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那年,一家人从王家村将要坍塌的祠堂里搬出来,住进背后村祠堂旁边一排旧屋里。共五间,我家住两间,另三间是“知青屋”,供一位女下放干部居住。三年后,女下放干部调离回城,空置下来的三间屋子,经过重新粉刷就成了生产队“文化室”。村里姑娘小伙子们在公社派来的一名宣传委员的带领下,晚上隔三差五地在文化室开展文艺活动。其实也就是唱唱歌敲敲鼓下下棋或者拉拉二胡吹吹笛子什么的。文化室其中一间隔成图书室,各种各样的图书虽然不是很多,但在七十年代的山村却显得很有文化气息。可能是村里识字的人太少吧,图书室成了摆设,一直冷冷清清。有时候,我趁晚上有文艺活动的空儿溜进图书室,盯着书架上《高玉宝》《金光大道》《欧阳海之歌》等书籍出神、发呆。然而,每当我想偷偷翻阅一下,刚伸手,还来不及碰到书的皮毛,那个麻子保管员就会大喝一声:别动。他见我立在那儿不走,就黑着脸上前拉着我的胳膊往外拖:去去去,小毛孩看什么名堂,要是弄坏了你赔得起吗?我倔强地挣扎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失望而又无助地被揪了出来。我不明白这家伙究竟为什么总是跟我过不去,偏偏要欺负我?后来稍大些才知道他跟我父亲曾经为评工分的事或因误会而产生一些过节,我成了他的出气筒。
就这样,有书读不成,我心里十分沮丧。大白天我常常隔着窗户望着那些图书出神,恨不得撬开窗门爬进去。夏天暑假一个月亮爬上树梢的晚上,我躺在堂前竹床上乘凉,心烦意乱地拍打着可恶的蚊子。隔壁那一排排整齐漂亮的图书好像蝴蝶一样在我眼前飞舞着。这时,娘搬来凳子垫脚,打开堂前天花板其中的一块活动木板,伸手在上面摸了一阵,取出一大捆包粽子的竹衣来。屋子上面有道阁楼我是晓得的,但从来没爬上去过。因为我知道虽说是阁楼,其实只是三角型的平屋下面,为了正屋空间的平整而割成的一个多余的空间,娘将闲置杂物撂在上面。娘这会儿不经意的举动,让我眼睛一亮,我猜测我家与隔壁的活动室应该是相通的。
第二天,大人都下地干活去了,村子里静悄悄的。我搬来竹梯,学着娘的动作,推开那块天花板,利索地爬了上去。天花板上面的空间只允许我猫着腰前行,隔壁一道亮光朝我投射过来,我一阵惊喜,说明我之前的判断是正确的。我轻而易举地爬进了文化室,再悄悄打开图书室那扇小门。我既兴奋又紧张,不过,我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因为七月流火正是农忙时节,不会有闲人进来。我开始放心大胆地从书架子上拿下《高玉宝》,将身子倦缩在墙角,借着窗口的亮光认真地翻看起书来。整整一个下午,窗外阳光灿烂,近处蜻蜓飞旋,远处蝉声齐鸣,还不时有股凉风袭来。年少的我仿佛置身于世外桃园,如饥似渴地沉静在书中那些精彩的故事人物之中。
初次尝到了阅读的甜头后,我就像着了魔似的,更加惦记着文化室里的那些书了。整个暑假,我一直悄然地在窃读中快乐度过。后来,觉得这样窃读不过瘾,原因是农家孩子,放牛砍柴打猪草都是每天的必修课,我不可能天天成天呆在文化室里,于是就干脆将喜欢的书,或者是读到一半的书籍随身带出文化室,看完后再又重新放回去。比如看完《金光大道》就换上《欧阳海之歌》。看完《欧阳海之歌》再换《征途》或《林海雪原》。虽然我从来没有将那些图书占为己有的念头,但总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光彩。那时家境虽一贫如洗,但,唯一自豪的是从来没有干过偷鸡摸狗的事。用父母的话说,人穷,但得有骨气。唯有这段窃读的经历成了我儿时心中一个珍藏的秘密,连父母都一直蒙受在鼓里。我怕父母如果知道这件事后我也会遭受皮肉之苦。父母一辈子辛劳和贫困,没有什么财产给他们的儿女,唯一“做一个本分的人”是他们的人生哲学和精神财富。直到来年文化室停办,那些图书一夜之间突然不见踪迹,我才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偷偷地为自己留几本书呢?
光阴似箭,弹指间三十多年过去了。回忆童年,这种窃读的滋味至今乃记忆犹新。如今人到中年,家中的书籍虽然不是特别丰富,但应该说是不愁没书可读。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看来,只要读者心中有爱,独具慧心,书中自有阳光和温情,足以让需要温暖的人得以心灵上的慰藉。因而长期以来,阅读于我是一种嗜好,无需什么读书节,曾经在老家务农也好,后来进城打工也罢,无论生活压力有多大,精力有多疲惫,阅读于我总是在忙里偷闲或见缝插针中进行,终究似有一股“窃读”的况味。我想,童年那段窃读的经历或许是因当年乡村落后家境贫困无书可读所致,或许是童年纯真好学上进心使然,因而那段记忆于我更是弥足珍贵,经久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