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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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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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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兄弟》》连载

第三十七章 参军入伍

 1987年的秋天,对于秦家三兄弟的人生应该有着较为重大的影响。

这一年的秋季入学时,志仁的儿子胖胖已经开始上小学一年级,且学习还不错,很令志仁欣慰。由此,志仁也萌发了重新盖一栋房子的想法,毕竟儿子才是他和李明秀的希望,而那四间旧房子,已撑不起他们对于未来的憧憬。

志仁一旦打定主意,便找到村书记秦明广说明自己的意思,想要申请一块新的宅基地。在此之前,志仁却也了解村里的政策,一般家里有儿子的,只有在年满十四周岁之后才可以申请一块宅基地,以便盖起房子未来给儿子结婚娶媳妇。结果正如志仁所料,秦明广为难地说:“这个我实在做不了主,村里都这样,我总不能为你一个人破例吧?”志仁无可奈何,只得回家把结果说给李明秀听,李明秀倒通情达理,道:“不行就等两年,反正咱家现在钱也不够。”李明秀真是一个好妻子,虽然除了干家务活,从来不过问志仁的打算,只要他有了主意,似乎什么都是对的。

这一年,志礼终于放弃锅炉厂的工作,主动跳槽了。镇办工厂工作虽然稳定,但每个月只有五十八块左右,志礼已经工作两年多,工资却总是那么多。这时节,有好多私人企业也开始自发成立锅炉辅机厂,还到镇办工厂里挖人才,说是每天工资可以达到四块至五块钱左右,一个月可以歇四天班。毕竟壮壮已经出生,且原先结婚成家时窦桂芳曾在外面借过一部分钱,分家时言明由志礼自己还。志礼三思之下,终于决定换个工作。等到了新工厂一看,其实就是村里的一个作坊,一共八间屋,前面带一个不到二百平方的小院,院子里零乱地摆放着一两件半成品的锅炉辅机,工人也只有五六个。心说,这厂子也太差了,能长久吗?但是他已经辞去原来的工作,并无回头路,只能硬着头皮留下。还不错,前两个月,志礼几乎都干了满勤,每个月的工资都超过了一百块钱。

这一年的秋冬时节,志信竟然也当兵入伍了。

说到当兵入伍,对于志信来说简直是一个奇迹。但是有吉祥在一年之前做出表率,令志信也对当兵产生了兴趣。

数年前,当他执意从学校辍学时,志礼已经给他的当兵之路判了“死刑”。但是,命运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东西?它真是掌握在自己手里?它的确非常奇妙,令人难以理解。今年过春节时,志春他娘的话一直在他大脑中回响着。志春母亲说,他这辈子可以成为一名军官?她为什么会如此说呢?他直到现在而不得其解。

而促成他步入军营的第二个因素,则是参加镇里的兵役登记。

秋初的一天早上,民兵连长秦志万突然找到他,说:“志信,你今年已经十八岁,该去参加兵役登记了。”

兵役登记?是什么意思?他的脑海中瞬间闪过志春母亲的话,不由打个激楞。

“兵役登记就是满十八岁的人都要到镇里武装部接受登记,如果你想当兵,就可以参加征兵体检,要是不想去,只去登记个记就行。你得抓紧时间,这个必须要去,不去村里要扣义务工。”

哦!此时的志信虽然在社会上已经待了四五年,但对于人生还很陌生,他的思维依然停留在上初中时的集体生活中。另外扣义务工挺可怕,一个义务工是五块钱。他赶紧骑自行车赶往镇武装部。

从秦王庄到镇驻地不过七八里路,他只用了数十分钟就到达镇武装部,坐在屋里登记的是一个留有长发、个头不高的青年,眼睛看上去挺有神,一见志信进来,连忙道:“你是来兵役登记的?是哪个村的?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秦王庄的,叫秦志信。”

“秦王庄?哦,你和秦志万是本家?”

“不是,只是一个辈上。”

“是这样。行,在这儿签个名就行了,签完就回去。”

志信按着他的要求签完名字,他只上到初中二年级,在学校时曾见过同学在课下练习写字,是非常漂亮的字体,但他从没有练过,他现在签名字只能是一笔一划,看上去歪歪扭扭很生硬。等把名字签完,志信再看看登记表上别人签的名字,感觉挺汗颜。

回村的路上,志信一路骑着自行车,开始莫名的兴奋。哦!兵役登记?我这辈子还能当军官?莫非上天真的给我准备了另外一条路?对了,村里以前有过几个当兵的,其中多数还入了党,回村后家里过的都不错。前些日子他曾给吉祥写过一封信,问他在部队干什么,他说他是一名高炮兵,专门打高炮。志信想,打高炮有什么意思?要是打导弹就过瘾了,他曾在一本《解放军文艺》中看到一篇关于对越自卫还击战的小说,解放军曾使用过一种反坦克导弹,叫“红箭-1”,只要被它瞄上,坦克一准报废。村里的秦志松也当过兵,现在在村里是现金保管。高东风也当过兵,所以他找对象能找一个小学老师,尽管最初是民办教师,后来却转了正,可以不用下地干活,并且还曾到过北京受到伟大领袖的接见。民兵连长秦志万不也是当兵出身?他现在当村里的民兵连长,虽然不是一个大官,但民兵连长也挺威风。还有,自从吉祥当兵走后,志信有好长一段时间感觉生活变得枯燥无味。

“我从垄上走过,垄上一片秋色,枝头树叶金黄,风来声瑟瑟,仿佛为季节讴歌……”这是写给胶东农村秋天的歌?不错,他现在骑着自行车行驶在充满希望的田野上,眼前的景致颇能打动他现在的心情。

“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唱完第一支歌,志信又开始唱起第二首。他的确有点难以抑制自己的情绪,他似乎看到自己已经当上兵,和秦明广家的彩色电视机上看到的一样,英姿潇洒地行走在绿军装的队伍当中……

“日出嵩山坳,晨钟惊飞鸟,林间小溪水潺潺,坡上青青草……”他太喜欢这首歌了,也特别喜欢《少林寺》中的女主角丁岚饰演的白无暇。怎么说呢?在遇到蔡小凤之前,他心目中最美的女明星就是丁岚和沈丹萍。但是自从遇到蔡小凤,他立马感觉那两个女明星其实并不算最漂亮的,世上最漂亮的女孩应该是蔡小凤。但是她居然回到了夹皮沟?听说那个叫“夹皮沟”的山沟里曾经是土匪座山雕住的地方。她现在还好吗?东北的天气那么冷,一下雪就是几尺厚,整个冬天人们都躲在屋里过冬,怪不得男人女人都抽烟喝酒,其实还是老家胶东这边好……

“野果香,山花俏,常练武,勤操劳……”完了完了,十四五岁那年,他并不知道自己处在变声期,也是在唱这首歌,只是扯着嗓子拔高音,那时的嗓音有多畅亮?想要拔多高就拔多高。可是,等到拔到比村里最高的大白杨还要高的高度时,他突然卡壳了,继尔竟连低音的《牧羊曲》也唱不出来。怎么会这样?他当时感到一阵恐惧,一连几天试着唱歌,果真再也拔不上高音,只能唱那些低音通俗些的歌曲,比如《外婆的澎湖湾》《垄上行》等等,偶尔再唱《牧羊曲》,嗓子眼里像是洒满沙子,总也挤不出原来那种声调。直到后来到部队当兵看了某一本书之后他才知道,男孩女孩从小时候长到十四五岁时有一个变声期,在胶东农村,这种变化叫做“苍声”,如果此时不会保护嗓子,声带很容易受到伤害,一辈子也难恢复……

志信骑车快要到村子时,开始冷静下来。他忽然想,真的决定去当兵?要不要回家跟窦桂芳商量一下?他现在所走的每一步都要特别谨慎,不是吗?当年他本来可以稳稳当当初中毕业然后再上高中,但是他却坚持辍学,这应该是他人生中第一个重大错误。至于后来从事建筑工作,完全是娘的考虑。而他辞去这份工作回家趴在炕上写稿子,又完全是自己的选择,似乎又错了。现在对于当兵这件事,到底是对还是错?

一瞬间,他握着自行车把手的手心里沁出一层汗水,湿腻腻的。他的眼前又晃过村里曾当过兵的人,听说镇上要招高东风到计生办工作?吉祥不是也去参军了?前些日子吉祥还给他写过一封信,说他在部队学到了很多东西。吉祥原先只是上完小学,但他现在写的字比以前漂亮多了……

志信不自觉把自行车骑到秦志万家门口。秦志万正巧一步从院门迈出来。

“志信,登上记了?”

“嗯!哥,我想去当兵,不知道行不行?”

“你想去当兵?真的想去?”

“嗯,但是我没有毕业证……”志信惴惴不安地提出自己的担心。不错,这是他的一块心病。

“没有证?是找不到了?”秦志万皱一下眉头。

“嗯……”

“这样,你想去也行,你去找找秦志卫回学校帮你开一张证明,就说毕业证丢失了……”

志信真是想不到,秦志万会帮自己谋划一条新的道路,这条道路,是他之前未曾预料的,却是改变他命运的一条至关重要的路。至此时,他却也明白过来,原来自己当年选择辍学完全错了。人生中,一张小小的毕业证就能改变人的命运。

数日后,志信到镇里参加目测,又过数日,他再到县里体检。在参加过两次常规检查之后,志信就回到家里等消息。这段日子里,秋收和秋种都已经结束,相对是农闲时节,但是他并无再回建筑队的打算。隐隐听秦志万说,他当兵应该没什么问题。偶尔有村民找他帮着干点零星建筑活,他都热心答应并上门帮忙。

一天,志信正在帮秦明广家砌洗衣服的水泥池,秦志万突然跑来找他,将一张彤红的卡片递给他,是一张“入伍通知书”。秦志万说:“行了,你可以走了。”

“我现在当上兵了?”志信感觉眼前忽然一亮,似乎那张红卡片射出耀眼的光芒。哦!这张小小的红色卡片,真会是他命运的一个转折点?在那一瞬间,他感觉到自己的鼻腔内微微发酸……

志信把入伍通知书拿回家给娘看时,窦桂芳一见到那张红色的卡片,眼睛突然也亮了,小心地将卡捧到手里,仔细地打量着,她却也不识几个字,只认得儿子的名字。她说话时声音有些颤抖,说:“你真的验上了?”志信用力地点头。窦桂芳用力地点一下头,道:“能验上就好,你到部队后一定要好好干,咱是庄户人出身,有的是力气,不管领导叫你干什么你都要听话。还有,听说在部队可以转军官,还可以转什么兵?你到部队后一定好好打听打听。”志信一边点头,一边瞅窦桂芳的脸,他意外看到她的脸上有几道深深的皱纹,包括额头上竖立着几根白发,他似乎想起什么,忽然有些不安,道:“娘,等我走了,家里就剩你一个人过日子了。”窦桂芳用力地摇头道:“你走你的,一定好好干,转不了军官也不要紧,回来可以再干别的。对了,你哪天走?咱得准备一顿饭,你提前跟秦明广说说,还有秦修松。”

什么意思?我要去当兵,还要跟秦明广和秦修松说说?就因为他们是村书记和大队长?说不定哪年等我回来,也是书记或者大队长了。也不一定,秦志万到现在不还是一个小小的民兵连长吗?

志信根本不明白,窦桂芳所说的那一顿饭其实有个名字,叫做“饯行宴”。数天后,志信按照窦桂芳的意思开始准备那一顿饭,拿着娘给的十五块钱骑着自行车到镇上割了一斤生猪肉,又买了一盒烟和一瓶叫“清河小烧”的白酒。菜倒不用买,自家菜地里种的有大葱、白菜和芹菜,还有几棵黄瓜蔓上正结了几根黄瓜。不过,只是这几样菜也实在有点汗酸,志礼看不过眼,立刻跑回家捉了一只本来下蛋的老母鸡过来,赶紧杀鸡并烧水煺去鸡毛备用。志仁却也带了一点平时不舍得吃的木耳和鸡蛋过来,并且由他亲自掌厨,一共做了有六个小菜,其中有一小盆是炖鸡。只这一桌菜,志信感觉是平生中家中最丰盛的宴席。

那天晚上,秦明广并没有过来,只有秦修松一个人前来赴宴。秦修松一进门,就被窦桂芳和志仁让到土屋内的土炕上。秦修松知道吃饭要上炕,提前洗了脚并穿上一双新袜子。要是在平时,大家不到冬天一般都是赤着脚穿鞋。秦修松上炕之后,迅速对着炕桌上的菜瞅了一眼,目光着重在那盆炖鸡上多停留几秒,然后脸上露出一点笑容,看着志信道:“当兵是件好事,好些人在家混的一般,只要去当兵都当好了,你到部队后也好好干,争取当个军官或者转个志愿兵,我今天晚上代表村支部和大队向你祝贺!”

转志愿兵?部队里有志愿兵?怎么跟抗美援朝时的志愿军称呼有点相似?志信从此记住这个称呼。

窦桂芳见志信只是傻楞楞地听,也不接腔,连忙接话道:“谢谢你过来送他。志信,听见大队长的话没?你到部队一定好好干,要干出个样来。快敬大队长一杯酒。”

志信懵懵懂懂端起小酒盅,按照窦桂芳说的跟秦修松碰杯,然后一口喝下。这是他第一次喝下一小盅白酒,只感觉嗓子眼像是溜过一道火,很不舒服。挺有意思,本来志礼说我这辈子当不上兵的,我现在居然当兵了?

那天晚上,志信只是喝了三盅白酒,却整整醉了一宿。直到第二天早上志仁和志礼分别骑着自行车送他到镇武装部集合,志信才确信,他要暂时告别家乡、要离开窦桂芳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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