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非得刺激她?”向晴忿忿地回应,“有些人不经击打,就根本不会清醒。”
而这些话似乎都飘浮在半空。琪琳已经喝得迷糊,她不接向晴递过来的红茶,兀自呢喃。她说,她不记得自己酗酒的历史有多久了,眼神在晃动的酒液里很容易迷幻。比起灵魂,身体更先物质化,念恋着这眩晕的幻觉。她还说,常常是喝到四周都模糊了,一栽头就往沙发上扎,往床上扎。她又说,世界都转动得累了,歇了下来。
沈络格外纳闷的是——琪琳说得格外平静,她把自己刨成一口深井,深锁其中,却还要极力地把别人的听觉、视觉都注满。
她的呓语忽风微雨似的飘忽,说得含糊不清。吧叽了一阵,慢慢声音渐小。再一看,已经枕在她自己的臂弯上,推也推不醒了。
在蓝幽幽的路灯下,沈络和向晴两人架着琪琳回了小区。看她一头栽在向晴的床上,长发随意松散,像沉睡的孩子一样安静,蜷在松软的被窝里。
沈络说,她回家时看到琪琳的美容院大门紧闭,落地的大幅玻璃推窗外被条条锁链封锁,不知是什么原因。围观的人群里有的说是美容院涉黄,有的说是美容事故,有的说是因为欠资引发了经济纠纷,还有的说“定时炸弹”正是幕后老板娘……无论哪一种,封锁的那一幕沈络在酒吧里一直深含着,像冷霜。正因为这样,当她路过酒巴看到琪琳一个人坐在吧台前喝酒时,就推门进去了。
向晴报之一叹:“你说,她这是何苦来着?这样薄凉地经营,还要那些奢华给谁看?”
“你我都不是她,又怎么可能完全懂她呢?”
一晚上不停地掉冷雨,还夹带着几粒雪粒子,仿佛天空掉沙子似的,“沙沙”响到了天亮。天一亮,竟是阴晴参半。
有人说,蛇的记忆只有三秒钟。向晴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就把琪琳归类于这种擅长褪皮的动物。因为,等到琪琳醒来的那一刻,不知是演技太好,还是当真全然忘了在酒吧里的那一幕,她换了环境只当是褪了皮,拿五根纤细的手指理了理散乱的发丝,舒眉展目,淡淡笑意,美丽得寻常。这时的她少了夜色里那份娇艳,反倒添了几分明媚,但依然抱紧了美丽的颗粒,不肯减去分毫。
她环顾了四周,问:“我在这儿?你们就住这儿吗?”一脸的疑问。
“不好意思。你在我们这儿睡了十个小时了!”
她却是不急于回应,一抬眼看到指在七时的时针,神色慌张地掏包找手机。显然十多个未接来电是关于那个黑衣男人的,她的慌乱竟是缘于十一个数字的反复叠加。须臾间,她的表情在瓦解的马赛克后面失去了光泽。
“我昨晚在同学家,一会儿就回。”她回电话时声音还在拉丝,却形似蜘蛛网丝,一触即断。电话那头的声音被她谨慎地捂在手心,屋子里的人听不到,只看到她神色谦卑。
沈络和向晴对视了几秒,转出房间,到阳台上候着。过了一会儿,听到琪琳故作轻松地问:“你们这儿月租一个月是多少啊?”她们这才转回客厅。
对于她们的回答,琪琳似乎并不太关心。她转悠出了向晴的房间,踱踱狐步,抛个媚眼。灵魂出窍不到两分钟,又故态复萌。到了客厅,她斜靠在沈络的卧室门口,往里稍稍侧了侧脑袋,扫视了一通简陋的陈设,又问:“你俩合租吗?简单了些!”
“嗯!嗯?”向晴耸了耸肩,头一偏,又转身留在了阳台上,择起了花木上的几片黄叶。
沈络怕让客人尴尬着,还是一五一十地回应她。琪琳则带着昨夜的残妆,拿包里的小化妆镜左右端详一番,努力地以一层层的厚妆垫高自己的世故与成熟。
“我该走了,店里还等着打点呢!谢谢了!”报以一个回眸,说着披上那袭华装,拢了拢开口很低的大衣领口,继续扭着腰胯,细高跟上晃动着小步,往门外走。
“走好,不送了!”向晴冲她的背影说,回头就是一个白眼。沈络笑她孩子气,还是跟着下了楼送琪琳离开。回到房间,见向晴还在那儿赌气着:“这是个后背有疾患的女人!你说,这世道,做真实的自己有那么难吗?一棵小白菜乔装打扮,做了包装,也能让人云里雾里地以为是蜜蜂唇下的蜜!”
沈络笑着回应:“呵,那是因为高地小白菜占有地理优势,在精致上做了点文章。何必要执着于认同一个人呢?人各有志,选择也自然大相径庭。”
向晴一脸不屑,撅起嘴,呲之以鼻:“高地小白菜,再怎么精致也还是小白菜!”
说着转悠回自己的屋里,却又猛地一个回头冲着沈络开口笑,“你的被褥太厚重了,压得我一晚上腰酸背疼!”
“嗨,你是有多金贵啊,一床棉被就能把你折腾成这样?”沈络追着她问。
向晴一手扶门上,一手叉腰:“所有未曾标价的,全是金贵的,因为无价。”
沈络笑得窝在客厅长椅上,“那也得有价可标啊!”
“价值未定,即是天价。三毛说,如果看不顺眼,他是百万富翁也不嫁;如果看得顺眼,他是千万富翁也嫁。这样摸不准的价,就叫天价。”
“结果嫁给了荷西,一日三餐即可满足,甚至还可以少吃点。”
“对啊,有钱难买我愿意!这就是天价。”
这一聊,把两人又扯到客厅长椅上,聊起了三毛与荷西,也聊起校园时光。那曾是多少人心中期待的异域爱情故事,浪漫而感伤。从《撒哈拉的故事》到《万水千山走遍》,从他俩人的浪漫爱情故事聊起,聊着聊着便聊起了那年校园里的爱情观,聊到面包与爱情,又聊到被宠爱和包容的爱情。如三毛所说,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跟他在一起也是很愉快的事。这句话曾经成为多少天真女子的爱情箴言。
她们忽然想起:就在刚才,还在这儿顾影自怜地欣赏着自己的华丽尾巴的琪琳,多少年前也曾这样视面包为俗物,视爱情为至上,纯真得像块透明的水晶。只是事过境迁,时间颠覆了一切,举手投足间她为自己披了一层华美的外衣,像皇帝的新装一样滑稽可笑。
意外的是,让沈络最为难忘的竟然是《荒山之夜》。她说,两个趣味相投的人在一起,疯狂也好,苦难也罢,在最后还有力气坚持,一个说:“要。”一个说:“我更要了。”那是一种执拗的不悔。《沙漠中的饭店》又让人们在庸常的生活中找到了浪漫的居处,静好如一饭一羹。两相结合,便是最好的爱情——‘静如处子,动若脱兔。’”
向晴正洗漱着,一口啐出满嘴的牙膏沫,似笑非笑地打量沈络:“没看出来,要求还这么不平凡。这安安静静的躯壳下居然还深藏着一颗热情似火的心。艺术家气质!”
沈络只是回报之一瞥,一边整理着出门的行装。
“于亿万人中一眼万年的,那是一见钟情!于亿万人中一心包容你的,那就是一世传奇!”洗漱完的向晴,往阳台的花花草草里一钻,又钻进了一个迷幻的世界。泡在其中久了,便有暖意一波一波,缓缓地荡开,漫上来。
“就怕一眼迷失,一心无定啊!祝你心眼相逢啊!上班去啰——”沈络一转身,向晴就又掉进那个“心眼相逢”。沈络说的“一眼迷失”与“一心无定”似乎正是为她布好的两个画面,一左一右挂在两端。
天空透蓝,鳞次栉比的建筑物再度沐浴在光亮下,把美丽重现。接着,街道也豁亮了,并不宽敞的水泥路面上,看到菜摊子、水果商贩。而后,脚步声开始抑扬顿挫地交错开,其中年轻姑娘的漆皮长靴“笃笃”地格外地响,耀着眼儿从街道的这头响到那头,愈行愈远,渐渐消失。
精明的主妇穿梭在各个菜摊与挑着担子来的菜农比价、讨价,临了付了钱,还不忘随手捎上几根绿油油的葱。遇上熟人自然也少不得打打招呼,在街边屋沿下提着菜篮子扯家常的。
陈阿姨家的老汉也背着手,在那儿左瞧右看的。稀客一出现,长年蹲点在这儿的菜摊、果摊心眼儿比天上的星星还稠,见他犹豫着,就叫唤开了。
大概是经验不足,他在街道里逛了许久还是两手空空。被热情的菜贩子一招呼,就更是没有了主意,装模作样地仔细掂量着手里的,又拿眼东瞅西瞅的,挑着油菜,拣着萝卜,嘴上也忙着:“这菜可不够新鲜!”
菜摊的老板心明眼亮的,端着明白,眉开眼笑地瞧他,继续叫卖自家的好,但凭陈老汉怎么说,分毫不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