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是无情的,但也是公正的,它并不因为谁富贵而就让谁长命百岁,也不因为谁贫穷而就让谁缩短寿命,只要谁还有一线生存的希望,它就要让谁艰难地生存下来,既要接受生活和命运的挑战,又要接受生存和死亡的考验。一棵露水草就有一颗露水珠儿养着就是这个道理。
我就像一棵露水草,看着看着就要干枯死亡了,却又被几珠露水滋润了过来。尽管我的生活相当困苦,尽管我还常常生病,但我仍然随着岁月的流失跨过了七岁的门槛,又向着八岁的年龄迈进了。大哥见我不仅已经能自己上坡下岭地到处跑了,而且也能干一些轻松的农活儿了,就不再给我往家里领饭了,也不再让我在家里疯玩了,而叫我也到生产队干活儿去。我一个七岁的孩子能干什么活儿,这不是拉着黄牛当马骑吗?但大哥仍然要我去。大哥常常凶神恶煞一般地逼着我和他一块儿走,到生产队的地里去干活儿。我知道大哥叫我去干活儿的目的,一个是不想送我念书,还有一个就是想叫我去挣两分工。工分工分,社员的命根,多挣两分工就能多增加一点儿可怜的收入。第一个目的我暂时接受了,因为还不到上学的时间,学校要到秋天开学的时候才招收一年级的学生。但第二个目的我却接受不了,因为那两分工并不是好挣的,首先就要起得早,不等鸡叫二遍就得从床上爬起来往生产队的地里赶,稍迟一点儿就会被扣掉全天的工分。其次还得有一股子熬劲儿,无论怎样饿、怎样累、怎样不耐烦,都得熬到集体收工才行。所以,我不但极不情愿到生产队去干活儿,而且也对大哥窝着一肚子的火。
但有火也只能窝在肚子里,既发泄不了也不能发泄,不到生产队去干活儿是绝对不行的。大哥就像一个恶魔,不去就要用篾片子抽我。我迫于无奈,又害怕挨打,就只得跟大哥一起到生产队干活儿去。
我依然没有衣服穿,只穿了一件灯笼似的破裤衩子。也没有草鞋穿,仍然打着赤脚。但裤衩子并不是我自己的,而是大哥扔掉的破烂。母亲见扔掉了可惜,就用千针万线补了又补,让我穿上遮丑。这样的穿戴,不但蚊子常常光顾我的精身子,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而且树叶子、包谷叶子和刺草也常常在我的身上划上一道道的血口子。
短短的一个月时间我就起不来也熬不住了,每天早晨都要大哥恶狠狠地吆喝几声才能从床上睡眼惺忪无可奈何地爬起来上工。到了地里以后,我不但懒洋洋地无精打采地没有一点儿劳动的兴趣,而且还瞌睡丁当地直想躺在地里睡觉。一干起活儿来,我不但屎特别多,而且尿也特别多,干不了几下子就要借故去屙屎或者要去尿尿而离开人群。只要一离开人们的视线,我就在树林里或者在草丛中偷懒,半天也不回到劳动的队伍中去。但尽管这样,却没有任何人来追究我消极怠工的责任,一天仍然给我记两分工。这也许与我的年龄小有关,社员们都不想对我这么一个孩子给于苛刻的要求。但更重要的还是与大家的劳动情绪有关,我发现偷懒耍奸、消极怠工的并不是我一个人,几乎全部都是那样,母亲是那样,大哥也是那样,社员们是那样,生产队长也是那样,所以对我这个孩子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我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们都和我一样很饿很累很疲惫,所以不偷懒不耍奸就熬不到集体收工。
好不容易熬到了端午节,生产队终于放了一天假。但这一天假他们并没有在家里安安宁宁地休息,而是在食堂里吃了早饭又在那里等着吃午饭。也并不是我家一家人在那里等着,而是全生产队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在那里等着。吃过早饭以后,大食堂的院子就被人挤满了,有站着的,有坐着的,有抱着孩子的,有扶着老人的,人人手里都拿着碗,拿着筷子,还没有到吃午饭的时间就伸长脖子往厨房里瞅。因为食堂中午要改善伙食,要煮一顿稠稠的、没有参合野菜和蒿子的包谷糊糊吃。而且还有豆腐。豆腐是稀奇食品。我们已经有几个月都没有吃净包谷糊糊了,也有几个月没有吃豆腐了,所以对净包谷糊糊和豆腐就充满了亲切的渴望和迫不及待的关注。队长沈幸福和会计李达清为了这一顿饭已经忙了许多天,这时候仍然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地给炊事员打着下手。
我不顾母亲的阻拦到食堂门口去看了一眼,见金黄的包谷糁子已经下锅了,炊事员唐青叶正抱着一根长长的擀面杖使劲地在锅里搅。另一个炊事员何明菊正四脚拉叉地在砧板上切着豆腐,大块的豆腐霎时间就被她切成了一个个豆腐疙瘩。何明菊是李达清的女人,三十来岁的样子,长得有红有白及其好看。沈幸福既不避李达清,也不避唐青叶,就在何明菊的胸脯上摸了一把。唐青叶装着没看见,仍然使劲地搅着饭。李达清也装着没看见,身子一拧就走开了。何明菊见李达清进了里间的保管室,唐青叶把眼睛瞅在锅里,就含情脉脉地盯了沈幸福一眼,柔情似水地说:“看你像啥?咋也得避开他和别人的眼睛啊?”
沈幸福并不走开,仍然站在那儿看何明菊切豆腐,许久,才低声说:“今天晚上到老地方去。”
我不知道沈幸福说的老地方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沈幸福叫何明菊到老地方去干什么,但我知道,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到老地方去一定不会干什么好事。
但就是这样的一对男女,却在县人民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在公共食堂开展红旗单位和红旗手运动》的活动中都被评上了什么“红旗手”,还参加了县上的颁奖大会戴上了大红花。他们一路走到县上,又一路走回来,来回行程五百多里,在外面住了五个晚上,都是以两口子的名义睡在一起的。
沈幸福和何明菊在很早以前就建立了暧昧关系,据说还是李达清请沈幸福去和何明菊那么干的。因为何明菊老是怀不上孕,所以李达清就想借沈幸福的种子生一个孩子。但尽管沈幸福和何明菊常常明目张胆地睡在一起,而何明菊却仍然怀不上孩子。李达清见他赔了夫人又折了兵,所以就不让何明菊和沈幸福来往了。但这时候何明菊和沈幸福已经爱进了肉里头,再也丢不开手了,李达清不让何明菊和沈幸福来往,何明菊就扬言要和李达清离婚。李达清舍不得何明菊的容貌,也就忍气吞声、心甘情愿地戴上了绿帽子。不过沈幸福并没有亏待李达清,他一当上生产队长就让李达清当上了生产队的会计和食堂里的保管员。那可是一个肥差,不但不在土地上遭受霜打雨淋风吹日晒,而且还能随便吃肉随便喝酒随便吃饭。
李达清为了感谢沈幸福的知遇之恩,也就对沈幸福和何明菊之间的暧昧关系听之任之、视而不见了,甚至有时候还故意避开让沈幸福和何明菊睡在一起。不过他也没有闲下,他把自己女人让给沈幸福睡了,他又去睡唐青叶。唐青叶是放牛的饲养员陈小鱼的女人,虽然长得没有何明菊漂亮,却比何明菊年轻十岁。
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无私无畏地照进了院子,空气也渐渐地灼热起来了。母亲怕晒,就躲进了房檐底下。一个十分年轻的女人坐在母亲的身边和母亲说着悄悄话。那个年轻的女人曾经被大哥领着到过大黑沟,她叫余应凤,也就是现役军人杜大顺的妻子。余应凤长得依依婷婷、如花似玉,一双眼睛秋波荡漾、勾魂掠魄,是一个活生生的美人坯子。别看她已经和杜大顺结婚了,实际上她才只有十九岁。杜大顺只和她睡了两个晚上就当兵去了,而把她孤零零地留在了家里。一个年轻女人,又才尝到和男人在一起的滋味儿,所以杜大顺刚走不久她就熬不住了,很快就和大哥好上了。她和大哥一个是孤守空房的妙龄女子,一个是求偶心切的青春少年,不要三言两语就如鱼得水、肆无忌惮地滚到了一起。
尽管他们两个人来往得并不十分频繁,也把事情做得十分隐秘,但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里终久是包不住火的,他们再小心,仍然把大祸给闯下了。首先是被人们传了个沸沸扬扬,说大哥如何在半夜三更敲余应凤的窗户,余应凤如何精着身子给大哥开门,他们又如何搂着抱着干那个事。接着杜大顺的父亲杜林山就把大哥给告了一状,说大哥破坏了军婚。紧接着杜大顺的哥哥杜大国又把大哥给告了一状,说大哥不仅破坏了军婚而且还偷了他家的东西。再接着杜大顺的叔伯兄弟杜大安又把大哥给告了一状,说大哥不仅破坏了军婚而且还想调戏了他的媳妇。状纸就像雪片一般飞到了公社,飞到了县上,飞到了司法机关,一时间大哥就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重大嫌疑犯。这还其次,尤其是余应凤的肚子大了,余应凤的肚子大了就是铁打的见证。公安人员很快就来了。公安人员每次来,都要把大哥叫到大队部去审问一次。但每次审问,大哥都矢口否认和余应凤发生过两性关系。这可能是余应凤叫大哥那么说的,不然的话大哥就不会那么强硬。公安人员见在大哥的嘴里问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就拼命地追究余应凤的肚子,拼命地追究余应凤肚子里的孩子究竟是谁的,只要余应凤指出了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那么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就该去坐牢了。
母亲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脸都吓白了,连忙教训大哥说:“山树,我可跟你说,动谁都不能动余应凤!动了余应凤,你这一辈子就完了!”
大哥红着脸矢口否认说:“娘,你别听那些谣言,那是根本就没有的事!”
母亲松一口气说:“没有那个事就好,没有那个事我就放心了!”
母亲似乎很喜欢余应凤。无论在地里干活儿,还是在食堂里吃饭,也不知道是故意要和余应凤在一起,还是余应凤故意要和母亲在一起,反正在这些时间里,她们都要在一起窃窃私语。
太阳终于从当空转到了西边,食堂里的饭也终于做好了,沈幸福刚把吃饭的哨子吹响,人们就一窝蜂地涌向了厨房。一个个都像是刚从饿牢里放出来的囚犯,又像是几辈子都没有吃过饭的饿死鬼,那情形真让人触目惊心。沈幸福见秩序全乱了,就吹着哨子高喊着:“排队!排队!不排队就不开饭!”
但谁也不听他的,仍然在门口拥挤着,呼叫着,像是一群叫花子,像是一群土匪,大有推倒房子把饭抢走的势头,也有拖刀杀人的勇猛。
我也不例外,乘母亲没注意,就也随着人流挤到了厨房门口。但正在这时,人流却像洪水一般从我的身后冲了上来,我一个趔趄就被推倒在了地上,无数个肉体也随之压到了我的身上。沈幸福见状大吼一声:“你们想压死人是不是?”就一把将我从无数个肉体下拖了出来。要不是沈幸福力大无穷手脚麻利,我无疑会被那些饥饿的人群踩成肉酱。
这时,大哥也在外面吼了一嗓子:“都给我停下!”
大哥的那一嗓子有如青天霹雳,几乎把房子都震得晃了几晃。拥挤的人群一愣,一下子就不动了。大哥见人群静了下来,又乘机喊道:“是民兵的都给我站出来,维持秩序!”
自从吃上大食堂以后,王天坤就又恢复了大哥民兵连长的职务,也恢复了大哥的团籍,大哥又能站在人前说话了。大哥带兵就像王天坤对他一样的严格,谁不服从他的命令、听从他的指挥、他就要取消谁当民兵的资格。被取消当民兵的资格是一件及其丢人的事情,谁也不想往那个刀刃子上撞。因为只有地富反坏右才不能参加民兵,贫下中农谁愿意和地富反坏右划等号呢?所以大哥的号令刚发出,那些民兵就立即以军事化的速度站在了大哥的面前。
混乱的秩序终于被整顿好了,涌动的人群也终于排成了长龙,沈幸福这才吩咐炊事员给社员们舀起饭、舀起菜来。
过去有一段时间都是分席吃饭的。分席吃饭有它的好处,但也有它的坏处。好处是避免了拥挤,而坏处是一些弱小的人根本就吃不上饭。有些霸道的人根本就不管弱小的人的死活,饭一到他们的手里就再也没有弱小的人吃的份儿了。他们像狼一样的凶恶和贪婪,恨不得把十个人的饭都让他一个人吃了才好,所以分了一段时间就不分了,仍然让炊事员一个一个的舀。这样舀虽然也有弊病,但却比分席吃饭好多了,起码弱小的人也能吃上饭了。
吃饭以后太阳就要落山了,余应凤又和母亲说了几句话就走了。母亲叫大哥去给婆和房山成领了饭,就准备一起回到大黑沟去。但正在这时,余应凤却又转来了。余应凤转来的时候,后面就跟了四个公安人员。那四个公安人员不由分说就“咔嚓”“咔嚓”“咔嚓”把大哥、杜大国和杜大安全都给铐了起来。
大哥的脸立刻就变成了土色,杜大国和杜大安的脸也立刻就变成了土色。母亲马上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她一把拽住一个公安人员的衣袖,大哭着苦苦哀求着说:“你们可千万不能将我家的山树带走哇,你们把他带走了,我们全家人就都活不成了!”
那个公安人员轻轻地推开母亲的手说:“国法无情,我们有什么办法呀?他破坏了军婚国法难容,你还是赶快回去给他准备铺盖和换洗的衣服去吧!”
母亲又一下子跪在余应凤的面前说:“应凤,现在只有你能救他了,你可千万要救救他呀!你去对他们说吧,你就说房山树根本就没有和你做过那个事。你说呀!说呀!如果他有哪里对不起你的地方,你就看在我的老脸上,把他担待了算了吧!”
余应凤的脸一瞬间就变得苍白,她连忙扶起母亲,十分沉痛地说:“你放心吧伯娘,房山树的确没有和我做过那个事。我是会向他们说清楚的,我肚子里的孩子和房山树没有任何关系。你回去吧,房山树过几天就回会来的!”
几天以后,大哥果真被放回来了,杜大安也被放回来了。因为余应凤在公堂上一口咬定她肚子里的孩子是杜大国的,而不是大哥和杜大安的。并还信誓旦旦地说,就杜大国一个人经常和她睡,别人从来都没有对她染过指。因此,杜大国就被公安人员一绳子捆起来判了四年徒刑,而大哥和杜大安都安然无恙地回来了。
这件事情说到底还是余应凤手下留了情,也是余应凤的精明所在。她起初只跟大哥一个人好,可当有了妊娠反应的时候她就想开了办法。她知道这样下去没有好结果,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终究要被杜家踢出门外,所以她就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牢牢地抓住了大哥。为了保住大哥不坐牢,她立马就给杜大安暗送起秋波来了。杜大安本来就对余应凤的美色馋涎欲滴,见余应凤主动勾引,就迫不及待地上了余应凤的床。但余应凤仍然不放心,又向杜大国抛起了媚眼。杜大国那个人说傻也不傻,说聪明也不聪明,就是一直找不下媳妇。见花骨朵一样水灵的兄弟媳妇给他送出了要与他同床共枕的暗号,就马上和余应凤滚在了一起。这还不算,当杜林山、杜大国和杜大安一封一封的状子告大哥的时候,余应凤也叫大哥以她的名义告杜林山爬了灰、告杜大国强奸了她、告杜大安调戏了她。这么一来,一池清水就被完全搅混了,公安人员一时摸不着头脑又想尽快破案,这才将大哥、杜大国和杜大安同时铐走了。但在公堂对质的时候,余应凤一口咬定她肚子的孩子是杜大国的而与旁人无关。杜大国有苦说不出,就只得坐了牢。他万万没想到余应凤送给他的片刻之欢是专门给他设下的一个圈套,而这个圈套就是叫他去坐牢。
大哥回来的当天晚上,母亲专门去感谢了一次余应凤。余应凤一见到母亲就哭着说:“伯娘,实话对你说了吧,我肚子里的孩子是房山树的,可看在你老人家的面子上,我咋好把房山树供出来呢?多亏我提前把杜大国拉下了水,不然的话,就连个替死鬼都没有了。”
在经过这次虚惊和血的教训之后,大哥就再也不敢到余应凤那里去了,又一门心思地找起媳妇来。但仍然和原来一样,依然没有哪个姑娘愿意个跟着大哥到大黑沟里过日子,更不愿意被风流韵事闹得满城风雨的大哥结婚。这么一来,大哥的脾气就突然变得古怪起来了,原来出门就是一声唱,现在却整天都不声不响的了;原来很少在外面过夜,现在却很少回家了。母亲怕他又做出丢人显眼、越轨犯法的事来,就严肃地劝慰他说:“山树,你还年轻,今后的日子还长,可千万要把持住自己,千万不能坏了自己的名声!”
大哥在口头上并没有反驳母亲,但在行动上却依然我行我素。
不久,风言风语就又从社员们的嘴里传了出来,说大哥又和余应凤好上了,并还常常睡在了余应凤的家里。不过这时的余应凤已经不是现役军人的妻子了,她已经在杜大顺的强烈要求下和杜大顺离了婚,离开杜家过上了单身生活。她本来是要回娘家去的,但娘家嫌她败坏了门风,不让她回去,所以她就成了水上的浮萍,找了一间吊楼子住下了。
大哥是旧情难忘,余应凤是难忘旧情,因此,两个天不管地不收的青年人就又好上了。母亲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就又火气烘烘地教训大哥说:“丢人显眼的东西!你没有坐上牢不甘心是不是?你赶快和余应凤断了,你如果再和余应凤藕断丝连,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了!”
大哥听了母亲的教训并没有生气,反而心平气和地对母亲说:“娘,你别生气,她现在已经不是‘军婚’了,我再咋样和她好也没有人干涉得上了。她对我有情,我对她有义,我们两个人正准备结婚呢。”
“啥子?你要和她结婚?你疯了是不是?你真的娶不到媳妇了是不是?竟连那号烂货你也想要?不行!你虽然和她好过,但你要娶她做媳妇是万万不行的!”母亲更火了,断然说道:“我们这样一个清清白白的家庭,不管咋说也不能娶一个‘过房嫂’回来!你一个没有结过婚的童男子,非给我娶一个童女子回来不可!你要和她结婚,就别想再进我房家的门!”
大哥说:“这样做不是太绝情了吗?当初要不是她保我,我能不坐牢吗?她现在走到这一步,还不是我害的吗?”
母亲冷冷地哼一声说:“你别把责任都往你头上揽,她又不是和你一个人好,而是跟很多男人都好,咋是你害了她呢?那样的女人你娶了她,你不嫌恶心我还嫌恶心呢!”
在母亲的强烈反对和开导下,大哥终于断了要娶余应凤做媳妇的想法。
余应凤见大哥迟迟不肯娶她,就亲自上大黑沟来找母亲。她一见母亲就哭着说:“伯娘,你给房山树说说,就让他把我娶了吧,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可都是他害的啊!”
母亲一反常态,冷冷地说:“他害了你?你母狗子不摆尾,他公狗子敢上背吗?你要是不勾引他,他能上你的床吗?应该说是你把他害了,你把他害得名声扫地,连媳妇都找不下了!实话对你说了吧,你想嫁给我家山树是不可能的!你嫁给杜大顺的时候会偷人养汉,难道你嫁给我家山树就不偷人养汉了吗?我家的门风要紧呢!”
余应凤欲哭无泪,突然给母亲磕了一个头就走了。她这一走就消失了,大哥再也没有见过她。大哥害了一场大病,足足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才爬起来。起来以后,就木木地痴痴地盯着远方出神,好像他此刻的魂魄已经随着余应凤远去了,直到我要上学的时候大哥似乎才断却了那个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