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后,那黄岐镇前所未有的“杀妻灭媳”棘手案件,经公安部门详细调查,和法医鉴定验尸报告结果,证明死者身体方面,并无殴打扭伤痕迹,也未曾反抗迹象,和排除其他非手段所致,这就是说,死者系属跳楼自杀身亡。
尽管验尸报告写的清清楚楚,使冤案真相大白,可是得理不饶人的亡嫂娘家人,他们还是心有不甘到处造谣,睁着眼睛说瞎话,胡说连法医也被杀妻灭媳的用重金收买,拿一张假的验尸报告单欺骗受害者家属。可见,这种娘家人乃是空前绝后的,是非不分野蛮式怪物。
农历十二月份中旬,这是一个令人失望伤感的月份,那是因为家人耳闻,之前的开棺验尸居然起不到任何作用。那娘家人故意造谣生事,破坏死者夫家名誉,不但没被法律压制,而且那些造谣像无形的生命越产越多。加上黄岐一带的居民几乎草包形象,之所以家人的身份,和名誉受到严重的损失,如同漫天阴云,承受着残风疾雨的生活,默默承受着娘家人愚坏所带来的颇多路人皆知要人命的谣言。
家人由于实在受不了那胡搅蛮缠的娘家人,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无理取闹,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迫不得已拿起了保护人格,和维护尊严的法律武器。
于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聘请律师向连江县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娘家人”侵犯名誉权。法院受理后,开始如机械化的程序审理此案。被告那边得知对他们不利消息后,有种措手不及的担忧和后悔,于是后台老板的娘家人,暗地里也开始打听这种官司的厉害关系。不久后,死者的母亲被选中为这场官司的主犯被告,其他的娘家人充其量当陪审观众。 所谓,“接亲长长阵,拜堂只两人。”
半个月后,法院传票通过地址邮寄,给主犯被告林秋英女士,通知被告按时到庭接受审判。不料,传票竟然被经手人员神使鬼差般寄错,竟然寄到同名同姓的林女士家里,此人年龄跟被告相差不多,居住地也相差不远。这个女人看上去虽通情达理,可惜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而且还是实属聪明中的蠢霸之人。
因此当她接到邮递员送来传票信件,看到封面写着跟法院有关的字样,就知道碰上了倒霉的事,于是歇斯底里地生气撕废纸似的拆开。果然不出她所料,信封上写的林秋英,就是隔几座房的邻居,她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死者母亲,货真价实的二百五农妇。
传票寄错事件第二天下午,这个女人携带着小女儿,气急败坏的情绪来到原告家里,凶神恶煞的翻脸不认人,把手里拿着的传票信件,发疯似的当场甩在桌子上,像个蛮不讲理的泼妇开口便骂,语无伦次地说:“月容,想不到你是这种人,死了媳妇还这么嚣张,名誉跟狗屎那么臭烘烘,居然还有心情去告状,这不明摆着有钱就这么任性,就这么了不起。”
“唉!我怎么那么倒霉,莫名其妙接到这种不祥的信件,这不是存心诅咒我不好过吗?呵,你以为官司打赢了,名誉就变香了吗?啊呸,永远都这么臭,而且还是千古万代的臭。”这个女人得理不饶人的说着,母亲突然变成哑巴,摸不着头脑地呆愣着,任由她那张烂嘴谩骂一翻。
跟来的这个小女孩外表上看很善解人意,她生怕出事的样子,不时扯着霸母的衣袖轻轻地说:“妈,别说了,我们回去吧,其实传票寄错是法院的事,跟阿姨没关系的,你就不要再骂了。”这个女人见女儿胳膊肘往外拐,顿时觉得有失面子,于是对女儿直翻白眼,那张想骂人的嘴巴不知怎么了,突然由高调变低调然后干脆静音,呆愣了几秒,皱着眉头叹着气,随后自讨没趣似的和女儿夺门而回。
这只突如其来的“母老虎”从门口消失,母亲见状,本能的松了口气,但脸上立刻浮现出莫名的忧愁,委屈的样子自言自语地说:“你这个林秋英啊!这么那么伤人呢?好赖我和你姐亲如姐妹,跟你也不陌生,至于往人家伤口撒盐巴呢?”
“唉!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多少我们之间都存在亲戚关系,你怎么可以说翻脸就翻脸,只不过传票寄错了而已,多大的事,何必得理不饶人,凶的跟贼婆没什么两样。” 母亲自语伤心处,突然眼眶被委屈打湿了。
当天夜晚,母亲拨通兄长电话,似哭非哭的样子,对着电话筒把下午发生的事跟儿子倾诉一翻,并心急火燎的叫儿子马上给那个中看不中用的律师打电话,跟他说有你这样子当律师的吗?还没开庭审理案件,就出了个气死人的漏子,咋那么粗心大意,叫他还是改行好了。”
母亲嘴巴还在没完没了的说着,只见兄长那头电话筒里面传出来的声音很不耐烦,想必他嫌母亲哆里哆嗦死了,于是他不冷不热地说:“唉,老母,你别哆嗦了,好吗?人家接那么多案子,出一点小错误是难免的,至于把人家说的那么难听,再说寄错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叫他跟法院通知一声,再补一张不就没事了。只是拖延了开庭时间而已。对了,你以前不是说骂你的这个林秋英这好那好的,怎么了,这么好的阿姨,也会让你难堪,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唉!老母啊老母,你就是傻,好坏不分,也不知道该说你什么才好,好了好了就这样,我等下就给律师打电话。”
没等母亲再问再哆嗦,兄长就这样把电话给挂了。可是傻乎乎的母亲还不知情,嘴巴一直对着话筒,“喂,喂,儿子,你别冲动,别找贼婆林秋英算账,要怪就怪咱们家倒大霉,一波未停,一波又起。”母亲说到这,突然大声道,听见了没有?当她缓神时,只见电话筒里没有儿子回音,而只有嘟嘟嘟地连响着,她这才知道,刚才说的都白说了。
由于传票莫名其妙的被寄错,于是此案被法院和律师以种种理由,一拖就是好长一段时间,可把家人等的心力交瘁,根本没有心情做别的事。尤其是母亲整天胡思乱想,担心着是不是被告那边在暗中搞破坏,这场官司才那么不顺,之所以开庭变得遥遥无期。
其实母亲暗地里责怪有点口吃的律师也不无道理,若不是我亲自接他电话,还以为母亲对他有偏见。记得,一天下午,这个中看不中用的陈律师原先是给母亲通话,可惜他不知道母亲不会说普通话。
于是就给我打电话。坐在床上的我,耳朵突然听到电话铃声,便本能的拿起话筒,听对方的口音很陌生,于是我很好奇地问道:“喂,你好!你是哪位?”这个所谓的律师,还真让我大吃一惊,不但没礼貌,而且言谈中跟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具体说了什么,事过多日,记忆很模糊,不过还记得他跟我说,这件案子最大的障碍就是找不到被告的详细地址,因此案件拖久了……”
我听了律师刚才的话,也不知道是不是自作聪明,也没多想就脱口而出,“陈律师,要不这样吧,你给当地派出所打个电话,查下海新街同名同姓的户口薄,不就知道被告的所在地了吗?”对方听我这么一说,连连说好的好的,我这就去查查看,一有消息就通知你们。
挂断电话后,我不知怎么了突然患了“摇头摆耳” 病症,过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心想也不知道长兄脖子上长的是人脑还是驴脑,居然请了个次品的律师,没有专业技能的口才和逻辑不说,而且还很木讷,简直是个菜鸟律师,怪不得母亲说他哪里像律师,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果然如此。
不曾想我随口的说建议,竟然成了一句成语,“无心插柳,柳成荫”。这个不像律师的律师,给我打过电话之后,没几天时间,果真查到了被告的详细地址,于是这个名誉权案件很快被法院再次受理,并重新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给被告。
二零零五年三月中旬,被告林秋英收到法院传票和应诉通知书,居然拒绝接收和当被告出席,因此开庭时间又拖延了。在这期间,闻讯被告那边忙着请律师写诉状,据说状子上歪理一大堆,一口咬定没造谣也没胡搅蛮缠,都是众人乱说的,显然被告自知理亏,为己辩护荒谬的说法。
然而兄长起诉名誉权案件终于如愿开庭,但由于被告缺席,委托律师出庭,法院只好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4月18日公开进行开庭审理,并定为一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判被告应立即停止,原告名誉权侵害罪,如不停止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