,从土豪那里没收来的粮食、衣物之类堆成一座小山,贫苦农民却没人敢来领取。因为大庙屋顶常常会有石头砸下来,据说是鬼神恼了。一时人心惶惶,各项工作难以开展。

周月林和刘开察看了大庙周围环境,又遍访了周围的群众,渐渐心中有了底,认为不是“闹鬼”而是有人捣鬼:有人利用封建迷信阻止群众分享胜利果实,阻止红色政权苏维埃的建立。两人商量后周密地部署了一个行动。

一天,庙内再次“闹鬼”,一队红军来了个突然包围。搜索后发现,庙顶的小阁楼上,堆满了一堆大小石头。当抽动阁楼上一块活动的隔板,石头就会掉下来。随后又抓到了制造落石的几个坏蛋,周月林和刘开要求这几个人将功赎罪,拿着喇叭游街,称大庙里不是鬼神显灵,而是自己装神弄鬼,破坏苏维埃政府的成立。这可一下子把石城的群众发动了起来,地主老财们的东西被分得一干二净。4月9日至12日,石城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石城抓“鬼”,只是周月林苏区初期工作的一个故事,她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苏区妇女的翻身解放。

马克思曾引述傅立叶的一句名言:“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当时,苏区劳动妇女和旧中国妇女一样,处于社会的最底层,除了同男子一样深受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之外,还要受神权、夫权、族权等封建宗法压迫,受“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封建观念的束缚,不仅政治上毫无权力,连自己的婚姻大事也不能作主。

随着苏维埃的建立,苏区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翻身解放。

作为苏区中央局妇女部长的周月林,为中国妇女运动史写下了重要的一页。

1932年2月,苏区中央提出八项紧急任务,其中一项任务就是:2月20日至3月20日须输送1万名新战士到前方,“三八节”前发动妇女制作5万双草鞋、5万双布套鞋运往前方。为了坚决完成中央的任务,刚刚走马上任的周月林在3月2日的《红色中华》上发表文章,题目是《纪念“三八”与妇女工作应有的转变》,提出今后妇女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妇女工作的指导,建立劳动妇女代表会议制度。经过这一会议来教育和提拔组织领导妇女运动的人才,造定劳动妇女代表大会的工作计划。

二、经过各种群众团体,吸收广大的劳动妇女组织看护队、洗衣队、慰劳队、敌情探查队等,启发和领导他们把“为本身解放而奋斗”与“实际斗争”联系起来,提高对参加革命战斗工作的积极性。

三、提高妇女文化水平,使她们在文化教育中来认识革命的任务和提高她们对政治问题的兴趣,帮助她们工作的进步。

文章最后说:“我们要牢记世界革命导师列宁同志告诉我们的‘社会主义没有妇女参加是不能成功的’。同时还应记着中国妇女的解放是与苏维埃的胜利不可分离的。”3月8日这天,6000多名妇女齐集叶坪广场参加纪念大会,会后还举行了游行。周月林手挽着自己的姐妹,走在队伍的最前列,高呼着“反对老公打老婆”、“鼓动老公当红军”、“劳动妇女万岁”等革命口号。

在瑞金,人们经常看到,剪一头短发,着一身戎装的周月林,骑着马往来于中央苏区的村村寨寨。

1932年3月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为解决妇女工作条块分割现状,统一领导妇女工作,决定各级苏维埃政府组织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4月22日,人民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委会任命周月林为中央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主任,金维映、范乐春为委员,并通过了《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组织纲要》。它的任务是:调查妇女的生活,具体计划改善妇女生活的方法,向人民委员会或各级政府的主席团会议提议,提议经人民委员会或各级政府的主席团会议通过之后发生效力。“各级政府组织妇女生活委员会的目的:为使劳动妇女切实地享受苏维埃政府对于妇女权利之保障,实际取得与男女享受同等的权利,消灭封建旧礼教对于妇女的束缚,使得她们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真实的解放,领导他们积极地参加革命。”

5月初,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在叶坪召开各县妇女主任会议,周月林开始对瑞金、石城、博生等县的妇女主任进行半个月的培训,学习《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组织纲要》,要求在5月份成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并请毛泽东、朱德、何叔衡等领导人到会讲课。

6月20日,周月林提请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布第6号训令,即《关于保护妇女权利与建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训令》指示各地“应彻底纠正过去对于保护妇女的工作错误和缺点”,诸如妇女的选举权、劳动权、经济权、政治文化权,以及关于婚姻条例和优待红军家属条例的执行等等。进一步阐述了妇生委与政府的关系,与劳动妇女代表会议的关系,再一次明确妇生委的工作和任务。

通过调查访问,周月林意识到,要让妇女真正走出几千年的封建阴影,要让妇女真正屹立于自立自强之林,首先应从“放足”开始。如不“放足”,广大妇女即使分得土地也参加不了主要劳动;如不“放足”,封建传统的幽灵会与广大妇女如影随形。只有“放足”,受侮辱和损害的妇女才会身心解放;只有“放足”,妇女才会更好地投身中华苏维埃的伟大事业。因此,周月林提出妇女“放足”三步走:第一步,解开裹脚布,穿上鞋袜,先在旱地干农活,每天晚上烫烫脚。第二步,穿上草鞋下地干活。第三步,打着赤脚下水田。

苏区妇女,开始纷纷解开各自的裹脚,自由地行进在红色的土地上,变得那样的乐观,那样的豪迈。

放开的不仅是脚,更要思想。周月林看到,封建思想的禁锢,集中表现在妇女的婚姻上。

由于《婚姻条例》刚刚颁布实施,苏区一些干部封建思想作怪,不是把《婚姻条例》广为散发,而是藏匿起来,阻止妇女离婚。“一些乡区政府对于男子要求离婚是多数不问理由的,批准女子要求离婚,则必须有条件有理由,甚至女子要求离婚后,女子自己所有物件,不能带走。”(《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473页)有的妇女坚决要求离婚,“政府不准许外,还要勒逼女子要离婚就要出洋几十元。”(《江西省苏维埃报告》,《江西妇女运动史料选编》第70页)周月林了解到这种情况后,要求“各级妇生委要以六号训令为武器,对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如再发生压制妇女和放弃保护妇女权利的错误,应给予无情地打击”。(《关于保护妇女权利与建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组织工作》,《红色中华》1932年7月7日第五版)同时要求妇女代表“都应加紧这一工作的检查,另方面要求政府严厉执行。如果谁对这一工作表示敷衍者,都应提出斗争,同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江西妇女运动史料选编》第98页)

中央苏区建立之初,深受封建婚姻之苦的广大妇女,一旦获得解放,长期过度的压抑,就会像火山一样喷发。于是,离婚就成为她们解放自己的普遍要求。个别干部也教条式地执行《婚姻条例》,错误地认为传统婚姻就是封建社会的产物,要彻底铲除,于是就逼迫妇女离婚。有些人把婚姻自由误解为婚姻绝对自由,性解放。有的区、乡苏维埃政府主席,不清楚婚姻法是怎么回事,以为就是要女人结婚,竟然发出布告:限定当地寡妇,五日内必须全部嫁人。

离婚结婚过于草率,也过于频繁。甚至一些地方的苏维埃政府成为妇女找老公的场所,一些妇女上午离婚,下午要找到老公才肯离开。

一次,中央召集各县负责人会议,周月林被请去,谁知男人们向她提了一箩筐意见,有人认为,“婚姻自由是不是婚姻随便?为什么女性要求离婚的那么多?”

周月林耐心地解释:“贯彻婚姻条例,并没有说可以朝三暮四。妇女经受几千年的封建压迫,一下子解放了,就像笼子里的鸟,突然从笼中飞出来,东南西北,不知该怎么飞。这就需要我们多做宣传、教育和引导。妇女工作不光是妇女的事,要大家一起做,各级苏维埃政府来做,特别是在座的各位领导一起来做。”

她恳切地说:“在座的都是各县领导,有的人很忙,要求你们天天做妇女工作也不现实。但是你们谁家没有母亲、妻子、嫂子、姐妹呢?你们就先协助我做好自己家里的工作吧……”(《女英自述·周月林》,江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这一说,会场上没人吭声了。

看着大家消了气,周月林循循善诱,娓娓而谈,“我们要反复宣讲,让妇女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压迫妇女自由的不单是封建家庭,而是整个封建社会。妇女只有和男子一起参加革命,共同推翻封建社会的三座大山,才能使广大妇女彻底从旧礼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周月林的话在情在理,说得大家频频点头。

周月林知道,解开缠足的布条,打破禁锢的婚姻,插上知识的翅膀,中央苏区的妇女才能真正做到自立,自尊,自强。

《关于保护妇女权利与建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指出:“为要提高妇女政治文化水平,各级的文化部门都应设立妇女半日学校,组织妇女识字班,可办家庭临时训练班、田间流动识字班,教员由政府及各地学校教员及群众团体的干部来担任。”并要求“督促下级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与同级文化部门计划实施妇女的文化工作,以及计划培养妇女干部,吸收妇女到各级机关工作。在劳动妇女代表会议或妇女学校及俱乐部中,要实行政治教育等号召妇女积极参加苏维埃运动,参加革命战争。”

重新上学,读书识字,对于苏区妇女不啻是天方夜谭。胆子大点、思想解放的少数妇女,首先走进了妇女学校。渐渐地,文化改变了她们的生活,知识照亮了她们的生命,越来越多的妇女把学习文化知识变成为一种自觉。“根据地缺少煤油,上课时,大家就点松明子代替油灯。青壮年妇女经过一天紧张劳动后,吃过晚饭,就携儿带女急忙上夜校,学习热情十分高涨。”(《女英自述》第240页,《江西省民主妇女联合编》)

瑞金云集区下罗乡松山乡两个地方,“各建立一个半日学校。这两个半日学校,都由当地的青年妇女组成,她们迸发出努力学习的热情,自愿募捐出钱来买粉笔,置黑板,请教员,以及得到区教育部的帮助。自九月成立到现在,将近两月了,到校学习的青年妇女,日渐增加,学习精神越见积极,到现在每校每天都有三四十人,很踊跃地在学校里上课识字。”(《江西苏区教育资料汇编》(六)第110页)

苏区劳动妇女参加扫盲识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以兴国县为例,全县夜校学员中,妇女占69%;识字组组员中,妇女也占60%。妇女们自己编山歌唱道:“工农妇女上夜校,读书识字开心窍;封建礼教全打倒,三从四德全唔要。”毛泽东主席在第二次全苏大会作报告时称赞说:“妇女群众要求教育的热情,实为从来所未见。”

一天,周月林到下罗乡半日妇女学校巡视,还没走近简陋的学校,就传来的朗朗的读书声,一位女教师在课堂上亲切地发问:共产党宣言什么人起草?十月革命什么人领导?什么是中国工农的首领?什么人在中国做农运最早?

接着是几十名妇女响亮的回答:共产党宣言马克思起草。十月革命列宁领导。共产党是中国工农的首领。毛泽东在中国做农运最早。

下课后,周月林找到这位年轻的女老师,夸赞她用通俗易懂的形式传授了革命的道理。

通过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努力,苏区妇女在政治上与男子一样成为苏维埃国家的主人,经济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还分得了土地,婚姻方面获得了自由解放,文化水平也得到普遍提高。从此,被解放了的苏区妇女青春焕发,革命热情空前高涨,她们动员亲人参军参战,参加洗衣队、担架队、慰劳队、运输队支援前线,并积极投身工农业生产,成为根据地革命和建设的一支有生力量。

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妇女运动的光辉起点。毛泽东指出,对妇女实行保护,与男子实行同等的权利,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

1933年4月,在张闻天的提议下,周月林担任中共中央妇女部长。周月林从苏区中央局妇女部长,到临时中央政府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主任,再到中共中央妇女部长,为妇女解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周月林入主妇女部不久,就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好象妇女工作就是妇女做,党组织不太过问。她向中央提出,妇女能顶半边天,中国革命不发动广大妇女,肯定不会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但妇女工作如果单靠妇女做是不行的,各级党组织都要关心妇女工作。周月林的提议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博古、张闻天、罗迈、邓颖超、周月林一起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加强党和政府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提出把妇女工作作为整个党和政府的工作来对待。中央决定将劳动妇女代表会改为女工农妇代表会。1933年3月14日,中央局颁布了《关于女工农妇代表会议的组织暨工作大纲》,指出女工农妇代表会议的任务是:“在党和团的领导之下,经过女工农妇代表发动与领导女工农妇斗争,以改善女工农妇的生活,进行文化教育工作,吸收女工农妇参加到苏维埃建设各方面,尤其是最大限度地吸引她们参加革命斗争。”(《江西省苏区妇女运动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为了发动妇女参加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活动,周月林提请中共中央组织局对各级党组织作出四方面指示:一、各级党部必须立即组织广大妇女参加选举运动,经过女工农妇代表大会,来切实动员,必须达到妇女代表占25%的任务。二、江西、福建两省党代大会,应通知各县委妇女部一律参加。代表大会召开县妇委书记联席会,讨论妇女参加选举问题及关于妇女的提案。粤赣、闽赣两省亦在省代表大会前开妇委书记联席会议。三、在全苏大会前以省为单位召集女工农妇代表会,讨论妇女参加选举问题及检查婚姻法、女工待遇等。四、在这一运动中应和一切战争动员工作联系起来,尽量发挥妇女积极性。

1933年12月6日至11日,江西省第一次女工农妇代表大会在宁都召开,省委书记李富春、省苏维埃主席曾山、中央代表周月林、省妇委书记蔡畅等37人被推选为大会主席团。蔡畅作工作报告,周月林代表中央讲话。

从此,中央苏区妇女运动蓬勃高涨,迎来山鸣谷应、霞光满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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