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供销社去工作不久,公社书记把我叫去对我说:“供销社工作的人,不是与钞票打交道,就是与物资打交道。你要经得起金钱考验,一定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我说:“我知道了,一定不会犯错误的,谢谢书记的关心。”
有一天逢场,我不知道为什么被安排到售货门市部去卖货。
我以前站在门市部外面买东西,这次我要站在门市部里面卖东西,感到很陌生,我糊里糊涂地去了。那个门市部里面的商品种类很多,有百货、五金、交电、副食、杂货、农资等。门市部逢场天有六、七个人,一般是一人卖一个品种,有的商品销量特别大,一个人忙不过来,就增加一个人。
我对售货不熟悉,算帐、收钱很缓慢,我担心把帐算错了,把钱收错了,但还是卖了不少的钱。
那天下午,门市部关了门,要下班了,出纳员收走了所有人的货款,却没有来收我的就走了。把我一个人留在那里,我以为他有别的事出去了,就在那里等候。
一会儿,其他人也走了,我一个人在那里。若大一个门市部只有我一个人,我感到很奇怪,心里发虚。我把装钱的抽屉拉开,望着抽屉里面的钞票,有十元、五元、两元、一元的,着实可爱,惹眼。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钱,当时我身上没有一分钱。此时,我想要是我有一张、两张五块、十块的钞票,那该有多好呀!可惜那些钱都是公家的。
我面对那些可爱、惹眼的钱,我不敢动歪心眼儿。因为那是公家的,没有我的份儿,我必须要公私分明。离家时父母千叮咛,万嘱咐,叫我不要占公家的便宜,贪图别人的钱财。父亲说:“你任何时候一定要为自己的前途着想,不能在经济上犯错误。否则,就会误了你个人前途。”
我自己告诫自己:“一定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千万不能在经济上犯错误啊!”
没有人来收钱,我在那里等得久了,心里焦急起来,像热锅上的蚂蚁。
以前,我听说有人在单位犯了经济上的错误,心里就感到特别害怕。最可怕的是名声不好,毁坏了自己的前途,在人前抬不起头,一辈子没有出头之日。
过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出纳员来了,她说:“我咋把你搞忘记了呢?”我说:“是啊!为啥把我搞忘记了呢?”不过我想,是不是真的把我忘记了,也不一定。
我等出纳员清点完了钱,收了帐,登了记,与出纳员一道走出了门市部,我才感到一身的轻松和愉快。
一天,有人叫我,说是供销社主任让我到他办公去一下。
我立即去了,走到办公室的过道上,忽然看到墙角边上有一小团东西。老远看上去不清楚是什么,当我走到跟前,才看到是一小卷钱。我把它拾起来,理开一数,大约有二、三十块,我想这是谁丢的呢?我看前后左右也没有什么人,心里感到有些热乎,又有些奇怪。
当时,我确实经济困难,身上没有钱用。我看看周围,又没有人来找。我想,我把它装起来吧,反正没人知道。我这么一想,顿时耳热面烧,心跳加快。有道是:“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想,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要这个钱,若是要了这个钱,滋长了不健康的心理,现在不出问题,今后一定会出问题。
我自己告诫自己:“一定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千万不能在经济上犯错误啊!”
我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赶紧拿着捡到的钱,向主任办公室走去。走进了办公室,我先说:“是谁的钱丢了,我在过道上拾到了钱。”我一边说,一边把钱放到主任的办公桌上,主任看着我笑了笑,说:“是谁的呢?这么不小心,把钱都丢了,幸好是你捡到,不贪小便宜。”
接下来,主任说:“棉花收购快要开始了,你要作好准备。在验收时,一定把好验级关。如果把级验高了,我们单位要亏损;如果把级验低,生产队要受损失。”听了主任的话,我心里明白主任说话的意思,我说:“知道了,我一定记住你的话”。他说:“那好,你去准备吧。”
我从主任办公室出来,回到采购站,在做那些准备工作的时候,我又想起主任说的那些话,原来徐老师早就跟我说过了,为什么主任还要特别把我叫去再说呢?
我一时正闹不明白,主任为什么要特别把我叫去说一件不重要,而且我已经明白了的事情。
没有过几天,徐老师说:“我要去县上开两天会,我把钥匙给你,你晚上到我屋里来睡觉,帮我看一下门”,我想说:“你放心不?”我又怕他说我是不想给他看门,我只好说:“那好吧。”
到了晚上,我到徐老师屋里去睡觉。打开锁,一进门,使我大开眼界,满屋子里都是值钱的东西,有烟,有酒,有糖,有罐头,有水果等等。总而言之,吃的,喝的,用的都有,应有尽有,十分丰富。在物资紧缺的年代,很少人家里放着这些东西,一般的人也看不到这么贵重的东西。这些东西是别人的,还他自己的,我也不得而知。
来到寝室里,更奇怪的是他的箱柜、抽屉都没有锁,钱、粮票、布票、副食票,放得满桌子、满抽屉到处都是。我想,是不是他搞忘记了收拾。到底有多少,恐怕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徐老师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乱七八糟的放在屋里,我想他怎么对我就这么放心啊!也不知道他是无心呢?还是有心这么做的。于是,我在这个非同寻常,不同一般的屋里睡觉,感到责任极其重大,就更加小心了。对那些东西,我看也不敢多看几眼,不管他是无心还是有心,我也没有触犯秋毫,轻动他的。
虽然我的阅历很浅,但我以前听人说,有个人为了考验邻居的孩子爱不爱拿别人的东西,就在自己的屋里乱七八糟的放一些东西。然后,有意把邻居家的孩子哄到了自己的屋里去,邻居家的孩子一个人进屋看见那么多的东西,就偷偷地拿了一些去。从此以后,那个人就认定邻居家的孩子爱拿别人的东西,经常惕防着那个孩子。可是,有一次没有注意,他家的东西丢了。他就去找邻居家的孩子要,邻居的孩子死活不承认,他以上次的事为依据,硬说是那个孩子拿了,狠狠地打了一顿,把孩子的手都给打烂了。邻居知道前一次的事说不清,但这一次肯定没有拿。然而,由于有前次的事实,这次也说不清楚了,两家人从此结下了冤仇,断绝往来。
我自己告诫自己:“一定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千万不能在经济上犯错误啊!”
我小心翼翼地为徐老师看好门,不敢有半点闪失。
徐老师回来,看到他的东西秋毫无犯,非常高兴地说:“你这小伙子,还真负责任。”
过了几天,公社书记碰到我,他说:“供销社主任说:‘你的思想纯洁,工作表现很好’。年轻人,好好干,有的是前途。”
听了公社书记的一番夸奖,我心里全明白了,开心而爽快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