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百胜回到县城,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陈亮家里的门在关着,屋里还亮着灯光。夜深了,他不想打扰陈叔和郝姨,就轻轻地把自行车放到门口然后转身要走。就在这时,陈亮家的门开了,电灯光一下子从屋里涌出来,把门前的场地照得亮堂堂的。
郝姨从屋里走出来,看见他,说话有点急促:“孩子啊,你可回来了,你叔叔正要骑车去接你呢!走,赶紧进屋,饭还在炉子上给你热着,我这就给你拿去。”
说着,郝姨就往厨房里走。陈叔叔也急忙出来了,他对郝姨说:“先给孩子倒点热水,洗洗脸再吃饭。”说着,伸手拉着孙百胜走进屋里。
吃完饭,郝姨一边收拾碗筷一边说:“我给你倒一盆热水,你洗洗脚,好好睡一晚上,明天早上你能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早饭我给你留到锅里。”
不一会儿,郝姨就端着一盆热水进来,他把水盆放在孙百胜面前。孙百胜脱去鞋袜,把双脚往水盆里一放,突然“哇”地大叫一声,老两口吓得一愣,同时问他:“咋了,孩子?”
孙百胜痛苦地咧着嘴,蹙缩着脸,紧闭双眼,两颗泪珠从眼角慢慢渗出。老两口朝水盆里一看,孙百胜的双脚打满了血泡,盆里的水都被染红了。郝姨急得不知所措:“哎哟,这可咋办,这可咋办呢?”她看着丈夫说:“送孩子上医院吧!”
陈叔叔连忙安慰郝姨说:“这很正常,不用着急,歇歇就好了,歇歇就好了。我这双脚啊,也是在年轻的时候这样磨练出来的。”
过了一会儿,疼痛稍微减轻了一点,孙百胜慢慢地抚摸冲洗自己那有些麻木的双脚。看到陈叔和郝姨还站在他身边,定定地看着他的双脚,他赶紧招呼:“不疼了,不疼了。陈叔叔、郝姨,你们坐吧。”
陈叔和郝姨慢慢走过去坐到沙发上。
疼痛消失了,孙百胜一边小心翼翼地洗着脚,一边问陈叔:“陈叔叔,你知道咱们县有一个叫鹞子沟的地方吗?”
陈叔叔摇摇头:“没听说过。你打听那地方干啥?”
孙百胜把今天去石板河乡柴郎沟上坟的真实目的,和温家洼那个温老汉告诉他的关于他的家世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陈叔叔和郝姨,最后他说,他打算明天去鹞子沟打听打听。
郝姨说:“别再跑了,孩子。你想啊,如果你亲妈还在,这么多年了,他能不来找你?你爸说她去世,那就肯定去世了,哪儿有爸爸跟儿子说瞎话的?你就是去找到她的坟墓,也只能烧点纸,流流眼泪。已经阴阳两隔了,她还能咋心疼你、照顾你?你就安安心心地在这儿好好歇几天。今儿你叔叔托人安排你到县水泥厂当临时工,等你歇好了就上班去。”
陈叔接着说:“一个月一百八十块钱,吃住自理。吃饭就在厂里,住就住我们这儿,你陈亮哥哥上学去了,房子在闲着。不过,水泥厂的活儿可不轻,你要有个思想准备。”
孙百胜十分感激:“谢谢叔叔姨姨!活儿再重我也会坚持的,让你们多操心了。”
陈叔接着又说:“你们年轻人,吃点苦、受点罪,我都不心疼。在吃苦受罪中长大的孩子才有出息啊!你也知道,我平时是怎样要求你陈亮哥哥的。”
尽管累得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孙百胜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他回想起这次去柴郎沟上坟的经历,想起温爷爷老两口把自己稀罕得像个宝贝似的,又想到陈叔和郝姨像对待亲儿子一样对他,在感到温暖和安慰的同时,又感到自己亏欠人太多太多。
今天,在回来的路上,走到一座山梁上,他感觉有些饿,就停下来,从那个装着核桃的编织袋里取出温奶奶给他用老荷叶包着的香油葱花油旋馍。刚一打开那个老荷叶,孙百胜就发现里面有个小布包,他急忙打开小布包,发现里面装着一沓十元、五元、一元的钱,他数了数,整整一百元。孙百胜一下子愣了,他终于明白,昨天晚上,当自己刚刚睡下的时候,温爷爷提着灯笼出去干什么了。孙百胜手里捧着那一沓钱,望着温爷爷家住的方向,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
考上大学的陈亮现在正是春风得意之时。二十多天的军训尽管使他感到腰酸背痛的,但丝毫没有减少他对这所大学和这所大学所在的城市的喜爱。
高阳大学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大学。校园里古木参天,溪水潺潺;古色古香的建筑和现代化的楼房交相辉映;青砖铺成的道路宽敞平坦,古老雅致;铁栏围着的花园,鲜花盛开,四季如春……还有这座城市,已经有几千年历史的这座城市,在深厚的文化底蕴之上,到处弥漫着现代都市的气息:现代化的霓虹灯闪耀在古老的重檐式建筑之间;穿着一身古装的人们用普通话叫卖着小笼包子,煎饼卷大葱……
军训一结束,大家累得人困马乏,都躺在寝室睡觉。他出于对这座城市的浓厚的兴趣,自己一个人去了大相国寺,去了龙亭公园,去了黄河岸边……他一边回忆着小说《水浒传》里“鲁智深倒拔垂杨”的生动情节,戏剧《铡美案》中“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的威武庄严的画面,一边品尝着这座城市的名吃:三鲜莲花酥和花生糕。
站在宿舍楼第五层507室的阳台上,望着大半个校园和小半个城市,特别是看到那条穿城而过的黄河,他有些心潮起伏。他仿佛看到了几百年前周世宗的金戈铁马,南征北战;赵匡胤在众位将士的簇拥下黄袍加身;看到大宋的子民们清明节赶集的热闹与繁盛;元宵节抛绣球选女婿的喧嚣与欢快……
虽然他长时间都沉醉于这座美丽又繁华的城市,沉醉于这所高贵而典雅的大学,但很多时候,他还是想起了他高中时的同学们,尤其是他的弟兄们。他给田生福写了一封信,隔两天就收到了他的回信;他给孙百胜,肖仁贵,林晓峰写的信都如石沉大海。他知道,孙百胜没有确定的联系地址,肖仁贵和林晓峰他们家住在偏远的山区,不能按时收到自己的信是情有可原的。他在心里抱怨他们,即使没有收到自己的信,但明明知道我被录取在高阳大学中文系,怎么不主动给我写封信联系联系呢?
想念也罢,抱怨也罢,在崭新的大学生活里这都只是短暂的一瞬,陈亮心里想的更多的是,要好好学习。这座城市里,住过苏东坡,住过李清照,住过柳永和欧阳修……今天自己也有幸来到这座城市学习,虽然不可能取得前人那样流芳百代的成就,但也至少要在同学中成为佼佼者。
每天上课,陈亮总是第一个走进教室,晚饭后,他又是早早来到图书馆。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图书馆里的各种书籍,他尤其喜欢历史方面的,不管是中国史,还是世界史,他一看就入迷,每天晚上他一直看到图书馆熄灯。
然而,好景不长,开学还不到俩月,陈亮发现班里好几位女生都对他有兴趣。特别是来自大城市的那几位,一有空就来找他玩儿。开始他感到有些羞怯,但出于礼貌,还是尽量奉陪,可时间一长,他竟然慢慢地适应了,一旦哪一天没有女生来找他玩儿,他心里感觉空落落的。上课他和女同学们坐在一块儿;到餐厅吃饭也跟女同学形影相随。除了睡觉,一天到晚,他的身边总是不离女生。他爱打篮球,他更喜欢本班甚至是外班的女同学们围在球场边欣赏他那矫健的身姿,为他加油喝彩。
有些男同学为了跟着他沾点光,下课后总是拿着篮球来约他去球场,他知道人家的心思,也为了珍惜属于自己的机会,总是每请必到。
学习不再是他的首要任务,他整天忙着应酬女同学。为了应酬,有时候他连正课也不去上了。那几位来自大城市的女同学们对他也实在不错,带着他到校外歌舞厅里教他跳舞,教他唱歌。陈亮天资聪颖,没几天,就学会了慢三慢四,还学会了探戈。歌曲方面,他学会了他最喜欢的,有费翔演唱的《故乡的云》,毛宁演唱的《涛声依旧》;他最爱听女同学们给他唱李玲玉的《粉红色的回忆》,邓丽君的《美酒加咖啡》……慢慢地,他觉得他已经彻底成了一个城里人,除了生活费是从那个偏僻的小县城里寄来的之外,从个人气质,从穿戴打扮,从生活方式,从交往层面,他都应该算是一个大城市里的人了。
他把自己的头发烫成了波浪式,让几位女同学陪着他去街上买来了名牌衣服,名牌皮鞋。他穿上这新买的衣服和皮鞋,长时间地站在寝室的镜子前面照过来又照过去。