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校长,丁主任,我读过一篇英文文章,题目是Kleptomania《偷窃癖》。原文是这样:Kleptomania is an illness of the mind that gives a person the desire to steal . Such a person is not really a thief . They are sick and cannot help themselves . All small children act naturally and as they grow up they normally learn to control their actions . People with kleptomania for certain medical reasons have failed to develop control over their desire to take things that do not belong to them . With medical help they may become normal citizens again . The things that a kleptomaniac steals are seldom of great value . They often give away what they have stolen or collect objects without using them ……
意思说偷窃癖属于意志控制障碍范畴的精神疾病,这样的人并不是真正的小偷。其表现是反复出现的、无法自制的偷窃行为,虽屡遭惩罚而难于改正,但通过治疗他们是可以变成正常人的。这种偷窃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也不具有其它明确目的 如挟嫌报复、窃富济贫或引人注意等,纯粹是出于无法抗拒的内心冲动,据此可与一般偷窃行为相区别。
这种人除强迫性行窃这一单一表现之外,并无其它精神异常,也没有智能缺陷,据此可与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疾病或智力发育迟缓的偷窃行为相区别。偷窃癖是一种少见情况,只占偷窃犯罪中的极小部分。一般是从童年或少年期就开始发生,每次行窃后心理上都会感到快感与满足。对偷的东西或收藏,或随手舍弃,或偷偷送还原主。
由此可见,像袁芬这样的偷窃行为就完全复合盗窃癖的特点: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偷来的物品并非自己所需,也不是为了物品的价值。患者往往是把偷来的物品丢掉或偷偷的送回原地或隐藏起来。这种偷窃冲动似乎有一定的周期,当冲动的紧张度升到一定程度,偷窃行动既带来满足。患者没有预谋,如果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偷,则不属于“偷窃癖”。
心理学上常把譬如偷窃癖这一类的变态心理归结与环境使然。袁芬自小经历的环境正是她形成偷窃癖这种精神疾病的主要原因。
所以,应对像袁芬这样的盗窃痞患者进行教育训练,并结合心理治疗。"
"丁主任,看来白杨今天也给我们两个上了一课呀,第一次听说这一理论吧?有道理,非常有道理!"吉校长赞叹说。
"看来我们还得活到老,学到老呀
时代在发展,知识也在不断更新进步啊。那,白杨,你说说你打算怎么给袁芬治疗吧。"
"文章中说当前矫正偷窃癖较为有效的方法是厌恶疗法。条件反射的原理指出,一个人在出现某种行为时,如果受到一个满意的刺激,其行为就会得到强化并容易再次出现;反之,如果这种行为受到了一个厌恶性的刺激,那么这种刺激就会对神经反射产生抑制作用,并使其相关的行为反应逐渐消退。
就袁芬的情况而言,正是由于她每次偷窃后都体会到了快意和满足,才使得其偷窃的行为反复出现。所以,要想纠正这种不良的癖好,可以让她在每次偷窃后都无法获得快意和满足,反而让她感到厌恶和痛苦,那么,她的偷窃行为就会逐渐因受到抑制而减轻,直至消失。我们这次对她偷窃行为进行的活动致使她痛苦流泪,有悔改之心,就足够说明这一点。"白杨继续解释道。
"好,太棒了,这就是我要的结果,既能治病救人,又能说服师生和家长,同时又能提高我们自身的管理水平。我表态,我同意!"吉校长满意地说。
"校长大人都认可了,当然我也毫无二致,我双手赞成!"丁副主任大声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