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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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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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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教民生》连载

第二百八十章

小米法庭设在一个名叫沙河村的独立民宅里,三间房子与村民房子没有区别,典型的六七十年代华北地区的农村建筑风格,外砖内坯砌围墙,椽檩苇薄做房梁,方格木窗帖层纸,扯块棉布做门帘,一条土炕占半边,半扇竹竿做炕沿。

一看便知,这是借用的民房。虽然房子有些破旧,但办公氛围还是庄严肃穆的。审理庭设在东头那间房子,土炕前摆放着一张大办公桌,它的周围有几把木质椅子。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三号,小米法庭迎来了白杨和黄莹这对结婚刚刚半年就要分手的当事人。

开庭审理前,一位三十出头的男书记员查了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

接着,坐在办公桌东侧正中的审判长添华又核对了一下当事人,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调查阶段。

“下面由当事人白杨陈述!”添华庭长宣布说。

“尊敬的审判长及各位法官,您们好。

我是原告,白杨,男,汉族,1958年6月6日出生,住保定市絮水县南营公社钟营村,现任国办中学教师,我和被告黄莹经别人介绍于本年度农历二月初六结的婚。

我的诉讼请求: 因黄莹长期不回家,致使我们长期分居,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与此同时,也给我的父母造成极大精神压力和家庭负担。因此,我依法向贵庭提起诉讼,请求法庭给予调解协商,尽力劝说黄莹回到我家,恢复正常生活。

我的诉讼请求完毕,谢谢。”

“好,下面由当事人被告陈述!”添庭长继续说道。

“好,审判长,各位法官,您们好。

我是被告人黄莹,女,1958年9月 13日生,絮水县小米乡小米村人,现为商店服务员。我与白杨与今年农历二月初六结的婚。由于双方了解不够,时间比较仓促,婚后感觉我们彼此间在生活方式,感情交流,经济支配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因此,我强烈要求法庭给予离婚判决,不主张协商调解。

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下面由原告证人王震作证,您的证言证词具有法律效益,请以事实为依据,严厉遵守证人的权利及义务。”审判长继续推进审理进程。

“好,一定。原告白杨所述情况真实可靠,证明人,钟营村大队党支部书记,王震。完毕,谢谢!”王震支书说道。

“请被告证人作证,好,由于证人未到,我来宣读未到证人证言:黄莹系我巨峰供销社店员,于今年农历二月初六与白杨结婚,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此致,敬礼,证明人刘安。”

添华抬头看了看大家,然后又继续进行宣读。

“好,出示你们的结婚证,起诉书,应诉书及证明材料。”

紧接着鉴定人宣读了鉴定结论,记录员宣读了勘验笔录。

就这样,法庭调查很快就完结了,然后是法庭辩论。

原告白杨:“黄莹,请你再慎重考虑一下,我们还是重归于好吧,本来我们彼此间就未发生过任何矛盾和争执。结婚并非是一件轻浮的事情,它会深深地影响到我们的身心健康,名声和尊严,这种影响是终身的,尽管我们彼此还不太了解和适应,我相信只要我们一起努力是完全可以好起来的。”

被告黄莹:“我看还是不必了吧,开弓没有回头箭,我既然选择了离开,我就不会回去的,我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谢谢你的好意!”

原告证明人王震支书:“黄莹啊,你今年岁数也不小了,而且也是走南闯北,要头要脸的人,有什么过意不去的,或者白杨做了哪些见不得人的事了,你非要离婚呢?我看白杨说得对,你还是回去吧,两个风华正茂,精明能干的青年人在一起多好呀!”

“谢谢老支书的建言,婚姻生活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是一天都不想待在那个家里了,还是离了吧!”黄莹直言不讳的拒绝了老支书。

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了白杨和黄莹各方有没有孩子抚养或财产分割的意见,他们均表明不存在这些问题。

最后,审判长宣布闭庭,各方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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