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民,大部分是日本国被征服的氏族部落成员或外来移民。被编为不同的“部”,从事不同的专门职业,如耕地、织锦、制革、制陶等。地位近似奴隶,无人身自由。有的直属皇室,有的由豪族贵族支配,可以转让。大抵,宋时的中国部民也可类似解释。
笔者又考陈州,即今河南淮阳,其中所辖有城关回族镇。再考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回回”最初为他称,后来才演变为自称。“回回”一词,最早见于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指唐代以来安西(今新疆南部及葱岭以西部分地区)一带的“回纥”人。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节日均以伊斯兰教历计算。猜想当时回族,相对汉族应属外邦,或可做部民之用。
然而,笔者参考诸多文献,未有田锡留狱之案的具体资料,只得尝试以“小说”虚构一番。先留此话,以防误导。
笔者大致将情景定在部民张矩被行刑前日,一女子拦路乞告知州田锡。
“田大人,我丈夫是冤枉的啊!求大人做主,还以公道,救我夫君!”眼前一个异族女子,头戴白色盖头,身披红绿黄三彩薄纱巾,拦在田锡面前,一边用手比划,一边哭诉道。
原来这女人是回族部民,本不通汉语,只因长久居住陈州,与汉人沟通,逐渐熟悉汉语,不过并不精通,只能约莫表达,有些地方,还需手势辅助,才能将意思说清。田锡好大功夫终于明白:原来这女子的丈夫名叫张矩,犯了杀人罪,目前被羁押牢狱,明日就要行刑,而她自与丈夫生活日久,了解丈夫脾性,其胆小且卑微,即便被触怒,也唯有忍气吞声,并且她丈夫与汉人极少交往,仅有雇赁关系,怎会贸然去杀人呢?
于是,作为陈州知县等地方官员的总监督员,田锡立刻去府衙找到负责诉讼的陈州通判郭谓处询问张矩案情。郭谓一看田锡过问此案,心中不免一惊,不过也没办法,只得将案卷交于田锡,并将事情来龙去脉讲解给他听。
原来,张矩在本地一家官宦后裔的王家员外家做短工,专为耕种土地。员外姓王,名裕,人如其名,家中良田百亩,房宅数十处,极为殷实富裕。正到结款时期,便去王员外家取工钱。到了员外家中,账房师爷不在房中。等了多时,忽听员外内室传来女子惊叫之声,以为事故,便忙跑入房中想要帮忙,结果却看一女子衣衫不整倒在血波中,额头被茶缸砸个窟窿,而王员外却正在慌忙掩饰。
其实,这员外本是好色之人,家中稍有姿色的丫鬟都被其强占过。而这倒在血泊中女子,正是其新招收的丫鬟。也不知其火烈性情,竟坚贞不从,百般抵抗,无意一脚踹到王员外命根,剧痛生恶,恶又生胆边,随手抄起茶缸狠砸在丫鬟的头,没几下,一条人命便去阎殿报到,结果这一幕恰被张矩看见。员外见事情败露,也慌了神色,幸好闻声赶来的师爷和太太前来解救。
太太早知员外这好色脾性,寻常他与下人偷欢时节,也睁只眼闭只眼,偶尔教训几次,也只教王员外勿要搞出过大动静,让街巷邻里知晓,坏了他的名声,也污了自己的面目。如此放纵,于是员外变本加厉,大白天就想侵占人家黄花姑娘。结果碰个烈茬,闹出此番动静。太太见屋中污秽光景,已明一二,狠狠大骂几句:“没良心的东西!真作死,作死啊!”气得差点没晕厥过去。还是师爷清醒,见此场面,立马拉住张矩。又哄员外一家子,赶紧换个谈话房间,好生密谋。
然后又唤张矩进屋,沏上好茶,又给了一大盒银子,不需掂实分量,约莫足有百两之多。
“此事若你不声张,你的工钱,外加这些银子就都给你。到时官府里报了案,你便说这丫鬟手脚不规矩,常偷盗主人家东西,这次被你发现,告知员外。员外命你责打,你不小心失手,打重了……”师爷明知张矩这种回族部民,生活最为艰苦,若有银两相诱,这事绝对办成。
谁知张矩胆怯,不敢接受,只一个劲用不标准的汉语说:“吾不……说便是,不说……便是……”
太师骂道:“好个不识抬举的东西!你当这百两文银是天上掉的,你倒是做三辈子,也姑且赚不得这些,还好意思嫌弃?!”
“不……不是!这是杀人呐……杀人,要砍头……我不敢……不敢……”张矩又结巴起来,本就不流利汉语,又因紧张而结巴,再加上本身浓重的回族口音,不知道的人以为这人脑子有问题。
当然师爷最懂人心,安慰道:“没事的!只要到时你承认杀人,我们自然会帮你证明,是误杀。再说本就是员外爷让你教训这不听话的丫头,怎么说责任都由咱这头担着呢,你怕什么呢?何况退一万步讲,就算你因为误杀罪做了几年牢,这些银子也足够你和家人下辈子花得了!”
张矩身为回族部民,本就低人一等,面对这些个员外爷,总觉得罪不起,且寻常生计都由着几位村里的员外爷担着,每到农忙时节,让其做些收割稻谷或耕地松土活,一年能有几个钱赚?而自己老婆也是部民,只能年节时到大户人家中帮忙做些女工,织锦,收入更少得可怜。看到眼前这一大摞闪闪发光的银子,一时鬼迷心窍,硬着头皮答应了。
等张矩走后,员外爷又心焦起来,毕竟只是让人承担了杀人的罪责,不过终究是自己“主使”,到时必然脱不了干系。哪怕到时被人说道,这家主子纵佣杀仆,既是臭名不说,将来怕再无人敢应征家奴……总之,这样处理并不美满。
师爷老奸巨猾,谄媚进谗道:“要想处理圆满也不难!只需老爷先去官面上打点,待那回族部民认罪后,将其坐实即可!”说完,奸笑连连。王员外和太太皆会意。
于是等到知府审案,张矩按照师爷一番说辞交代,认了误杀罪。没料想王员外一家反咬一趴,说是他盗取家中银两,还想对自家丫鬟图谋不轨,结果丫鬟不从,被其打死。如此一来,员外于此案毫无瓜葛,罪名全由张矩承担。谁叫当时张矩就一人在场,百口莫辩,“赃银”被悉数追回,反落知县荷包。待衙堂上的张矩明白这一切都不过是一场阴谋时,为时已晚,仅凭他那沟通不利的“鸟语”,怎生争辩,任凭他咿咿呀呀哭喊,叫破喉咙,夹棍,老虎凳等酷刑一上,老老实实就范,违心签字画押,冤案就这么坐实。这就叫“贪心反被贪心害,平地生出百尺渊(冤)”。悔之晚矣!
而按前文所叙,看官可知,张矩之妻向田锡陈冤时,仅凭猜测,断定自家丈夫不会杀人,却没确切线索。看官或问,为何张矩没将此事告之妻子呢?只因人多口杂,坏了“生意”。这里头当然也应有师爷等人的特别嘱托或交代。试想,若真将实情告之妻子,妻子是否伤心?若妻子执意反对怎么办?承诺员外的事还如何履行?再者,若妻子得知真相,以后又不小心透露风声,连累员外,被员外“讨债”回去,又将如何?或者还会被员外报复自己,甚至连累全家?毕竟杀人大事,本为隐秘,少一人知晓,便是安全。诸多理由,让张矩没来得及告之妻子真相,结果待要翻案,却连个可以通报的人都没。既然收了王员外的贿赂,通判郭谓当然立即坐实案情,也断绝了张矩与妻子联系的可能,若到斩首时日,一切仅天知地知,神仙不知,鬼怪不觉,真相就让他永远埋葬在土中吧!
所幸苍天有眼,心知有冤的妻子百般奔走衙门无果,最终在去衙门必经之途中拦住了田锡。
看管需知,田锡是知州,而不是知县或通判,并没有审案之权,唯有监督其审案是否严谨,案件有无差错,最终案件还是要让通判自己负责,或重审,或陪审,或不审,三者取一而已。故此章并非作为田锡的断案故事,并不能像包拯或狄仁杰那样将案件破获。仅仅表明,作为地方官员的监督官,田锡意识到案件别有蹊跷,要求重审,结果就这样稽留了杀人犯的行刑日期。可这通判既然做此勾当,必为阴险小人,知道这案若真查下去,翻了案查处自己的受贿事实,乌纱帽不保是小,怕是项上人头都要送掉,于是先下手为强,立刻奏表京城,报田锡稽留之案。结果,枉做小人,不仅害了田锡,连自己乌纱帽也没保住。
当然,看管不必深究,这张矩杀人案最后到底是否陈冤得雪。毕竟历朝历代冤案无数,若都轻易解脱,那可真就成太平盛世了。无论这案能否翻转,都不影响田锡因自己公正执法,而遭受留狱之谤的事实。
看管应该关心者,倒是为何知县一纸奏报,就将田锡“坐稽留刑狱,并责州团练副使”,难道田锡也不申辩,或者根本就没申辩机会?看管需知,查案需要时间,而此案中,重要涉案人以及办案人相互勾结,里通外防,加之张矩之妻本不明案件真情,田锡哪里有会得知?只是抱着“有责任将疑点案件重审”的念头,田锡抗拒法令,稽留了死刑犯的刑期,而他自己也不清楚,这究竟是否真的是个冤案?既然心中没底,他又如何申辩,莫非以“张矩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向皇上申辩?太宗又会理会这一小小的老百姓的死活么吗?
这些都将成为历史的谜团,被淹没在那个并未真正“疑罪从无”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