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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竹(原名陈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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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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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城春秋》连载

第七章 苦难的少年(三)

聪明的王信义温顺地站在这位陌生女人的身边,转动着童真无邪的眼睛,打量着眼前这位穿一身漂亮新衣的养母。她身材高挑,一对乌黑的长辫顺背而下,衣服轮廓分明,不像一般农村妇女那样随便邋遢。

草绿粉红相间的碎花上衣,黑色直管裤,碎花布鞋,与衣服同色。尺寸比例和颜色搭配都很得体,彰显出了她修长的身材,让人看起来协调,富有美感。她说话的口音与潼城的音调略有不同,却很响亮流畅。她脸上颧骨高耸,皮肤白得没有血色,夸张地大笑时,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正当王信义在思虑的时候,王素英十分热情爽朗地把两颗橙色水果糖,用力塞进他的手中,然后笑着说:“以后,就叫我妈了哈。”

王素英收住了笑容,把眼睛停留在王信义的身上,仔细审视:他皮肤微黄,眼睛清亮,聪明伶俐,十分乖巧,她脸上又洋溢出一阵欢喜的笑容。然后,拉着他的小手,仔细端详着他的全身。她幸福满满,情不自禁地说道:“确实长得像二哥的腰板和灵气。”

王素英带着欣喜慈爱的目光看着王兴义。王信义瞬间觉得她像妈妈那样充满着爱意,顿时,心里感到暖暖洋洋的。站在旁边的父亲急切地催促说:“快叫妈。”

王兴义顺从地,满脸迷茫地叫了一声:“妈。”

王素英第一次听到了叫自己“妈”的童声,心中既觉得陌生,又禁不住涌起阵阵幸福感。这一声妈,开启了王兴义充满雪雨风霜的人生旅程。

看着王素英的喜悦,王治安心里默默地期盼和祝福:希望盼子心切的妹子不会亏待自己的儿子,也希望有手艺又能撑船挣钱的养父能把手艺传给他,让他一辈子都不缺吃少穿。从今后,在这鱼米之乡的富裕家庭里,孩子能吃饱穿暖,健康发育,顺利长大成人。 

立秋没过几天,明亮的太阳依然高悬在空中,早晚的凉意被高温替代,秋老虎开始展示它的余威。王素英接过孩子后,赶集的人也陆陆续续多了起来。王治安开始忙着应对顾客的买卖了。她见状,便与他道别:“二哥,您先忙哈,我们走了。”

王素英满怀喜悦地牵着王兴义稚嫩的、热乎乎的小手,先在桂林街上溜达了一圈,买了一些杂货,就带着养子愉快地往回赶。沿着平坦的小路,每经过一个地方,她都告诉他这是什么地名,王信义打量着这些陌生环境,好奇的眼睛随她指点的方向张望。

秋后,阳光依然明亮,温度依然高,在强烈的光照沐育下,茂盛的庄稼正在茁壮成长成熟。穿过正在吐絮的玉米林,走过棚架上挂着黄瓜和丝瓜的菜地,暗黄的泥土和绿茵茵的菜叶,散发出好闻的清香。

走在其间,王兴义有说不出的喜悦和兴奋。新妈的家,住在中梁子,位于涪江旁边一个滩口,黄盘石与桂林秧歌坝之间的地方。

解放前,秧歌坝是一个宽敞的晒坝,主要用来晒粮食,聚集开会。空闲时间,周围的乡民常常来这里扭秧歌娱乐。是一个与四周距离均衡,便于召集村民集中的中心地带。

刚刚解放时,王素英的丈夫刘可明家,与所有翻身农民一样,分了土地,自己当家作了主人。王素英家有两间新草房,右边有一间转角偏房做饭,正房左边后侧约200米处,是一间养猪的茅屋。

夫妇俩加上一个孩子住也不拥挤,与城里低矮的瓦房相比,显得宽敞明亮,紧贴大自然,空气非常清新。中梁子总共120多户人家,每家每户的前后左右,都有一族族婆娑茂盛,青翠欲滴的竹林环绕着。

王素英用钥匙打开正房简陋的木门,叫王兴义进去。屋子空旷清爽,令他耳目一新。在城里,他与哥姐弟妹们拥挤在光线暗淡的屋子里,每晚挤在一张大床上,大家挤在一起睡觉,在夏天,汗流浃背,奇热难忍。

养母的家不能与王家兴旺时期相比。那时,父亲投资修建的图书阅览室,长期长期免费为读者餐饮,显得十分气派。周末,他们举行的读书庆典活动更是隆重庄严。每次,王治安带着孩子们去这里,感受浓郁的学习气氛,读者们对他及子女,总是彬彬有礼,恭敬有加,悉心照顾。王家没落后,住进破旧瓦房,就没有养母现在的房屋宽大明亮了。

在送走王信义前一天,王治安还带着儿子站在母亲的遗像前,祷告前妻,希望她在天之灵,一路护佑孩子健康平安,无病无灾,顺利长大成人。王信义并不知道父亲的用意,只是跟着父亲合掌放在胸前,眼神专注地望着相框里美丽知性的生母。

看着眼前新妈陌生的茅草房,一阵恐惧和冰凉涌上了王信义的心头。屋里有一张简陋的四方形木桌,有四张长条木凳,色泽已经很陈旧了。茅屋的墙壁用竹子编织而成,为了阻止刮风下雨,日晒雨淋,又在竹壁上敷了厚实的泥巴,就成了能遮风挡雨的泥墙。

上午的太阳正烈,照在空旷无边的平坝上空。王兴义机灵的眼睛怔怔地盯着桌子和屋里的环境。王素英走过来,笑盈盈地无摸着他的头,叫他坐在桌子旁边的凳子上,自己走到另一个房间,端来一碗白开水递给他说:“喝吧,肯定口干,渴了。”

他接过碗,“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完,然后,抹了抹嘴巴,心里涌起一阵凉悠悠的舒服感。王素英接过碗,转身又放了回去。

新爸爸还没有回来,王素英端出两碗用香喷喷的猪油调味的面条,与他一道吃了。然后,顶着烈日,她带着他围着庄稼地转了一圈,给他讲解附近的住家人户,以及属于刘家的庄稼地。

从小生活在城里,王兴义还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土地里种的这些庄稼,更没有见过种这些叫不出名字的绿色蔬菜和水果。随后,王素英带着他到菜园地采摘胡萝卜、莴笋和西红柿,又带着他到有一人多高的玉米地采摘玉米。他感到十分新奇、有趣和快乐。

王素英温和地对他说:“这些都是我们刘家的菜地和庄稼地,你要记住这里的位置哈。”

他很听话地点了点头,兴高采烈地跑到菜地里面,自己采摘了玉米。在一个一个地从玉米秆上摘下来的瞬间,他闻到了泥土和玉米的清香味。他劲头十足,满脸洋溢着童真的喜悦和快乐,动作敏捷地在菜地里穿行。

在空气清新的菜园地里,那些挂在藤株上红艳艳的西红柿,叶子青油碧绿的莴笋,一厢厢整齐地排列着。在太阳高温的沐浴下,散发出青叶碧草的混合香味,令他陶醉不已。

以前,他从来没有体验过这样的场景,从来没有闻过土地和蔬菜原汁原味的味道。更没有见过泥黄土地里长着碧翠茂盛的庄稼,他心里无比兴奋。他那童真纯洁的心灵,怎么能想到:厄运正悄悄地降临到了自己的身上。

回到家里,王素英到厨房清洗胡萝卜,他坐在大门前的阶沿上,仔细地撕掉夹在玉米粒里白嫩嫩的玉米须和薄叶子。十分认真地一片一片地剥皮,一个个清理干净后,放在脚边的篾篮子里,这也是他以前从没有做过的事。

在有趣的劳动中,不知不觉太阳已经西下,像一个霓虹的彩球挂在天际边。一个高大魁梧,面目慈善的男人,全身沐浴在绚丽的霞光中,大踏步流星地走进了小院。

他淡淡地看了小孩一眼,默默跨进了堂屋大门,把手上那块肉放在桌上,摘下袖套,脱下工作服。王兴义望着他的背影,猜到了他是谁。正在里屋清洗胡萝卜的王素英柔声问道:“回来了啊?”

“嗯。”

刘可明一边答应,一边去拿围裙,径自到厨房里洗刷铁锅,舀水倒进去。点燃柴火,又用火钳把肉夹着,在火苗上翻动,烧掉猪皮上稀疏的长毛。他带着浓浓的鼻音,语气热情欢快地大声说道:“今晚吃回锅肉,迎接儿子的到来。”

王素英也愉快地回答说:“好啊,刚才我们到菜园子里扯了一把蒜苗回来,正好炒回锅肉。”

王兴义听到了养父养母的对话,他安静地坐在大门前的阶沿上,饶有兴趣地把弄着手里的玉米须,以及带着泥土的新鲜蔬菜。没过一会儿,厨房里就飘出来一阵浓浓的肉香味和柴火味。

晚餐很快端到了桌上。三个人围坐在一起,回锅肉里加了刚刚采摘的新鲜蒜苗、生姜和其它调料,香味浓郁扑鼻,让人食欲大增。美味的菜配上大碗清香的白米干饭,还有油香十足的菜汤,养父养母都不停地给他夹菜,很快,王兴义肚子便吃得胀鼓鼓的。他第一次这样美美地饱餐了一顿,心里有说不出的幸福和满足感。

从有记忆以来,在王家这个大家庭里,因为姊妹多,王兴义从来没有这样吃过饱饭。一日三餐,他都让着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自己总是随便站在桌旁草草就餐。一个从未得到温暖的人,就不知道什么是温暖,得到一丁点关爱,就会感动不已。

来到刘家第一天第一顿饭,他第一次独自一人坐一方,让他感觉到了饭桌和凳子的宽敞,餐桌上没有相互争食,显得十分文雅宁静。虽然这里只有草房,独家独户,不像城里那样居住密集热闹,也没有王家发达时的气派家业,但在这里,他却有了自己独立的空间和位置。

吃完饭,王素英起身收拾好碗筷端进厨房洗涮,王兴义才认真打量了一下坐在桌子对面的养父。他用欣喜的眼神正审视着自己。他个子高大,身体健壮,方圆的脸上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因常年在江上撑船,长期的日照辐射,皮肤显得有些微微发黑。

养父看起来十分憨厚老实,不多言不多语,做事踏实沉稳。他用温和的眼睛望着他,微微地笑了笑说:“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喜不喜欢啊?”

“嗯。”

王兴义轻轻地点点头,他感觉到了养父对他的慈爱和内心的喜悦,心里涌出了从未有过的愉快。王素英很快收理好厨房,走到他的身边,挨着王兴义坐下来,还有点湿漉漉的左手搭在他的肩颈处,表现出母亲般的喜爱。

待她坐稳后,刘可明笑容满面地端详着王兴义,并轻声说道:“既然抱给了我们,现在是我们的儿子了,以后,你就不能叫王兴义了,要改姓刘,你在王家排第二,在我们家,小名就叫你刘二娃,二娃,大名改为刘泽均,要得不?”

养父用征询的眼光看着王兴义,语气十分柔和。他的话音刚落,王素英便大声欢快地说道:“要得,要得,二娃叫起来顺口,刘,保留,留住,坚持之意。泽,惠泽乡民,均,平均,平等的意思。”

王兴义凝神望了望养父,虽然不十分理解这个名字更深刻的含义,但想到自己已经进了刘家,并且要作为儿子长期跟着他们,心想:名字就是自己的代号,总不可能让他们叫王兴义啊,听了养母王素英对名字的解释,也觉得好听。他就温顺地点了点头:“嗯,好吧。”

在王家,生母去世刚刚一年,父亲就娶了继母,继母的情感和注意力大多数都倾注在她生的孩子身上。从早到晚,不是这个哭就是那个闹,继母和父亲根本没有精力关心到前妻的几个孩子,所以,都纷纷抱送出去了。尽管留下了他,但也很少注意到他的存在和心情。

到新家第一天,他才尝到了被父母宠爱是什么滋味。晚餐的美味佳肴,也是他记事以来最美最香最放松的一顿晚餐。看到养父养母脸上的光彩,也让他感到了快乐和幸福。他一直紧绷的小脸上露出了开心地笑意。

夫妇俩抱养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全家三口都开心地笑了。王素英如获至宝,总是把他抱着,抚摸着他稚嫩的手,她要尽情地体验当母亲的感觉和快乐。刘可明也凑过来与他坐在一起,把他架在中间,他们都用手搭在他的肩背上,让他感到有点沉重和踹不过气来。

睡觉的时候到了,王素英叫他和养父洗了脚,要带着他一起睡。卧室里只有一张1米5宽的木床。

“刘二娃,来睡这里。”

王素英高兴地叫着他的新小名。他温顺地爬上床,睡在新爸妈中间。养父用厚厚的手臂做他的枕头,王素英十分喜爱地摸着他的小脸蛋,爱不释手地抚摸着他稚嫩的身体。然后,把他搂在怀里睡着了。

秋天的夜晚有些微凉。虽然白天还有太阳的高温,但是,晚上必须盖上薄被子,否则,浑身都是冷嗖嗖的。

他睡在养父母中间,在他八岁多的记忆中,没有这样挨着自己的父母睡过觉。因为前面有姐姐哥哥,后面又有双胞胎弟弟,他都是婆婆和保姆带着。继母进门后,因为姊妹成倍增多,每晚都与哥哥弟弟挤在一张床上。到了刘家,虽然他感到陌生,但是,他体验到了受父母宠爱的甜美和幸福。

真切地感受到了养母王素英的宠爱,感受着她的体温,他们都满足地睡着了,并发出了轻微的鼾声。搂着他的王素英,脸上还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在梦乡中,她不时舔舔她薄薄的红润嘴唇。

这全新的一天让王兴义改头换面,幸福降临得太突然,想到自己变成了刘泽均,有了新的父母,对自己的生母,除了遗像,他完全没有与她相处的生活记忆。对母亲的依恋情感,只在八年后的今天,才在养父母这里有了深刻认知和体验。

睡在养父母的身边,他听着屋外的蛙声,享受着他们的抚爱,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美好,不一会儿,他也入睡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刚麻麻亮,养父就早早起床,做好了早餐。三口人围坐在一起,都感到了家的温馨和幸福。养父出门上班,王素英收拾完厨房,喂完猪后,太阳已经高悬在空中。秋老虎肆意地展示出它最后的威风,温度也升起来了,空气有些闷热。

阳光从院子左边茂密的竹林上方照射进来,趁王素英打理厨房的时候,刘泽均独自在院坝里转悠。前面就是涪江,江面宽阔,平静清澈的江水悠悠向东边流去。在城里,刘泽均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令人心旷神怡的晨景。

年底满九岁的刘泽均,正值大脑神经系统迅速发育的时候,从天真无邪的儿童,开始向能调节自己情绪的少年过渡。按照孩子生长规律:12岁以前,是孩子想象力和创造力发育的关键期,是思维发展的黄金年龄阶段,是最需要广泛阅读,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的时候。

由于刚刚解放,我国还没有更多可阅读的文学作品和经典书籍推广到乡村,刘泽均只能观赏大自然的美景。大中坝辽阔的地理环境,激发了他想象思维的觉醒。他心中感觉到了一幅美好的画面,一种从未有过的放松和怡然。

王素英收理好厨房,精心梳理打扮了一阵,她穿上一件比较喜庆的红色小喇叭花的修身短上衣,下面配搭黑色直筒裤和黑色带扣布鞋,看起来简洁大方,显示出了身材黄金分割的协调美。

“二娃,过来。”

养母王素英把他叫到身边,用梳子给他梳了梳额上那一束刘海,再前后左右地把他的衣服拍打了一番,把衣襟拉扯整齐,还给他洗了脸,使他的小脸有些红润。挂好毛巾,她就牵着他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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